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宇航
(绥化学院 文学与传媒学院,黑龙江 绥化 152061)
残疾人社会称谓语研究
隋宇航
(绥化学院 文学与传媒学院,黑龙江 绥化 152061)
人们一直从残疾人的就业、社会保障等角度关注残疾人问题的研究,而往往忽视残疾人称谓语的研究。本文不建议完全取缔贬义色彩的“旧指”称谓。任何词语的出现都有其合理性,感情色彩中褒义本与贬义相对,贬义称谓可以存在,但不提倡在交际和公众场合使用,应以相应的非贬义称谓代之。
残疾人称谓;语言;文化心理;解决措施
(一)感情色彩方面。“残疾”一词最早的提出者是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副理事长邓朴方先生。笔者认为,“残疾”之于“残废”,大大减轻了“残”的程度,也就是说在称谓上把“残”定义成一种疾病,至于是否到了“废”的程度则视情况而定。
(二)搭配特点。“旧指”中“傻子”、“呆子”、“疯子”、“瘸子”、“拐子”、“瞎子”、“聋子”等都是词根+词缀的组合方式,其他的“旧指”也大都是双音节词。“新称”大多是以所欠缺能力命名的多音节词,没有“旧指”分类详细,并且词语中相搭配的相同语素过多。
(三)使用特点。这些“旧指”便于口语使用,如果在书面语中出现则缺乏文雅性。“新称”中“者”、“人士”等文学性色彩较浓,但是有时又不得不在口语中出现。“新称”还包括被定义为贬义的“旧指”,它们依旧活跃在口语中。这些称谓可用于谩骂的话语中,并且承担的句子成分比较自由。
在第一阶段,即原始社会,中西方对待残疾人的态度是一致的。这一时期,人们处于和自然斗争的阶段中,生存需要有足够的体力和健全的肢体,残疾则意味着失去了生存的条件和资本,因此,从漫长的原始社会开始便存在着杀死残疾的新生儿的现象,文化萌芽尚未开始,因此只是简单地为了生存而采取的行为,没有歧视的含义。
(一)西方残疾人称谓变化的文化心理因素。由于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在西方的古希腊罗马时期,为了镇压奴隶的抗争和抵御外敌的侵入,人们便抵触残疾人。古罗马的法律允许父亲杀死残疾的孩子,年老体弱的残疾人被当作培养战士勇气的活靶子,供刺杀练习。
在中世纪,基督教文化对残疾人观的嬗变有着重大作用,出于对上帝的敬畏,在基督教的道德情感中,形成了博爱、罪恶、谦卑、忏悔这四大情感,而博爱作为一种文化心理,成为中世纪对待残疾人态度转变的推动因素,有两种分化,“一种倾向是同情和怜悯,制止杀害残疾婴儿,另一种是社会逐渐认识到肢体残疾是一种正常的现象。”[1]尤其是经历了文艺复兴之后,西方人用人道主义目光审视残疾人,他们更加肯定了残疾人也是人,也为后来的“天赋人权”、“社会契约”等思想奠定了基础。因此文艺复兴在促进西方科学技术发展的同时,更推动着人们对待残疾人观念的改变。
之后,西方经历了彻底的宗教改革和工业革命,所有的这些运动使人们从文化心理的角度认识到残疾不再神秘。
(二)中国残疾人称谓变化的文化心理因素。进入春秋战国之后,残疾人对中国文化起着重要作用。具体来说有两个方面,一是由于铁器和牛耕尚未运用,生产能力低下,为了生存和生计,强壮的劳动力都集中在生存的第一线,由于礼乐在中国有着很高的地位,加之生产法则的影响,不可能使强壮的人脱离生产劳动这个主要战场而去从事文化工作,因此让残疾人从事文化成为必然,在古代文化以口耳相传为主要传播手段的进程中,盲人因长于听觉和记忆而掌握了重要的文化思想资料,成为政治文化部门的重要人物。[2]因此在文化心理层面,对残疾人很尊重;另一方面,由于世俗知识和鬼神宗教的影响,人们普遍认为残疾者是圣人,因此对于残疾人尤为崇拜,在心理上也十分尊重。
当中国进入真正的文明社会以后,人们意识到残疾是一种正常的现象。尤其在改革开放以后,国外思想涌入,新的残疾人观出现,更加强调对残疾人人格的尊重。
从中西方残疾人观的嬗变中不难看出,随着时代的发展,人权得到重视,文化对人的教化和导向作用越来越重要,西方国家已开始用“People wilh Disabilities”取代了“Dieabled Persons”以凸显“以人为本”的理念,而中国则制定了更加完善的法律制度等加强人们对残疾人的认同感。
(一)不难发现残疾人称谓会朝着消除贬义色彩词的方向发展,但是就当下称谓现象而言,还存在诸多问题:
1.“新称”中的褒义词或中性词过于书面化,不便于在口语交流中使用,创造出不含贬义的口语化残疾人称谓迫在眉睫。
2.减少贬义词的使用需要采取哪些方式呢?
