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药品价格 构建监管模式

2015-07-03 13:57
紫光阁 2015年6期
关键词:招标药品价格

本刊记者

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近日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意见》。记者日前走进国家发展改革委,就这项改革措施出台的背景、目标、主要内容等,专访了价格司负责人(下称价格司)。

◎ 记 者: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推进药品价格改革?

价格司:2000年以来,根据国务院的要求,价格主管部门对医保目录内药品和目录外特殊药品实行政府指导价(最高零售限价)管理。在当时医疗保险制度、药品招标采购政策尚未健全的情况下,最高零售限价管理方式与同期卫生、医保制度以及药品市场发育程度是适应的,体现了政府调控与市场竞争相结合的原则。初始阶段,采取略低于市场价格制定最高零售限价并逐步降低的办法,十多年来开展多次降价行动,对遏制药价不合理上涨发挥了积极作用。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药品价格管理面临的体制机制环境已经发生深刻变化,药品市场充分竞争,公立医院销售药品价格全部通过集中招标采购确定,医保控费能力和药品价格市场监管能力也明显增强。这些变化,为取消药品最高零售限价创造了条件。从最高零售限价管理方式本身来看,也存在明显不适应形势变化的地方:一是不能及时反映和引导市场供求;二是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存在功能重叠;三是对药品实际交易价格的拉低作用越来越弱。从国外情况看,社会医保体系相对成熟统一的国家和地区,一般都不直接限制市场交易价格,而是通过强化医保、采购和价格行为等综合监管,引导药品市场价格合理形成。这种方式已经逐渐成为国际主流。

因此,加快推进药品价格改革,取消药品最高零售限价管理,建立新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势在必行,时机也已经成熟。

◎ 记 者:药品价格改革的目标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价格司:药品价格改革的目标是按照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逐步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药品价格的直接干预。

药品价格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此次药品价格改革坚持“放管结合”,充分发挥了政府和市场“两只手”作用,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只是改变价格管理方式,而不是政府放弃对药品价格的监管。概括起来,即“五类情况、四项措施”。

五类情况:一是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由医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制定的程序、依据、方法等规则,探索建立通过制定医保支付标准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二是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谈判机制形成价格。三是医保目录外的血液制品、国家统一采购的预防免疫药品、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品和避孕药具,通过招标采购或谈判形成价格。四是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考虑到此类药品目前实行严格的生产流通管制、临床使用规范、价格和市场稳定,仍暂时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五是原来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其他药品,仍由生产经营者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定价格。

四项措施:在取消药品最高零售限价的同时,充分借鉴国际经验,加强价格、医保、招标政策间的衔接,强化医药费用和价格行为综合监管,规范药品市场价格行为,促进药品市场价格保持合理水平:一是完善药品采购机制,通过招标合理确定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价格。根据药品特性和市场竞争情况,实行分类采购,充分调动多方参与积极性,引导各类市场主体有序竞争。二是强化医保控费作用,通过制定医保支付标准,强化医保、招标采购政策的衔接配合,促进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合理确定采购价格。三是加强医疗行为监管,控制不合理使用药品医疗器械以及过度检查和诊疗,强化医药费用控制。四是强化价格行为监管,通过健全药品价格监测体系,严肃查处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和垄断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 记 者:预计药价改革对社会将带来哪些影响?

价格司:我们分析,此次药品价格改革将从四个方面带来重大影响:一是有助于促进药品价格市场化,让市场在药价形成中起决定性作用,实现政府对药品价格的间接调控,真正做到尊重市场主体地位。二是有助于促进其他医改政策的深化,破除“以药补医”,消除虚高药价,理顺医药价格、促进药品市场健康发展。三是有助于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我国制药行业做强做大。药企间品牌、质量、服务的竞争将更加凸显,企业将更加关注研发创新和提升质量。四是有助于保障药品供应,确保群众用药。一些临床必需、价格低廉的经典老药,企业将会根据生产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主调整价格,“重现江湖”,有利于优化用药结构,减少医药费用。

改革后,药品价格总体可控,价格将保持平稳。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后,由于有招标采购机制的约束,医院销售的药品价格会保持基本稳定。但不排除部分药品价格因成本、市场供求变化等因素会有所变动。总体上看,由于有招标采购和医保控费机制的综合制约,加之对市场交易价格监测监管工作的强化,将正面引导市场价格秩序,因此绝大部分药品市场交易价格不会上涨。同时,新的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对市场交易价格将发挥较强的引导作用,特别是加强医保和招标采购政策衔接,将促进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主动降低采购价格;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实行动态调整,经过几轮调整后,就可以反映市场的真实情况,使药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

◎ 记 者: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后,如何规范药品市场价格行为?

价格司: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后,各有关部门将采取一系列的措施,规范药品市场价格行为,确保市场基本平稳。价格主管部门将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研究制定药品价格行为规则,指导生产经营者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制定价格,规范药品市场价格行为,保护患者合法权益。二是建立健全药品价格监测体系,促进药品市场价格信息透明。重点做好竞争不充分药品出厂(口岸)价格、实际购销价格的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引导药商和群众预期。对价格变动频繁、变动幅度较大,或者与国际价格、同类品种价格以及不同地区间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的,要及时研究分析,必要时开展成本价格专项调查。三是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不正当价格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维护药品市场正常竞争秩序。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在近期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药品价格专项检查。检查对象是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血站、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等单位,检查重点是竞争不充分药品和特殊患者的特殊用药价格,检查内容是上述单位是否存在借药品价格改革之机实施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四是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12358全国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的作用,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价格监督机制,正面引导市场价格秩序。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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