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俭司
江苏民营企业“走出去”的建议
◎文/周俭司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要让中国企业走得出,走得稳,在国际竞争中强筋健骨、发展壮大。”加速“走出去”进程为民营企业带来了机遇,也成为民营企业增强国际竞争力的必由之路。民营企业既要“走出去”,更要“走上去”,才能准确把握国际市场发展态势,掌握国际竞争规则,融入世界经济主流,从容应对国际竞争。“走出去”是量的扩张,是硬实力,体现一个“大”字,“走上去”重质的提升,是软实力,体现一个“强”字。“走上去”要求企业加大自主创新力度,掌握核心技术,努力创出世界一流品牌,占领国际高端市场,从而实现从“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的跨越。笔者主要从狭义“走出去”角度出发,侧重分析江苏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特点,力求找出在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推动民营企业“走上去”的方法和路径。
1.江苏民营经济近些年得到长足发展
民营经济对经济发展、民生就业和税收增长等贡献不断提升。2014年,江苏民营经济活力持续增强,已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1)经济总量不断扩大。2010年江苏民营经济增加值突破2万亿元,达到21615.4亿元;2013年突破3万亿元,达到32006.5亿元;2014年达到35473.1亿元,增速高于GDP增速0.4个百分点,占GDP比重达54.5%。
(2)社会贡献不断提升。2014年民营经济税收收入6012.6亿元,同比增长9.5%,占全部税收比重达56.6%,比2013年提升了0.6个百分点。
(3)发展后劲不断增强。2014年实现民间投资28077.7亿元,同比增长14.8%,占全部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67.6%。
2.民营企业成为江苏“走出去”的主力军
民营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为民营企业“走出去”积累了强劲动力。江苏民营企业自实施“走出去”战略以来,项目规模水平明显提升,对经济发展贡献的份额稳步增长。2014年,江苏核准民营企业对外投资项目数554个,同比增长29.4%,占全部核准对外投资项目数75.3%;中方协议投资额54.8亿美元,同比增长25.2%,占全部中方协议投资额75.9%(如表所示)。
表 2014年对外投资分主体类型统计表
3.江苏民营企业“走出去”的特点
(1)投资行业相对集中。对外直接投资在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均有覆盖,但投资行业相对集中,主要以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为主,分别占全部对外投资项目数的29.2%、32.6%、14.5%,分别占全部中方协议投资额的35.5%、17.7%、25%。这些行业大部分属于传统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多集中在发展中国家。
(2)地区分布相对集中。江苏对外直接投资既有发展中国家,也有西方发达地区,但多集中在亚洲,并以香港地区为主。2014年,在亚洲的对外投资项目数占全部对外投资项目数的52.5%,在亚洲的中方协议投资额占全部中方协议投资额的57.5%,其中,在香港的对外投资项目数占全部对外投资项目数的25.7%,在香港的中方协议投资额占全部中方协议投资额的35.8%。
(3)中小项目相对集中。截至2014年底,江苏民营企业境外投资项目中,100万美元以下的项目1347个,占民营企业项目总数的52.1%;500万美元以下的项目达1966个,占76.1%。
(4)出资区域相对集中。对外直接投资覆盖江苏13个省辖市,但地区间不平衡现象比较突出,苏南地区对外投资项目数占全部对外投资项目数71.3%,中方协议投资额占全部中方协议投资额73.1%。
尽管江苏民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保持较快增长速度,但还存在投资行业、地区分布和出资区域不尽合理等问题,民营企业自身存在的产业层次低、企业规模小、涉外人才少、创新能力弱的软肋,使“走出去”的民营企业大而不强、国际化程度低、海外投资收益不甚理想,对此需要引起高度关注。在扩大对外投资规模的同时应更加重视对外投资的质量和可持续性,更加重视国际竞争力的提升和软实力的储备,优化对外投资的国家和行业布局,强化企业投资主体地位。这就需要政府和企业共同努力,在“走出去”战略思维和实践操作上不断创新,不仅“走出去”更要“走上去”。
1.政府层面
