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县城

2015-07-27 22:26罗望子
雨花 2015年6期
关键词:毛毛县城

罗望子

阔别已久。1989年,我回到小县城,再也没有离开。此前,我呆在另一个小县城。长江边上。我这辈子,注定要打上小县城的胎记。

县城并不小。过去他只有一条石板街,一条人民路主干道。汽车站所在的那条江海路就算是边远的了。石板街早就湮没,道路却越辟越多,也越来越宽广。现在,已经号称五环六环了。还有蔓延的迹象。

我住长江路。2000年,我搬进长江路上的这幢房子。一住十五年。估计会住到死,如果它不被拆掉的话。新汽车站在我家桥东边,政府大楼在我家转盘西首。长江路如今是名副其实的最热闹的主干道。我静静地看着别人的热闹。

小县城有两个地标性建筑。一个七战七捷纪念碑,世界上最长的刺刀。一个网上疯传的土豪金,金砖状的五星酒店。如果你要认识我,我就住在那个拥有土豪金的小县城。土豪金使这个小县城区别于其他的小县城。我为之自豪,也衷心感谢。我从长江边上,来到长江路上,完全两码事。

我总是在鸟儿的鸣叫中醒来,或者入眠。打情骂俏的鸟儿们,啁啁啾啾,絮絮喁喁。他们清脆而热烈,缠绵而奔放。但是决定我苏醒或者入睡的决不是鸟儿,也不是时钟,而是这一天我是不是想了一件事,或者做了一件事。

老城区有条曙光路。江海路与人民路之间。人们现在只知道安达步行街,或者安达公馆,没人再提曙光路了。但我怎么可能忘了呢。糖果厂和它的门市就在这条路上,关键是扒耳朵的人也在这条路上,这是我的必经之地。我总是先扒耳朵,再去门市买些方饼、麻饼、麻花、油糕带回去。我非常怀念那个扒耳朵的人。每个黄昏,他的木头椅子总是摆放在农机公司的铁门外侧,面对曙光路,面对着飞扬的尘土。他倚在墙根儿,或者椅子靠背上,仿佛在等待他的同伴来唱一出双簧。他的客人很多,士农工商官兵都有,经常要排队。想扒耳朵的人都很懂礼貌守规矩。他有一整套的竹制工具,镊子、夹子、铲子、勺子、毛刷子,都是竹子削的,就像新娘的梳妆盒。他总是那么热情而卖力。第一次坐到椅子上,我有些心惊肉跳,生怕他一不小心,会捅破我的耳膜。他漫不经心和你聊天,弯弯绕地问长问短,你正要思索回答的当儿,他已经举着耳勺送到你的鼻端。耳勺上面,挑着黄灿灿的耳屎,好像揉皱的金叶。你几乎没有意识到,耳朵已经扒好。你神清气爽,耳聪目明。你问多少钱,他说随便给。我不敢想他,一想耳朵就着痒。我一直在寻找那个扒耳朵的人。我已经十几年没有看见他了。他在不在人世也未可知。但我一直没有放弃找到他的打算。我逢人便打听。人们要么摇摇头,要么嗤笑我。

种种迹象表明,我住在苏中房价最高的小县城。比邻近的小县城都高,甚至超过苏北的盐城、连云港、徐州等地级市。这是为什么呢?

每个年代都有自己独有的坐标。我对小县城的原初印象,是东方红灯塔。也叫八角亭儿。它矗立在人民路和宁海路交叉口的路中央。这里人流如潮。它的西北角是百货公司,东北角是工人电影院,南面是中楹桥,西南角是竹器商店,东南角是什么店,我已经记不清了。总之,我们这些乡下孩子,提起小县城,总绕不开东方红灯塔。它曾经是我们一生的向往。当我们长大后,它已经不见了。

对于小县城,我记忆最深的是来看戏。那一年估计我不到十岁。我是坐姨兄的脚踏车来的。本来没我什么事儿。姨兄想约他的对象,他对象就住我们一个生产队。可他丈人不同意姑娘没过门就出来。一路上,姨兄骂骂咧咧气哼哼的。那次看的是淮剧《铡美案》。除了包拯出场和陈世美被铡,我的眼睛一直盯着舞台两侧的滚动字幕。回家的时候,一块碎砖让我们结结实实地从车架上摔到柏油马路上。

第一次在小县城住宿,已经是毕业高考的事了。那时候高考得先通过预考。我一共住过三次。每次都住在河北招待所的大舞台上。临时安置的铁架床。我就读的学校是戴帽子的高中,没资格住宾馆。台上插着十面五星红旗,紧紧包围着国徽党旗。住在这里,吃饭方便多了。吃饱了,我们就学着电影里的革命者,举起拳头,向党宣誓。老师一来,我们就躲进蚊帐。我一直觉得,少年时吃得最好的伙食就在高考期间。现在想来,我还闻到那种红烧肉烧大萝卜的香。

灯塔没有了,很快被石板街所取代。如同记忆,遗忘也是人的天性。记忆让我们衰朽,遗忘又让我们变得更加冷漠。我想渡过遗忘的海洋,却总是不由自主地游到记忆的彼岸。多少个白昼和夜晚,我踟蹰在小街上,不知是为了加速遗忘,还是为了强化未来的追忆。上世纪九十年代,费振钟、汪政、毕飞宇来看我,我带他们来到石板街。我觉得小县城里也只有石板街拿得出手了。就是在拆迁的日子,我也多次徜徉在废墟里,仿佛是在缅怀,或者哀悼。

雨下了一整天。淋漓尽致。上午,我趁雨停的间隙,带着毛毛下楼。谁知刚露头,雨点便砸了下来。我抱着毛毛一路狂奔,躲到泰宁装饰城。雨又歇了,但依然是一现身便给淋湿。毛毛比我跑得还快。我感觉到了它的欢乐,在雨中。夏天的豪雨,能够激发人的豪情。就像夜间的世界杯足球赛,不一样的人生,去找到一样的体验。

老通扬运河贯穿县城里的三座桥:西楹桥、中楹桥、东楹桥。区别于方位,名字一样,桥的姿态也一样,仿佛来自于资丰批发市场。但是这条河并不造就自成一体的水系,穿过了也就穿过了。不像南通,有濠河,也不像泰州,有凤城河。曾经的“三塘”、“白鹭”、“凤山”止步于传说。倒是新疏浚的两条南北向的小河,带走廊,供游人溜达。河是死河,倒也有游鱼。一下大雨,河水猛涨,鱼儿们便肚皮朝上了。早晨我牵着毛毛遛弯时,发现永宁桥边,有两个人在垂钓。一个中年妇女,一个戴帽子的小青年。年轻人不时转动帽子的鸭舌,抖动鱼线,但是他的目光始终紧盯着河边。由此我得出结论,只有钓鱼的男人,才不会东张西望,留心桥上的少妇美女。

去年春天,母亲走了。母亲去世后的大半年来,我日日夜夜奔波在县城与乡下的路上。报丧,迎客,做法事。每个祭日都要到场。我得安慰年迈父亲的焦躁,我得排解兄弟姐妹的分歧。有时候我不得不大发雷霆。我完全掺入了滚滚红尘。这是生活最平庸也最庄严的时刻,与地域与自我无关。经历了岳父和母亲的相继离世,我自认对生死可以看得很淡了。他们不过是先走了一步。我不怕死,怕的是弥留之际的疼,怕的是半死不活,怕的是神智不清,怕的是给别人添麻烦。我想,经历了这短暂的一生,死的时候,我应该安静,并且骄傲,尽快地吐出最后一丝气息。

今年有点乱。住在小县城,像只井底之蛙,但我同样知道有人出轨了,有人吸毒了,有人劈腿了,有人嫖娼了,有人落网了。我看到一个又一个杰出的不杰出的头脑毁于疯狂。

《2013年中国中小城市绿皮书》公布了当年度全国中小城市综合实力百强县市。小县城列于第33位。这让我自豪,更感到狐疑,因为我原来呆过的那个江边小县城经济总量更厉害,却榜上无名。微信上的朋友解答说:人家根本不在乎!

