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默
一
马良很少在走路的时候东张西望,因为他看到的世界是一高一低的。
那天他又来到了好朋友浩明的钟表修理铺,工作棚很小,里面装下两个人,转身也显得十分困难。浩明坐在小窗口前的高脚板凳上,右眼戴着一个显微镜,正在修理一块古老的怀表。马良一进门就抱怨:“你这真像个鸟笼,长年待在里面不闷吗?”
“让我待外面才不习惯呢。”浩明瓮声瓮气地说,他冲马良甩了一下头,意思是让马良自己找地方坐。
“这哪有坐的地方!”
浩明指了指紧挨着门的木箱说:“那里不是能坐嘛,你把上面的钟拿掉。”
马良把挂钟拿了起来,又觉得无处安放,浩明伸出手说:“给我,拿给我。”
马良看他坐在那里不动,上身像皮筋一样可以拉长,手臂一舒展,把那口挂钟挂到了墙上。马良坐下后,浩明继续埋头于他的钟表修理,只是脑子分了一半出来聊天。
“你应该找点生意做做。”
“我也想啊,能做什么呢?”
“你过来,到这来看看。”浩明把窗口的位置挪了出来,马良凑上去,看了半天也没看出什么门道来。
“这有什么特别吗?”
“猜猜前天我在这里看到了什么?”
“什么?”
“我见到一个人,怕费鞋底,光脚走路,两只鞋拎在手上。”
“谁这么吝啬?”马良又凑近小窗口,这回他果然看到对面的马路上一双双走来走去的鞋子。
“这不是个做生意的机会吗?你可以在我旁边开个修鞋铺。”
“那些行头得垫本钱啊,家里棉花都卖了也凑不齐这个数。”
“你先把棉花卖了,不够我借给你。鞋子每个人都要穿的,这个生意做不完!”浩明讲到兴起,把右眼上的显微镜摘了下来,那只眼睛因为长期戴显微镜,原先的单眼皮变成了很深的双眼皮。“照理说,像我们这样的人最不关心的就是两条腿,穿什么也好像跟我们没有关系,但做生意是赚别人的钱,他们缺什么就卖什么。”
“你真有经营头脑!”马良说这句话是发自肺腑的,他觉得一个人的脑子如果长期不用,真的会生锈,反而用得越多,灵感越会源源不断地找上门。这跟浩明修钟表一样,长期从事修理工作,让他拥有了一对异常灵活和发达的上肢。
他的身子其实像一株虚张声势的萝卜,从外表看,绿油油的,長势很喜人,底下却萎缩得很可怜。这也是浩明白天从不离开那个“鸟笼”的原因,有人曾经在星夜看到过浩明打烊回家,他们是这样形容的:浩明只有半截身子,用手走路,粗一看以为地里的庄稼活了,仔细一看那其实很吓人。
浩明选择在天没亮上班,天黑透才回家,可能有这方面的考虑,他担心自己的身体吓到别人,或者被别人讥笑。久而久之,这个习惯已无法改变,成了他生活的铁律。
马良看着浩明,有时候会有一种庆幸心理,这种感觉藏在心里,让他觉得自己有点卑鄙。他知道两个人走得这么近,好得无话不谈,都源于同病相怜,作为朋友是不应该有这种谁更幸运一点的比较的。每次这个感觉一露头,他就拼命地想浩明的优点,来压制心里那阴暗的部分。
马良对浩明的赞美也是由衷的,比如这次开修鞋铺的点子,很明显整个三七市只有浩明想得出来。如果别人想到了,早就开起来了,还轮得到他?马良说:“你这把火放大了,我现在身上的血要沸腾了,只想早点回家卖棉花去,收购棉花的朱八今年你有见到过吗?”