(1)强化宏观指导,提升民营企业“走上去”能力。政府对企业“走出去”高度重视且很大程度上是政府推动的,但政府对民营企业的比较优势缺乏全面深入的了解,对民营企业“走出去”以后缺乏有效的培训、引导和规范。而我国大部分民营企业缺乏获取国际市场信息的规范、快捷、有效渠道。一些民营企业“走出去”后,往往按照既定的思路或者是传统的经验来指导实际的投资活动,过于追求和重视眼前利益而忽视了企业长远利益,从而为企业发展埋下隐患。因此,政府应该根据我国民营企业比较优势,积极转变角色,强化宏观指导和政策扶持,健全相关公共信息服务体系,为企业提供“走出去”以后所需的投资环境、政策法规和风俗文化等共享信息服务,提高“走出去”的精准性和成功率。
(2)培养引进人才,满足民营企业“走上去”需求。和国有企业相比,民营企业自身实力一般无法提供国际型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所以会外语、懂管理、掌握专业知识并知晓东道国人文、法律等人才短缺,成为民营企业“走出去”的障碍、“走上去”的束缚。人才的匮乏,不利于决策信息的正常传递,不利于先进管理模式的引进,难以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需要。要充分利用和发挥江苏人才和教育优势,举办各类针对性培训和咨询活动,为民营企业选择适合的“走出去”方式、为“走上去”打好基础提供智力支持。
(3)完善体系机制,加快民营企业“走上去”步伐。从当前形势看,我国对外投资将会受到更为严格的限制,遇到各种新的阻力。这就要求政府不断完善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和对外直接投资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我国的金融贷款体系,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扶持力度;加快我国经济结构调整,鼓励创新,促进高技术行业的发展;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全球投资规则的制定,既注重保护我国民营企业对外投资的当前利益,也保障我国民营企业发展的长远利益。
2.企业层面
(1)努力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在“走出去”的民营企业中,大多产业层次较低,集中在劳动密集型行业,技术水平低,环境污染较重。加上民营企业多是企业家凭借胆识创业起家,既拥有企业,又管理企业,集所有者、经营者为一身,家族式管理模式为主,更多关注眼前利益、近期利益。特别是“走出去”初期,一些企业对产品质量、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重要性缺乏足够认识,对我国企业的整体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走出去”的民营企业,要尊重所到国家(地区)的法律、惯例和底线,和所到国家(地区)企业相互尊重、平等相待,努力求同存异、聚同化异。要摒弃零和游戏、你输我赢的旧思维,树立双赢、共赢的新理念,在追求自身利益时兼顾他方利益,在寻求自身发展时促进共同发展。这就要求“走出去”企业在经营方式上力求以国际市场为中心,以跨国公司的国际性思维开展经营活动。
(2)注重提高核心竞争能力。由于大多数民营企业缺少对外投资和管理经验,缺乏长远有效的国际化战略,面对发达国家企业的强大竞争,地位非常不利,难以很好地应对市场和环境的快速变化。所以,“走出去”的民营企业要把握国际市场变化新趋势,及时有效地调整自身发展战略,注重提高自身核心能力,加大在技术、品牌和市场渠道等方面的投资,努力培养参与国际竞争的新优势;创新海外投资方式,除了绿地投资方式外,要更多地尝试海外并购、品牌推广和股权置换等国际通行的投资方式,提高国际化经营水平;从投资行业看,企业对外投资应加大在现代服务业、高科技等附加值较高行业的投资,更好地分享经济全球化利益,提高海外投资的质量和效益。
(3)持续加大抱团出海力度。在国家战略鼓舞下,民营企业对于“走出去”有非常大的兴趣,国内生存空间受到挤压、成本费用增加、融资压力加大等因素也成为倒逼民营企业“走出去”的重要因素。但民营企业“走出去”多是单打独斗,彼此间“内耗”严重,加之企业规模小,在国际竞争中常常处于不利地位。民营企业应该加大“搭车同行”、“抱团远征”、“借船出海”等方式的联合、整合、聚合力度,提升海外市场的渗透力和抗风险能力。同行业企业要善于运用以资本为纽带联合走出去的途径,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要积极以业务为纽带抱团走出去,降低独自探索经营的风险和成本。已经“走出去”的民营企业要利用自己长期本土化经营的经验优势,带动其他民营企业“走出去”,从而形成集群竞争力。
■ 夹其皇涧 王全福/摄
(作者单位:江苏省统计局)
■ 编辑: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