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军与晚清社会转型研究

2015-06-11 13:21:15朱耀斌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6期
关键词:社会转型

[摘要] 湘军肇兴以宗法关系为身份依据,成为解读晚清社会转型的一个初始密码和历史样本。晚清社会结构的军功阶层由社会边缘进入中心、地方绅权扩张、渐进式制度博弈、满汉认同中的满蒙特权与汉族意识成为湘军体系背景下晚清社会转型的历史镜像。由此,传统的宗法“自然共同体”开始被政治利益共同体所取代,成为左右晚清政治变化的重要变量。

[关键词] 湘军;宗法文化;社会转型

[中图分类号] K251[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8—1763(2015)06—0047—04

关于晚清湘军史的研究,湘军的宗法性与晚清制度渐变一直是学术研究的焦点,是因为晚清社会转型的内生性逻辑与之密切关联。晚清变局中的政治权威陷落与社会离心丛生迫切需要对晚清的社会转型做一番宏观检视,其中以湘军为历史和逻辑起点且渐次增强的宗法性是其中一个重要的解释变量,形成了保守主义文化与近代社会开放相碰撞的特殊历史场景。用西方市民社会理论来套解晚清社会转型未免是削足适履,从湘军的宗法性这一特殊视角就晚清社会转型作一番特定界面的论说,更具有中国历史语境和内在逻辑性。

一社会结构:军功阶层由边缘进入中心

从传统的国家治理意义上说,军功阶层进入社会中心是战争期或内乱时的特殊需要。晚清朝廷对于曾国藩为代表的地方团练勇营化的默许也是因循镇压白莲教旧例而最终在朝廷经制军事基本瓦解后不得不倚之为重的临时性选择。这表明晚清朝廷的统治体系开始失灵,统治权威开始式微。而以书生领山农的湘军组织因叙功而保举出任地方大吏,地方治理遂成军政合一之势,瓦解了传统的地方职官分权制约体制,为晚清草根阶层崛起提供了一次历史性机遇,军功阶层进入社会结构中心。

中国传统社会是士、农、工、商的四民社会,军人阶层处于社会结构的边缘之外。这一次序安排体现了传统社会政治治理的基本逻辑。晚清的政治危机使得湘军为代表的新的军人阶层获得了优先发展的空间。费正清先生指出:“由于军人社会角色的变化,使传统的社会结构发生了很大改观,在原有的儒生——农民——手艺人——商人范畴之外,军人有了新的社会地位。”[1](P608)“士”是“四民之首”,占据中心社会位置,是社会集聚的基础。湘军是“士”(无论是体制内还是体制外)与底层民众基于共同利益和宗法关系建立的特殊组织,呈现出亚文化圈的表现情态,缺乏广泛社会意义上的宗教情怀。在战争洗礼后,“士”的身份部分转化为军功阶层,兼具“士”和“军功阶层”的双重身份意义。由此,晚清军功阶层的兴起使得军人阶层开始由社会的边缘走向中心,成为社会政治能量的最大控制者。因其缺乏正式组织制度约束,以宗法关系为身份基因,一度左右地方军政事务,使文官制度逐步被武人政治所取代,背离了传统的政治治理模式。这种宗法性在淮军体系中表现得更加突出。湘淮体系借此推动着晚清的社会转型。可以说,宗法性与军事化成为晚清社会转型中的两个重要推手,为民国时期地方军事化色彩进行了历史铺垫,是理解晚清国家与社会关系的主要逻辑线索,有助于深入探讨晚清乃至民国时期地方政治演进轨迹。

