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黄 维 复旦大学MBA,统一企业电商流通群总监
勿把推荐做成推销
文 | 黄 维 复旦大学MBA,统一企业电商流通群总监
微店的第一要务应是传播品牌,而不是“赤果果”地推销产品。
2015年,注定是微商大行其道的一年,小小的微店让每一个普通人都有了成为生意人的梦想,当传统的实体零售店以5%的速度消失时,更加“轻模式”的微店以几何速度飞速增长,线上熙熙攘攘,线下冷冷清清,此为大势,不可违逆。
在个人微店如火如荼时,一批企业开始寻求企业微商以求与时俱进,在苏宁大举进军微商时,刚刚获悉国美已然号召员工开店10万家,而快消巨头统一企业近期也在招募其微店分销员高达数万名。首先,笔者非常肯定这批企业,至少企业的决策者已经具备较好的互联网思维,关键还付诸了行动,全员微商不但能够给员工带来现实的福利,增强员工的主人翁意识,而且一旦真正优化战术,将成为新的品牌建设圣地;反之,若操作不当,将会成为品牌之墓地。
企业微店应体现“推荐思维”,绝非“推销”!基于朋友圈打造的微店具有明显的“熟人效应”,企业员工在微店内推荐自己企业的产品本无可厚非,但要注意,微店的第一要务应是传播品牌,而互联网“内容为王”的属性则强调传播的内容必须具备趣味或情怀,“赤果果”地让员工在朋友圈内推销自己公司的产品,在消耗员工信誉值的同时,也传播着企业品牌“简单无趣粗暴”的消费印象;反之,推荐的内容精彩绝伦造成疯狂转发,其自媒体价值则无可估量,我们依稀记得,当朋友圈被面膜销售刷屏的时候,葬送的是整个中国面膜产业。
坐而论道不如起而行之,互联网容不下所有企业都来做“全员分销”,对于传统企业,冲浪互联网,成者赢得盆满钵满,败者收获宝贵经验,唯不动者坐以待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