“等着别人来,你还不如自己主动点。”
“你的意思是让我去找他?那价格会压得很低的,这家伙算计得精。”
“你以前不是弹棉花吗?原材料价钱哪有成品卖得高。”
马良觉得浩明的脑袋真的神了,这几乎是一本做生意的百科全书啊,随便翻一页就能找到发财的秘诀,他说:“浩明,你怎么不早说啊,早说我可能现在是万元户了。”
浩明不屑地笑笑说:“这种事情也就跟你说说,你看过别人赚钱的事到处说吗?亲兄弟都不会吭声的。”
这句话让马良听了非常感动,他说:“虽然我们不是亲兄弟,但我以后就把你当亲哥哥。”
浩明说:“这话太肉麻,我不爱听。”说着,他重新戴上了显微镜,继续埋头于他的钟表修理。
这兄弟间的一把拉,让马良从泥沼中挣脱了出来。那年气温也比往年冷,他弹的棉被销售很火爆,一口气取代了朱八,把三七市所有农户的棉花都收购了。弹着弹着,修鞋铺的行头从那根好听的弦下生出来了。
修鞋铺落成之后的第一笔生意是浩明给的,他从“鸟笼”里翻出了两只鞋,丢了出来。浩明的嘴巴凑近了“鸟笼”的小窗口,他说的话像从喇叭中放出来:补两块鞋底,练练你的手艺。
马良从地上捡起了那两只鞋,发现鞋子很小,只有巴掌大小,鞋子的成色很新,但鞋底都磨平了,马良明白这是浩明的手“穿”的。
马良第一次使大头剪刀,觉得那家伙太笨重了。尤其在废旧橡胶上剪鞋样,感觉剪刀被橡胶死死地咬住了,拔也拔不开。浩明在“鸟笼”里看得哈哈大笑,他说:“这跟两条交媾的狗差不多,撵不开。”
马良有些丧气,浩明说万事开头难,补不好很正常的,做任何事都得先把自己心浮气躁的毛病修理好,人一有韧性,什么事都好办。马良想想也对,浩明俨然成了自己的授业恩师,总能讲出头头是道的东西来。
浩明也挺享受这个过程,虽然谈不上手把手地教,但他总把自己的经验告诉马良,他说穿皮鞋的人最好赚,果然有很多穿皮鞋的人来找马良钉鞋钉。马良最喜欢给鞋子钉铁钉,三下五除二就把钉子敲进去,仿佛给鞋子上了一身盔甲,走起路来虎虎生威,响声能传出八丈远。
浩明看起来有点诲人不倦,每天都要跟马良喋喋不休地说上一通,马良在这样的熏陶下,刻苦钻研业务,不到一个月,竟然把修鞋的手艺练得精熟。马良觉得自己对修鞋是有天赋的,虽然之前一直不知道自己还能做这个,但仿佛命运注定他是做这一行的。他跟浩明说:“如果前世可以查询今世的职业,我估计就是个修鞋匠。”
“你知道你为什么鞋子修得比别人好吗?”
“为什么?”
“因为我们应该对鞋子特别在乎。”
马良觉得浩明说得很有道理,越缺什么就越在乎什么。他修鞋子的时候仿佛带着一种信仰,特别虔诚,线头剪得干干净净,更不允许有一丝毛边,所以找他来修鞋的人也渐渐多了起来。
马良的头一直处于低着的状态,那就是一个看鞋子的角度。有一天,他的视野里出现了两个轮子,他抬起头看到了一个陌生小伙子,两个轮子原来是一辆车。马良后来知道那是猪肉阿三家的毛脚女婿,第一次来三七市。他把铁家伙往马良跟前一摆,马良疑惑地看着他,不明白是什么意思。
“轮胎扎破了。”
“这个我不会修。”
“找遍了大街,没有一个修车行,所以才来找你的嘛。”
“它是什么东西?”
“自行车啊,代替人走路的。”
“你说它会走路?”
“是啊。”
“怎么走?”
“人骑在上面,脚踩在这里,跑得飞快。”
“你是马戏团的吧?”
“不是啊,你没见过自行车吗?我们那里有很多人都骑自行车。”
“怎么可能?两个轮子,人坐上去不就倒了吗?”