小县城最鲜最有名的美味是吃河豚。最响亮的文化品牌是花鼓。多次晋京献演,还参加过北京奥运会的开幕式。我个人认为,能够代表小县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应该还是丁家龙舞。

我站在阳台上眺望。向左可以看到二十一层,向右可以看到二十八层。开始我并不习惯这种以楼层来代替店名的叫法,但是酒店的主人和招牌经常更迭,我才觉得,还是这样称呼省事儿。比如土豪金,虽然我在阳台上看不到它,也不知道它的正式称名是什么,但所有的人都知道土豪金是什么,在什么地方。复杂问题简单化,是县城意识的一大特色。

暑期,我所在的这幢楼上经常飘浮着钢琴声。怯怯的,犹豫不决的,还有些生硬,像一只练习捕食的啄木鸟。我想象弹琴的一定是个初学者,初学者一定是个小姑娘,扎着两支朝天的羊角辫。有时候,也会传来她母亲示范性的琴音。流畅,完整,也夹带着一丝丝的得意和不耐烦。我固执地认为,小姑娘的琴声是我能感受到的夏天最清凉的微风。

书房靠北。有时候我也趴在书房的窗口张望。左前侧,刺刀后面,是一所社区小学,只有几个班。我看到孩子们在操场上运动,集会,演讲,举行升旗仪式。有一次,我意外地看到一个我认识的童话女作家,从江南来到这所小学,在操场上给孩子们做讲座。这可能是县城里唯一的一所社区小学了,单轨,六个年级也就六个班级。我羡慕孩子们,他们可以自由自在地走在路上,无需步伐匆匆。他们可以有自己的小伙伴,边走边聊。他们真的像一群叽叽喳喳的麻雀。在这里读书的孩子们是幸运的。因为快乐,轻松,他们拥有了一个值得追忆的童年。

我是谁?我既是小县城的旁观者,也是幸存者。我以旁观者的姿态考察幸存者,也以幸存者的身份询问旁观者。

活在小县城,绝对绕不开魏建功、蒋和森。你可以不知道魏建功,但你一定是伴随《新华字典》长大的。很不巧的是,那就是魏老先生的编著。首选魏老,是因为他出生在西场。西场不仅仅养出了搞评论的汪政、吴义勤,搞小说的鲁羊,写诗的小海,也曾是我所在乡镇的区公所。我第一次出门远行,是在小学六年级,到西场中学参加小学生作文比赛。现在我还经常去西场走走。西场中学撤并了,只留存着大门上文物般的校名。

书写魏建功的勇气来自于我对国产传记一直不满意,中国的传记文学不是在还原人物,而是在虚拟人物。传记书写者们总是一厢情愿地觉得,能够立传的人,应该是值得歌颂的人。这些被歌颂的人根本没有七情六欲,他们是些被抽空的人。不过我也担心力有未逮。我怕做功课。传记文学同样需要行走,访问,田野式的调查。

雨是夏天的主打曲。也只有在小县城,几乎每一个清晨,都会下一场雨。我必须赶在下雨之前,牵着毛毛出去。甚至在黄昏,我也得做好准备。黄昏的太阳雨,天空越下越明亮,就是没了彩虹。

遥远的澳洲,一条四米长的大白鲨吞食海狮窒息而死。很多人看到他沿着海岸线,来回折腾了两个多小时。报道提供了大量现场图片,大白鲨显得极为痛苦,令人为之惋惜甚至心疼。然而,同样窒息而死的还有横梗于大白鲨食管里的强壮海狮。我们看不见他的痛苦与挣扎,于是自动忽略了为之心碎的黯然神伤。

昨晚喝酒,谈得最多的是马航被击落的飞机。298人全部丧身。凶手到底是谁,推来敲去,没有结果。一个女孩微笑着说,我还以为这架飞机,就是那架失联飞机呢。一个中年女人笑着接口道,我也以为是的呢。她们为什么都这么“以为”?现在想来,她们更不应该“笑着”说。那么,她们“以为”时,应该沉痛万分吗?笑,并不代表她们的道德倾向就有问题,也不能说明她们麻木了。我相信,她们当时的笑,只是渴望交流的附饰信号。那我怎么还越想越不舒服的呢?

我爱小县城,不仅仅因为给我提供了存活的居所,而且让我有了沉思默想的僻静之地。我爱他的长处,也爱他的短处。我是地地道道的小县城人。

当我老了,我要追着每个人说话,(表明我有川流不息的记忆和层出不穷的想法)。当我老了,我不要和任何人说话,(我不想别人敷衍我厌烦我)。当我老了,我要对着镜子里的那个老人说话,(我要告诉他),你很年轻,你有使不完的劲。现在,(我不年轻了,也还不算老),我要么和毛毛说话,要么和我的故事里的人说话,要不,干脆就对着泰宁桥下水中的倒影说话吧。其实我想说的是,从现在起,我要跟所有的人保持距离。

路遇一个诗人,他来自里下河,在一家房地产公司任职。里下河诗人摇下车窗对我说:一个固步自封的社会总是要求整齐划一的行动,那些特例的存在让人恐慌,仿佛时刻在宣判现行规则的失效。说完,不待我有所反应,便关上窗户,油门一踩穿过去了。

周末下乡。父亲穿着我们给他买的大裤衩,光着上身。他告诉我,大姐刚走。大姐昨晚来过了一宿。大姐来是给她婆婆看灵果(神婆)的。父亲坐着大姐的电瓶车,到那等了几个时辰,才轮到他们。但父亲显得很高兴,因为他看到了我母亲,母亲还和他说了话。母亲在那边也很高兴,因为她有了和父亲说话的机会,借助灵果之口。这让我想起我正在读的叶芝作品《凯尔特的薄暮》,殷杲寄来的译作。在这本书里,叶芝记写了很多乡村鬼魂,他们四处游荡,让人心怀恐惧,也为之安详,和咱们这里的鬼魂完全不同。首先,咱们的灵果总是在邻村,所有的灵果都住在一去二三里或者十二三里的烟村,这是个很奇怪的事情。灵果死了或者被破了法,马上又会有后来者承接。其次,鬼魂总是附体在灵果身上,才能和你说话。灵果就是阴阳两界的交通员。还有就是,鬼魂总是在生者梦中显现。父亲就告诉过我,有一天夜里,母亲把一只饭盒在地上弄得团团转,那是她在世我送肚肺汤给她喝时用的。还有一次,母亲把房门打开了,站在他的床边叹息。

我在梦中也遇见过母亲。我饿了。母亲刚收工回来,在锅台边忙碌着。我哭着,扯着她的衣角。我只要一哭,母亲总能找到好吃的让我先垫垫肚子。我不相信鬼魂之说,但我想念母亲。梦中的母亲总是温柔的,疲惫的脸上泛着笑容。那天夜里我的哭泣,被妻子拉断了。她说,遇见刚离世的人不吉利。她打小就生长在小县城,从没离开过。看来,小县城和乡下的风俗还是有别的。也有可能原因在于,母亲离世前,是我给她擦拭身体的。我在母亲怀里一直睡到十多岁,而十六岁我就高中毕业了。不管怎么说,一个人怎么可能会害怕母亲的到来呢。

和毛毛整天蛰伏在书房里,我就像一个速冻在冰柜里的人。打开房门,热浪滚滚,毛毛隔着门缝张望着。也许在它的眼中,我就是一支一时半会儿融化不开的雪糕吧。

“太阳最红,毛主席最亲—”每当窗外传来这支曲子,我就知道,小县城的洒水车又开始工作了。我一天至少能听到两次。

我为什么不读书怕读书呢?如果一本书,语言、故事不诱人,又缺失真挚的情感或思考,我自然读不下去。如果一本书,语言典雅,故事有趣,情感动人,思考深邃,我又会很快沉迷于其中,被他俘获,且尝试作出各式各样的模仿,这才是我最大的恐惧。

自我修正:里下河并不是一条河。里河(里运河)与下河(串场河)之间的锅底洼,形成了里下河地区或里下河平原,简称里下河。下河与流经小县城的老通扬运河相汇,所以小县城也算沾了一点里下河区域的边边。感谢小县城,它让我也有幸成了里下河文学流派的作家。

每天,我会收到一份有关小县城的手机报。若有重大决策会议召开,或者大人物下基层,还会出一份号外。我很珍视这特别的馈赠。我对小县城的了解,大都来自手机报。我尤其记得那些熟悉的人,他们高升了,他们进去了,他们跳楼了。高升的人经常会碰到,进去了的人从此不见踪影,好像他们已经离开了人世。倒是跳楼的人经常被人说起。小县城,绝不意味着也无风雨也无晴。

