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报7月5日报道,6月28日,广东惠州市民林先生,从东江捞出了44根疑似乌木的木头,可木头刚从江底捞出来,林先生就被人以“倒卖古木”罪名举报,警方暂扣了这批木头。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79条规定,对于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掩藏物,是属于国家所有的。因此警方报请了相关的政府部门,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要求公安机关暂时代为保管。对于市民向警方报警称林先生“盗卖古木”的报案,警方认定,林先生没有违法行为,不予立案。
目前,公安机关已经把这批古木移交给当地文物保护部门,也就是惠城区文广新局进行调查。经过前期调查,这批古木初步确定是“乌木”,不过具体的价值、埋藏年限还需要经过广东省考古研究院专家的鉴定才能确认。
惠城区文广新局局长称,如果这批木头需要上交给国家,文物管理部门将补贴林先生等人的打捞费用。此外,为了表彰林先生上交国家文物的举动,当地政府还将对林先生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一般给予个人奖励5000元,颁发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