“不会骑的人都这么想,等你会了,想倒还倒不下来呢。”
“骗人!”
小伙子急了,抓过自行车,骑了上去,骑出一丈远又摇摇晃晃地拐了回来,把自行车往后一拉,撅着屁股横在了惊呆的马良面前。
“现在相信了吧?”
“可……我觉得这是耍杂技!这里没人会骑,浩明,你说对吧?”
浩明一直趴在小窗户后面打量着,他没有吭声,只是一直盯着那辆自行车。好在这个时候猪肉阿三的女儿找来了,她穿着一条红得像鸡冠的大裙子,因为太招眼,走路的样子看上去很滑稽,仿佛已经自乱阵脚。她看到亮晶晶的自行车,眼珠子也变得亮晶晶起来。
“怎么?坏了吗?”
“轮胎扎破了。”
“我本来还想让你带我去兜风呢。”
“以后吧,你给我作个证,他不相信这自行车能骑,非说我是马戏团耍杂技的。”
“哎呀,他们都没看到过自行车啊,这是新式货,城里才有!”
馬良看了看猪肉阿三的女儿说:“我认识你爹,你爹不是卖……”
“骗你是小狗,骗你死全家,这总该信了吧?”
“可我是修鞋的,这个东西真的不会修。”
小伙子说:“你只要把轮胎翻出来,找到破洞,用胶水胶上就可以了。”
马良犹豫了起来,猪肉阿三的女儿开始了担忧,她扯了扯她对象的衣服说:“要么算了,万一修坏了该怎么办?”
“总得找地方修,不能骑自行车,难道让我走回去吗?四十多里路,走得脚底翻白了。”
马良看他们着急,说:“工具我可以借给你们,你自己修。”
小伙子就在旁边蹲了下来,他手忙脚乱地开始卸螺丝,马良实在看不过去,就过去帮他。
“你告诉我怎么弄,我帮你卸,不过得先说好了,修坏了不能怪我。”
“行。”
轮胎破洞是找着了,但没有打气筒,补完那个破洞,装上零件后,小伙子也没敢骑,他小心翼翼地推着,车把手上挂着两袋礼品,晃得很厉害,猪肉阿三的女儿风光无限地一路抖着鸡冠红的裙子,引得周围的人纷纷停下来看热闹。马良觉得这自行车推着也还是招摇的,那是大宗家产,仿佛在诉说他家显赫的身世。
意外修理了自行车以后,马良做生意的心思好像从修鞋铺逃走了,他向猪肉阿三打听起了自行车的价格。猪肉阿三说,那很贵的,一般人买不起,怎么?你也想买一辆骑骑吗?马良不好意思地笑笑,没有回答。
马良做什么事都担心被人瞧不起,没有把握的事情他一般不轻易松口,他只跟浩明提起过自行车的事。
“这家伙骑上去真的会跑,从小到大,我都不知道奔跑是怎么一回事。”
“所以你也想买一辆骑骑?”
马良点点头。
“这是大家具,不能一时冲昏头脑,你得考虑成熟,万一买回来,你骑不了呢?”
“阿三家的毛脚女婿不是说了吗?他们城里很多人都骑自行车。”
“可我们不同于普通人,我们的腿有毛病,你确定能骑?”
