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魂丧中国监狱内的日本战犯

2015-06-16 19:10周军
党史纵览 2015年6期
关键词:战犯审判监狱

周军

提篮桥在上海是一个享有盛名的地方。“送侬到提篮桥吃‘格子饭’”是句拐弯抹角的骂人话。

设在上海市提篮桥监狱十字大楼内的上海监狱陈列馆,楼高6层,因楼的结构呈十字交叉状而得名。十字楼的每层楼面均有东西和南北两条走廊,在中间交汇成一圆形中庭,上下中庭全部打通一直到楼顶,加上玻璃顶盖,便于采光。而为了防止各种意外,每层中庭之间都铺设坚固的铁丝网。而围绕楼梯间也铺设了全封闭的铁丝网。

随着沉重的楼门缓缓开启,最先跃入眼帘的是一块水泥碑,上书:

上海市抗日纪念地点、日本战犯关押审判和执行处

上海市人民政府1997年8月11日公布

上海市文物管理委员会立

这块纪念碑昭示了在提篮桥监狱内惩处日本战犯的一段历史。

缓缓流淌的黄浦江水孕育着中国乃至远东最大的城市——上海,在这条上海的母亲河北岸是著名的繁华区之一——提篮桥。老上海都知道解放前这里是包娼、聚赌之地,是殖民者营造的“自由世界”。但是现在提起提篮桥,马上会使人联想起一座森严的监狱——上海市提篮桥监狱。

始建于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启用于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四月二十二日(公历5月18日)至今的提篮桥监狱,于1916年以后,又陆续进行了扩建和改建,现有主要建筑物为1917年至1935年间建造。在1935年8月定型后,共有建筑面积6.4万多平方米,拥有3900多间监室,其中大多数是3.3至3.6平方米,三面墙壁是钢骨水泥,一面墙是用比手指还粗的钢精条制成的铁栅栏。铁栅栏上的锁具启用至今,由英国霍勃·哈脱公司制造,有3档锁舌,钥匙有十几厘米长。

监狱四周有5米多高的围墙,内部除普通监室外,另建有“橡皮监”(防暴监房)、“风波亭”(禁闭室)、“室内刑场”(绞刑房)和室外刑场等特种设施,占地面积60.4亩,有5层监楼9幢,4层、6层监楼各1幢,还有工场楼(5层)、医院(地面8层,2007年7月26日迁入浦东周浦镇里仁村1236号)、办公楼、瞭望楼、新岸礼堂等组成的主要建筑群,规模宏伟,建筑精良,颇具风格,而且大于当时位于日本东京都丰岛区东池袋的巢鸭监狱(原有的监狱建筑被拆除后1971年改建成东京最高的大楼“阳光城”)和印度的孟买监狱。

作为近现代中国的缩微胶片,1994年,提篮桥监狱被上海市人民政府列为上海市级建筑保护单位。2013年5月3日,国务院公布1943处“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上海市提篮桥监狱早期建筑名列其中。这是全国监狱系统几百座监狱中,唯一一座被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司法实体。

……

抗日战争胜利后,从1945年12月起,美国军队曾借用提篮桥监狱关押日本战犯以及英、俄、美、法、犹太等其他国籍的战犯。从1946年1月24日,设在提篮桥监狱内的美军军事法庭首次对18名日本战犯进行审判始,到1947年2月14日,美军军事法庭暨日本战犯拘留所撤离提篮桥监狱时止,共计审判日本战犯47人。由于美军军事法庭审判日本战犯的档案卷宗现存放在国外,笔者无法查阅,但是,根据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上海档案馆的档案资料,以及各类报刊和其他书籍资料,仍可得知如下史实:

1946年初,美中国战区参谋长兼驻华美军总司令魏德迈将军奉命在中国上海组建美军军事法庭,审判日本军队在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杀害美国空军被俘人员的有关案件。军事法庭设在华德路(今长阳路)147号提篮桥监狱(时称“司法行政部直辖上海监狱”,又称“上海监狱”)内一幢6层监楼中。这幢监楼建于1933年,建筑面积5600平方米,有监舍140余间。它原先是狱内专押外籍男犯的地方,每间面积8平方米,采光和通风条件较好,室内配有固定的单人床、小桌、凳子和抽水马桶,设施较完备,时称“西人监”(现为上海监狱陈列馆馆址的十字楼)。美国军事法庭设在这幢楼的2层。法庭正面设5个法官席座,两侧坐记录员和翻译,记录员后为记者席,翻译席后面3排座位坐日本战犯,每排6人,共18人。法官对面,一面为检察官席,一面为辩护士(律师)席。

