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继凯
近年来,中国经济与国际市场、资本紧密程度正在进一步强化, “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中国对外产业或产能合作加快步伐。
然而,从目前中国企业“走出去”开展的对外投资合作效果看,尚存在着诸多不足,造成合作过程中常常出现纠纷矛盾、投资失败或项目搁浅等问题,从而给企业带来重大损失。
结合中国企业开展国际产业合作的实践案例来看,企业“走出去”,就必然要面对差异性,要把握好与投资目的地“走出-走入-融入”关系。在实现“走出去”的同时,要重点研究当地的国情、经济、法律、文化等,制定适合自身的投资与合作战略,更重要的是要与当地的经济、产业、法律、人文等因素融合发展,实现“融入式”的转变。
政府层面,在积极鼓励中国企业配合国家发展战略,全面把握国际产业投资合作战略性机遇的同时,还要结合企业发展需求,引导企业“走出去”参与世界产业分工。
当前,不论从国家利益角度,还是产业发展角度来衡量,开展对外投资合作应该侧重于战略收益和产业布局,这就要求我们引导“走出去”的企业,摒弃投资短期趋利回报的思维,规划布局好投资合作长远的、战略性的利益需求。
对企业而言,“走出去”的同时,要积极配合中国资本外溢和产业转移合作等战略需求,对投资项目做好长期的战略收益设计,积极对接投资国或地区的经济发展。
从历史来看,“设计-资本-价值”之间的关系,是中国企业“走出去”需要把握好的核心问题。
回顾和分析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失败的案例,除了某些非经贸因素和不可抗拒的政治因素外,合作项目运行过程中的不确定性、不持续性和随意性,也是重要原因。因此,在对外投资合作中,前期就要设计好项目的决策、协调和管理机制,建立起强有力、可掌控的项目领导机制,以保证投资计划的延续性。
当然,还要做好投资合作项目的收益价值核算,确保实现投资合作回报。
此外,中国企业“走出去”,要把握好“收益-安全-保障”的关系。由于受政治等因素的影响,对外产业投资合作不仅仅是一种企业投资行为,除了要注重投资项目收益计算分析外,还要做好投资环境、政治、人身等方面的风险分析,更要做好安全保障的预警和应对预案。
在具体的对外投资合作中,应积极参加或者创建相关投资协会或产业联盟,由企业“个体”融入“团队”中去,在投资国形成联盟式组织,以此来壮大话语权和协作协助机构,从而增强投资合作过程中的抗风险能力。
对于政府而言,应该引导、扶持对外投资合作的企业建立协会、投资联盟或投资基金,为企业提供多种权益和投资保障。
总之,在中国经济社会面临重要转型的关键时刻,在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和延伸的背景下,中国企业“走出去”的产业合作将成常态。中国经济发展需要全球市场,中国快速发展也需要全球化的资源配置。(支点杂志2015年7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