看完丹麦电影《长椅》。所有的艺术家似乎都喜欢灰色人生的故事。所有的灰色故事都是写给我们自己看的。读者和观众不喜欢。他们喜欢喜剧,或者大团圆。但是看完喜剧或大团圆他们又会哈哈一笑,然后说,“也不怎么样嘛”,或者说“太假了”。这说明再普通的人群也明白,灰色是生活的主调,只是他们没有勇气承认罢了。的确,我们中的大多数都走过了灰色人生,无论他是落马贪官,还是逃亡巨贾。也无论他是官二代,还是富二代,红色都不会持久,这是因为,物质生活的优劣并不能增减生活本身与之而来的不同层级的问题与困境。《灰姑娘》本来也是个灰色故事,所幸她遇到了王子,王子又爱上了她,所以最终它只能作为童话故事来阅读和宽慰自我。灰姑娘是个幸运儿,就像王子只有一两个。然而灰色人生并不等同于自暴自弃,灰色的人也可以奋斗,奋斗与挣扎的结果仍然呈现出灰色,贯穿始终的灰色是我们存在的唯一理由,也才诞生出伟大的《老人与海》。只有从心底里认可了生命的灰色主题,我们才能真正体悟到福克纳所说的“人生就是苦熬”。在《长椅》里,男主人公一生都存活在底层,存活于随时可能崩溃的边缘。他甚至无力抚养女儿,和一个流浪汉差不多。有一天,他发现搬来的邻居正是他失散的女儿时,欣喜异常,操起他放下多年的手艺,为女儿和外孙做了满满一桌菜。可是女儿不认他,恨他的抛弃。他再次陷入绝望与悲伤的境地。女儿因为家暴住院,请求他帮助照看孩子时,他才明白,他还是有用的。女儿再也找不到能帮助她的人了。他费尽心力,终于把孩子交还到出院的女儿手中,他的生命也耗尽了。我尤其喜欢电影的结尾,女儿痛哭呜咽之后,带着儿子坚定地重新上路。她相信,总有一天,他们会和父亲在世界尽头团聚。

对于写作者而言,最痛苦的并非书写时的焦灼与起伏,而是书写后的惆怅与恐慌。前者充实,后者绝望。他面临的是写作何时再次成为他可能的有意味的生活方式。

阅读叶芝:我尽可能精确地讲述这些事情,不用任何理论来模糊回忆。理论大都贫乏无味,我早已抛弃了它们中的许多。比起所有理论,我更喜欢听到象牙之门在铰链上转动的声音,也相信只有穿过撤满玫瑰的门槛的人,方能窥到远方牛角之门的幽幽光亮。(《凯尔特的薄暮》)

晚餐后驱车三角洲公园,带着毛毛散步。公园很大,有着无数的出入口。园中新建了一座桥。夜晚的“揽翠桥”是蓝色的,好像动漫中的道具,倒映河中,又仿佛布景。空气清新,道路绵延,人与狗在里面兜圈圈,孩子们骑着小巧的自行车在里面嬉闹。我很高兴小城人终于有了个好去处,也乐于把它介绍给远方的朋友。

走到僻静处,一对中年夫妇与我们擦肩而过。原路返回,见中年女人正在抽给树撑腰的竹篙,中年男人制止,女的继续。那竹篙结实,粗,长,的确值得一抽,但她实在不应该抽。我在后面问,你拿这个干嘛。她握着竹篙走了几步,才回头看了我一下,没有吱声。她为啥不吱声呢,我已经做好了责问她的一切准备,可惜她不鸟我。前面就是岔路口,男的往西,女的瞅瞅他,说你走那边,我就走这边。也许中年男人有些难为情,不想与握着竹篙的女人同行。但我更佩服女人,那样子听上去倒像是她不想与男人为伍。得到了一支巨大的竹篙,男人与女人今晚很开心吗?因为给人发现了,男人也许还会抱怨她,也许不再啰嗦,估计至少没有兴趣和她过性生活了。女人呢,开心也打了些折扣,也许她压根不管开心不开心,她考虑的是竹篙的用途。也许,她还会得得瑟瑟地嘲弄男人,咒骂男人……

我不得不再次强调,小县城其实并不小。恰恰相反,它显得大而无当。它没有过渡与缓冲,失去了城镇和乡村的边界,更没有小城镇固有的轮廓。这样的不伦不类,让我一出门,就茫然不知身处何方。安置房,农庄,生态园,创新园区,林立的商品房,不断地挤压着我们的身体和天空。我听说南面新建了一个人民广场,跑过去一看,哪有呵,不过是中坝路与黄海大道的交叉十字路口。一旦我确认离开了县城,可是高速公路的绿化带,比之城里,更加郁郁葱葱姹紫嫣红。

小县城,小地方,意味着小眼光。也就是县城意识。我常常扪心自问:那么,我有着什么样的眼光呢,我到底算不算县城里的人呢。我的朋友们大多来自机关。偶有企业高管,另有一些个体小老板,自由职业者(比流氓无产者中听些),属于新的社会阶层,我本人也被拉进了“新的社会阶层联谊会”。在“新联会”里,我属于可有可无的人。这正好方便我观察他们,而他们并不知晓我。我的朋友们都出言谨慎,偶然张扬便觉刺耳。对于上面来的人,他们如临大敌,走进乡村,他们又居高临下。县城意识是比较封闭和小气的意识。不过现在情况有所好转。乡镇合并后,管辖区域越来越大,乡镇的头头脑脑如同鸽群,早晨下乡,晚上回城,谁也不比谁差多少了。但怀有县城意识的人,说话比较肯定和绝对,自信满满,没有回旋余地。怀有县城意识的人认为,他看到了事物的本质,一针见血。我最烦的是他们过于强调现在的工作不好做,尤其是拆迁工作。有些领导甚至言必称刁民,忘记了他们正是从刁民中脱颖而出的,他们仍然是刁民中的一分子。县城意识的这种局限必须走出县城才能化解。

我买了两张往返火车票,去北戴河度假。目的是检测一下,我是否会想念小县城。因为毛毛不便携带,最终我还是选择了驾车过去。结果发现,我一点都没想。早晨之外,每天晚餐后,我都会拉着毛毛,漫步海边。波浪翻涌,扑上沙滩,毛毛会很惊慌也很灵巧地躲开。不断接到朋友们的来电,邀请我参加聚会。我说我在外地。来电来信又变成了催问我何时归来。可我喜欢海,喜欢海风,喜欢月色下海面的点点微光,喜欢欣赏踏浪而归的少女们。光着脚,陷在柔软而质感的沙子里,感到很实在。暮色四合,坐在礁石上,远方的海仿佛凝固的冰,溅飞的浪花却舔着脚丫,这种感觉也很梦幻。我希望一直这样坐下去,也坐成一块不起眼的礁石。倒是毛毛率先开始反常了,他不吃不喝也不拉。从网上搜到最近的宠物诊所,带他去打了两天针,就是不见效,他动也不想动了。接着,妻子的脸上、脖颈处,出现了大面积的红疹。无奈之下,我们只得提前打道回府。左赶右赶,车子一进本省境内的服务区,毛毛就醒了,来精神了。

“你是我的小呀小苹果儿,怎么爱你都不嫌多—”,每次外出闲逛,商场、菜市场、鞋摊上,专业防水的小面包车上,骑木马射飞镖的孩子嘴里,乃至电视上的明星们,无论何时何地,都传唱着这支歌曲,让你走投无路。我眩晕。我恶心。听音辨字,回家上网一查,原来是新的神曲《小苹果》。看来我很落后。我是个老顽固。这就对了嘛。所谓神曲,就是火火火。所谓神曲,也是添堵,哪怕你跑到瓦尔登湖。更为可悲的是,换鞋的时候,碰杯的时候,握着莲蓬头冲澡的时候,我的嘴里同样会不知不觉地哼起来:“你是我的小呀小……”

下午驱车七星湖。秋风徐来,秋水微澜。蜿延而起伏的草地上,东一处,西一处,簇拥着好几对拍婚纱照的女孩子。混沌的大脑,混沌的心情也一扫而空。虽是人工小湖,还是给你带来了辽阔。这就是独处的意义,它让你瞬间拥有一个人的安静,两个人的敏感,三个人的丰富。