湖南大学学报( 社 会 科 学 版 )2015年第6期朱耀斌:湘军与晚清社会转型研究

这种转型因缺乏一个比较成熟的市民阶层而不会产生一条自然转型的路径。湘军作为一个以宗法关系为纽带的组织,以地域主義为边界,精英阶层和底层之间在价值体系上具有断裂性。湘军上层基本上属于“士”的阶层,具有家国情怀和“澄清天下”的价值认知,而以农民和中小地主为主体的湘军中下层草根阶层更多地出于土地兼并和商业凋敝后选择了投军的道路,试图通过从军的方式谋求经济状况的改善。太平天国对于放弃经营湖南的错误战略也为底层民众投身湘系提供了可能。湘军体系的保荐制度与“官职私授”原则使得地方社会精英把投军入仕作为飞黄腾达的快车道。一俟科举取士制度被废除,进入传统正式体系的道路被封闭,传统士绅摇身一变而成军功阶层。这种带有宗法利益共同体的组织形式实现了自身身份的转换,本质上是一次阶层流动,是近代中国社会转型的历史起点,造成了五位一体阶层之间的对流,使传统的伦理本位和职业分途发生了变化。从个体意义上说,湘军肇兴使军人的社会地位飙升,使兵与四民之间的对流成为可能,对于底层社会民众和中小地主不啻是一个晋身之阶。从政治意义上说,军功阶层的崛起消解了王权的制度边界。晚清乃至民国时期的政治都鲜明地烙下了军事化色彩,皆起因于湘军军功阶层肇兴。这势必造成整个社会对于政治和军事藕生性权力的偏执而忽视了洋务运动在科技发展与创新上的追求,且与甲午海战失败后军事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地位的上升交互推促,为军事独裁的政治倾向埋下了历史伏笔。

二地方治理:绅权扩张

伴随着社会结构变动的是社会利益的重新分配和权力重组。地方绅权作为嵌入社会结构变动的一段“历史记忆”,后来成为民国时期“民权”的集体代表,构成了民权历史的前奏,尽管绅民之间存在可能性的冲突。[2]绅权有别于国家权力,是地方士绅进行地方治理的非正式权威,是地方利益的代表,依附于国家权力并与皇权之间形成博弈和合作的均衡状态。清初以降二百年间地方绅权遭受不断打压。在镇压太平天国运动中,晚清朝廷不得不依靠地方士绅募勇和筹款,使地方绅权在内战格局中得到扶持和扩展,地方绅权开展膨胀。

绅权扩张从根本上说是晚清中央集权日趋衰落和社会结构发生变动的产物。传统社会结构中的绅权与皇权具有合作与冲突的政治均衡性,一旦绅权脱离了皇权的控制,绅权扩张必然带来地方主义的再生与膨胀。对于晚清湘军宗法文化色彩的分析,为研究地方绅权扩张的路径提供了丰富的历史况味与学术理路。湘军创建之初,湘军统帅处于非官非绅的尴尬处境,对于地方事务没有话语权,包括干预民事、接见官员、联络绅士,尤其在权力控制、客军虚悬、政令不畅等方面给湘军造成了行动上的诸多困难,地方政府官员也在各方面对湘军形成掣肘和牵制。自实施厘金制度始,湘军集团开启了对地方事务的正式干预,此后地丁、漕粮、协饷、关税等赋税逐渐被变通为湘军军费。从地方治理的角度来看,湘军对于地方行政权力的干涉和操控是湘军绅权扩张的历史起点。早先曾国藩在长沙练兵时对于地方司法和行政的擅自干涉尚属于体制排斥的越权范畴,而战乱后朝廷经制兵的全面衰落和地方官僚体系的全面崩溃则是湘军全面渗透和接管地方政务的客观条件。自从曾国藩正式节制江南四省军务后,江南各省的地方政务全面纳入了湘军的工作范围。湘军裁撤后,湘系大员解甲归田无疑也为军功士绅介入地方事务提供了前提条件,甚至左右了地方朝廷命官的去留升降。

这种绅权的扩张是以湘军的军功为依托的。据同治四年编纂的《缙绅录》记载,其时湘人之任督抚者10人,其中总督6人,巡抚4人。湘军裁撤后,大量军功人员加入了地方绅士的行列,加剧了地方士绅队伍的复杂性。绅权扩张,应该是晚清社会近代化的一个显著标志。历史地看,地方绅权的扩张既填补了晚清战乱后地方官僚体系的真空,又在一定程度上滋生了对朝廷政治权威体制的离心力。可以说,绅权应该是晚清政治语境下唯一与西方话语体系下的“地方自治”相对应的范畴,却为民国初的地方自治探索准备了一些历史条件。

三制度转型:渐进式博弈

晚清政治之殇,始于危机中的晚清政治改革与调试能力的衰变。按理说,咸丰到同治年间尚未造成地方军阀割据的事实,朝廷在中央与地方的博弈中始终占据主导地位,但地方性制度渐变已不可逆转。

