福州第十中学 傅传忠 许小琴
校园安全是学校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学校教育的首要任务之一,它直接关系到学生能否健康成长,关系到教师能否在一个宁静、安全的环境中教书育人。城乡结合部与城市相比处于完全不同的人文环境和社会环境,使地处城乡结合部的学校在校园安全管理方面面临着许多与城市中心学校、农村学校不同的问题和困境。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涉及千万个家庭,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和实施。因此,应努力构建由政府、学校、家庭组成的学校安全事故预防体系,尽可能减少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的安定稳定。
福建省城乡结合部校园安全事故预防体系是指运用现代风险管理学的理念和方法,结合福建城乡结合部学校的实际,根据有效性、及时性、科学性的原则,在校园周边环境、校园的安全教育及管理、突发安全事故的预防与应急等构建风险预警、风险化解、预后评价等阶段的校园安全事故预防体系。
主要包括明确职责分工、建立配套协调制度、实行风险预警等。明确职责分工是构建校园安全事故预防体系的核心,通过明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学校、家庭各自在校园安全事故预防体系中的职责与具体分工,各司其职,提升当前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质量;建立配套协调制度是构建校园安全事故预防体系的前提。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需要政府各部门与学校之间的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才能取得实效。实行风险预警是构建校园安全预防体系的保障,要通过各种途径及早发现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根据风险等级,积极采取相应的措施,提高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针对性。
风险化解阶段是指建立在风险预警、风险划分基础之上的处置措施,包括风险化解、应急处置等。通过前期的风险预警、风险划分,各部门根据既定的工作分工与职责,启动工作方案,对各种安全风险进行跟踪处置,避免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预后评价是指对参与校园安全管理的各单位及个人完善奖惩结合制度。对在校园安全管理中的单位及个人工作进行及时的评价,既总结了经验,强化了监督,又能够调动工作的积极性,做到全员参与、共同进步,减少和杜绝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
构建城乡结合部校园安全事故预防体系,积极探索校园突发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机制,对于和谐校园、和谐社会的构建,以及维护社会的安定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学校安全工作牵涉千家万户,学校是社会的子系统,学校安全工作又是整个社会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安全更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通过查找校园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主动预防,推动事故预防工作前移,建立起有效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把校园安全突发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把风险隐患化解在初始阶段,维护校园和社会的安定稳定,这是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有效途径。
早在2005年11月,时任教育部部长周济就在教育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召开的全国中小学安全和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了构建“党政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全体师生广泛参与和支持的安全工作局面”这一安全管理体系,明确了学校安全工作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当前学校的安全教育工作大多是由学校独立承担,即使有时有其他部门参与,但在教育过程中却是各管各的事,说起来大家都重视,但行动起来缺少协调和合作,教育整治效果并不明显,工作缺乏长效性。构建城乡结合部校园安全事故预防体系,对促进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国家工作人员准确掌握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和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协助配合完善相关的行政管理和监督机制,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都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生命不保,谈何教育?”“校园安全,重于泰山”。校园安全事关全体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学校和社会的安定稳定,是学校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学校德育、教学、后勤等各部门管理工作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校园的安全管理工作的效果。通过构建城乡结合部校园安全事故预防体系,建立健全校园管理制度,分解落实岗位职责,查找校内各管理岗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问题环节,采取措施加以防范,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预防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以达到爱护学生、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目的,不仅有利于提高学校各部门的行政管理水平,也是体现以人为本、科学管理的有力措施之一,是保障广大学生健康成长、家庭幸福的必然需要。
学校安全工作涉及校内安全管理、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等。福建省城乡结合部校园安全事故预防体系的核心是建立以学校为核心,公安、消防、卫生、文化、工商、城市执法等政府职能部门和相关专业人士共同合作的工作机制。具体分工如下:
3.1.1 学校
把安全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中,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排查消除校内安全隐患;加强对学生的生命教育、法制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创新教育的方式和途径,提高教育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加强对学生的青春期心理健康教育,及时发现学生矛盾并予以化解;整合家校资源,强化生命意识,明确家庭安全教育的责任;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的奖励制度,做到全员重视,齐抓共管。
3.1.2 家庭
家长是安全知识的传播者、安全行为的模范者、是安全行为的监督者,因此日常生活中更应该做到言传身教,同时,家长应积极利用校讯通等网络平台,及时与学校、老师沟通,及时了解孩子的发展特点,配合学校、班级、其他家长做好教育工作;在日常生活交流中肯定孩子、鼓励孩子,帮助孩子正确认识生活的意义,远离伤害,培养孩子热爱生命、幸福生活的意识。
3.1.3 政府部门
校园安全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构建城乡结合部校园安全事故预防体系,各政府部门具体分工如下:
当地公安部门要加强校园周边的交通整治,在校园周边道路设置交通标识,限速限行,加强对校园周边道路违章停车、占用消防通道行为的整治;强化对校园周边的治安整治,尤其是对社会青年在校园周边对学生进行敲诈勒索等行为的打击。
消防部门应有计划地进行消防知识宣传,对师生进行定期的消防知识培训和技能指导训练。
卫生部门应加强对校园防疫知识的宣传,对师生开展意外伤害的自救自护实践指导。
文化部门应加强对校园周边文化市场、黑网吧的整治。
工商部门应加强对校园周边商店“三无”产品的整治。
城市执法部门应加强对校园周边摊贩的清理,对校园周边违章建筑进行清理整治。
城乡结合部校园安全事故预防体系的建立既涉及学校内部上下级的协调问题,也涉及学校与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配合。因此,需要建立与预防体系相适应的协调配合机制,对学校和政府各职能部门进行明确的分工以及对协调配合要求等做出明确规定。
建立城乡结合部校园安全风险预警中心或预警信息办公室,在各单位设立预警信息报送采集点和预警信息员。各部门预警信息员按照“自身找、群众帮”的原则,通过不定期的巡视、督察、明查暗访、民意调查、信访举报等途径,对在校园内部管理及周边巡查发现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进行记录,并将风险划分为高、中、低三个风险等级,根据发现的风险点和风险分级通过行政执法、部门联席会议等机制进行跟踪调查,并根据情况适时予以防控化解。
校园安全事故预防体系构建的成功与否,关键在于相关工作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能否把防控职责落到实处,因此,既要强化监督,落实工作职责,又要注重激励,充分调动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投身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积极性,把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单位评先评优的考核内容,真正把共同做好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到事关社会稳定、家庭幸福的大事来抓。
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既是时代的呼唤,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目前,虽然我省城乡结合部地区中学在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中仍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政府行政改革的深入、教育观念的更新,我们欣喜地看到当前政府、学校、师生对提高校园安全工作水平都有着共同的追求,相信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安全功能,做到与时代要求相结合、与学生需求相结合、与自身建设发展相结合,这样,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必将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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