马良就不说话了,他心里有点不太舒服,他的腿跟浩明的腿还是有区别的,他只是短了一截,那条短一截的腿不是废腿,是有力气的。
马良不说话,浩明也不说话,那气氛就尴尬了起来。最终还是浩明退了一步,他说:“你要买自行车,总得先把修车铺搞兴旺了,没钱怎么买自行车?再说,自行车买来,也不一定非得会骑,这东西摆着看看也是好的。”
马良觉得这话听起来还是不怎么舒服,这有点诅咒他骑不了自行车的味道,他说:“要么不买,买来肯定要骑的。”
马良从此开始起早摸黑地做生意,几个月过后,他亲眼看到有人骑着自行车从他修鞋铺前飞驰而过。骑自行车的又是一个年轻人,后座上还捎着一个姑娘,一路响着铃铛,后座上的姑娘一直笑着,笑声也跟铃铛一般脆。马良抬起头来,感到一阵风从右脸刮过左脸,等他反应过来,自行车已经骑远了。
马良拍了拍身旁的“鸟笼”说:“那人你认识吗?”浩明说:“那小子他爹我认识,百货商店的王百强。”
两辆自行车都跟年轻的姑娘有关系,马良就把自行车和找对象画上了等号,仿佛只要有了自行车,找对象这个老大难问题也会迎刃而解。这一点他没有跟浩明说,只在自己心里默默地想,想着想着,他还会偷偷地笑。浩明看见了就说:“发神经了?”马良本来还偷偷地笑,笑是被一层薄膜包起来的,这一说,那层薄膜也破了,笑容密密麻麻地爬上了脸,他说:“我好像看到了以后的日子。”
“神经病!”
二
马良的愿望在几个月后终于实现了,他走了十多里路,才把自行车推回了家。区公管所还发了一本小小的证给他,相当于自行车的出生证,从编号上推断,他这辆自行车是全区第二十三辆。马良所在的大西区一共有三个像三七市一样的乡镇,也就是说在广袤的大地上,他的自行车只有二十多个同类,这让马良有点得意。
自行车在家门口一摆,全村的人都过来看热闹。尤其是那帮孩子,趴在地上,捏外包装上的泡沫纸,那些小气泡一捏就破,有点像点鞭炮,让他们玩得乐此不疲。那些小孩的家长在旁边喝止,说别摸了,油漆摸坏,要赔的。
马良方方正正地坐在旁边的椅子上,他笑呵呵地说,没事,让他们摸。
自行车摆在那里,马良能明显地感觉到自己尊贵了不少,以前从来不跟他打招呼的人也变着法子找他套近乎,他们问的问题都很业余,马良有点懒得搭理他们。也奇怪,越不把他们当回事,他们越觉得马良已经今非昔比。
马良自从买回那辆自行车,家里仿佛成了展览馆,每天都有络绎不绝的人上门来参观。马良觉得不能再这么展示下去了,这样展览产生不了效益,而且把自己的手脚困住了。买回自行车以后,他的睡眠也浅了,夜里老鼠出来活动,脚步声他都听得一清二楚。白天也不敢出门,只要自行车一离开视线,他就心跳加速,惶惶不可终日。
他推着自行车去了修鞋铺,浩明一看到自行车,有点不太敢相信。
“你真的把它買回来了?”
“这有什么?想到了就去做。”
“你会骑了吗?”
“还没学,这几天正琢磨这事,无论如何得驯服它。”
“你真有意思,它又不是一匹马。他们只管卖,不管教吗?”
“忘了问了,付完钱,办完证,就推回来了。”
“这得找个会骑的教你,自学我看太难了。”
“你有认识的吗?”
“找王百强去,让他儿子教你。”
“王百强我知道他,可他不认识我啊,这事要拜托你了。”
“放心放心。”
几天以后,浩明跟马良说,王百强的儿子答应了,不过要收教学费。马良说,“包会吗?”浩明说,“那要去问他,他说只要在地球上走路的人,一般都学得会。”马良说,“那好办,只要教会我,出钱都是小事情。”
浩明愤怒地看了一眼马良说:“你好像还没有财大气粗到这个份上!”