秋雨绵绵。我又看到了那个从前的同事。环绕着“世界上最长的刺刀”,他逆向跑步,我正向遛狗。他没招呼我,我也没招呼他。我喜欢这样的颇为自我的专注,也庆幸他没戴眼镜,否则真的免不了客套寒暄。当然,也有可能他假装看不见我。我就是那样假装看不到他的。至少他让我短暂性地回到了从前。那么,如果卫星拍照,我们俩谁的存在感更强呢。我想他的可能性更大吧。他始终穿一条黑红色的条纹短裤,白背心,用不紧不慢的步伐和一个个雾蒙蒙的早晨,跑过了这个夏天。逆向、单调、不紧不慢,这似乎就是他一生的写真。他就这一套装备吗?他的这套装备从不换洗吗?(如果他有两套同样的装备,那就是他在固执地坚持着这种单调。)其实这并不重要,就像在雨中唱歌、作业的洒水车一样无关紧要。但有时候想一些无意义的事,事情本身就变得有趣,有了些意思。

我为何写作?这是一个“千百次的问”。我写作,是想找到工作之外有兴趣做的事情。发现自己还可以做可能做,兴趣就更为浓厚了。写作锤炼了我的心智与经验,让我的梦想一次次实现了精彩的穿越与重生。自此,写作成为我的工作,我和我的生活以及我周围的一切,与写作都达成了美妙的镶嵌。

这个中秋之夜,她在伊犁,他在上海。只有我呆在小县城,毛毛盯着我,目不转睛。所以这个中秋之夜,但愿客居他乡的你们和我一样,坚锐如弯刀,孤独似满月。

那天晚上,酒后到家,给儿子打电话,一直没打通。第二天早晨,宿醉的头还晕乎乎的。上午九点半,我下定决心,驱车离开了小县城,直扑上海。三个小时后,我到达他的校门口。保安照例上来盘查,一眼瞅到了窝在副驾上的毛毛,连忙挥手不让进。怎么也说不通。我只得倒车,与一辆急着进门的小车相擦。我们决定私了。我让他出个价,他说是进口车,要我给七百。我还价四百,他不同意。他说没时间和我耗,他要去踢球。那就只能公了了。我们互相留了手机号,互相给对方的车拍了照。待他走后,我先给保险公司报了案,然后拨通110。就这样,来自小县城的我,和大上海终于有了一次亲密接触。回想起这件事,我发现自己没有任何的郁闷,反而有些沾沾沾自喜。因为我终于有了第一次报警110的经历,报警时我没有任何害怕和不安,交警和民警到场后都显得极为友好,还给我留下了就近派出所的电话和地址。

一段时间,我迷恋于语词梳理。对词语的偏爱,常常让我伫足良久,追溯其本源,这使我对生活有了些迫切的新鲜感。

仿真 造假的善意说法。

必须 原先是副词,现在是动词。供调侃之用的口头禅。前提是,你必须了解和感应事情的前前后后。

毛毛 咱们家的小狗,很多孩子的小名。

美女 美国女人的缩称。昨晚的77届学生中,就有这样一个移民美国的女博士。她生了七个孩子。她回来看望病中的母亲。她的母亲只知她有六个。最大的26岁读博。最小的三岁半。我不知道怎样理解,也不知道如何形容她。只知道她是在座的女人中,最最美丽的。她长长的头发乌黑油亮,如漆。

行刑人 如果行刑人是一个年轻的女人,你会怎么想。如果行刑人是一个时尚女郎,你会怎么想。在咖啡馆,我就碰到了这么一位。知道她是个法警后,我尽可能地在她的身上,找到行刑者的印迹。我觉得她的脸色有些灰。她裸露的膀子很黄很暴力。她递来爆米花,我对她说,像她这样的美女,我只能敬而远之了。座中人都认为,这是我最明智的选择。

拆迁 拆迁是政治的动词或动名词形式。分税制是概念,拆迁就是行动,两者架构了改革与发展的推土机。拆迁消失了村庄,拆迁也消失了城市固有的轮廓。乡村民俗与城市文化在拆迁的大棒下,奄奄一息。拆迁就是耻辱柱上的政绩。暴力拆迁与野蛮拆迁,是拆迁的必然衍生品。也有人提出和谐拆迁。可是既然要和谐,又为何拆迁?既然拆迁,又怎么可能和谐?拆迁让手无寸铁的良民百姓成了钉子户。拆迁是对土地的一次另类格式化。没有拆迁就没有土地出让金,没有拆迁,就没有房价虚高,没有拆迁就没有暴发户、投机商和贪官。结果拉动内需变成了消费土地,消费地球。拆迁是一次壮烈而滑稽的自焚。野蛮拆迁为什么屡禁不止?那就回忆一下三峡工程那举世最瞩目最壮观的拆迁吧。政治生态经济生态文化生态最终都浓缩到拆迁这一无聊却恐怖的惊悚游戏上。小崔(崔永元)曾经在他的微博中感慨万分:“县委书记说:我们不拆迁,你们知识分子吃什么?我想说:知识分子宁肯吃屎也不吃人。”可是,愈演愈烈的圈地运动,将不可避免地让“我们分到了土地”的农民们再次失去立锥之地。如果“我们失去了土地”,那么三农政策(小插件:三农问题—农民增收,农业增长,农村稳定)是不是成为一句空话?抑或拆迁就成了解决“三农”问题的釜底抽薪式法宝?

先锋 一切原创皆先锋。先锋不现实。先锋真实。先锋行走在歧路上。先锋是一种气质。先锋触及的是你的心脏。高山仰止,是先锋不得不付出的代价。这也使得先锋活化为最永久的传说。

七月三十日 农历或阴历。所有的日历上都找不到对这个日子的命名,却是民间实实在在的鬼节,祭奠那些流浪的灵魂。于是女工们纷纷送上申请:“今天是鬼节,怕鬼,不加班。”或“鬼节,不加班。”或“怕鬼。”或“今天鬼节。”厂长愤怒得冷笑:“不加班?既是节日,怎么没有成为法定假日?哼,念你们初犯,奖金就不扣你们的了,都给我干活去。”

阁楼 住在阁楼里,让你拥有了一间属于自己的房间,看得见风景,且一览众山小。阁楼往往无人问津,貌似尘封的通天塔。阁楼坚固,自闭。阁楼很小,但是有容乃大。阁楼里的生活是云上的日子,因为始终要面对自我和形而上,所以又玄妙又踏实。

感谢 最易于表达的一种方式。一个人取得成功的时候,总是感谢他人的帮助,忘了感谢自己;一个人获得利益的时候,总是感谢自己的机巧,忘了感谢他人。

政治 最模糊最复杂的一个词语:1,人道主义;2,普世价值;3,反种族歧视,反战,反恐怖主义;4,厚黑学;5,领导中心论;6,各种规则与潜规则;7,标语和口号,社论与国策;8,人脉;9,维稳;10,……

那么 没话找话或思想短路的征兆,故医嘱慎用。

知识分子 那时还在学校教书。有一次和教务员发生了争吵,互不相让。末了我说,我是知识分子,懒得理你。教务员盯着我,突然笑岔了气。且逢人便说,这小子竟然自称知识分子。若干年后,我再次遇见已经升任后勤主任的教务员。他对我一脸的尊重,令我很不自然。其实我是多么希望他嘲笑我,再嘲笑一下所谓的知识分子呵。

姥姥 这个词有两种读法,读快了就是甜腻的发嗲,读慢了就成了骂人。

破坏 说到破坏,它应该是衡量艺术作品好歹的标准之一。

革命 破坏的另一说法,多褒义。

破灭 自杀式的奋斗,意谓着玉石俱焚。

童年 童年是另一个行将消失的记忆。童年时代总有一个自由自在的井中男孩。他的头上有一块或几块癞疤。他的鞋子总是右脚先破,怯怯地探出他的小趾。他喜欢把手指头含在嘴里,痴痴地看天看地,看送信的人,看蚂蚁搬家。童年是去逮知了,或者拿着竹竿够打人家的枣子梨子。童年是一路狂奔。生如夏花,就是有过童年的感觉。失去童年的人,等于掐断了想象的源头。