1月24日上午,美军军事法庭开庭审判日本战犯。法官、检察官、辩护士、翻译、记录员等工作人员均由美军军官担任。主审法官以米都顿将军为首组成,检察官由韦斯中校等2人担任,辩护士为赫金斯中校、蓝文少校。被告18名日本战犯,为首者是侵华日军第三十四军参谋长镝木正隆少将、汉口宪兵队司令官福本龟治大佐,其他16人是酒井定次少佐,小阪庆助大尉,藤井勉准尉,曹长增井庄造、久松宾,军曹山口久吉、塚田孝吉、竹内良行、松田耕一、藤井纯一,上等兵白川舆三郎、西川庄次、水田优,汉口日领事馆工作人员滨田正平、真锅良一,还有加藤匠。

10点整,法庭宣布开庭,法官先命记录员宣誓,又命翻译咸俊龙上尉等3人宣誓。宣誓毕,首席检察官韦斯中校起立宣读美军各项命令及起诉目录,由法官确认收到,准予备案。法官、检察官、辩护士等先后起立宣誓。然后,由检察官宣读《起诉书》:指控日本战犯镝木正隆等18人的罪行。首犯镝木正隆,1897年生于日本石川县,1920年5月毕业于日本陆军士官学校,1938年8月入侵中国。在华期间,他指挥部下残杀中国军民,并于1944年12月,在汉口制造杀害美国飞行员事件(1944年11月21日,美国一架飞机在汉口上空被日本击毁,3名美军飞行员被日军捕获,受到百般折磨,12月16日,这3人又遭到日军毒打,处以绞刑后焚化)。1945年6月,镝木调回日本任第五十五军参谋长。日本宣布终战投降后,12月24日,他从东京被引渡到中国,关押在提篮桥监狱。

2月11日上午,军事法庭又一次在提篮桥监狱公开审讯镝木正隆等18名日本战犯。法庭上,除了原来到庭旁听的60名新闻记者外,又增设了100个旁听席,并于当日早晨在监狱外发旁听证,任何人均可领取,发完为止。除原定摄影记者外,其他人员不得拍摄照片。12月18日的庭审,原美国陆军第十四航空队司令陈纳德少将也到庭旁听,军事法庭特地为陈纳德设立了首席旁听席。

在几次开庭审理中,负责调查此案的美军蒙乃可少校、伯斯丁上尉及目睹美国飞行员被日本战犯杀害的中国平民杨德有、宋文通等人到庭作了陈述,控诉了日本战犯在汉口对美被俘飞行员所做的种种非人道暴行。经法庭调查、辩护士的辩护、被告的答辩等法定程序,2月28日,美军军事法庭对18名日本战犯做出宣判,判处镝木正隆、藤井勉、增井庄造、松田耕一、白川舆三郎等5人死刑,对福本龟治判处无期徒刑,对酒井定次判处有期徒刑20年,对久松宾、山口久吉、西川庄次各判处15年,对塚田孝吉、竹内良行、藤井纯一判处12年,对小阪庆助、真锅良一判处3年,对加藤匠判处2年,对水田优判处1年半徒刑,滨田正平被无罪释放。

据查,从1945年12月16日起,国民政府先后在北平、沈阳、南京、广州、济南、汉口、太原、上海、徐州、台北10座城市设立了专门审判战犯的军事法庭。其中,南京军事法庭直属国民政府国防部,其他9个军事法庭隶属于各“战区”(“绥靖区”“行辕”)。在这10所军事法庭中,审判日本战犯时间最早的是设在上海的第一绥靖区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和设在北平的第十一战区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审判时间都在1946年4月。而设在提篮桥监狱的美军军事法庭,则如上述于1946年1月即已开庭。可见,提篮桥监狱确是中国境内第一个审判日本战犯的场所。

除了对镝木正隆等18名战犯首次开庭审判外,美军军事法庭还于1946年间,在提篮桥监狱内对其他日本战犯进行过多次审判,被审判的对象主要是摧残、虐待被俘的美国飞行员和菲律宾盟友的日本战犯。按时间为序,审判概况如下:

3月,美军军事法庭对日本第十三军司令官泽田茂中将、立田外次郎上尉、光勇精上尉和冈田隆平上尉进行审判。被控主要罪行是参与杀害美杜立德飞行队员案。军事审判委员由马兰诺上校等6人组成,韩德伦中校等2人任检察官,白丁中校等2人任辩护士。3月14日,泽田茂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光勇精被判处9年,立田外次郎、冈田隆平被判处5年。

