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战+张曙霞
“一带一路”所构筑的丝路梦,正在落地生根。
为抢抓机遇,各省市摩拳擦掌。在2015年各地政府工作报告中,31个省份均明确提出部署“一带一路”规划,并先后推出对接方案,呈现全国一盘棋的格局。
各地竞逐新机遇
在2014年地方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及“一带一路”的省份不足5个,到2015年,31个省份均提出积极对接“一带一路”的诉求。
具体看来,各地主要从寻找自身定位、制定对接方案、搭建平台和推动项目实施等方面争相主动融入并借力“一带一路”推动发展。
新疆早在去年9月就定位于“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出台《推进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推进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行动计划(2014—2020年)》,随后于年底成立全国首个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领导小组。目前新疆建设丝绸之路核心区的方案分为金融服务、交通枢纽、商贸物流等几部分,计划开展290个重大项目。
被中央赋予“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定位的福建在对接方案中提出,将发挥福州、厦门、泉州等沿海城市港口优势,完善集疏运体系和口岸通关功能,积极打造海上合作战略支点;将重点开展围绕扩大沿线国家双向投资、拓展“海丝”市场、争取国家政策支持以及海洋合作四大领域的项目。据了解,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厦门大学和马来西亚合办中国—东盟海洋学院以及中国与印尼的海水养殖业合作等项目正在落实推进。
上海市通过搭建贸易网络、参与投资贸易标准制定、汇聚国际投资贸易服务机构等举措,成为“一带一路”落实的先行者和领跑者。广东省也积极规划,仅前期三年内就有数十个重大项目。
重庆、江西、江苏等地关于“一带一路”的对接方案均已成形。其他省市也在密集召开专家研讨会,加紧制定实施方案。而按“一带一路”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设想,全国各省对接“一带一路”的实施方案将在今年9月完成与国家规划的衔接。此外,工商银行、中交建等企业也纷纷成立“一带一路”领导小组,支持“一带一路”海外项目的建设。
“一带一路”初见成效
经过从中央到地方有条不紊地筹备和推进,“一带一路”正逐步由蓝图变为现实,尤其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贸易与投资、能源与资源、双边与区域合作等领域,成果显著。
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优先领域。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地方政府工作报告涉及“一带一路”基础设施的投资项目共计114项,公开信息已披露近20项重大项目。各地方“一带一路”拟建、在建基础设施规模已经达1.04万亿元,跨国投资规模累计约524亿美元。其中铁路、公路、机场占到全部投资的68.8%。
在外贸领域,虽然今年一季度整体外需低迷,我国进出口总额出现下降,但不少省份与“一带一路”沿线的重点国家贸易额均保持了稳健增长。根据商务部数据,福建省与沿线重点国家进出口总额为101亿美元,同比增长3.6%,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7%;广东省与沿线重点国家进出口总额278亿美元,同比增长6.5%,增速高于全省9.6%;浙江省对沿线国家出口194亿美元,对浙江出口增长的贡献率高达38%。“一带一路”对西部省份的外贸拉动效应也非常显著。据南宁海关统计,今年1至4月,广西对“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贸易总额518.5亿元,同比增长20.4%,高出整体增幅8.1%。
来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增速同样可观。一季度,“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华设立外商投资企业457家,同比增长18.4%;实际投入外资金额16.8亿美元。
“一带一路”的推进,为资本“走出去”也带来了新机遇。据统计,一季度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非金融类直接投资达25.6亿美元,占同期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9.9%。其中,江苏、广东、福建等东部沿海省份表现突出。
在工程承包方面,一季度国内企业对外承包工程业务新签合同额152亿美元,完成营业额140亿美元,同比增速分别为7.6%和10.3%。其中,新疆赴境外投资和承包工程企业已有145家,协议投资额34.77亿美元,实际投资额10.65亿美元,中亚是其主要投资目的地。
此外,为增进理解、凝聚共识,“一带一路”沿线省市已搭建起面向国内外政策沟通与信息交流的“论坛” “博览会” “洽谈会”等平台。
“‘一带一路预计将拉动2015年GDP增速0.25个百分点。”民生证券研究报告称。
政策护航“一带一路”
在各级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的支持下,国内企业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上迈出了很大步伐,也取得积极成效。但是,企业“走出去”依然面临不少问题和困难。
高铁、核电项目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没有融资支持很难推进。“虽然中国是资金最丰富的国家,却也是获得资金成本最高的国家。”广东核电集团总经理助理刘开新感慨,在项目的贷款利率方面,国内的商业银行能够为大型项目提供的美元长期贷款,包括中长期的出口买方信贷,最优惠利率的综合成本在固定利率的7%以上。而OECD成员国,目前日元的长期出口信贷利率为1.99%,韩元为5.44%,美元为3.31%。
针对核电项目,刘开新建议,一要使用国家优惠贷款专项和国家外汇储备的微贷,商业贷款利率不超过4%;二要推动中信保承保政策突破并降低保费;三要提供资本金的投资支持;四要给予项目税收优惠政策。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陈国才建议,国家从政策上支持中资企业“走出去”实施PPP项目,对于海外PPP项目在利率、税收上给予适度优惠并在PPP项目上给予金融机构一定的支持和考核要求,协助金融机构接受PPP项目融资的模式,降低对担保的要求并缩短审批时间。
企业“走出去”还要面对复杂多变的海外投资环境和日益突出的风险。我国企业尚未建立对海外市场的长期跟踪机制,信息不对称、缺乏整体把握,在纷繁复杂的环境中难以及时响应。
“政府层面应尽快制定国家整体对外投资战略,并加强与有关国家的投资合作对话机制,建立多边投资保障机制。”国家开发银行国际业务部副局长宋磊认为,政府部门还可在宏观层面加强指导,进一步加强境外投资的产业引导、国别引导和风险预警发布,为企业投资决策提供科学机制的依据。
在政策“走出去”的同时,电力、高铁、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技术、标准也要跟上。例如,为避免核电强国和新兴国家以技术标准、制造质量等为借口或手段提高准入门槛,制造垄断和壁垒,还需加速中国标准体系“走出去”。刘开新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牵头推动中国核电‘走出去的国际认证和接轨步伐”。
此外,在互联互通上,区域合作和整合有待加强,国家层面也应加强统筹规划,避免各地重复投资建设导致资源浪费。
(作者为本刊特约记者)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