死亡 停止呼吸或心跳,医学上好像限定于脑死亡。所以人死了,往往还得停放一阵子,让灵魂找到安身之所。自杀仅属于非正常死亡。近读《钟山》杂志李洁非的专栏文章《1962:冬天的童话》中提到:经国务院批准,1983年国家统计局的《中国统计年鉴》公布了1949-1982年各年度人口数字。在1959年到1961年的“人口数(年底数)”中,我们发现这样一些变化:1959年,全国总人口为六亿七千二零七万人,1960年,为六亿六千二百零七万人,1961年,为六亿五千八百五十九万人。当然,有关中国上世纪六十年代初人口非正常下降,西方学者最多的估计,竟至三千万人(参阅彭尼·凯恩《中国大饥荒(1959-1961):对人口与社会的影响》,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

属于自己的生活都应该是慢生活。诗人说:不要着急,转一圈,那道菜就是你的。小县城的生活就是慢生活。然而对于一个写作者来说,过慢的叙述会干扰写作的节奏,使之一而再再而三地停顿迟滞下来,让你松懈、兴致索然。

另一段时间,我又坠入到奇异的梦境。奇异在于,在梦境中,我如鱼得水。我似乎成了一个集梦爱好者。《石板街》其实也来自我的一个梦。梦思灵感归,还是有点道理的。

梦境之一:由于明天去农场摘棉花,下午我们早早地放学了。教室里只剩下我和她。我负责关门落锁,便问她怎么还不走。她说,你还能管班长吗?我说我管你干嘛,我还懒得管你呐。我把钥匙扔给她,抱起我的小板凳。她把钥匙扔回来,问我抱着凳子玩什么。我说带回家,你不带吗?我们的教室门窗破旧,每次停课复课都得抱着小板凳来来往往。她不屑地瞅瞅我,说真是个乖孩子,说你啥时候才能长大呀。我很愤怒,又无可奈何。我比她大个把月,却比她矮半头。她不带,我也只好不带了。教室里只剩我们俩的小板凳,用脚踢到讲台下面,它们就成了一对可爱的小枕头。我跟着她往外走,走出校门,她停下来,我走到前面。在此,我们应该分手,她向西,我向东。可是没走几步,我忍不住回回头:她竟然跟在我后面。我慌慌道,你跟着我干啥。她一挺胸一昂头:大路朝天,你管我往哪走。她是班长,还是个美丽的女孩,她怎么耍横都不为过。我们经过女校长的房子。女校长的家是一长溜的平房,有三个门。我蹑手蹑脚,屏住呼吸,正想溜之大吉,女校长的儿子从一扇门里冲出来,扯住她的一条藕段似的胳膊,我只得扯住她的另一条藕段似的胳膊。我的力气小,只能苦苦支撑,不过我愿意一直苦苦支撑下去,不为别的,只为能够一直扯住她的藕段似的胳膊。她好像看穿我出工不出力的念头,红润的嘴角嘲讽地翘起,一甩手,便脱身了。没走多远,另一扇门里又伸出一条手臂,扯住了她。看样子,女校长的儿子不想就此罢休,而她则听这任之,似乎有想进去探个究竟的想法。这次我恼了,狠狠地扯住她,指甲似乎刺进她的肉。一路上,我一直紧紧地扯住她,似乎一松手,她便会风筝一样飞上天。进了家门,我目瞪口呆:一碗热气腾腾的蛋茶摆在桌上,母亲拱着手,笑眯眯地看着我们俩。前些天,母亲让父亲痛揍了一顿,一副要斗争到底的样子,哪里有个笑脸!今天这是太阳从西方升起了。她甜甜地叫了声“姨妈”,便拿起筷子。母亲把我拉到锅膛口,先是向我竖起大拇指,继而抵着我的耳朵说,你小子比你爹能耐哩,有戏!这是哪跟哪呀,我一头雾水。母亲不管不顾接着说,听着,给我盯紧点,这么好的媳妇打着灯笼也找不着呵。我们在农场呆了一个星期,摘了十亩地的棉花。摘棉花的时候,我一直不离她的左右。她的任务基本上都是我帮助她完成的。我知道我是个懒惰的孩子,我不知道那些天,我为什么会变得那么勤劳。她也乐得坐享其成。这次学农活动,我收获了一个“劳动模范”称号,她把一块半的工钱也给了我:偷偷地塞进我的口袋。还把她柔软的小手伸进去,生怕我裤子的口袋有洞,搞得我一阵眩晕。站立不住。好不容易站住脚,我把那一块半翻出来,塞进她的口袋。我触摸到了她的身体,又是一阵眩晕。站立不住。同样的动作再次循环了三番五次。我说,你不能这样做。这是你应得的她说。我说,你这不是在骂我打我么,我是那样的人么。这是你应得的她说。她说,你晓得吗,在你摘棉花的时候,我在干啥吗?你在干啥,看小人书吗?她白了我一眼说,我睡在地里,睡在薄荷地里。我最喜欢薄荷的味道,你不晓得吗?我在梦中多次睡在薄荷地里,身上还爬满了来来往往的小蚂蚁。你圆了我的梦。你不仅圆了我的梦,还让我的身上爬满了小蚂蚁,痒痒的。你不仅让我的身上爬满了痒人的小蚂蚁,还让我的鼻尖上停着一只小蜻蜓。所以,她说,我也要圆满你的梦。我的梦,我的是什么?我有梦我怎么不晓得。做你的媳妇呀,她笑眯眯地说着,突然脸色一变,怎么了,你好像不太乐意呀!

梦境之二:那天我走在街上,忽然内急,便拐进一家单位的办公楼,不顾门房老头的追喊,进了洗手间。里面很脏,脏得没有下脚处,更可怕的是还有两个男人蹲着,慢悠悠地抽烟聊天。我只得退出来,洗洗手,照照镜子。也许我弄出了响声,两个家伙了然我的心思,更加谈笑风生了。好不容易等他们完毕,我老成持重,慢悠悠地再次踱进去。踮着脚尖,宽衣解带蹲下来,屏住呼吸。进来一个长发小伙子,他甩甩头发,手里拿着抽纸,在墙壁的瓷砖上擦起来,边擦还边向我瞅瞅,我只得朝他笑笑。于是他来劲了,他张开身体,壁虎一般,有点像在跳太空舞。高处他够不着,便一跳一跳的,每跳一下,落下来便踩在尿塘里。我有些恶心,可他毫不在乎的举止,又让我有些感动。他见我没声息,便转过身子,墙壁在他身后,但还是同样的动作,更像是太空舞了。洗手间的门口立着一名保安,他把手按在嘴上,做出嘘的手势,却没有嘘的声音。我心领神会,当然我本能就没有招呼他的意思。那保安跟在长发小伙子身后,亦步亦趋地模仿起前者的动作。我忍着笑,可能忍得脸形扭曲,小伙子垂下头来,长发便挂在脸上,也许他以为便秘吧。身后的保安依葫芦画瓢,大盖帽落下来,幸好他还算机灵,稳稳当当捧在手上,好似他早已料定。不过小伙子总算发现了他,两个人心照不宣地点点头。小伙子出去了,轮到保安在我面前擦起来,不过他始终面对我,虚空而擦,擦着擦着,便向我靠近,在我猝不及防之时,他突然掏出一管针筒,他是从帽子里掏出来的,我无法察觉,在我愣神的当口,往我屁股上扎了进去,我身体僵硬,似乎有些不信,扭头看去,针筒里蓝色的液体正向我的躯体里流动呢。是真的,的确是真的。你怎么能这样,我喃喃而语。小伙子,你今年多大了,家住哪里呀!他完全像个小护士一样和我拉家常,一只手还在我的皮肤上划拉着,好像是为了让我减轻痛感。这时我才感到了恐惧。这什么鸟保安呵,完全是个精神病人呀。果然,输液完毕,他还打了个响指,表示一切OK,并示意我起身,套上裤子。我自然是不由自主了。长发小伙再次进来,很愤怒状,而保安也很配合地露出恐惧相。长发小伙朝他勾勾手,保安便乖乖地脱起一身制服。我很愤怒,可一切已经晚了,谁知道他在我的躯体里注射的是啥呀。脱下的制服如皮囊,瞬间便穿到长发小伙身上。看来长发小伙才是真正的保安,原先的那个保安短发,精神,是个中年男人,很有些领导派头。怎么样,我的扮相还行吧。岂止是还行,保安恭敬地垂下脑袋,处长就是个实力派演帝呵。副的,领导提醒道,虚指的手却道出他的满足。领导在前面走着,我在后面,小伙子殿后。突然眼睛一蒙,原来保安把帽子盖在我的头上。领导朝我看看,忍住笑,此时小伙子已经架住了我的胳膊,往办公室里拖。你有病呵。你才有病呢。你们在我身上注射的事我就不计较了,怎么还架我。领导说,这就是我架你的原因,带走。办公室里,是一群穿红挂绿的少妇,大家看猴子般地望着我,还不忘了拍领导的马屁:领导真英明呵,走了一个,又弄来了一个。女人们一拥而上,扯着我,这个摸摸,那儿捏捏,有个姑姑在我鼻子上一拧,弄得一手的鼻涕,冷哼一声,又擦到我的脸上。领导便很欣赏在她屁股上捏了一把:你们好好的玩吧。领导慢悠悠地踱了出去,留下了我和一屋子的女人。我绷紧了躯体,有些紧张,又有些期待,不知道她们到底要玩出什么花样来。

