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哈尔滨市委、市政府把全面组织推进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作为破解“三农”问题、实现农村城镇化的万事之源、当务之急、重中之重,确立了“一年全面启动、两年基本完成、三年完善提高”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目标,并举全市之力,齐抓共管,迅速铺开,全面实施。目前看,哈尔滨市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整体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呈现出协调促进、互动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是狠抓土地实测这一基础性工作,为确权颁证提供准确依据。哈尔滨市市域面积5.31万平方公里,其中农村土地面积占98.5%,土地确权工作面临着历史问题多、内容繁杂、任务艰巨等诸多难题。为尽快打开局面、率先突破,市委市政府在一年时间里连续三次召开现场推进会议、多次专项调研督办,动员和引进46家测绘公司、成立1600多个测绘组和2.7万人投入外业实测,通过清晰航拍、准确定位、实地丈量、农民认证等扎实细化的工作手段,全面摸清了市域土地底数,理清了各种性质土地的权属。目前,全市已有1378个行政村完成了内业数据录入工作, 841个行政村开始进入公示程序,227个行政村进入待颁证阶段,分别占全市实测村总数的74%、45%和12%。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2015年将基本完成全市承包耕地、集体水面、草原确权登记颁(换)证工作。新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实现“四统一”(承包地面积坐落、承包合同、经营权证登记簿、经营权证书相统一)、“五到户”(承包地分配到户、承包地四至边界测绘登记到户、承包合同签订到户、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到户、基本农田标注到户)。
二是加强平台和服务体系建设,为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提供保障。市委市政府整合相应资源和财力,在市、区(县)、乡(镇)、村四级产权交易平台建设上统一标准,集中投入。目前,已组建了哈尔滨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16个区县(市)级交易中心、1492个乡村级产权管理服务站,13个区、县(市)还单独组建了土地纠纷仲裁机构,市级交易平台也已进入与县、乡、村级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导入对接和调试联网互通阶段。今年,全市所有区、县(市)、乡(镇)级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和村产权管理服务站将全部标准化建设完成。以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为起点的城乡一体化进程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不同政策组合配套加以支撑,为此,同步扩大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启动了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界定、股份量化等改革工作,为农民带资、带股进城和顺利市民化探索出了有益的区域性经验。
三是大力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序促进农业人口就地转移。实现农村城镇化,前提、基础和主要依托是农业现代化。哈尔滨市委市政府把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农业現代化,特别是农业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系统研究、同步部署、统一推进。在市委市政府政策引导鼓励下,2014年,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发展到了12362个,带动200亩以上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面积达到了410万亩,比农村土地确权前增加了169万亩,是近10年来增速最快的一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规模化、标准化、扩张式发展也极大地激活了劳动就业市场和农村金融市场,去年,全市共撤并村屯82个,实现1.8万农民向城镇和农村社区有序转移,仅新组建的市级农牧业投融资担保服务平台就为38家农业企业和合作社发放贷款3.3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