湘军创建之初就在制度架构上“另起炉灶”,无疑是晚清制度渐变之始,对于王统的消解具有决定性意义。对于自诩站在道德制高点的湘军集团来说,不得不在晚清正式制度的罅隙中探寻自身立足的制度生存空间。以赤地立军、自筹军饷、官职私授、协饷制度为典型特征的新型制度结构本质上开了“兵为将有”的先河,显示出渐进式变迁的内在倾向。晚清朝廷在应对变局中的制度转型与顶层设计上缺乏主动求变的能力,只停留在分化、利用和打压地方军事集团的政策策略选择上。从过程来看,湘军在朝廷的政策框架中最初只是作为一支地方团练武装,符合满清遗训。但曾国藩创建湘军举“团练”之旗,行湘勇之实,为湘军与朝廷的政治博弈打开了制度缺口。湘军出省已与朝廷经制兵一样具备高度军事化意义,湘军的厘金制度、官职私授及其保荐制度也逐步得以实施。经历了长期的政治博弈后,湘军集团实现了对军权、财权、人事权和行政权的全面进入与掌控,是制度渐变后权力资源的重新配置。

湘军集团所引发的这种制度渐变是为了应对国内政治危机而设,缺乏应对外域危机的深入思考,只能在新旧制度博弈中增强了晚清社会转型的复杂性、曲折性与多变性,为湘军之后乃至北洋时期的政治流变预伏了诱因。诚然,过于夸大湘军体系对于晚清政治转型的影响显然也不是一种客观的态度。湘系集团在危局中固然获得了对于地方行政的垄断,获得了大量高官权位。但在朝廷看来,这种默认的态度便于朝廷将其纳入体制内正常运行的轨道,体现了晚清朝廷对于地方权力膨胀的有效防控。朝廷对于曾国藩早期“非官非绅”的身份态度便是一个典型的控制手段。即便慈禧准予曾国藩督办江南四省军务,一方面是朝廷无兵无将所致,另一方面从全局战争的角度来看,这种安排有助于曾国藩整合各省军政力量,实现与太平天国的最后对决,实现了晚清朝廷的政治意图,很难说是向湘军集团的屈服。也有学者指出,晚清政局从“外重内轻”到“内外皆轻”的转变是晚清政治衰变的历史轨迹。但从动态和静态两个维度来看,晚清朝廷对于湘军制度创设的默许更多是利用、拉拢和分化而已,并不排斥对于朝廷整个时局的宏观把控。所以这种渐进的制度结构变迁显然处在初变状态,制度渐变下的权力转换远未到达临界点,也无社会动乱之虞,湘军体系自觉与朝廷政治目标函数保持一致就是最好的例证。如在咸丰十年至同治四年间(1860-1865)湘淮集团人员占据督抚职位的走势上,湘军督抚占据了晚清权力的半壁江山是一个静态观察的结果;除了同治二年和三年间湘军将帅督抚数超越总量的一半外,其余时段的地方督抚及其权势结构都处于朝廷的政治控制之下是一个动态审视的结果。

但湘军制度的创设与朝廷的制度结构显然是对立的。如湘军“不重奏请,重在函商”的内部沟通机制与朝廷的协饷制度形成了尖锐的对立。宗法文化语境下的湘军只知有将帅不知有朝廷的军营风气也暴露出湘军集团至少在中下层群体上是不认可朝廷政治权威的,尽管湘军上层精神领袖始终保持对皇权的忠诚感。两者之间的制度博弈远超出了中央与地方关系调整的意义,而是社会转型中制度变迁的自然结果。为了维持内外制度的均衡状态,咸丰十年至同治四年间的晚清朝廷在不断分化湘淮集团的同时也借助于第三派力量(满族)来钳制湘军集团,使总督和巡抚之间相互隔离和相互牵制,削弱了湘军集团的政治能量和政治空间,使之并未真正出现“督抚专政”的局面,但潜在的制度诱因已被种下。

四满汉认同:满蒙特权与汉族意识

“种族”与政治相缠绕一直是晚清历史的投影。清入關之初,虽“清承明制”,标榜“不分满汉,一体眷遇”,但在政策安排上满蒙贵族享有不服徭役、不纳钱粮等特权,中央与地方的官职设置虽无典章上的种族歧视倾向,但实际上已是偏于满臣权位,汉族职数偏小。清朝自进关之初始,在民族融合上作出了一些努力,且以直隶总督多用汉人为怀柔式交换。清代中期的统治者有意打破以长城划界的“南——北”纵向历史认知模式,试图建立兼容多民族的“东——西”历史认知模式,淡化满汉之争。清朝统治者在巩固满蒙特权与满族认同的同时,也在试图兼容中原——江南地区的汉族信仰与习俗。