“总得有代价,谁叫我喜欢。”
浩明提醒马良说:“这小子嘴上毛还没长齐,你也别全信,他后来牛越吹越大,说凭他的智商,只要有人教他开飞机,他也学得会。这是人说的话吗?当时王百强也坐着,一看儿子离谱得厉害,走过去就是一个脑刮子。”
马良听糊涂了,他说:“那到底靠不靠谱?”浩明说:“只能让他先教教看,目前据我们知道的,三七市就他一个人会骑自行车,也只能找他了。我是这么跟王百强说的,教学费应该付,先付一半,等学会了,再把余款结清。”
浩明在说的过程中,马良频频点头,毫无疑问,他又做了一件漂亮的事情。
马良第一次跨上自行车的时候,他才意识到这为什么需要付钱。王百强的儿子扶着自行车的后座,那简直在牵一头又大又笨的铁牛,往死里拉也没用,还没开始蹬脚踏板,马良就歪歪斜斜地倒地了。
“你笨死了,那么慌干吗呀,顶多是个摔倒嘛。”
马良对小师傅唯唯诺诺,他担心小师傅失了耐心,撇下他不管了。他爬起来自己校正了一下车龙头,然后附和说:“有点体会了,学这个首先不能慌。”
“那就对了,接着上呗。”
晒谷场上看热闹的人很多,马良用笑脸冲他们打招呼:“我还不太会,你们退后点,我怕撞着你们。”人群自动地往后缩了一圈,小师傅说:“有我把着,你撞个屁人啊。”
马良又踉踉跄跄地骑了上去,他只要身子一斜,就会引来人群的一阵惊呼,这种惊呼让马良的心忽上忽下的,他听到背后的脚步声也是松一阵,紧一阵,小师傅的音量不大,骂声绵绵不绝。马良有一阵觉得自己成了干农活的蛮牛,一点不敢怠慢,生怕那皮鞭从背后抽过来。
“歇一下,牵得累死了。”小师傅在背后气喘吁吁地说,马良却不知道怎么让两条腿停下来,小师傅又骂上了,“刹车不会刹啊,那又不是装饰品,笨死了。”马良才反应过来,手底下还有两个刹车。
马良最终花了两个月时间学会了骑自行车,到学会的那天,王百强的儿子后悔得直跺脚,他说,这么个东西别人两天就学会了,你能学两个月,这也算人才了。马良知道他说这话的意思,多费了工时应该多交钱。他当即把学费一分不少地交给了他,交完学费,他跨上自行车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马良回到修鞋铺,像脱胎换骨换了个人,神采奕奕地去敲浩明的门。
浩明笑嘻嘻地看着他说:“一看就知道功德圆满了。还好吗?这东西难学吗?”
“我应该早点领悟到,这东西越怕越骑不好,其实它就是个胯下之物,让人骑的,我应该早点摆出主人的气势来,说不定早会了。”
“哦,事后诸葛亮!不过能学会总是好的。”
“骑上它,我才明白为什么形容一个人跑得快叫‘风快,耳朵旁边就是风声,呼啦啦头发全往后扬,你看看我的头发,跟理发店吹出来似的。”马良揪了揪头顶上的“鸟窝”。
“那是今天风大,我棚外的牌子也被刮下来了。”
“改天树叶不动,我骑给你看,能骑出毛主席的发型来。”
“就是比走路快这么一个优点?”
“快好啊!眼睛看出去,远处一个蚂蚁大的黑点,我想看清楚点,脚下蹬两三下,黑点就到跟前了,哦,原来是谁谁谁。”
“你说的是望远镜。”
“对,它就是望远镜!你看过风吹起波纹的湖面吗?一层层朝你滚滚而来,骑自行车就是这个感觉,不同的是湖面那是虚幻的,这里看到的是实实在在的,远处的路、稻田、村庄、妇女、牛、小狗,等等,扑面而来。”
“我理解的,你新鲜劲还没过,一个月过后,你就不会再这么兴致高昂了。”
“你太没劲了,专泼冷水。”
“我是应该泼泼你冷水,你懂不懂玩物丧志是什么意思?前前后后,买车学车耽误了你多少生意,再这么下去,你的修鞋铺可以关门歇业了。”
马良没有再聊开去,浩明说得句句在理,在自行车上他确实赔进去不少精力,只是玩物丧志的说法,马良并不认同,这是圆自己一个梦想,开修鞋铺最终的目的不就是为了生活吗?