梦境和梦想应该是不一样的吧。梦想虚幻的成分多,梦境则是现实的一部分,是突然的自我之一种。昨天晚上,儿子练完跆拳道回来,告诉我在四楼碰到了一只狗,就坐在楼梯口。为了证明那只狗很漂亮,他还拿出一盒狗用的灭虫宁滴剂,说就和盒子上的狗一个模样。我信,问他怎么不带回来。过了不久,妻子回家了。那条狗跟了进来,梅花鹿一样可爱。他们喊我去看。那家伙在我们家大摇大摆的,各个房间都去张望一番,临了,还在厨房与客厅之间撒了一泡尿。不久,我又察看到,茶几腿上也有它的痕迹。我说弄点吃的给它吧。已经给他吃了。那就再弄点,然后请他走人。妻子一脸兴奋,悄悄地对我说,你想呵,一条狗,一条这么可爱的狗,能爬到六楼上来,赖在我家不想走,这说明什么。说明什么呢?这是好运呵。好运也不能留,我边说,边从毛毛的碟子里给了它两块肉,它摇着尾巴一一笑纳,惹得毛毛很不高兴,呜呜呜的,赶紧窝在碟子边上吃起来。毛毛吃食一向随心所欲,现在有了个掠食者,直吃得它肚子圆鼓鼓的。妻子说,你也看到了吧,多了一条狗,毛毛有了个伴,吃也吃得香了。我说那也不行,你现在一身热情,到了明天,就成了我的任务了,除非你辞职。于是我们把它往门外赶。这家伙就是不想走。没办法,我只得狠下心来,拖它,谁知它就像章鱼一样,吸在地上。最后我只得把它抱了出去。儿子的约定是,如果三个小时后,它还在门外,那我们就养他。我说,还是放长远些吧,如果明早他还在门外,我就接受他。期间,毛毛不时跑到防盗门边,贴着耳朵,嗅着鼻子。这小子既嫉妒又盼望这个闯入者。妻子开了两次门。最后一次是夜里十一点多,她一开门,狗头便伸了进来,慌得她赶紧关门说,你好好呆着吧。为了不吓到对门邻居,我又叫妻子敲开了对门,告诉他们不要害怕,这是一个不速之客。大家都觉得奇怪。这天夜间,我们时睡时醒,总觉得心里搁置了一件事。我们是不是太残忍了!谁也没说破,但恐怕都是这样想的。今天一早,妻子就开了门:那条狗不见了。端的是不知它从何处来,又到何处去了。失望是必然的,庆幸也是当然的。我安慰她和儿子,如果他记得我们,他还会来的。不会了,再也不会来了,妻子说,这条狗一定是因为台风暴雨迷了路,人家上门,你们不收留,还想着好事儿!

如果说回忆是思想的保育员,那么悲伤则是思想的制造者。

眼泪不仅有味道,而且有色彩;时光不仅消磨人,而且培育人。

日本之行印象记:扶桑。辐射。川端康成。清兵卫和葫芦。黑泽明。性的人间。东山魁夷。迁井乔。黑井千次。浅草。我在美丽的日本。松下裤代子。罗生门。源氏物语。裸女物语(我的一个中篇小说)。望乡。山本五十六。厨房。茶道。插花。鞠躬。米西。八格牙鲁。和服。AV女优。高仓健。浮世绘。三文鱼。人性的证明。西村寿行。动漫。一休的聪明。芥之龙。珍珠岛。北海道。樱花。富士山。鲁迅。藤野。苍井空。饭岛爱。鉴真和尚。清酒。徐福。寿司。丰田。雪国。轻骑兵。禅。俳句。德川家康。武士。忍者龟。宪兵。大阪和长崎。屠城南京……

早晨接到亮弟电话,说节日期间很忙,五月四日,成一大师的遗体将回到故乡,在孙庄宝月禅寺火化,同日,泰州光孝寺将举行荼毗赞颂仪式。五日,又是孙庄传统庙会,他要做不少准备工作。成一大师圆寂之时,我正和县城宣传部的朋友在泰州喝酒,还是听凤城河管委会的良君提到的。我没想到的,和星云大师提名的成一大师同样来自小县城,而且缸葬之后,还回故乡的小庙火化。故乡的意义再次得到了彰显。又想起喝酒时,良君曾经提及,小县城还有一位大画家谭祖文,做过吴昌硕的家庭教师。我们竟然一无所知,不免汗颜。良君还说,如果你们不重视,他准备想办法,把这个大画家变成泰州人,作为旅游资源,宣传光大,反正小县城之前,也从属过泰州。天,我的故乡,不知还有多少个被淹没的英雄豪杰。傍晚,一辆车过来,接我去墩头的虬泓山庄。陈君给我打开车门,问我是什么车。干嘛,不就是一辆越野车嘛。人家可是宝马哦。那又咋的。小县城是越来越庞大了,我们竟然要从胡集取道北上,不过路很好走,二十多分钟就到了。从没想过,晚上也能去那吃饭。漫步在乡野,天南海北的,倒是有趣。饭是在船上吃的,酒后出来,独立小桥,看星星,听蛙鸣,还撒了泡尿,风穿衣袖,不亦快哉!

一个多月前,同学会就开始张罗了。聚会安排在毗邻的小县城进行。那天下午,我早早到达,才知,应到二十人,只来了十一人。有的照顾孩子,有的率团考察。有的躺在病床上,还有的要服侍病人。有人进去了,还有人出来了没脸见人。同学会向来是一个尴尬的重逢。也正是这次聚会,我发现,从我的小县城到邻近的几个小县城,距离都在一小时之内,而且是在不走高速的情况下。难怪我们的口号是“枢纽县城,物流天下”。与时俱进,如今这口号又换成“动车时代,节点城市”了。

五月上旬,外公谢世,儿子奔丧。到家时,我正在外喝酒,他给我打了个电话。不久,他妈又打电话来,说“更瘦了,又高了些”。原来他带回了一大包的书,能不瘦么。他的生活费几乎都转移到了书和手机上,一日两餐或一餐是常有的事。翻翻他买的书,计有经典印象五种,包括《米格尔街》(奈保尔)《第二十三条军规》(海勒)《红色骑兵军》(巴别尔)《一个青年艺术家的画像》(乔伊斯)《老妇与猫》(莱辛),此外还有《牧羊少年奇幻之旅》(科埃略)《猫与鼠》(格拉斯)《追风筝的人》(美国/胡赛尼)《瓦地的小号》(以色列/迈克尔)《一把雨伞给这天用》(格纳齐)等等。《米格尔街》明明家里有简写本,他又买了一本。他总是喜欢买些家里拥有的书。更让我恼火的是,有些书他还买了两本,像《三杯茶》就是两个版本,说是译文不同。我批评他,你一个学经济的,买这些书干啥。我知道我这么说毫无道理,文艺审美与所学专业并无矛盾,但我还是说了。他不吭声。也许我不允他改专业学历史,他看这些书以解郁闷吧。我问他,翻了没有。他说看了,还说《动物凶猛》(电影名为《阳光灿烂的日子》)和《猫与鼠》极为相似。这倒让我大感欣慰。二十年前,我就发现了这一点,写过文章。《追风筝的人》是我推荐他看的电影,他看得流泪,便又买了这本书。

他回长春后,我仍然处于五味俱陈的感慨之中。一方面,心疼他节食省钱买书,另一方面又想,这个时代没人读书,包括成人,也包括有些文学爱好的人。我也不如他。我知道的一些写作者,很少买书,见面后也很少热议到他读了什么新书。他们热衷于网络搜寻,最多是跟风走,有得看就看,没得看也不遗憾。他们宁愿多买一平米的地,或者装修时买高一档的浴具,绝不会傻到把钱扔在书上。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人们在想,咱们不要梯子,不是照样进步么。