3.含有贬义的“旧指”正慢慢减少,是否有必要完全取缔这些词语?如果完全取缔,缺少贬义色彩的词语是否可行?
(二)对于残疾人称谓发展道路上的几点建议
1.创造不含贬义色彩的新称谓,把现今的“XX者”、“XX人士”还原到书面语中。
部分娱乐节目对侏儒症患者提出“迷你人”的说法,称手臂伤残的患者为“维纳斯”,这些具有文化内涵的口语称呼显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友爱,但是还存在一定问题。如:“维纳斯”真的用来指代手臂伤残者,那么它“爱神”的原始义项还是否要保留?尽管如此,这些称谓还是提供了借鉴意义。
2.修改相应的文字资料。字典、教科书等工具书是教育和传媒等部门的重要参考依据。既然人们已经公认“旧指”具有贬义色彩,可参考书的注释却没有与时俱进。如:
《现代汉语词典》(2002年增补本)(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商务印书馆出版,1978年12月第一版2002年5月第289次印刷)是这样表述的:
【瞎子】失去视觉能力的人。
【跛子】跛脚的人,瘸子。
【疯子】患严重精神病的人。
《新华字典》(2001修订版)(商务印务馆出版1980年8月第一版2001年7月北京第51词印刷)表述:
【跛】腿或脚有病,走起路来身体不平衡。例:跛子。
(另:《辞海》、《应用汉语词典》、《汉语大辞典》等工具书中均与上述解释大同小异,未对感情色彩进行区分)
梁左宜先生认为在词典再版时可在释义上加注,如:跛子(蔑称):对下肢残疾人的歧视性称谓。以此类推。笔者认为,这样将减少公众场合和媒体中歧视性词语的使用频率,同时使称谓在使用上也能更加规范。
3.加强教育引导,注意语言规范。正如前文所述,含有贬义的“旧指”词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受教育程度较低的人群中使用频率较高。可见,人们思想觉悟的提升才是减少歧视性语言使用频率的关键。
要尽量减少对残疾人含有歧视性色彩的歇后语的使用,规范语言环境。新时代的发展应促进新的歇后语等习惯用语出现,转变残疾人观,促进残疾人称谓和谐发展。[3]
综上所述,尊重残疾人是当今新残疾人观的主要观点。相应地,减少歧视性称谓也便成为称谓发展的趋势。笔者不建议完全取缔贬义色彩的“旧指”称谓。任何词语的出现都有其合理性,感情色彩中褒义本与贬义相对,若仅存在中性和褒义称谓,那么影视作品等对贬义词的需求将得不到满足。简而言之,贬义称谓可以存在,但不应在交际和公众场合使用,应以相应的非贬义称谓代之。
[1]张军献,虞重干.残疾人观的嬗变与残疾人体育的历史回顾[J].体育科学,2007(3).
[2]张应斌.残疾人与中国早期文化[J].广东社会科学,1999,(1):139-144.
[3]梁海燕.论消除语言歧视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D].南宁:广西民族大学,2012.
H629
A
1007-0125(2015)04-0253-02
隋宇航(1993-),女,黑龙江明水人,绥化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学生,研究方向:现代汉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