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夕]
这一瞬间,我忽然觉得,爸爸死了,这是解脱。虽然那时的我根本还不懂得苦难的准确含义,也不懂得忍受苦难是一件多么不易的事,但我的心里对生和死有了一种极具体的感觉。
与其那样活着,不如这样死了。
这一刻,我懂事了。
我把钱递给他。他拍拍我的头,说:“回去听话一点。”我点点头。
我觉得,那种感觉,不像是一个老人在关照一个孩子什么,倒像是两个大人在达成一种默契。
高高的烟囱雕着龙,矗立在阴霾的天空下,真丑陋。浓浓的黑烟时不时地“轰”一下冒出来,在料峭的春寒里,逐渐飘散,变淡。
我一路走,一路扭着头看它,心里就想着回去要听妈妈的话,别做任何让她失望的事。
父亲的死给我的不是悲伤,而是悟性。
他的死,使我一下子超越了时代,超越了年龄,甚至超越了痛苦。但也就在那一刻,我彻底失去了我的童年。这样一种生命层次的飞跃,使我比同龄的其他任何一个女孩子都更成熟,更知道怎样打理自己。因为我知道,只有照顾好自己,才能少给妈妈添麻烦。
于是,就有了一个十岁的小女孩,捧着她父亲的骨灰盒,一个人坐硬座火车,从上海到哈尔滨,整整三天两夜。为的,是要替她的母亲送她的父亲回他的老家。
第一次出门,我什么都不懂,连害怕也不太懂得。只知道,这条路我一定要走到底,一定要把妈妈交给我的任务完成好,一定要把爸爸送回家。
北方的四月,一切都是冰冷的。
松花江是冰冷的。哈尔滨是冰冷的。父亲的骨灰是冰冷的。小女孩的心也是冰冷冰冷的。
哈尔滨,这个我生疏的城市,这个与我的生命有着一份无法割舍的亲缘的地方,让我冷得彻骨。
这种感觉,一直要到很久以后,因为拍戏常常重回哈尔滨,才慢慢暖和起来。
我一直觉得人的一生其实就考虑两大问题:爱与恨,生与死。其他的一切问题都是依附在这两大主题上的。尤其是生和死,它们的来与去,都由不得我们。我们只好主宰生和死之间那短短的一段时光。活着,就活好它。
可是,一个人要活得有尊严,或死得有尊严,都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莎士比亚道:“衣服新的好,朋友旧的好。”
莎翁可能没有与旧朋友久不联络,再沦落到叙旧而言语无味的经验。旧朋友,往往因为对彼此的交情太有信心,以为一时间不大见面不大通话也无妨,久而久之,近况脱节,远况累计太多,再谈已没有劲儿,那么谈时事谈远景之类,又何用多年交情作为谈得投契的资产。旧比新好,不外乎有较多的共同经历,有信心不会出卖自己,较容易心照。心照,什么都不必多说了,一个求救,就水里去火里去。得一知己夫复何求?
只是老朋友啊老朋友,我们在瞬间潮汐的人浪中能够长久记得彼此的名字,当初只为兴味相投,倒不是为了买一个叫寂寞及财团的投资基金,十年后回报率以倍数计。
朋友本不是交来用的,一顿顿无所不谈的饭局,无聊的玩笑,无事也无间地插在日程表中,昨天摔了一跤的近况融入日常生活,就算是好朋友了。
恃着知交知名,在心中知道永远有个人在你背后,那份安全感让大家失去危机意识,友谊无疑接近万岁,当年情却面临老化,老是窝心的,化,是寒心的。
高贵的是总在你背后,但你转过头来他的真人不在你背后。肤浅的是所谓酒肉朋友如一个临时温泉,的确只能松弛减压一会儿,可惜每个人的轨道真的恰如在偶尔疲乏时享受路过不同水质的温泉,在狭窄的泉眼中想着这等小事,别惊动细水长流如深海的老朋友。
念及望着一个月亮,记得情常在,忘了朋友如衣服,旧的穿到最合身舒服,但出门时总是挑莎士比亚的新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