不能不承认,我的小县城算不上世外桃源,和邻近的小县城也没有多少不同。小县城的人都喜欢跳广场舞,吃火锅、吃烧烤,吃的时候吧叽吧叽山呼海叫的。饭后消食,游走的姿势更是七歪八扭—这又是小县城的好处了,可以毫无顾忌,可以不讲究。

这些天来,由于禁酒,基本上呆在家里。便写作、看电影、读书。禁酒成全了我。看一部美国电影时,男主角向女主角深情朗诵《花房姑娘》。女主角猜错了国名,男主角介绍说来自中国的摇滚乐,是中国人的作品。写作之余,我再次翻开那些书。区别于《第二十二条军规》,《第二十三条军规》是海勒的中短篇小说,有些还是未发表之作。我曾经戏仿海勒的《情场高手》,写过一个短篇《有夫之妇们》,他这个集子里没有收录。《一把雨伞给这天用》叙述感觉和城市状态很棒,作者关于“沉默”的描述非常精彩。看到莱辛的作品集《老妇与猫》,感到亲切。我买过她的长篇《又来了,爱情》。记得高中阶段,儿子也买回她的一本《特别的猫》,那是一部写给孩子们看的作品。和康拉德、乔伊斯、麦克尤恩那些男性作家不一样,莱辛的作品个性鲜明,语言洗练,事件总是在具象里存活,叙述也控制在困境的难解或无解的范围之内。看完这部集子的打头篇《另外那个女人》,感觉她受另外一个早期现代派女作家斯泰恩的影响颇深。于是又按图索骥,找出前年的《外国文艺》杂志,每年第一期上,总有上一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专辑。再次读她在纽约的演讲录《和多丽丝·莱辛一起度过的一个夜晚》,她总是那么直接,清晰,她不喜欢思辨,又总能到达事物的本质,而且能够感受到她的真诚。读完这篇演讲稿,我受益三点:

1,作家不能随波逐流,做出一个公共的姿态。“我认为每个作家都是不一样的,而且每一位作家都应该有他们自己的是非感”。

2,我们丧失了记忆力。“我们不知道我们失去了什么,也不知道我们有没有失去什么”。

3,“你应该被动地读书。不要在自己和作者所说的之间建立起任何的障碍。你们之间应该是透明的”。这一观点,莱辛坦言她受益于歌德,那个大师在生命即将结束之前说:“我刚学会怎样读书。”在演讲中,莱辛重复歌德的那句话:“找出一本书中最为深层的和特殊的含义,那也正是吸引我们的地方,同时最为重要的是,要找出那本书和我们内心的本我有没有什么联系,而且从多大程度上我们内心受到了那本书的影响,又有哪些收获。”

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不管你身在何处,多丽丝·莱辛这类伟大的作家都是为我们存在着的。我忽然感到,儿子买的这些书是为我而备的,他以一种特别的方式,作出了与我的深情相拥。

孤独的人在山顶上呼喊,以便听到自己的回声,感到有人陪伴自己;幸福的人在海面上唱歌,以便听到波涛的掌声,觉得有人在为自己喝彩。

在小县城,我有两个老朋友。一个是季能宽先生,七十多岁。季先生买了好多书,大概有三四万册吧。反正我读的书大多是从他那儿借来的。季先生高中时搞文学社团办杂志,是个年轻的老右派。摘帽之后,痴心不改,更加疯狂地敛书。他不抽烟,酒也少沾,所有的钱都花在书上。在小县城,季先生开办了唯一的私人图书馆。可惜没多久就拆了,他找到我,我帮他跑了,效果不佳。最近的一次,我去见他,他们一家子租居在一座高楼里。他的书也不知打包存放到什么地方去了。

另一位王益谦先生,是名老中医。已经仙去,终年九十有三。先生名满天下,尤擅儿科辨治,诸如诊疗顽固性咳嗽、痛经和脂溢性皮炎,都是他的拿手绝活。我与先生相识,缘起儿子。儿子幼年,常患哮喘,久治不愈,静脉注射难以下扎,于是慕其名而求其治。那时先生早已退休,仍延聘专家门诊。

第一次去他家,他还住在中医院的老楼房。先生红光满面,目光炯炯,有如得道高僧,敬仰之心油然而生。先生倒非固步自封,他一边把脉开方,一边坦言,中医性慢,发病时宜西药攻取,待病情稳定后,再辅之以中药调理收治。

君子之交淡如水,我和先生素无来往,除了看病。可见我是一典型的功利主义者。有时三年,亦或五载,我们倒也一见如故。闲聊之余,他询问我的写作情状,我请教他的中医之妙,相谈甚洽。总有一种感觉,和老先生在一起,仿佛遁入异度空间,淡泊至极。

递上一支烟,或捎上一包茶。先生笑纳。我的印象中,王先生从没收过我的问诊费。

王先生搬进新建小区,我来过两次。最后一次,是岁末。2009年12月12日。那是我咳嗽最长的一次。那时先生早不抽烟,但神采奕奕,不见异状。望闻问切后,先生说我身体不错,只是有些内虚,进补即可。随即埋头出方。

西洋参100 黄芪300 党丹参200

川贝母100 杏仁150 白术150

臭紫苑150 阿胶200 川百部200

当归150 白乌150 百合200

元参150 麦冬200 甘草80

陈皮120 桑白皮180 西青果150

土蝴蝶80 山药200 鹿角胶15(新疆产)

生地200 桔梗120 沙参200

另,白蜜2斤,冰糖1.5斤,熬膏,每日早晚各一大汤匙,开水调服。

王先生每次处方一式两份,一份抓药,一份存根。书写工整古朴,遒劲有力。我喜欢他开的方,也喜欢这些透着异香的草药名字。这张处方一直放在我的背包里。

小县城还有一位远近闻名的老先生,韩国钧,字紫石。光绪五年,应江南乡试中举。民国以后,做过江苏省的省长、督军。后辞职退居。抗战爆发,被推举为苏北参政会名誉参议长。日伪威逼其出任伪职,遭拒。忧愤病逝后,小县城改称做紫石县。现有韩国钧故居,茕然屹立于县中斜对门。翻箱倒柜,终于找到韩老先生的那幅字,落款为:鼐臣老弟嘱临米帖 庚辰春国钧时年八十四。也就是去世前一年所写。教书的年月,住平房,我喜欢把它挂在隔开的小书房里显摆。结果条幅下方,被我刚进幼儿园的儿子,用水彩笔,涂画了一顶小红帽。

如果你还想继续写下去,一段话或者一个句子,都必须表现出无可辩驳的说服力,宛如你在追究活着的理由。因为你经营和创造的是你的另一种人生。

一直以为,电影还是在电影院里看为好。在幸福蓝海我看了《归来》《白日焰火》,在永乐影城看了《绣春刀》。小县城现在也就这两家民营影院了。下午看最划算。看完《归来》,给电影的文学策划周晓枫发过短信:前面三分之一有些小兴奋,国产电影终于有了节奏感,也不再以故事为主体了。更重视人的精神性创伤及影响。不过最后还是回到了老路上,原地踏步的结局说明,想象力的无法超越。后两部都讲究故事的完整性,但《白日焰火》有些无厘头,漏洞百出。我最喜欢完成了逆袭的《绣春刀》。我相信,细致入微地重写历史的《绣春刀》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将成为国产电影难以跨越的标杆。但我不知道,我还会不会重进电影院。两家影院都在电影结束前五分钟,早早打开了明亮的出口通道。看电影时,更是贯穿着小县城特有的嘈闹。

再没有比校对自己的书稿更痛苦的事情了。有时候赋予给你的权利,好像就是要让你感知痛苦的程度,比如校对、自残、单相思、做单位的二把手……

人们的经验与智性通常都是不对等的。这意味着人们之间的纷争没有多少实际意义。正是这种不对等,驱动着人们无休止地争论下去。在这无意义和无休止的争论当中,最终总是情感逼视和情绪化的对立,悄悄地决定性地占取上风,直至失控—争论的某一方要的就是事态失控?也未可知。