同月,美军军事法庭对前江湾战俘集中营翻译主任石原勇、沈阳附近美军集中营主任三木遂进行审判。被控主要罪行是在集中营虐待美国俘虏。主审官由米都顿将军、莱克上校、米撤中校担任,葛拉特上尉等任检察官。3月7日,石原勇被判无期徒刑,3月14日,三木遂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

4月,美军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星川森次郎上士、向山玉忠准尉、永井正次翻译进行审判,被控主要罪行是1944年2月28日至4月15日间,在上海极司菲尔路(今万航渡路)94号日本宪兵司令部,对5名菲律宾人施以各种酷刑,残害其身体。4月26日,他们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7、22和20年。

6月,美军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中野良雄大尉、川井靖海兵长、井村秀一兵长、关晋上等兵等人进行审判。这4名战犯被控于1945年5月,在台湾击落美军哈德中尉所乘的飞机,对哈德中尉施以暴行。6月8日,中野良雄被判处无期徒刑,川井靖海、井村秀一、关晋均被判处有期徒刑30年。

7月,美军军事法庭对日本驻台湾第十方面军参谋长谏山春树中将、司令部军法处长古川大佐及所属杉浦成孝中佐,中野大尉、伊东出夫、松井正治大尉,伊达实夫、藤井健中尉等8人进行审判。马兰上校、贝利中校、彼史华尔特中校为审判官,费洛士上尉、奥斯磅中尉担任检察官,凯莱上尉、退纳中尉等任辩护律师。被控罪行是1945年6月,对16名在台湾海峡失事、后被日军俘虏的美军飞行员进行非法审判,并经谏山、古川批准后将他们处死。7月25日,谏山春树被判处无期徒刑,古川、杉浦成孝被判处死刑,中野被判处无期徒刑,伊东出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松井正治被判处有期徒刑40年,伊达实夫、藤川健均被判处有期徒刑30年。

8月,美军军事法庭对侵华日军第二十三军司令官兼香港总督田中久一中将与同案犯日军香港总督部参谋长福地春功少将以及前日本香港军事法庭庭长久保口外中佐和渡边昌盛、山口教一等进行审判。主要是指控他们于1944年在香港虐待杀害美国陆军第十四航空队飞行员荷克少校的罪行。9月3日,美军军事法庭判处田中久一、福地春功死刑。(但没有执行,后来田中被押解广州。1947年3月,广州审判战犯军事法庭接到国民政府寒文防吕甚字第4578号代电,核准对其就地执行死刑。3月27日下午,田中久一被从战犯拘留所提到广州市广卫路4号“广州审判战犯军事法庭”,由广东高等检察处主任检察官蔡丽金验明正身,告知现在执行其死刑,问其有无遗言,随即赠给烟酒。下午3时15分后,由宪兵李明德用步枪在广州城北流花桥刑场对其行刑。)久保口外、渡边昌盛被判处无期徒刑,山口教一被判处有期徒刑50年,浅川弘子上尉被无罪释放。

9月,美军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松田大佐和川岛大尉进行审判,其被控罪行主要是在吉林长春市虐待集中营内之美国俘虏,手段异常残酷。9月15日,松田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川岛被判处死刑。

日本战犯在被关押审判期间,有的在提篮桥监狱内自杀或病亡,如日本驻台湾司令官、总督安藤利吉陆军大将于1946年4月19日深夜23时45分,吞服密藏在衣缝里的剧毒药品自杀,卒年63岁。安藤利吉及其僚属15人,系同年4月15日从台湾被押解到沪,他是中国境内自杀死亡的日军最高将领。侵华日军派遣军总司令官冈村宁次在其回忆录中也曾提到安藤自杀狱中的史实。数天后,与安藤同机被押解至提篮桥监狱的安藤的法律顾问松尾少佐也在狱中悬梁自尽。同年11月28日,曾任日本第六方面军司令官的冈部直三郎大将在提篮桥监狱内突发脑溢血,于当晚7时死亡,卒年60岁。冈部是中国境内因病死亡的日军最高将领。

