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物价延续温和涨势

2015-06-09 09:41刘涛
紫光阁 2015年2期
关键词:物价涨幅月份

刘涛

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持续快速发展,支撑我国长期高增长的内在条件和外部环境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增长速度由过去10%左右的高速向7%-7.5%的中高速转换,开始进入一个发展的“新常态”。从内涵上看,“新常态”意味着发展方式、发展动力、经济结构等方面的深刻转型。而这需要有一个相对稳定宽松的价格环境,为稳增长、调结构提供更多政策回旋余地;并以价格为杠杆,全面深化各领域的改革。

去年物价涨幅温和

远低于调控目标

过去一年,我国经济增长平稳放缓,总体运行在合理区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呈温和上涨态势,同比涨幅为2%,远低于年度3.5%左右的调控目标。其走势具有以下四个特点。

CPI、核心CPI同比在回落中趋稳。CPI同比自达到5月份2.5%的年度最高涨幅之后,持续回落到11月份的1.4%,为2009年12月以来的最低。12月份略有反弹,达到1.5%。剔除食品、能源后的核心CPI同比涨幅也从最高1月份的2.0%逐渐递减到12月份的1.3%。

食品、工业消费品及服务项目价格同比都呈回落趋势。食品价格同比涨幅从5月份之后波动收窄,12月份仅有2.9%,工业消费品价格同比涨幅自7月份开始较快回落,12月份仅为0.1%;服务项目价格同比涨幅则从1月份的3.7%递减至12月份的1.8%。这三类商品和服务价格都出现回落的情况在近几年来较为少见。

鲜果价格攀升引领CPI上涨。与往年蔬菜、肉制品涨价拉动CPI上涨不同,2014年鲜果价格同比上涨18%,涨幅比去年同期扩大10.8个百分点,拉动CPI同比上涨约0.4个百分点,占CPI涨幅的18.4%。

部分用工密集型服务价格涨幅明显。尽管服务项目价格同比逐月回落,但其中的衣着加工服务费、家庭服务及加工维修服务价格等仍呈上升趋势,全年同比涨幅分别为5.2%和7.3%。

今年物价延续温和

涨势上行压力不大

今年是我国经济实现平稳转向“新常态”的关键时期,新均衡增长点还在确立过程中,加之外部发展形势仍很复杂,经济运行将持续承压,物价上行压力相对较小。

消费需求仍然较为疲软。随着经济增长放缓和劳动生产率增长减速,收入增长也将有所减慢。尽管信息等新消费形态会继续快速增长,但住房、汽车带动的消费增长效应逐渐减弱,预计居民消费支出增长还有一定回落空间,难以拉动CPI大幅攀升。

劳动力、土地等要素成本上涨速度有所放缓。去年,我国劳动年龄(16周岁以上至60周岁以下)人口近9.16亿,连续三年出现下降,更凸显了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的紧缺,导致劳动力成本上涨。以建筑领域为例,目前,人工费用价格同比增幅还处于周期性波动的底部,预计2015年涨幅与2014年大体持平。此外,城市综合地价同比涨幅预计为5%左右,略低于去年水平。

货币政策继续保持总体稳健的调控基调。2015年,宏观经济将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为主动适应新常态,在确保经济运行处于合理区间的同时,转方式、调结构将摆在更重要的位置。因此,货币政策将继续保持总体稳健,物价走势预计不会出现持续反弹。

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呈低位运行的态势。世界经济仍处于危机后的深刻调整期,不同经济体发展状况更趋分化,总体将维持低增长态势。预计全球原油供过于求的基本面难以出现大的改观,国际油价存在震荡走弱的可能。由此国内相关商品和服务价格的上涨压力将会减轻。另外,2015年全球多数农产品库存将有所增加,国际市场供求格局相对宽松,价格将保持弱势运行。从国内来看,去年粮食产量超过1.2万亿斤,实现了“十一连增”,粮食供给总体较为充裕。不过考虑到小麦、稻谷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预计粮价总体温和上涨,国内外粮价倒挂现象有所加重。

综合以上分析,在保持现有宏观政策基调、不发生重大灾害疫情的情形下,预计2015年物价上涨水平相对温和平稳,全年CPI同比上涨2%左右。

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与改革的协同配合

今年,宏观调控的重心应是以微刺激政策托底增长下限,以深化改革激发增长潜力。为给稳增长、促改革提供更多政策回旋余地,促使经济尽快向新常态过渡,需要切实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营造稳定可预期的货币条件和金融环境。进一步丰富和优化政策组合,调节好流动性水平,保持社会融资总量的合理增长。在防止局部风险扩散的同时,为实体经济、中小企业提供相对宽松的资金环境。此外,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和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

完善农产品市场价格和调控机制。以及时调整进出口关税、配额等方式,合理利用国际农产品市场调剂国内品种余缺。统筹规划农产品市场流通网络布局,搭建多样化的农产品产销对接平台,扶持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适时启动目标价格保险试点,进一步完善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

不失时机地推进价格改革。把握好物价温和上涨的有利时间窗口,以较小的改革成本,疏导公用事业领域长期累积的价格矛盾。加强对新闻舆论的正确引导,全面客观地反映我国公用事业领域的成本和价格,为改革做好预期管理。同时,进一步完善物价补贴联动机制,提高补贴的精准性和时效性,妥善处理好价格改革对低收入群体可能带来的影响。

(作者单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服务业研究室)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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