下楼。在小区两侧的走道上,我经常会碰到一个骑电瓶车的老人。我认识他已有四十多年。他是一个说故事的高手。我听他说过《铁人王进喜》《江姐》《雷锋》,那是我的学生时代。做教师时,每年参加“5·23”纪念活动,会后聚餐,他喜欢端着一杯啤酒,到处找人碰。他常年穿一件呢子军装,胡子拉碴,风纪扣齐颈,更显得他的脖子粗短。他身上有一股馊味,说话时飞沫四溅,所以很少有人和他碰杯。但他总能找到机会到台上,模仿伟人,来一段脱口秀。他曾经邀请我去参观他的私人博物馆,听说他掏老宅子淘到了好多宝贝。每次见了他,我就望着小区的围墙,也不知他有没有认出我来。

人行道上,一个年轻女子推着童车。童车上有个男孩,童车旁边还跑着一个男孩,一只小手扶着童车,帮妈妈推着。这个女子是专治楼房漏水的小师傅的老婆。泰宁市场这一带,栖息着好多这样的外来工。他们住在小面包或者拖拉机改装车上。夏天,就用一张席子睡在花坛里。下雨了,男的躲在家具城的楼道里打牌,女的坐在小马扎上刺绣说闲话。我看着他们从青年迈入中年。他们面色黧黑,但精气神很足。我常常想踱过去,问一些傻瓜问题,可一句也问不出。有时候,他们中的一辆车,底盘下面,也会出现一条土狗,或者一只大狼狗。小土狗看见毛毛,就摇着尾巴。狼狗见到毛毛就吼,主人一声怒骂,朝我一笑,狗便不响。等下次再走过去,狗又不见了。

毛毛走了。毛毛终于走了。十年前,毛毛来自西安,落户小县城,埋在六安。毛毛不属于任何一个地方,但他无处不在,他让我陷入无可救药无所适从的孤寂。难受,是那种自责与揪心的痛,不知生发于身体的哪个部位。也许不带他去天堂寨,或者我们不贪玩,他还能多撑些时候。他是多么地不愿离开小县城,离开这个家呀。原谅我,亲爱的毛毛。没有人如你,十年间与我如影随形。

偶尔,我会踱到儿子的空房间,随便看看,这一次看到一本《文艺风赏》。信手翻翻,悲从中来。除了翻尸盗骨,刊登了施蛰存老先生的作品《将军底头》,我不知道,也不记得还写了什么。这本杂志郭敬明主编,笛安执行主编。印刷很精美,还是骑马钉。但是他们想表达什么,想说什么,我不知道。也许他本来就是一个同人杂志,不必斤斤计较,内文充塞了大量的对《小时代》的记录。可以看作是《小时代》的一部宣传片。不过我知道,他一定比《花城》《收获》卖得俏。这不是我们时代的悲剧,却是病症。这的的确确是个小时代。人们不买好的,只买好玩的,新奇的,时尚的。文学泛化之后,一旦变为时尚,才是他的末日。我在这里,看不到对世情的描绘,也看不到他对人间的揭穿,有的只是童话式样的戏仿。天真,无知,小时代的最强音。所谓的小时代,不是谁比谁傻多少,而是谁比谁更堕落罢了。

父亲有一小块秧亩,两三方的样子。说他种不动了,怎么办,我说给我种菜吧。父亲带着我,去看那块地。在红星河北,有三四张方桌那么大。田很湿,稻根还在。父亲说得施肥,他没有买到复合肥。我说那就浇粪吧。正好看到老会计,去他家找了粪桶扁担舀子。会计家养鸡,有的是鸡灰。老会计说,舀厚些,和些水。我挑了两担,行走在田埂上,一手把着担子,一手把着插在粪桶里的舀子。乡野的风真大呀。肩膀有些压,我尽量把扁担横在肩周,以减小压力。第一担和水浇完,才发现扁担没放好,沾满了鸡屎。我拿着扁担,用稻草擦干。第二担过来,先把扁担放远,免得再次弄脏。一个妇女问我准备种什么。我说种菜。什么菜。没想好。父亲已经在秧亩四边,点了豆种。遇到先林,问我多大了。我说四十八。他说他六十四了。他用一架独轮车,推着鸡粪。回来的路上,一直在讨论种什么菜。下周肯定要弄,过了时节就不行了。呵呵,不管怎么说,我也有自己的一块地经营了。

可想而知。那块地,压根就没收获过。离开了乡下,我也拥有了城里人的通病。

无论小县城还是大都市,创新都是出现频率最高的词语。创新就像一条狗,我们追逐他,也被他追逐着;创新又像一根鞭子,我们紧抓不放,也被他抽打着,哪怕遍体鳞伤。

连日来,我一直在翻箱倒柜,挑拣和阅览自己的作品,打算编一本自选集。我在虚拟的文字和虚构的故事里,找到了真实的自我。我曾经是那样的激情飞扬,拥有过剩的想象力。天马行空,汪洋恣肆,我的呼吸常常跟不上我书写的节奏。奇幻的细节我都不敢相信出于我的手。不过我也发现,我并没有超越自己,我还是原来的我。故事的清晨与黄昏总该有些区别的。也许是烟酒过多,我只不过换了个叙述的嗓子吧。如果现在还有人问我为什么写作,我想我也有新答案了:我写作,是为了让我在剩余的日子里,就着摇曳的烛火,每天读一篇自己的小说,翻一本自己的书,怀着愉悦的心境,了此残生。

我不知道我的南通之行,是梦境还是真实。或者,来自小县城的我一直穿行于真实与梦境之间!

我不记得多久没去南通了。十月底的一天我从小县城去了南通,车从我的母校门前倏忽而过。我来南通不是怀旧,也不是会老朋友,尽管我仍然为他们保留着一颗心。我来听歌手陈奕迅的个人演唱会,也不是作为一个粉丝,而是为了怀念陪伴我整整十年的毛毛。我曾经在昆明的露天迪吧,随着几千人吼着嗓子举手如林;也曾在南京新街口的广场上,于人山人海中手舞足蹈,倾听摇滚歌手荡气回肠的声音;在北京三里屯的酒吧街,我也曾坐到凌晨三点。那样的盛况注定不再会有,所以我不得不来听这样一个足球场上的演唱会。微信里的一个朋友说,有故事的人不能去听陈奕迅,因为总有一首歌会让你泪流满面。我期待着,结果你一定知道,我失望了。球场上的演唱会侧重的是表演,而不是歌唱。在炫目的灯光里,一切都在走形变样,人们的脸庞过于夸张,过于脸谱化,眼睛都是绿绿的。不仅我没多少情绪,我发现那个歌手也没多少情绪,尽管他蹦蹦跳跳,唱得满头满脸的汗,我更担心他会不会冷不丁地摔上一跤。甚至在唱《不要说话》时,我觉得他跑偏了,也可能我还沉陷于上一首歌的曲调里?这首歌快要结束时,他似乎才找到了一点感觉,或者说我才找到了一点感觉。尤其在唱《十年》《好久不见》《你的背包》时,他的表情与歌曲反映的情境完全不对位,他歌唱着,但是已经成了一个局外人。事实上这绝对不是一个歌唱的年代,我们只适合垂泪独吟。倒是我从没听过的那首《多少》有点意思,虽说仍然表现出高度的分裂,但更像是他个人化的作品。当然不是说此行我一无所获。听不得,我可以看,我观察着所有的听众,甚至维持秩序的警察,也在我的观察范围。听众们自然是如痴如醉,后排的一个小伙子每首歌都跟着唱,唱完便哑着嗓子喊:EASON,EASON, EASON—这得傻到什么地步才能做到!而一俟听众们摇着荧光棒站起身来,带队的警察便面无表情,抬手举起射光笔,一根细细红线笔直地瞄准住了你—这个可以有吗?我的左侧是一个戴眼镜的女孩,从头到尾,她一直在用插在充电宝上的手机拍照,然后发送。她一定是个合格的粉丝,超级粉丝,却不像是来听歌的。我问她是大学生还是高中生,她说在上高一。她的同伴,也是她的表姐,坐在她身后。听着她们说话的乡音,才知道她们同样来自我的小县城,每人花1580块,买到这两个座位。表姐对表妹说,你爸也追来了,哈哈他追来干嘛呀。不久,漂亮的表姐又说,呵呵,你爸说他在外面溜达很无聊,也进来了。他花了三百块,从黄牛手里买了一张看台票,她指向遥远的北看台。那里闪烁着五彩的灯火。她们看不见,但她们知道,高一女孩的父亲,就淹没在那光线璀璨的汪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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