1946年3月20日,在上海成立了第一绥靖区审判战犯军事法庭。次年7月,第一绥靖区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奉命撤销,被并入“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法庭由石美瑜任少将庭长,王家楣任主任检察官,李浚、徐乃堃、高硕仁、施泳等为检察官,陆起、李元庆、林建鹏、叶在增、孙建中、龙钟煌、张体坤等人为法官,办公地点位于上海江湾路1号的港口司令部四楼。同年8月,经国民政府军政部、外交部、司法行政部、行政院秘书处等部门联合组成的战犯处理委员会第53次常委会讨论,决定把位于江湾殷高路5号(原址所在地后为上海市劳动教养收容所)的上海战犯拘留所升格为“国防部战犯监狱”。此监狱由于位于江湾高境庙附近,所以又被俗称为“江湾战犯监狱”,原在押提篮桥监狱的日本战犯大部分移押此处,但被判处死刑的日本战犯仍押提篮桥监狱。

据有关资料反映,上海军事法庭包括前期的第一绥靖区军事法庭,以及归并后的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共审判日本战犯116人,其中判处死刑14人,无期徒刑22人,有期徒刑75人,无罪释放5人。被判处死刑的,除米村春喜和下田治郎两人是在上海江湾刑场执行外,其余11人先后于1947年8月12日至1948年9月9日间,由中国法警执行,被枪决在提篮桥监狱的刑场上。其中,第一个被枪决的是日本第二十二师团参谋部招抚工作班成员黑泽次男,时年34岁。黑泽次男是早稻田大学的法科生,1938年8月调入中国,随军驻守浙江一带。黑泽次男曾带领部队在杭州、绍兴等地,对中国平民进行集体大屠杀,或活埋,或刀砍,或机关枪扫射,杀害中国平民千人以上,被称为“杭州之狮”。这个双手沾满中国人民鲜血的刽子手,抗战后匿居杭州日侨管理所,后被立案搜查逮捕,移押提篮桥监狱,1947年8月12日,被上海军事法庭执行枪决。

执行枪决这一天,这个杀人魔王提出不少要求,诸如“让我沐浴剃须,干干净净去见上帝”“我要写遗言,请多关照”等。黑泽次男是被反铐双手,押赴监狱刑场的。当时的监狱刑场,一面靠墙,一面只是用竹篱笆与周围居民区相隔。当黑泽次男被押向刑场时,周围居民有的趴在竹篱笆上,有的站到屋顶上,有的在窗口上观看,掌声、喊声此起彼伏,群情振奋。黑泽次男在法警的押解下,坐到“行刑椅”上。只听“啪”的一声,处决日本战犯的子弹射向黑泽次男的后脑,杀人如麻的“杭州之狮”应声倒下。

最后一名被枪决在监狱刑场上的是曾隐居青岛、以日本海军高级顾问的身份从事着特务活动的伊达顺之助(即张宗援)。被处以死刑的还有江苏溧阳日本宪兵队军曹富田德,日本宪兵队杭州情报主任芝原平三郎,上海日本宪兵队准尉久保江保治、军曹野间同二,崇明日本宪兵队队长大庭早志、特高课课长中野久勇,宁波日本宪兵大尉分队长大场金次,日本驻杭州、松江派遣队中士附员松谷义盛等。此外,原由广州行辕军事法庭判决死刑的前驻越南日本宪兵本部特高课中国班主任兼河内宪兵分队大尉队副妻艾悟,前驻越南岘港宪兵分队特高课曹长田岛信雄、军曹小西新三郎等3名日本战犯,已呈报国防部核准,由于原审判法庭已撤销,故解押到上海,在提篮桥监狱被执行死刑。

综上所述,1946年1月至9月间,共有8批47名日本战犯受到美军军事法庭的审判,根据当时新闻媒体报道的情况统计汇总,被判处死刑10人(实际执行6人),判处无期徒刑6人,判处有期徒刑29人,无罪释放2人。而据1955年3月1日日本厚生省(相当于卫生部)援助局公布的统计数据:1946年2月至1946年9月,美军军事法庭在上海提篮桥监狱对45名日本战犯进行审判,判处死刑6人,判处无期徒刑8人,判处有期徒刑26人,无罪释放5人。

1948年12月22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日本东京巢鸭监狱共处决了东条英机、松井石根等7名战犯。1948年11月,对关押在巢鸭监狱的梅津美治郎、畑俊六等18名日本战犯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从对日本战犯关押人数、审判人数和执行死刑人数上来讲,提篮桥监狱都远远多于日本的巢鸭监狱。

“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提篮桥监狱内这块“抗日纪念地点”的石碑,刻下了恶贯满盈的日本战犯在中国土地上犯下的滔天罪行。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有百年历史的提篮桥监狱已被列为上海市抗日纪念地,并立碑存史。(未经作者同意,任何报刊不得转载或摘编)(责任编辑:胡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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