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截至2014年底,全省完成改造1895.02万平方米,完成比例118.44%,超额完成面积295.02万平方米。
(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及用能分项计量监测改造。截至2014年底,全省共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273.11万平方米,完成比例136.56%。17个市已全部完成全年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任务;完成166栋公共建筑用能分项计量监测改造,完成比例118.57%。除菏泽市,其余市已完成全年用能分项计量监测改造任务。
(三)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2014年,全省共完成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项目824个,建筑面积2981.15万平方米,占全年任务量的165.6%。17地市均已超额完成全年任务。其中,烟台、济南、潍坊和德州完工量较大,分别完成311.72万平方米、307.61万平方米、262.08万平方米和238.16万平方米。
(四)绿色建筑发展。12月份,全省有52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或评审通过,面积500.79万平方米。l-12月份,全省共新增147个绿色建筑项目,面积2062.7万平方米,达到年度任务的257.8%,济南、青岛、潍坊三市分列全省前三位。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做好既有居住建筑2014年度项目验收和2015年度项目落实工作。2014年度节能改造项目已全部完成,各市要认真整理有关资料,待采暖季结束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并尽早落实2015年度改造项目,待采暖季结束后及时开工。
(二)认真做好公共建筑计量监测改造项目竣工收尾工作。要做好数据核对、运行调试工作,确保数据准确、传输稳定。要认真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把《山东省建筑能耗数据传输核验表》作为竣工验收的必备资料,把技术交接培训作为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进一步规范完善竣工验收资料。
(三)落实2015年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项目。认真落实鲁政办发[2009]119号关于加快太阳能光热系统推广应用和实施意见的基础上,积极推动高层建筑安装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组织好2015年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项目,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四)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各市要认真落实国家、省绿色建筑强制性推广政策,严把规划审查、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竣工验收等关口,确保列入强制范围的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要积极推进自愿性评价标识,鼓励商业性项目执行高星级绿色建筑标准,确保完成年度标识任务。要扎实开展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建设,突出抓好绿色建筑发展,全面推进绿色交通、绿色市政、绿色能源等工作,实现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