这时候,马良又开始“卑鄙”了,他觉得浩明的义正词严中也包含着复杂的私人因素,当初他就觉得自己不可能学会骑自行车,而偏偏自己又学会了。本来大家都在同一个档次上,现在有了自行车,两个人毕竟还是不同的,而浩明的腿显然是永远骑不了自行车的。所以,讲述得越美好,对他来说越容易心里失去平衡。
如果那天换一个聊天对象,马良能讲一整个下午,他都备好了五口搪瓷杯的凉茶,准备给机关枪似的嘴巴降温,结果这五杯凉茶并没有派上用场。整个下午都在一种奇怪的氛围中度过,他不停地给人修鞋,浩明也不主动探出小窗口跟他聊天。
本来在天堂快活,一下子掉回人间,原来现实很残酷。马良愤愤地想,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好粥。
三
马良不骑自行车的时候是个修鞋匠,骑上自行车大约会变成一个诗人。那天回家,他突然发现村里没有一条好端端的路,很多石头在路上埋了悠久的历史,露头的部分被磨得像鹅卵石一样光滑,自行车骑过去,五脏六腑都快被颠出来了。那时候,马良就决定给村里修一条像样的路。
起这个念头还有一个原因,马良跟谁都没有说,他觉得这是早晚的事。他觉得只要把自行车骑得炉火纯青,他那个生理缺陷是可以被掩盖的。要掩盖生理缺陷,他就不能离开自行车,那就需要一条“条条道路通罗马”的路,这样看来,修路就非常有必要,甚至可以说是必须的。
马良开始愚公移山似的修路,让村里人惊讶不已,他们猜到这源起于那辆独一无二的自行车,但大家异口同声地称赞说,这是马良在为大家做好事。只有上了年纪的老头老太太看到马良在平整门前的路时,显得很不好意思。给他端一碗热茶,或者送一条擦汗的毛巾,以缓解内心的不安。
马良足足修了一个月,这一个月他一天也没去修鞋铺。等工程告一段落,回到修鞋铺时,马良发现浩明一个月前生的气还没消除。
“你这一个月去哪里了?我都快被修鞋的人问瘫痪了。”
“做了一件好事,无偿给村里的路平整了一遍。”
“好端端的修路干什么?这路又不是你一个人的。”
“我心疼我的自行车。”
“我看你已经病得不轻了,真后悔当初给你出了这么个馊主意。”
“我知道你为我好,我能有今天,仰仗的全是你。”
“我以为我不会看错人,看来还是我错了。三七市历来是个做生意的地方,你去看看,哪个做生意的跟你一样?开业一天,歇业一个月,你有没有职业道德?”
“你说得太严重了,这一个月我又不是游手好闲去了,不是修路去了吗?”
“你为来为去就是为了你那辆自行车,你敢说不是玩物丧志?我看你比王百强的儿子还不如。”
“自行车还了我尊严,有什么不好的?我开修鞋铺不就是为了日子能好一点吗?你好像见不得我好啊!”
马良一说完这句话,就开始懊悔,但这句话好像在他心里憋了很久,感觉一张口,它就会溜出来,以前是自己牢牢地看守着,现在心火一大,就跟开闸泄洪一样,它面目狰狞地自己跑出来了,把马良吓了一跳。
浩明的脸转了颜色,他发达的手臂微微地有些颤抖,尴尬的静默之后,他重重地把手里的钟表摔在了桌上精密的零件堆里,又是长时间的沉默。那阵子,马良虽然站在“鸟笼”外面,但他好像也听到了“鸟笼”里各种各样钟表发出的秒针走动的声音。
马良站了一会,随后低着头张罗修鞋铺的开张,他突然听到了这么句话:“道不同不相为谋,你去爱你的自行车吧,这个修鞋铺我看也别开了。”
修鞋铺的主意确实是浩明出的,但行头都是自己弹棉花弹出来的,无非在浩明的工作棚旁边占了一小块地方,凭什么他说不开就不开?马良之前的愧疚像玻璃上的水珠,经过太阳一烤,“嗖”的一下没了踪影,马良感觉自己还添了一肚子的气。
“鞋子我可以不修,以后我开修车行去,反正自行车会越来越多,我不相信开修车行能饿死人!”
