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辰
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推出12套广场健身操舞至今已有两个多月,“从公园跳到广场,从广场跳到春晚,从国内跳到国外,从小孩子到老年人,广场健身操舞已经成为全民最为普及的健身活动之一。”国家体育总局宣传司副司长温文在发布会上说。这些操舞由专家创编,适合不同人群,编排科学合理,群众简单易学,但这种推介也受到一些质疑。对此,本刊记者就广场舞相关问题采访了著名体育人文社会学者易剑东。
易剑东认为,不必担心老百姓跳广场舞的动作是否专业,是否科学,“他们在运动中如果感觉到别扭或难受,就不会继续跳下去了。老百姓学习跳广场舞是个尝试的过程,个人感受在其中的作用很重要,如果对健身没有任何效果,老百姓自然不会再练。政府最应该做的是给老百姓提供必要的健身场所和一定的健身氛围以及组织活动的教练等等,没必要担心老百姓个人生活以及个人从事一项活动的科学性。我觉得这是走偏了路子”。
易剑东说:“广场舞是老百姓自发的与地域和传统有关的文艺体育形式。”它的发展应该顺其自然。
广场舞的蔚然成风,归根结底在于长期以来我国健身场所不足。根据《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公报》,截至2013年底,我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仅有1.46平方米。对比西方发达国家,英国有个《六英亩计划》,规定人均体育锻炼场地不少于24平方米。我国体育健身的专门场所少,是催生广场舞的根本原因。
广场舞不仅在城市蔚然成风,在农村也甚是流行。易剑东认为,很多农村在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中都会把体育健身排除在外,体育健身活动并不是最急迫的刚性需求,短期看不到投入后的回报。在农村,体育的角色更多是保持社会活力,属于增量需求,而不是必要的存量需求,所以很难在场地建设上花钱。改变这种现状,需要基层建设更多的场地,也需要给农民传播健身观念,改变他们的体育意识。
有的社区广场舞领舞者向老百姓收取音响费或电费,多则每月80元,少则5元10元。易剑东认为,这是老百姓之间的一种“信任契约”,领舞者与跳舞者愿打愿挨,这与出去吃饭同朋友AA制是一个道理,“除非产生纠纷走到法律环节,否则没必要管理。”
易剑东说,大众有健身热情和社会交往的需求。广场舞是老百姓因时、因地、因条件制宜,达到自我锻炼、自我放松、自我休闲的方式,有一定的社交功能,能够增强人与人之间共同参与活动的和谐与融洽,具有很强的人际交往功能。
通过广场舞这项社会活动,老百姓能更好体会社会的规范、价值、道德标准等,这在如今的时代特别重要。相比打麻将、打牌这些静止的活动,广场舞更有利于身心健康。广场舞是个身体的活动,又能在合适的场合参与,社会意义非常大。尤其对于已经退休的人群,用社会学的话说,广场舞能起到一个社会平衡器和稳压器的作用。从社会学的意义上讲,广场舞的“广场”已经不仅指空旷的公共场地,更有一种交互空间的概念。老百姓参与到交互空间中,通过跳广场舞,心情能更加愉快。
易剑东认为,首先是不要妨碍他人,比如噪音扰民,这样的问题需要解决。其次,现在跳广场舞的群体管理还做得不好,政府应该尽到引导和服务的职责,某种程度上进行规范而不是强制性的管理。比如说,对于广场和公园这样的公共场所,应该划分功能区,就像划分吸烟区一样。再次,具体来说,政府应该培养社区体育指导员,帮助老百姓辨识科学的动作,给老百姓讲解运动的常识,传播一些运动和舞蹈的科学知识,告诉他们怎么跳能避免受伤,受了伤怎么处理。
老百姓当然希望有人指导他们跳广场舞,因而需要培养更多专业的教练和专业的组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