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怀青
蒋介石在一次视察时发现一个三四岁的孩子正得意洋洋地吞云吐雾,他顿时大怒,干脆办了个“新生活运动”,决定好好改一改社会风气。
“新生活运动”一搞起来就不得了,涉及社会生活中的各个方面,包括不许随地吐痰、消灭苍蝇和老鼠等等。不过效果不理想,于是国民政府又创意迭出,决定搞一个集体婚礼。
集体婚礼必然要在上海这座时髦的城市里进行。上海市政府登报宣布了此事,当时的市长吴铁城亲自证婚,当即就有六十多对新人报名,这些人大多是教师、演员和机关公务员。
这场集体婚礼故意选在4月3日。翻查民国老日历就知道婚礼过后马上就是清明节,是极不适合结婚的。婚礼正式举行的时间定在下午三点。通常来说,中国的婚礼都安排在上午到中午这段时间,下午结婚也是个挑战。
虽然进行了彩排,但真到了4月3日那天还是出了许多状況,首先是“伴娘大战”。原本计划所有人上午十点到达指定的旅馆做准备,可每个新娘子都想比别人早来一步,结果还不到八点,旅馆门口就堵车了,导致现场一片混乱。
好不容易新娘子们都到了化妆间,大家又为化妆位置吵了起来。但是再彪悍的新娘子也得矜持些,于是伴娘们成了“主力军”,叫骂声、打翻化妆盒的叮当声、穷人家新娘的叹息声混成一片。一阵忙乱之后,新娘们总算都衣着光鲜地出现在几千名宾客的面前。
婚礼上,新郎穿长袍马褂,新娘穿白色婚纱或旗袍。为了体现“新生活运动”的朴素原则,市政府要求所有新娘都穿中跟皮鞋,这时候个子矮的新娘就不高兴了。很多伴娘都往小包里藏了高跟鞋,等到衣服被检察官判定合格之后再偷偷为新娘换上,这样一来又给婚礼队伍添了不少乱。
民国政府的官员向来习惯了开会的肃穆气氛,证婚时一脸严肃。新郎新娘的心情大受影响,看他们当时的表情就知道简直比出席葬礼还严肃!
严肃归严肃,毕竟还有“庄严”的一面。当新人们列队出现在宾客面前时,状况又来了!一个中年妇女领着一个四五岁的小女孩呜呜哭着冲进了队伍,她一把抓住其中一个新郎的衣服,边哭边数落:“你不能抛弃我们,你不能结婚啊!”市长被这突发状况吓到了,好在手下三两下把中年妇女和孩子拉走了,那疑似陈世美的新郎官也灰溜溜地退了场。
民国第一次集体婚礼就这样严肃而又闹腾地结束了,外界并不知道此中的诸多状况,所以这场婚礼在全国范围内被推广,成为“新生活运动”的样板工程。
很有讽刺意味的是,参加完集体婚礼的家长几乎都认为这场婚礼办得太严肃,不够喜庆,所以有好几家又重新按老规矩办了一回——这就像革命之后必然会有几次复辟一样,是永远无法避免的。
(摘自《活在民国也不错》长江文艺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