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电力行业的投融资现状分析与机制创新研究

2015-06-15 00:37汤玲
科技资讯 2015年36期
关键词:机制创新电力行业

汤玲

DOI:10.16661/j.cnki.1672-3791.2015.36.192

摘 要:作为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产业,我国电力行业的建设周期长,电力产品不能存储,发电、输电、配电、售电等环节基本同时完成。随着经济高速发展与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电能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应加强电力行业的发展建设。投融资体制对电力行业的稳步发展至关重要。本文基于我国电力行业的发展现状,从电力行业的投融资体制的演变、现有投融资模式的特征及存在的问题等方面分析了电力行业的投融资现状。进而从电力行业投融资格局、电价改革、投融资发展的路径等方面进行投融资机制创新,对健全我国电力行业的投融资机制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关键词:投融资模式 电力行业 电力改革 机制创新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5)12(c)-0192-02

电力行业的投融资具有以下特征:电力设施的建设周期长,投资回流、形成生产能力的周期也长;电力行业的固定资产占比大,短期内的资本流动性差、灵活性差;我国的电力行业投资结构复杂,电网有地方政府投资、国家投资、企事业单位投资等,电价也不统一,这些特征阻碍着我国的电力改革。电力行业的投资不足将引起电力的供给不足,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因此,加大电力投资、优化我国电力行业的投融资模式势在必行。

1 投融资体制的相关概述

1.1 投融资的相关概念

所谓投资,就是经济主体为了获得未来的收益,预先的垫付一定量的实物或货币进行经营活动。按照经营方式的不同可将投资分为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两类。直接投资就是将资金直接用于开发资源、发展产业、兴办设施等;间接投资则是投资者将资金用于金融市场上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产品的投资。

融资指的是融资主体通过各种途径来寻求公司发展与生存所需的资金。根据资金筹集方式的不同,可将融资分为外部融资和内部积累两大类。内部积累主要是公司本身的留存收益和自有资金等。外部融资有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两种渠道,直接融资是公司通过发行债券、股票等进行融资;间接融资则是借助于银行等金融中介结构,将发行的证券发售给银行,银行在直接买入企业证券的同时,有对外发售自己的债务凭证。

投融资体制是国家领导、组织、管理投融资经济活动时采取的方法、方式和基本制度,包括投资管理制度、投资主体、融资方式等方面。投融资体制包含投资决策体制、投融资结构体制、投资管理体制三方面内容。投融资体制的制定对公司的重要影响,不同投融资体制将产生不同的投融资行为和不同的投融资主体。

1.2 投融资体制的特征

市场化的投融资体制必须明确投资主体,明确投资过程中的责、权、利,以保证投资资金的高效益运行。健全合理的投融资体制还要吸纳不同来源的多种资金,采取多种的投融资方式,以保证行业发展具有可靠的资金支持。投融资体制改革还有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快速发展。保证投融资体系的整体规范化和市场化,除特殊环节或领域需政府调控外,其他主要遵循市场机制。

2 电力行业的投融资现状分析

2.1 电力行业的投融资体制演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电力行业的投融资体制不断摸索前进,主要经历了四个阶段,每个阶段都出台了新的政策,改革的内容也是各有侧重。

2.1.1 财政包干体制

在1979年到1984年期间,我国进入了电力体制改革的探索时期,投融资体制进行了改革尝试。该阶段在管理体制上形成了中央与地方的双重领导,财政上实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两级利益主体的“分灶吃饭”的财政包干体制。

2.1.2 集资办电阶段

在1985年到1991年,我国的电力体制改革的方针原则是“省为实体、政企分离、联合电网、统一调度、集资办电”。集资办电的政策打破了独家办电局面,我国出现了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资办电局面,电力行业得到很好的发展。

2.1.3 投贷分离阶段

1992年到1996年期间,国家成立电力工业部,投融资体制改革遵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全面展开金融、财政、现代化企业制度的改革。该阶段的工程建设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资本金制度和项目法人责任制,对电力项目实施投贷分开,规范发展。

2.1.4 政企分离与厂网分开

1997年后,我国的电力行业实施进入新一轮的电力体制改革,国家电力公司提出了“政企分开、省为实体、厂网分离、竞价上网”的改革方针。我国的电力投资领域出现多元化的竞争局面。

2.2 现行的电力行业投融资体制特征

我国的电力体制改革随着经济发展发生了深刻变化,电力行业的投融资体制主要表现出融资渠道多元化、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结构差异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等特征。自集资办电起,电力行业的投资主体由中央政府扩展到中央政府、各级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外资等都参与到电力项目投资中。电力行业的融资渠道由中央的财政拨款,发展到商业银行贷款、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政府性基金、证券融资、企业自有资金、外资、国债等多种融资渠道。

2.3 电力行业投融资体制的问题

电力行业的投融资体制虽然取得较大成效,但受电力市场化进程的影响,改革中存在一些不适应性,投融资体制的改革中存在以下几个显著问题:(1)投资行为缺乏规范性,产权关系不清晰。(2)资本市场不够完善,电力企业的融资渠道不畅通。(3)电力行业的市场化程度不高,投资决策缺乏科学化。(4)电力行业缺乏健全的投资风险约束机制。

3 电力行业的投融资体制创新

3.1 我国电力行业的投融资方式

我国电力行业现阶段的投融资方式主要有自有资金、国内银行贷款、股票融资、债券融资、民间投资、外资、财政性资金等。其中国内银行贷款占比最大,其次分别是自有资金、国家预算、外资、债券、其他资金等。多样化的投融资方式有利于电力企业选择降低投融资成本、保证资金安全性的最佳方案。

随着国内外经济的高速发展,资本市场中涌现出多种新型融资方式。我国的电力行业应结合行业特征,探索出更为有效合理的创新融资方式,如商业票据融资、组建电力行业的投资基金、资产支持证券化融资、融资租赁等。资产支持证券化是有资产的发起人将未来可预见现金流入的缺乏流动性的资产进行组合,转变成资本市场上可流通的金融产品。电力财务公司自身信用级别较高,可依托电财公司设立电力资产证券化的产品。电力行业可通过投资基金,由信誉较好的金融机构充当资金筹集的信托人,组建开放性基金或封闭性基金来融资。

3.2 电力行业的投融资创新思路

在经济快速发展与产业结构不断升级的新形势下,必须加强电力行业的投融资体制建设工作,努力开拓投融资的新渠道与新方式。

(1)建立并发展电力行业的投资中介机构。专门的投资中介机构是通过产业投资获取收益的机构,这些机构发行自己的债权,并通过投资获取对别人的债权。中介结构可发行公司债券、资产重组、引进外资等。发展投资的中介机构能有效地利用个人零散的资金来投资电力领域。(2)推行民间投资的BOT方式。为了吸引民间的零散投资进入电力行业,需创建规范公平的投资环境。民间投资的BOT方式指的是基础设施的特许权,该方式由政府特许私人机构在一定时期内筹集资金用于某一基础设施的建设,操作过程中私人机构与政府共担风险。(3)改变项目融资的“二八”模式。我国电力项目中,国家要求资本金比例不低于20%,近年来的电力融资项目基本简单财务“二八”模式,80%来自融资,20%由企业自筹。这种方式不利于融资成本的降低,电力行业应充分利用债券、股票、基金等金融手段来筹集资金。

参考文献

[1] 王永干.电力市场概论[M].中国电力出版社,2002.

[2] 李秉祥,戴园晨.投融资体制改革再造经济扩张的持久良方[M].广东经济出版社,1999.

[3] 杨普,田源.中国电力行业发展与改革的战略选择[M].中国物价出版社,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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