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筱箐
随便在纽约找个街角的星巴克坐下,一小时之内绝对能阅尽世间的奇装异服,头戴花巾身着非洲部落盛装的黑人大爷,一身黑衣腰里系根胳膊粗大铁链酷过“锦衣卫”的小哥,上身羽绒服下面花短裤的壮汉,至少超重20磅却穿得少到像没穿的姑娘。
这一切都会给你一种错觉:这是一个见多识广又不拘小节的城市,穿衣戴帽全是个人所好,怎么穿都赚不了回头率,也没人会在背后说三道四。
但街头的标准只适用于街头,只要你不是一直生活在街上,按这套标准穿戴很快就会碰得头破血流。
我的一位朋友从中国来纽约短期游学时,以她在中国常见的美国游客为蓝本,带了一箱子休闲T恤、短裤、运动鞋,以为这样就能在这个“大熔炉”里所向披靡,结果沮丧地发现很多地方她这种打扮连门都进不去。
另一个朋友跟友人约了去曼哈顿上城高档餐馆吃饭,因为没穿西装被门童挡驾,被迫到隔壁的服装店租了件行头才得以过关。
而我自己做学生时去参加一个颁奖晚宴,穿了职业装站在露背长裙和领结燕尾服中窘得不知手脚往哪放,才明白了“正装”和“正装”也有区别。
诸如参加婚礼不穿白色,黑鞋不能配白袜子之类的显规则不难掌握,但诸如到大公司求职面试时可以配珍珠项链却不宜穿粉色衬衫(以免给雇主留下浮夸的印象)这样的“潜规则”不是谁都明白。
但搞懂这些普遍规则还远远不够,曼哈顿按照方位划分的不同区域,在着装规矩上不尽相同,上东城的雍容华贵,下东城、下西城的感性出位,华尔街金融区的一板一眼,一种风格就是一类标签,明眼人一看衣着就知道对方是混哪个地盘的。
即使是老纽约走错了地方也会浑身不自在,就像《Sex & City》里,长期盘踞下西城的时尚专栏作家,跟着艺术家男友去了上东城的派对,觉得自己看上去像个怪物,回到下西城魅影重重的地下酒吧,才又活了过来。
标榜“个性”和“自我”,也得守着自己圈里的规矩,所以SOHO的专卖店门前经常有戴着棒球帽、牛仔裤拖在胯下露出底裤的嘻哈少年们彻夜搭帐篷排队,为的就是抢购第二天一早到货的名牌球鞋——痞也要痞得有品位。
纽约纷繁复杂的着装规则在美国大城市中也算得上独一份,东海岸波士顿大学校园中的学者和华盛顿“纸牌屋”里的政客们只要西装套裙就够应付了,西海岸虽有好莱坞的珠光宝气,但也有硅谷的IT新贵们压着阵脚。这群一年四季不分场合穿着牛仔裤和T恤的主儿,愣是在旁人的咋舌中把这种休闲范儿穿成了自己的特权。
有钱就是任性,但硅谷和纽约迥异的着装风格或许折射出新钱和老钱的区别:前者的任性是自己随着自己的性子穿,后者的任性是要求别人也随着自己的性子穿。所以纽约才会有“穿普拉达的恶魔”痛扁小实习生,慈善家Brook Astor在世时当面指责女星泽塔琼斯去午宴穿得不得体,《Time Out》杂志特派“时尚警察”整天跑到街上去“抓”不会穿的“嫌犯”,媒体蜂拥嘲笑前市长彭博的袜子。
最近一个中招的是现任市长夫人,她年前去参加殉职警员葬礼的照片见报后引起轩然大波,从照片里看上去她居然穿着一条黑色牛仔裤!民愤之高迫使夫人请来设计师出马解释这其实是条价值600多美元的礼服裤,完全当得起葬礼的分量,“时尚警察”们这才息了声。
“裤子事件”几乎囊括了我对时尚的所有疑问:为什么充满敬意的内心配上条牛仔裤,任你剖心扒肝都没人信,而套上一身正装就没人再计较你心里是怎么想的?就算内心总需要物化出来在别人眼里才算数,长得像牛仔裤的礼服裤和真牛仔裤在这个功能上有多大区别?
还有爱马仕的粗棒针怀旧毛衣,还有LV的蛇皮袋,还有Jil Sander的牛皮纸袋,还有每年春秋季的纽约时装周上那些与“仙女”王守英作品风格近似的新款,或许它们的精良质地和精细做工的确配得起它们上百上千美元的标签,但是什么禁止了它们那些生于乡野民间的孪生姐妹登上大雅之堂?
这些问题在我遵循着纽约的时尚规则亦步亦趋以防踩线的艰苦努力中不时跳出来,弄得我差点因分心走火入魔,但我仍然不知道怎样作答。
另类必须建立于对既成规则的熟知和对打破规则后还能hold住的自信之上,它不是顺理成章的权力,而是一种难得的奢侈,这是我在成了既没有新钱也没有老钱,还要在别人的地盘上混日子的新移民后才明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