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 晋
(山西省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山西 太原 030013)
人防工程建筑设计常见问题的讨论
郭 晋
(山西省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山西 太原 030013)
为满足战时功能,从人防口部洗消污水集水坑设置、排风口设置、防毒通道设置、临战封堵口设置四方面入手,对人防工程在结合民用工程设计中常出现的影响战时功能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并给出了解决办法。
人防工程,设置,排风口,通道
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是指战时掩蔽人员、物资以及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要场所。人防工程是城市人民保障自身安全的可靠手段,也是大多数国家耗资最大的民防准备活动,是一个国家重要的战略力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以下简称《人民防空法》)明确规定:“人民防空实行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贯彻与经济技术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在十二字方针的指导下,结合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人防工程与民用工程的结合建设已成为当前人防工程建设的主要形式,许多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已完成布局合理,种类齐全,比例协调,平战转换措施完善的人防工程建设,然而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涌现出不少问题,常常由于设计环节人员对人防工程不够重视和熟悉,导致人防工程设计中出现各种问题,最终影响人防工程战时使用效果,严重时甚至失去战时防护功能。
2.1 人防口部洗消污水集水坑的设置
人防工程在遭敌空袭外界染毒的情况下,人员掩蔽工程会启动滤毒通风或隔绝通风的通风方式,物资库会启动隔绝通风系统,此时人员掩蔽工程只允许少数人员在主要出入口进入,进入工程主体之前必须经过洗消区域除去身上残留的毒剂,防止将毒剂带入工程主体,物资库不允许人员进出,在外界毒剂浓度降至安全范围以内时,工作人员应对染毒的工程口部进行洗消,根据GB 50038—2005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规定,人防工程的冲洗部分包括防毒通道、简易洗消间、排风扩散室、进风扩散室、密闭通道、滤毒室等。根据《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措施——防空地下室》2.5.5规定:洗消污水集水坑的设置位置是防空地下室战时主要出入口的防护密闭门外通道内以及进风口的竖井或通道内,平时设有截水沟或集水池的可不另设洗消污水集水坑,图2.5.5给出了洗消污水集水坑剖面图。所以在人防地下室设计中,一般将洗消区域的污水通过防爆地漏引入洗消污水集水坑。
但是由于部分设计图纸未注明集水坑盖板为防护井盖,导致实际工程中使用普通铁篦子充当集水坑顶盖,当外界遭遇空袭时,冲击波会通过连接管道,作用在防爆地漏上,而防爆地漏的工作原理是只能够防止正面冲击波打击,相当于冲击波绕过工程口部抗力最高的第一道防护密闭门,直接进入防毒通道或密闭通道内部,这样就会对通道内部设施造成一定破坏,也不能有效阻止外界的毒剂进入工程内部,严重地影响了人防工程的战时使用功能。
这就要求设计人员对此问题予以重视,部分结合高层地下室的人防工程,结构底板顶与室内地坪高差较大,能够满足人防洗消污水集水坑深度最少600 mm的要求,在战时排水方便的前提下可增设洗消污水集水坑,以此也可以节约建设成本。
2.2 人防地下室排风口的设置
根据《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措施——防空地下室》2.5.1规定:“当室外确无单独设置进风口条件时,二等人员掩蔽所的进风口可结合室内出入口设置,但防爆波活门外侧的上方楼板结构宜按照防倒塌设计,或在防爆波活门的外侧采取防阻塞措施。”
部分设计图纸将排风口结合室内出入口设置,是不满足规范要求的,一般情况下人防工程的排风口是结合主要出入口设置的,将排风口设置在楼梯间内会严重影响楼梯内的空气质量,不利于战时的人员进出。
2.3 人防通风竖井的高度
人防工程的室外通风口应采取防倒塌、防阻塞、防雨、防地表水的措施,位于倒塌范围以内的人防工程通风口,百叶窗下沿离地面高度不宜低于1.0 m,位于倒塌范围以外的人防工程通风口下边缘离地面高度不宜低于0.5 m,而JGJ 100—98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3.2.11规定排风口离室外地坪高度应大于2.5 m,并作消声处理,所以结合地下车库建设的人防工程设计时应注意本条规定,此外还需要满足相距不小于10 m(进风竖井与排烟竖井间距不小于15 m)或高差不小于6 m的规定。
2.4 防毒通道的设置
防毒通道是由一道防护密闭门和一道密闭门或是由两道密闭门构成的,是战时外界染毒情况下人员进出工程的通道,它具有通风换气的条件,在只有外界染毒情况下有人员进出需求的人防工程才设置防毒通道,常见的如二等人员掩蔽部。
防毒通道一般结合排风扩散室设置,人防工程主体采用超压排风的方式,当工程内的气压达到额定的标准时,位于防毒通道的超压排气阀门会自动打开,将工程内的空气送进防毒通道,进而进入排风扩散室,当工程内气压小于额定值时,超压排气活门自动关闭,防止外界毒剂进入。其中被排进防毒通道的空气能够对通道内的有毒气体产生稀释的作用,这就是防毒通道的工作原理。《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规定二等人掩滤毒通风时的最小防毒通道换气次数为40次/h,部分图纸存在防毒通道过大的问题,导致换气次数不够,不能满足战时使用要求。
例如某二等人员掩蔽部工程在设计时掩蔽面积为800 m2,层高4 200 mm,通道净高3 950 mm,防毒通道面积18 m2,按照1人/m2的指标要求,掩蔽人数即为800人,滤毒通风状态下,室内人员新风量要求为3 m3/(P×h),排风量即为800×h×3,单位小时排风2 400 m3,2 400/(40×3.95)=15.19 m2<18 m2,所以原设计防毒通道不能满足战时滤毒通风换气次数要求,应当减小到15.19 m2以内,或者加设洗消间,在洗消间单独加设通往清洁区的密闭门。
2.5 临战封堵口的设置
结合汽车库设计的人防工程,汽车库坡道一般采用临战封堵,临战时疏散人员从结合车道的人防口部进入,见图1,图2。
此时设计人员应当注意双扇人防防护密闭门采用的是哪种材料,图示大门如果采用钢筋混凝土材料,临战封堵时沙袋堆积下部不小于500 mm就可以满足早期核辐射及防破片要求,堆积沙袋后人防口部防护密闭门轴页处门垛宽度大于450 mm,满足开启要求,不影响人防疏散,如果此处采用钢结构双扇防护密闭门,沙袋厚度不得小于1 000 mm,堆积沙袋后,人防口部第一道防护密闭门将无法正常开启,影响战时人员进入。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已经成为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部分城市在开展城建工作中提出了要转变以往的旧观念,要重地下,轻地上,地下空间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然而要充分发挥人防工程的平战结合功能,需要从设计阶段就严格把关,才能消除上述列举的工程问题,使人防地下室的建设质量能满足国家人防工程建设规范的要求。
On discussion of common problems in air-raid engineering building design
Guo Jin
(ShanxiAir-RaidArchitecturalDesignResearchInstitute,Taiyuan030013,China)
In order to meet the functions in war time, the paper discusses the common problems affecting their functions at war time from the allocation of sewage water collection pits at entrance of air-raid shelters, the design of ventilation, the layout of gas defense channel and temporary blocking entrance, and provides some solutions.
air-raid shelter, allocation, ventilation, channel
2014-11-22
郭 晋(1987- ),男,助理工程师
1009-6825(2015)04-0018-02
TU927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