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官德军
荆门市2011~2014年农机事故统计分析
荆门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官德军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总站的大力指导下,荆门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平安农机”创建为抓手,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强化源头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月)”和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等专项活动,提高农机“三率”水平和安全生产监管水平,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1.12011~2014年农机事故概况
据统计报告数据显示,2011~2014年荆门市共发生农机事故445起,死10人,伤40人,直接经济损失187.6万元(其中:2011年农机事故27起,死亡2人,受伤7人,经济损失10万元;2012年农机事故67起,死亡3人,受伤12人,经济损失40万元;2013年农机事故130起,死亡3人,受伤8人,经济损失66.2万元;2014年农机事故221起,死亡2人,受伤13人,经济损失71.4万元)。另外,发生道路农机事故31起,死2人伤8人,直接经济损失22.9万元。
1.22011~2014年农机事故特点
2011年01月~2014年12月农机事故特点对比分析表
事故类别分析
事故机型对比分析
事故条件对比分析
事故原因对比分析
1.3 农机事故统计分析
1.3.1 从发生农机事故的机型分析
445 起事故中,大中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2种机型的事故率占事故数的96%,达427起,其中,大中型拖拉机38起,占比9%,联合收割机389起,占比87%。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手扶式拖拉机事故各5起,分别占事故总数的1%;其它农业机械事故8起,占事故总数的2%。综合以上分析,联合收割机和大中型拖拉机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对象,要加大对联合收割机、大中型拖拉机的防控力度,加强执法检查,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
1.3.2 从发生事故的对象分析
驾龄3年以下发生事故318起,占事故总数的71%,驾龄3年以上发生事故70起,占事故总数的16%,无证驾驶18起,占事故总数的4%,未年检发生事故23起,占事故总数的5%。综合以上分析,驾龄3年以下是发生事故主要人群,应加强对驾驶(操作)人员培训的检查力度,防止培训走过场,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
1.3.3 从发生事故的时间分析
445 起事故中,8:00~20:00发生的事故361起,占总数的81%,20:00~8:00发生的事故84起,占总数的19%,睛天发生的事故424起,占总数的95%;雨雪雾天气发生的事故21起,占总数的5%。从以上分析,发生农机事故跟天气好坏没有直接的关系,白天和晴天发生事故分别占81%和95%以上,农机手麻痹大意,安全意识淡薄是发生农机事故的主要因素。
1.3.4 从农机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分析
大中型拖拉机事故造成4人死亡,占死亡事故总数的40%,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和手扶式拖拉机事故各造成3人死亡,分别占死亡事故总数的30%;联合收割机事故造成2人死亡,占事故总数的20%。另外,通过梳理,4年里,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和手扶式拖拉机事故总共发生10起事故,造成6人死亡,事故死亡率高达60%。大中型拖拉机、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手扶式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是发生事故后造成人员死亡的主要机型,应重点加强对驾驶(操作)这几类农机具机手的自我防范意识和操作安全意识的宣传、培训。
驾龄3年以下发生事故318起致2人死亡,占死亡总数的20%,无证驾驶发生事故18起致7人死亡,占死亡总数的70%,无牌行驶发生事故8起致7人死亡,占死亡总数的70%,未年检发生事故23起致8人死亡,占死亡总数的80%。综合以上分析,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操作未年检车辆是发生事故致人死亡的关键因素,要整合警监联勤资源,加大打击力度,预防事故的发生。
白天和晴天发生事故致人死亡率达70%。要加大农机安全操作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和广度。
1.4 农机事故成因分析
综合这4年的农机事故档案分析,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机手安全意识淡薄,不按操作规程操作。445起事故中,96%以上的机手都参加过农机技术培训,都是持证操作。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对安全操作不以为然,认为农业机械就是普通生产工具,不按安全要领操作,操作严重失误。445起事故中有405起事故是由于机手操作失误造成的,占比高达91%。致人死亡事故中,全部是不按规定操作造成的,特别是手扶式旋耕机和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分别发生事故5起,但分别造成3人死亡,事故死亡率高达60%,联合收割机事故致31人受伤,全部是不遵循切断动力检修、排出故障等安全操作规程造成的。
