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国家标准委召开媒体通气会,邀请有关专家对新发布的GB/T 31821—2015《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国家标准进行解读。
电梯是模块化设计的机电一体化产品。截止到2014年底,我国在用电梯数量已超过350万台,其生产量、保有量、年增长量均为世界第一。然而随着电梯数量的增长,运行多年的老旧电梯也快速增多,电梯部件功能退化给电梯使用带来的安全风险日益受到社会各方面的关注。由于受设计制造、安装、维护保养和使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电梯整机的使用寿命存在很大差异,难以制定电梯整机的判废标准。因此,通过制定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进行报废与否的判定,再决定电梯整机是否需要报废,是提高在用电梯安全性的可行途径。
新标准规定了“安全保护装置、紧急救援装置、井道安全门和活板门、驱动主机、轿厢、层门和轿门、电气控制装置”等13项对电梯安全运行影响较大的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标准明确将机械损伤(如开裂、变形)、非正常磨损、锈蚀、材料老化、电气故障、电气元件破损等6种影响安全运行的失效或潜在失效模式作为部件的报废技术条件,为存在风险隐患需要报废部件提供了技术依据。
制动器作为电梯的关键部件,会因电磁线圈铁芯动作异常,导致制动器出现卡阻现象,容易导致电梯溜车、墩底、冲顶等严重安全事故。此次标准把“制动器电磁线圈铁芯动作异常,出现卡阻现象”作为制动器报废技术条件之一,将大大地减低此类风险。悬挂钢丝绳作为电梯的曳引和承载部件,承载着轿厢与载荷和对重的重量,以及实现曳引驱动。悬挂钢丝绳变形或损伤不仅会导致钢丝绳内部应力分布不均匀、加速钢丝绳的损坏,还会对曳引轮和滑轮造成异常损伤并加速损坏。标准把“钢丝绳出现笼状畸变、绳股挤出、扭结、部分压扁或弯折”作为曳引钢丝绳和液压电梯悬挂钢丝绳报废技术条件之一,将有效地避免上述问题。
该标准由我国自主研制,目前国际上尚无相关的国际标准,发达国家也无相关标准。该标准填补了多年来国内外电梯行业缺少电梯报废相关标准的空白,新标准将于2016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将产生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一是弥补了电梯主要部件报废缺乏技术规范和标准的空白,为电梯服务过程中的主要部件报废提供技术依据,也为政府相关安全监管部门对在用电梯安全监管提供了技术依据。二是将加快推进在用电梯,特别是老旧电梯的更新改造,提升在用电梯的安全性能,保障了乘用人员的安全。三是兼顾了公共安全与资源节约。以上海为例,目前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电梯有2万余台,如根据15年的设计寿命全部整体报废,以平均每台耗费40万元计算,就需要超过80亿元人民币的投入,而只报废并更换安全性能不符合要求的部件使电梯继续保持安全运行,以更换20%的部件计算,可以节约超过64亿的资金。
下一步,国家标准委还将加快推进《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主要部件的报废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的研制,完善电梯产品的报废国家标准体系,提升老旧电梯安全运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