“争下去没有意思了,你走吧。”
两个曾经好到无话不说的人,翻起脸来竟然比翻书还快,这是马良没有想到的。不欢而散后,马良迅速收拾了行头,骑上自行车往回走。一路上,他想到前一天还打算有機会捎上浩明,让他也感受一下奔跑的感觉,眼下两个人却分道扬镳了,不禁鼻子发酸,风“嘶嘶”地叫着,吹着吹着,把他眼泪也吹出来了。
那天,马良骑着自行车驶过了自己的村庄,他大约也怕熟人看到自己哭的模样,就一直往前骑,把自己的村庄远远地甩在了身后。后来有人说起了这个事,说在马路上看见了一个男的,骑着自行车,一边骑一边“嗷嗷”地大哭,动静搞得很大,他们以为是报丧的,还特意目送了很长一段路。
马良那天一直骑到了万家岭,万家岭有两个差不多六十度的坡面,坡顶上有一条石头砌成的天桥,从远处看像一条横着的长颈鹿脖子。按理说自行车是骑不上那个坡面的,距离太长,很考验脚力,但那天的马良身上被一团火包裹着,歪歪斜斜地被他一直撑到了坡顶,到了坡顶,他整个人已经虚脱,就放任自行车往下坡滑行。
自行车越滑越快,从自行车变成了脱缰的野马,后来又从野马变成了飞鸟。那时候马良慌了起来,他不知道在这样的情况下是自行车不能急刹的,尤其不能刹前轮的刹车,随着一声轻微的爆炸声,马良从车上飞了出去,最终他像只蜷缩起来的动物,滚了好几十米,滚到一堆乱石中才停了下来。
马良被人送到卫生院的时候,里面的医生吓傻了。他浑身上下被血浸泡透了,人处于昏迷的状态,掐人中也不管用。卫生院不敢接,通知了县里的医院,一辆拉着警报的救护车把马良接走了。
马良经过抢救,捡回了一条命,但他那条完好的腿没保住,伤口主要集中在大腿的动脉,大量失血过后它已经坏死了。马良在医院里躺了三个月,然后拄着拐杖,拖着一条空荡荡的裤腿出院了。
出院后,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那辆被好心人送回来的自行车送人了,送给谁,大家都不知道。至于是送的,还是低价转让的,一直在大家的嘴里反复争论,最终也没人敢问马良,这成了一个谜团。
之后,仿佛一夜之间,三七市的马路上多了很多自行车,那些自行车长得也一模一样,一个比一个骑得快。大家说,马良的那辆自行车肯定也在里面。
村里人很少看到马良,只有姜太婆偶尔给他送一碗面去,姜太婆说,这是个好人,修完路以后不能忘记他。附和的人很多,但真正像姜太婆一样做的人很少,他们从姜太婆的口中得知,马良用一条半身高的板凳当拐杖,失去一条腿后,他看上去矮了一大截,仿佛跟修钟表的浩明差不多高了。
浩明在某一天去敲了马良家的门,他在门外敲了很久,也不见人来开,一推发现那扇门虚掩着,推开门,发现里面窗户全关着,黑得很厉害。他冲黑暗中喊了两声马良,也没见回应,他以为马良出去了。走进去,他才发现马良一个人坐在灶台下,马良的眼神有点痴呆,看到人来,他仿佛才反应过来,立刻惊慌了起来。
“是我,浩明,我是浩明!”
浩明看到马良镇定了一下,然后像个孩子似的哭了起来。
四
这之后,那个“鸟笼”旁边又出现了修鞋铺的行头,是浩明从他的“鸟笼”里搬出来的,搬完了修鞋的工具,浩明又从“鸟笼”里拿出了很多双鞋子,那些鞋子大部分都是崭新的。
等一切摆完以后,人们把目光投向了马路的尽头,那里仿佛随时会出现一个奔跑的身影。
责任编辑 李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