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曙光 许朝兴 吴日芹
清明时节,位于长江北岸的安徽省望江县普降暴雨,气温骤降,一场倒春寒来袭。然而,从土地整治项目区到工业园区,从乡村到城镇,记者感受到的却是一股节约集约用地的热潮。
“节约集约用地难开展,党委、政府站一线了就不难;节约集约用地难推进,各个部门上一线了就不难。”望江县委书记李跃云这样告诉记者。
近年来,望江县瞄准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目标,从制度和责任层面建高立实、奖高罚实,以土地整治、盘活利用、规划管控为抓手,盘活提升存量、优化做强增量,走出了一条符合当地实际的节地发展新路径。
望江县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等为抓手,向土地整治要耕地,拓宽了耕地保护空间。
县长霍辉介绍说,望江县早计划、早建库、早实施,严格按照“申报一批项目、建设一批项目、验收一批项目”的要求,全力做好新增耕地项目。建立省投项目定期与不定期巡查制度,项目指挥部与国土资源所人员、项目监理单位全程跟踪,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每周对项目巡查不少于2次,加强项目实施协调工作,保证项目质量。2008~2013年,全县新增耕地574.19公顷,连续14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望江县坚持确保土地整治质量只升不降的原则,创新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机制,建立“国土牵头、乡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的管理机制,引进“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监督机制,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等配套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责任明确、管理有序。项目实施过程中,注重收集群众合理性意见和建议,适时变更设计;聘请县水利工程师对工程施工进行全程管理,监理公司对隐蔽工程实行实时监理,工程总量原则上只减不增,工期只罚不奖;对工程转包、分包行为,一经发现立即撤换施工单位,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进度、施工安全与资金安全。2008~2013年,全县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15万亩,全部通过验收。
与此同时,望江县注重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2008年以来,全县共实施增减挂钩项目271.63公顷,项目区“田块成方、沟渠配套、道路通畅、设施完善”,减少建设用地271.45公顷,其中耕地面积251.73公顷,不仅提高了土地利用率,促进了节约集约用地,也改善了农业生态环境,增加了农民收入,实现了以农补工、工农互补、城乡互动、耕地与建设用地动态平衡的多赢。
望江县扎实开展“三清”专项行动,推进“腾笼换鸟”,清理盘活低效利用和闲置土地,挖掘存量用地潜力,优化土地要素配置,保障城镇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
据副县长董开宝介绍,2013年以来,望江县在土地“三项清理”行动中,共清理出批而未供土地115宗,面积2281.43亩;闲置土地9宗,面积291.47亩;低效利用土地65宗,面积4521.34亩。
“清理不容易,处置起来更是难上加难。”董开宝说。为此,望江县把握时间节点,分类制定方案,实施清理处置“百日行动”,取得良好效果:115宗批而未供土地全部处置到位;低效利用土地处置到位60宗,面积4386.69亩;闲置土地处置5宗,面积189亩;全县“三清”综合处置率为87.29%,比所在的安庆市平均处置率高出34.59 百分点。望江县2009年~2013年供地率由此提升到83.12%,居全省前列。
望江县建立“腾笼换鸟”倒逼、激励、服务机制,提升工业用地效率,扩大土地产能。对工业项目按照节约集约用地、亩均投资强度、亩均产出贡献等指标进行排名,对未达到要求的企业,通过核减用地面积或限期追加投资、取消优惠政策等措施,倒逼企业转型发展。
“2008年以来,仅县开发区就实施‘腾笼换鸟’项目14个,面积1498亩。”望江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胡接印介绍说。同时,鼓励低效利用建设用地二次开发,对工业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在不改变土地用途且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通过压缩超标绿地面积和辅助设施用地,扩大生产性用房的,或对厂房加层改造、利用地下空间等途径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的,给予相关优惠政策。
为避免新增闲置土地和低效利用土地,望江县实行“双向约束”,将企业和政府放在合同对等位置,用建设审批“两个流程”约束职能部门效能,用亩均税收和开竣工“两个承诺”约束企业行为,税收不足企业以违约金形式补齐。
胡接印说:“确保节地效果,实行动态监管制和违法责任追究制是关键。”为此,望江县以开发区、乡镇规划执法中队和国土资源分局(所)为依托,以建设项目开工、竣工、土地用途变更、土地闲置、土地开发利用强度为重点开展动态巡查,对违反合同约定的,严肃追究投资者的违约责任;对未经依法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依法严肃查处;对执法违法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2014年巡查发现违法违规用地5宗,面积0.705亩(耕地0.33亩),有效制止5宗,拆除违法建筑物250平方米。
为防止摊大饼、撒胡椒面式发展,望江县从预审把关、市场配置、政策引导等方面入手,提高工业项目准入门槛,前移管控关口,引导工业进园区,促进产业集聚发展。
县政府出台招商引资项目准入预审评估暂行办法,提高项目准入条件,县开发区固定资产投资6000万元以上的单个工业项目,亩均投资强度不低于150万元,预期亩均税收不少于10万元/年。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腾笼换鸟”项目、租赁场所进行加工制造的工业项目,需新增建设用地扩建项目和集体土地变更项目,在签订正式投资协议前,须进行产业与节能、投资可行性及团队实力、投入产出情况、税收情况等8 方面预审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项目用地报批、土地供应的依据。建立工业项目用地规模预核定制度,重点核定投资强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生活设施用地比例等。
“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市场配置很关键。”董开宝介绍说。望江县对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全部实行招拍挂出让,借助土地价格杠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同时,进一步完善协议、招拍挂出让程序,优化环节设置,精简申报材料,明确各环节承办责任主体和材料要求,工业用地土地出让方案由县国土资源局直接报县政府审批,实行“一个机构承办、一个流程到底”。
望江县建立“一引一逼”政策引导机制,强化企业自主节约集约用地。“一引”,即引导推进标准厂房建设。对固定资产投资6000万元以下的单个工业项目,引导和鼓励企业通过租赁、购买标准化厂房等途径解决生产经营场所。对申请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建设多层标准厂房的工业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指标,所建多层标准厂房既可同性质出租,也可同性质转让,增加土地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出让金。“一逼”,即实行税收倒逼节地,提高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每平方米由过去的2~4元提高到5~10元;县城区域内工业企业亩均入库税收达到2万元/亩,其城镇土地使用税增量部分按100%予以奖励,倒逼企业节地。 (原载《中国国土资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