(2)机手农田作业不注意观察。根据对农机事故的档案分析,我们发现,发生事故的大都是大中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这2种机型的事故率占445起事故中的96%,达427起,其中,大中型拖拉机38起,占比9%,联合收割机389起,占比87%。究其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主要是机手在驾驶和操作农业机械时,只注意追求自己的经济效益,忽视安全生产,在田间转移、翻越机耕道、通过危险路段时,不注意观察作业场地障碍物和周边情况,盲目侥幸通过,致使事故频频发生。445起事故中,99%是由于机手疏于观察,收割机与树木、电线杆、水泥墩等相撞,或落入田埂、沟渠、河道、坡底等,导致发生剐蹭、侧翻、翻覆等,从而造成机具受损,人员受伤,甚至死亡。
(3)无证驾驶、无牌行驶、驾驶(操作)未年检机械。综合分析4年的农机事故,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驾驶(操作)未年检农业机械是发生致人死亡农机事故的关键因素,致人死亡率分别达70%、70%、80%。
(4)机手注重抢农时,忽视安全生产。从农机事故发生的时间段上分析可以看出,农机事故的高发期主要集中在春耕生产和“三夏”“三秋”农忙季节。经统计,发生在抢收抢种的农忙季节的事故占比达97%。
2.1 农业机械“三率”不高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共31万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2.2万台,小型拖拉机27.4万台,联合收割机1.5万台),在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3万余台、持驾驶证1.5万余人,参与年度安全技术检验1.6万台。危及人身安全的达到报废的小型拖拉机20多万台。农业机械“三率”低下;加上农机监理机构人手欠缺,对偏远地区监管力度不够,农机手安全认识不到位,致使部分农机手长期处于安全意识淡薄,不愿意培训,办牌、考证。无证驾驶、无牌行驶,驾驶(操作)未年检机械,违章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长期高密度存在。
2.2 年度检验力度不够
一是农机手对安全技术检验认识不够,部分农机手认为年度检验只不过是盖个章而已,不愿意参加农机部门组织的安全技术检验;二是因“三率”低,未列管的农业机械不能参加年度检验;三是法律法规限制,农机监理部门对未年检农业机械无强制处罚措施。上述因素,致使20多万台小型拖拉机没有年检,长期带病作业,安全事故隐患多,引发事故发生。
2.3 监管体系不完备
作为农机部门中主要负责农机安全监管职责的安全监理机构,由于受人员编制的限制,一般安排1~2人从事安全生产工作,有的甚至连专职人员都没有。同时,由于机构改革、乡镇合并、协管员的缺失等原因,致使农机安全监管工作出现了断档现象,农机安全管理基层工作薄弱,没有形成良好的管理体系。
2.4 执法人员不足,执法手段弱
农机监管面广、难度较大,受执法人员数量少、人员素质偏低、人员年龄老化严重、人员结构失衡等因素的影响,致使整个监理队伍缺乏有效的监管执法能力,产生了监管不到位的现象。另外,受《道交法》农机监管部门无上道路执法权,公安交警工作任务重,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根本管不过来等客观现实的限制,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管长期处于监管真空状态。
2.5 报废拖拉机超期使用现象严重
由于国家有关拖拉机报废政策的法规不够完善,农机部门没有权力强制报废拖拉机,再加上农民主动报废的积极性不高,意识不强,致使许多已经达到报废年限的拖拉机仍在超期使用,造成极大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农机安全生产。
2.6 农机事故统计渠道不畅。
农机事故与道路交通事故内涵交错,受《道交法》条文限制,农机监理部门只能对在场院、田间地头的事故有管辖权,这就造成很多农机事故不能归口到农机监理部门,由此则不能全面、实时反映农机安全生产情况。
因乡镇体制、编制等因素,乡镇无专职农机管理服务人员,工作兼职多,农机事故统计工作无专人负责,难以及时准确统计上报相关数据。
同时,由于农民身份的特殊性和农业机械作业的特点,农机事故受害人往往与机主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私了的多,一般都不上报。
3.1 创新农机安全生产机制
把新农村建设与“平安农机”创建结合起来,加强创新,探索有效的安全生产机制,努力做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大力推动“平安农机”创建的深入发展。加大统筹协调的力度,在获得政府重视及有关部门大力支持的同时,努力形成由政府负责、部门支持、社会人员共同参与的农机安全管理工作新局面。
3.2 加强宣传,提高机手安全意识
(1)以农机安全监理站为主体,以乡镇农机服务中心、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安全村、农机大户为依托广泛进行宣传教育。
(2)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教育。
(3)利用“打非治违”、田检路查、年度安全检验进行宣传教育。
(4)出动宣传车,在人口稠密街道、集贸市场、乡镇村组巡回宣传农机安生产知识。
(5)利用科技下乡、大型集会等场所设置农机安全生产咨询台、展板等形式进行宣传。
(6)利用“农机通”短信平台进行宣传,在春耕冬播,夏收秋收季节广泛发布农机安全生产信息。
3.3 加强隐患排查,完善联合执法
(1)结合“平安农机”创建、安全生产月、打非治违等活动,组织监理人员深入乡镇、村组、农户、田间地头进行隐患排查、执法检查,对违法使用农机者进行查处,达到减少事故发生的目的。
(2)积极和公安交警联合,落实“警监联勤”,加强对上道路行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监管,重点打击无牌无证、驾驶未年检农业机械、违法载人、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
3.4 加强牌证管理
结合农机补贴政策,促使补贴机具和拥有者(农机手)全部实行牌证管理。补贴农机具是近年来农机新增的主力,要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沟通,做好农机补贴机具的入户上牌管理工作和拥有者(农机手)的培训考试工作,把农机补贴机具市场作为农机监理的源头来抓。
3.5 加强报废更新工作
针对报废拖拉机超期使用的情况,组织监理人员进村入户,加大隐患排查、打非治违力度,全面摸清达到报废年限仍在超期使用的农业机械的数量、型号等,并通报公安交警备案,结合农机报废更新工作,加大报废更新政策的宣传力度,全力推进报废更新工作。
2015-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