从阶级属性上讲,曾国藩属于地方士绅精英阶层利益的代表。湘军上层对于晚清朝廷的政治认同应该占据了主流,但难以上升到国家认同层面,只停留在满汉合作的层面。湘军肇兴是近代社会一次特殊的政治动员方式的产物。湘军集团的膨胀应该是晚清政治转型的结果,与政局和战局的变化密切相关。咸丰帝最先试图通过团练大臣来控制基层社会,重新确立上层政权在双重统治中的主导地位,不可能让基层社会宗法组织高度军事化而游离于皇权政治统治之外。晚清朝廷对于汉族官僚和湘军集团的处处钳制使得夷夏势不两立的传统情结仍然存留于民众心间,与晚清政治危机调控过程中的政策安排直接相关。而湘军体系的诞生与朝廷政治的偏狭无疑为这种满汉认同带来了冲击,社会底层和汉族精英最终渐次疏离晚清皇权的政治权威。建立在满蒙特权基础上的偏狭意识最终复位于江南客栈之惑,难以真正实现民族之间的认同。

从历史过程来看,汉族意识是晚清政治格局变化的自然回应。在晚清的权力结构安排上,满族亲贵专主军事,汉人陪副。即便在太平天国后期不得不倚重湘军后,部分满族官僚对汉族大员保持了开明的合作和支持态度,但晚清朝廷对于曾国藩为代表的汉族官僚始终心怀猜忌,不断加以牵制与掣肘。同治三年,清政府在湘军攻占天京后开始对地方督抚的权力不断加以限制。这种“中央——地方”关系框架下的政策调整实质上是满汉矛盾的再度萌发。湘军时期正是地方主义的鼎盛时期,晚清朝廷在试图加强中央集权时自然指向了以湘系领袖为代表的汉族官僚。[3]晚清政治博弈正是循着中央与地方、新旧派别以至满汉矛盾的路径演进,尤其清末新政中的满汉矛盾冲突使得清政府无心改革,丧失了改革的契机,以至清末新政中愈演愈烈的满汉矛盾成为资产阶级推翻满族统治的革命缘由。

从历史脉络来看,晚清历史一直存在满汉之别和新旧之争两条线索,或明或暗,间与纷争。中西之争所依附的新旧之争旨在应对来自外敌侵略的危机,而满汉之争再度成为社会政治斗争的主题,是晚清政治权力博弈及其内生危机的产物。乃至孙中山领导同盟会时发出“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的时代话音。所以,湘军肇兴只是为满汉矛盾之争提供了一个历史记忆与分析样本。湘军的横空出世使得满汉之争不再沉寂,满汉无隙的假象终被打破,权力中枢和拱卫京师的直隶总督不再轻易授与汉人。权势的转移与心理文化的异质化倾向相互交织,使得满汉之争一直贯穿于晚清的历史风雨。

宗法文化是传统政治制度的母本,天然存在排外的族群心里。审视晚清湘军的宗法性及其变迁,不难发现现实政治的利益版图终是以其身份依据为凭借的。在晚清社会转型的纷乱中,传统的“自然共同体”开始被政治共同体所取代,成为左右晚清政治格局变化的重要变量,勾勒出晚清社会转型历史场景的复杂与多态化。

[参考文献]

[1](美)费正清.剑桥中国晚清史(下卷)[M].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译室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

[2]王先明.历史记忆与社会重构——以清末民初“绅权”变异为中心的考察[J].历史研究,2010,(3):4-23.

[3]王开玺.清末满汉官僚与满汉民族意识简论[J].社会科学辑刊,2006,(6):168-174.第29卷第6期 2 0 1 5 年 11月湖南大学学报 ( 社 会 科 学 版 )Journal of Hunan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Vol.29,No.6Nov. 2 0 1 5

猜你喜欢
社会转型
开放与短缺:论改革开放初期社会转型中的高层住宅——以重庆白象居为例
住区(2023年5期)2023-12-01 08:12:08
后疫情时期日本数字化社会转型的课题与展望
日本研究(2023年2期)2023-11-29 12:17:56
社会转型时期的大众传媒与公共政策
新闻传播(2018年10期)2018-08-16 02:09:58
社会转型时期新疆高校民族民间美术教育的建设性构想
史学研究 课堂教学 教学思想——以“社会转型”的视角解读历史
战后台湾如何从农业社会转型工业社会
现象级“老炮儿”折射社会转型之惑
公民与法治(2016年4期)2016-05-17 04:09:25
社会转型时期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实效性的思考
胡适的父权缺失与母权凸显——兼论中国传统女性在社会转型中的作用
土地改革与农村社会转型——以1949年至1952年湖南省攸县为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