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广利
【摘 要】工学结合是目前解决高职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方法之一,但是在实践中存在着学习不是实践的主要目的、学习效果无法保证、实践安排学校无主动权等问题,解决的办法是借鉴“服务学习”理念,创新工学结合理论认知、加强职业教育制度建设和完善工学结合体系建设,从而切实提高工学结合的效果。
【关键词】工学结合;内容;措施
引言
工学结合是一种人才培养模式,是职业院校按照职业与岗位的需求而制定的人才培养方式。为实现理想的企业用人标准,职业院校在教育实践中往往与企业共同建立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方案,构建契合岗位需求的人才培养模式。
一、工学结合的内容
1、工学结合的培养目标与方案
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体现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办学方针,表现在其培养目标是满足企业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这也是职业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设计的目标,即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以企业的需要为准。职业院校要与企业紧密合作,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根据企业的人才需求确定培养目标和方案。
2、工学结合的课程体系
工学结合的课程体系是根据工作岗位的能力要求构建的课程体系。它建立在对行业专业工作岗位、企业相关岗位工作职责的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工学结合课程体系设置的依据是职业岗位,但课程与岗位并不是一一对应关系。课程体系是根据调研得到的典型工作任务设计的,典型工作任务是具有完整工作过程和职业代表的工作任务。
3、工学结合的课程
工学结合课程体系中的每门课程都是工学结合课程。这样的课程以完成典型工作任务为目标。工学结合的课程要根据任务的难易程度不同、环境不同、方法不同,设计不同的教学情境。每个教学情境作为一个学习单元,以典型工作任务为载体,相关知识和理论围绕完成工作任务的需要而展开,构成工学结合课程的内容。
二、高职教育工学结合存在的问题
本文以某高职学习班为例对工学结合中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该班上学期有一门课程是在校内进行理论课教学,而实践部分则是企业利用每周的空闲时间分期、分批进行。本次调查召开一次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43份,回收问卷41份,回收率95%,其中有效问卷34份,有效率83%。
1、工学结合与教学要求脱节
学生对工学结合实训进度安排、总体评价不是很高。有52.4%的学生觉得进度比较快,觉得掌握上存在困难,只有47.6%的学生覺得进度适中。超过一半的学生适应有困难,这在学校教育中是不可想象的。这个问题是和企业动机有关的,企业接受学生实训,一方面是解决用工,另一方面是希望从中选拔一些新员工。至于是不是100%的学生都能够胜任工作,企业考虑得较少,因为市场经济的法则是优胜劣汰。而学校教育是不能让一个学生掉队。所以,只有把企业实践和学生的学习完全结合起来,把工作和学习结合,让校企合作的动机相融合,才有可能使学习和工作都成为工学结合的目标。另外由于企业实际业务的需要,对学生实践的时段安排不太合理,学生实践的任务比较重,学生到企业实践主要是完成企业目标等,从学习的层面来讲,工学结合项目存在一些先天不足。
2、学习效果无法保证
有38.2%的学生认为对工学结合课程的掌握程度为“一般”,有52.4%的学生对工学结合课程安排的评价是“一般”,说明这样的工学结合的效果一般。主要原因是企业与学校在人才培养上的认识不尽一致:企业是市场经济法则的体现,企业首先是要逐利,然后才是人才的培养;另一个原因是企业导师教学水平相对欠缺,辅导学生也不是其工作职责。何况中国企业中,“教会徒弟,饿死师傅”的观点也比较流行。
3、工学结合安排学校无主动权
在本次工学结合项目安排上,企业是在周一接收学生去实践,因为这个时候企业比较忙,而不是根据学校教学需要。学生实践工作量较满,不少学生难以完成实践任务,仅是为完成工作而工作。在满分5分的实践老师评价中,学生对实训指导老师的评价平均分为3.6分,打“3分”和“2分”的占43.8%。应该说相对校内教师的评教分数来说,是比较低的,这是一个在工学结合项目中比较突出的一个问题。实践指导教师一是教学方法欠缺、教学水平相对较低,另一方面也是任务观点,带徒弟不是企业导师的工作职责,学生能不能掌握技能与企业导师关系不是很大等等。所有这些,主权都在企业,学校只能被动接受。
三、加强工学结合的方式
1、进一步提升理论认知,加强职业教育发展的理论建设
工学结合活动在我国职业教育中的实践有30余年历史,但其目的就限于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校企合作,是以获得双赢或者多赢为目标的,任何只强调一方单赢的合作都是不可持续的。而服务学习可以给工学结合提供一个参照,工学结合的根本理念必须兼顾学生成才、教师成长和企业发展三个方面。服务学生成才就业—学生成才是工学结合活动的根本目的,一切的学校活动都要服务于这个目的,工学结合要回归育人本质。服务教师职业成长—教师是学生培养的关键,教师更是工学结合项目的参与主体与成败关键。服务企业发展所需—关注企业核心利益,决定了工学结合的努力方向和发展走向,推动学校不断加强服务企业发展能力建设,有利于促进校企互利共赢。
2、进一步提升制度意识,加强职业教育发展的制度建设
教育是全社会的教育,教育体现国家意志,国家意志的实现需要制度保障。在传统的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中,只是学校甚至只是一个专业或者教师是工学结合项目的实施主体,通常根据专业需要,由学校领导或者专业教师出面,寻找愿意与学校合作的企业,签订学校、企业和学生三方的合作协议,这种合作更多强调的是企业的利益,学校、教师、学生的权益被考虑得比较少。服务学习则是以国家法案、法律的形式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通过国家意志来规定、要求社区、企业、学校、学生在服务学习中应该承担的义务与责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会议精神,必须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支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实施与开展。
3、进一步加强体系建设,推动职业教育发展的模式创新
工学结合是一项系统工程,建设中要把学校、社区、企业、学生、课程与服务项目揉成一个整体,创新职业教育模式。学校与社区结合寻找服务项目。提倡学校和社区合作,政府颁布相关法规,明确规定企业、社区和学校在服务学习中的责任与奖惩。在社区支持下,成立由本社区内相关行业、企业、居民代表和学院共同参与的校企合作联合体—校企合作理事会,协调相关企业和学校,共同制定实训计划、实施实训计划、评价实训情况。将课程与服务结合,课程不是独立于服务之外。课程设置要与服务内容密切结合,由学校和社区(企业或社会组织)共同开发课程,课程的目的一方面向社区和企业提供服务,如传统的社区服务、社区文化建设、工学交替、顶岗实习等;另一方面让学生在真实的情景中学习、反思,真正在“做中学、学中做”,承担起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服务的同时学生必须完成课程的知识、技能及价值目标。
结束语、
综上所述职业教育正处于创新发展的重要历史阶段,机遇与危险并存。站在一个新的起点上,我们必须牢牢把握职业教育发展的新机遇、新动力,构建新理论、新模式,围绕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围绕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目标,借鉴域外职业教育发展经验,全面探索符合时代特征、教育特质的工学结合新路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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