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财政奖补政策做好村级公益事业

2015-07-20 10:42王九梅,杜珉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5年9期
关键词:赣榆公益事业一事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是改善和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一项战略性举措,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近年来,赣榆区通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实施,大大地改善了农村的基础设施和村容村貌,进一步推动了我区农村经济的发展。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以来,我区共落实财政奖补项目1086个,其中村内道路813个,长度606公里,占项目总数的75%,农桥43个,占项目总数的4%,环境卫生230个,占项目总数21%。项目总投资17632.48万元,其中:一事一议筹资3652.88万元,申请财政奖补资金13049万元,村集体资金795.92万元,其他资金134.68万元。

一、我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现状

(一)公益事业基础设施项目比较薄弱。近年来,省政府虽然加大了对农村公益事业的投入(村村通工程、美丽乡村、农桥等),但村内基础设施建设依然明显滞后。

(二)公共服务水平滞后于农民的基本需求。通过走访调查,农民对村级阅览室、文化娱乐广场、老年活动中心、体育健身器材设施等需求迫切,而当前农村实际配套措施却捉襟见肘。

(三)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发展不平衡。一是农村与城市的差距。近年来,各级政府加大了公益事业建设的投入,但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变化相比,农村与城市发展差距呈逐步拉大趋势。二是村域差距。不同乡镇、不同村之间基础设施发展水平参差不齐,身处山区乡镇的部分偏远村公益事业发展相对缓慢。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扎实准备

1.建立领导组织。成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财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农办、财政局人员具体负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安排等工作。

2.出台相关政策。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赣榆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行办法》、《赣榆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细则》、《赣榆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细则》等一系列文件,为工作顺利开展奠定政策依据。

3.加大宣传力度。区政府专门召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动员大会,各镇村也分别召开党员干部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并通过电视、广播、标语、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

4.强化业务培训。区农办、财政局多次组织镇级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突出关键,扎实推进

1.明确财政奖补范围。我区将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范围细化为村内骨干道路、跨组道路和农民集中居住区道路建设,村内中沟以下过河桥梁的新建、改扩建,河塘疏浚(不含大沟级以上),村内农作物灌溉防渗渠建设与维修,村内排灌用泵站建设与改造,村内植树造林等绿化建设,村内环境卫生整治和设施建设,村内其他直接关系农民利益的公益事业设施建设等八类。

2.严格项目立项审核。各行政村组织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议定农民需求迫切、反映强烈、受益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为保证项目实施规范、可行、有效,区一事一议奖补工作办公室派员赴村实地核查,进行GPS定位并拍下施工前照片存档,以便验收时前后对照比较。各镇汇总上报区后,一事一议办公室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初审,审查合格后报区奖补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3.阳光操作公开招标。根据省综改办批复的实施方案,区一事一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各镇及时在镇村两级公示项目情况,经镇招投标中心对外公开招标,市场化运作,确保阳光操作。

4.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为加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管理,我区制定了《赣榆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会计核算办法》,明确该项资金专户专账管理,制定相应的会计核算科目,并实行镇级报账制,拨付过程中做到“两不拨一取消”即未按规定程序审批立项的项目,不予拨付;未经区农工办、财政局参与验收及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予拨付;发现有骗取、套取、截留、挪用、挤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行为的,追回奖补资金,取消其项目奖补资格。

(三)完善制度,明确责任

1.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各村成立项目监督小组,对项目实施全程监督。并及时将一事一议项目建设和财政奖补情况公示上墙,实行村务公开。同时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资金的专户管理、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和检查。

2.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区、镇建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档案,将财政奖补项目的立项审批表、村民议事记录、筹资筹劳审批方案、民主议事记录、中标单位资质情况表、工程合同、决算明细表、竣工验收申报表、资金拨付申请表、资产移交表、项目督查情况表等资料,按统一格式装订,区镇分别归档,形成资料库。

3.完善项目管护机制。明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所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所有,完善管护体制。由村负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日常管护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

(一)农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愿望高,参与积极性低。近年来,外出务工的农民逐渐增多,使他们看到了内地与沿海、农村与城市的差距,触动了农民改善基础设施的愿望和热情。通过走访了解,群众对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非常支持,但参与积极性较低。

(二)实施一事一议奖补项目的热情高,质量却难保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实施,激发了农民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热情,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上级投入的力度且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但由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程量小、利润低、投资额度不大,许多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无兴趣参与招投标,许多项目在竞标过程出现流标现象,最终被无资质的“小施工队”中标,甚至出现“最低价”中标现象,建成项目难以发挥长远效益,导致惠民工程不能真正的惠及农民。

四、对策及建议

(一)推行一事一议民主议事制度。紧紧抓住农民筹资筹劳管理的关键环节,严格操作程序,严格政策界限,严格监督管理。通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尊重农民意愿,调动农民对商讨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积极性,做到真议事、议急事,并形成完整的民主议事会议记录;尊重农民意愿,切实解决农民最关心、最迫切的公益事业建设问题,有利于在政府奖补政策的引导撬动下,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推进村级公益事业的发展,以利于缓解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瓶颈。

(二)整合优势资源,增加公益事业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各级政府应加大对乡村道路建设、小农桥建设、环境卫生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资金投入力度的同时,各地应充分利用当地的农业、水利、滩涂、旅游等资源优势,通过合理开发和挖掘,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全力支持项目建设,解决仅靠农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难以实施村内公益事业的问题,更好、更快地促进村级公益事业的发展。

(三)改善基层工作条件,提高办事效率。建议省综改办在加大对基层工作经费扶持的同时,为县级一事一议办事机构统一配备业务用车,满足经常性下乡、村检查工作之需。

(作者单位: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金山镇农村经济服务中心、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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