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结合建筑企业生产经营特点讨论其所面临的风险,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建筑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完善其内部控制的有关对策。
一、建筑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面临的风险
(一)建筑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
建筑企业是指从事建筑施工、安装、装修等工程活动并进行相应改扩建工程的企业,其产品具有特殊性,生产经营具有以下特点:生产单件性。各项工程都有独特的施工条件,其成本都单独核算,产品只能单件进行;生产流动性。生产工具、人员等都随施工地点相应变化;高空、露天等危险作业较多,易受自然环境影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产品生产周期较长,耗费大量财力、物力和人力。
(二)建筑企业面临的风险
鉴于建筑企业存在上述经营特点,其所面临的经营风险也与其他企业存在差异,主要可归为两类:一是技术风险,体现在设计、施工和工艺三方面。如设计不科学、未考虑施工要求、施工工艺落后、工艺流程存在重大缺陷等;二是非技术风险,体现在政治与法律、财务和经济、协调各方利益、人员、材料设备、合同签订等方面。如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变化、雨雪天气灾害、恶劣的气候与地质条件、通货膨胀、金融动荡等等。
二、我国建筑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第一,资金管理监控力度有待加大。资金是建筑企业的生命线,建筑企业建设周期长、资金投入量大等特点使资金管理显得更为重要。部分建筑企业没有设立专门的资金管理部门来集中管理资金,不能合理分配资金至各物业公司、项目部等,使资金成本居高不下。建筑企业由于其经营性质需要垫付大量资金至项目中,项目结束后才能收回,各子公司、项目部之间在资金调剂上缺乏有效沟通,激化资金供需矛盾。
第二,风险管理意识薄弱。随着市场竞争压力的日益加剧,有的建筑企业开始以降低利润的方式应对竞争,经营活动越来越复杂,建筑企业漫长的生产周期使得整个项目进行中面临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多变等诸多不确定性,经营风险也在逐步积累。在利润的驱动下,部分建筑企业在鲜有评估项目风险的前提下承接项目,企业风险管理、预警及应急机制亟待健全。
第三,建筑工程项目集权现象较为普遍,各岗位权责利划分不明晰,部分建筑企业贪腐现象严重。部分建筑企业采取多层次职能管理模式,削弱了上下级员工沟通的有效性,管理权限较为分散,部门各自为政分化严重,甚至母公司下属各子公司争取客户资源,经营风险增加。部分领导层借机敛财收受贿赂,损害企业整体利益。建筑企业亟需从规范各子公司、各部门的权责利,提升业务操作透明度等方面完善内部控制,提升企业运营效率。
第四,建筑项目分散运营较难监管。受设备、环境等自然条件的影响,建筑企业存在较大的变动性。多数项目部采取能够因地制宜的项目部式的职能管理结构,但各项目部存在各自为营、仅顾及自身利益而忽视企业整体利益的现象,不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有的建筑企业未能建立合理的监管制度,监管力度不强,不利于遏制各种违法违规事项的发生。
第五,内部监督有效性有待强化。鉴于银行、税务等外部监督部门对建筑企业的监督作用十分有限,内部监督对于完善建筑内控体制来说就显得尤为重要。然而,目前大部分建筑企业内部监督部门如内部审计部门独立性不强,往往实质上构成财务部门的附属机构,发表意见往往权威性不足。再者,内审人员可能是从财务部门调任,也可能由财务部分人员兼职,不能很好地胜任监督工作,综合素质有待提升。另外,不注重事前监督和事中控制,片面追求事后检查的效果,对建筑企业内部控制的运行状况不能做出客观有效的评价。
三、完善我国建筑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有关对策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组织结构
建筑企业组织结构的健全性、各岗位权责利分配的合理性直接决定着内部控制执行和内部沟通协调的效果,健全组织结构对建筑企业而言重要性不言而喻。结合建筑企业的经营特点,其组织结构应以工程项目为关键点形成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结构。考虑到各建筑企业区域条件与规模大小的不同,企业应结合各组织结构制式的优缺点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符合建筑企业自身要求的组织结构。另外,建筑企业组织结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应随公司内外环境的变化相应完善,以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提升企业运营效率。
(二)多角度完善企业风险管理
首先,从动态性、系统性和全面性三处着手完善企业风险约束机制。建筑企业内控机制应当随其内外环境的变化而相应完善,同理其风险管理机制亦需要灵活动态;建筑企业应依据其各项业务性质的不同相应建立起系统性风险监控体系,全面考虑企业内外部影响因素,系统性防控内外风险;建筑企业内控制度须全面覆盖其各项业务流程和所有部门,并重点关注风险易发环节,区别于一般风险点建立相应的关键风险约束点,定期对关键约束点进行重新评估,评估结果交与有关管理层以便其及时作出相应反馈,提升管理决策的有用性。
其次,实施全面风险评估与管理。①为有效化解风险,建筑企业有必要将风险评估方法加以量化后反映风险大小程度。利用统计学原理等开发风险评估方法与模型,弥补原有定性风险评估方法的不足;②积极主动地评估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严重程度,做到未雨绸缪,当风险实际发生时可将其与预算进行比较,不断修正风险识别方法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风险的进一步扩大。
最后,采用规避、降低、承受、转移等风险应付方法强化企业风险监控与应对。例如,对长期亏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确实无法降低风险的项目应选择放弃;对项目承包风险、研发风险等确实无法规避的风险采取有效方法来降低风险;对评估成本效益后认为可以承受的风险不采取任何措施而是选择主动承担;利用租赁、工程分包、互助联保、保险等工具转移风险。
(三)强化建筑企业内部控制监督
相对于外部监督,内部监督更能有效地发现建筑企业内部控制在设计和执行中的薄弱环节,并提出相应的改善方法,健全企业内控机制提升内控实施效率。具体来说,内审部门应保持其应有的独立性,受董事会直接领导,不依附于组织中任何其他部门,明确自身的职责权限,监督内控运行情况,树立内审部门在企业架构中的权威性。要确保审计人员具备能够胜任该职位的综合素质,加强人员培训与学习,在工作中保护谨慎和怀疑的心态,对于监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有权向董事会直接报告。
最后,建筑企业应结合自身特点设定关键业务流程控制点。工程项目为建筑企业的主营业务,应从项目投资决策、概预算控制、价款支付控制、竣工决算控制以及监查等方面设立关键业务流程控制点,完善建筑企业业务流程内部控制,从各项具体流程上防控风险,促进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