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省份试点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

2015-06-28 00:00:00
财经 2015年19期

最高检拟在北京、内蒙古、吉林、江苏、安徽、福建、山东、湖北、广东、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13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工作。试点期限为两年,自授权决定公布之日起算。

由于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没有明确法律依据,因此需要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授权,选择部分地区进行试点,为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积累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