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日前决定,追授卢玉宝同志为“全区优秀组织工作干部”,并号召全区组织系统广泛开展向卢玉宝同志学习活动。全文如下:
卢玉宝,男,汉族,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人,1974年4月出生,1999年5月参加工作,200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在集宁新世纪中学、兴和县国土资源局、兴和县委组织部工作,2013年6月任兴和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县企业党工委书记。2014年12月9日凌晨4时20分,卢玉宝同志因工作劳累过度,突发脑干大面积出血,经抢救无效,在乌兰察布市兴和县蒙中医院不幸去世,年仅40岁。
卢玉宝同志信念坚定,忠诚于党的事业,宁肯让身体透支,也不让工作欠账。他爱岗敬业,干一行爱一行,在每个工作岗位上都恪尽职守。身患重度高血压,依然坚守岗位、忘我工作。“5+2”“白加黑”是他工作的常态,去世前一天工作了近16个小时,去世前2小时仍在加班撰写材料。他分管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同时兼任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综合秘书组组长,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都能出色完成。在去年的社区场所建设工作中,他勇挑重担,在短时间内圆满完成了建设任务。他出色的表现和优异的业绩,获得了领导和群众的充分认可。
身为县委组织部领导干部,他没有利用手中的权力为妻子谋取一份正式工作,也没有为亲朋好友请托开过一个口子。他克勤克俭、艰苦朴素、乐观向上,一身廉价衣衫、一辆二手摩托车,是他留给人民群众最深切的记忆。
卢玉宝同志先进事迹报道后,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赢得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衷心赞誉。卢玉宝同志虽没有轰轰烈烈的业绩和惊天动地的壮举,但他固守清贫,乐观向上,积极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用自身的实际行动,生动诠释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充分体现了组工干部安心本职、专心致志、迷恋至深的精神追求。他是全区组工干部的优秀代表,是新时期党的好干部和“三严三实”的模范践行者,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宣传他的先进事迹,弘扬他的崇高精神,对于巩固提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化拓展组织部门“四比一提高”活动,实施组工干部素质提升行动,打造“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模范部门,具有重要意义。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决定,追授卢玉宝同志为“全区优秀组织工作干部”,并在全区组织系统广泛开展向卢玉宝同志学习的活动。广大组工干部要学习卢玉宝同志爱岗敬业、务实奉献的职业操守,像他那样,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在平凡的工作中提升自我、实现价值;要学习他任劳任怨、勇挑重担的担当精神,像他那样,敢于担当、冲锋在前,在本职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学习他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像他那样,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用实际行动践行“三严三实”;要学习他勤俭奉公、艰苦朴素的优秀品质,像他那样,不慕浮华、不图虚名,永葆共产党员本色。
全区各级组织部门要把开展向卢玉宝同志学习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结合起来,与全区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各项组织工作结合起来,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创新学习方式,在全区组织系统迅速掀起向卢玉宝同志学习的热潮,用卢玉宝同志的感人事迹教育和激励广大组工干部,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立足本职、干事创业,不断提高全区组织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为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