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斌峰
也许在甚嚣尘上的时代,一个人耽迷于文学的气息,就是一种诗意的行为。当下,上帝说“光”,于是世界就有了光——这一精神命名的年代早已沦落,诗人已荣耀不再,即便拥有浪漫的心性,但在现实面前难免显得失落、迷茫、尴尬甚至悲壮,那么诗人还能走向何处?刘炯的小说《诗意的发现》写的就是一个诗人寻找精神出口的旅程,这种试图穿过生活向灵魂的栖息处张望的精神质素,使得小说具有了峭拔丰盈的品质。对文字之外的刘炯我知之不多,但他的这篇小说却让我有种对他和小说中的诗人互文解读的阅读期待。在这篇佳构中,我看见一个诗人在生活之网中,左冲右突或旁逸斜出,茫然寻找或执意突围,寻觅着通往精神家园的路径。这位诗人抑或刘炯在诗意的发现之旅中,为我们呈现出了诗意的三种姿势,这是精神在生活之上的摇曳多姿。
精神的追寻
好的小说应该进行人类精神的自我追问,尤其在理想渐行渐远、物欲纷至沓来的时代更应如此。这种“追问”是精神的命题,是在生活的重轭、道德的失守、欲望的鼓噪等时代症候中,以出逃或坚守、抵抗或探寻的方式完成精神向上的飞翔。刘炯就是这样的用心灵写作的作家,他的小说关注的不仅仅是生活的图景,更是切入精神的本质质询存在的意义。
在《诗意的发现》中,诗人艾若出场了。这是个诗人失语的时代,艾若的出场多少有些不合时宜,有些笨拙软弱,“微胖的身躯穿着羽绒服,小跑起来摇摇摆摆,竟有点像广场舞大妈”。这种出场就像那只传说中的信天翁,“云霄里的王者,诗人也跟你相同/你出没于暴风雨中,嘲开弓手/一被放逐到地上,陷入嘲骂声中/巨人似的翅膀反倒妨碍行走”(波德莱尔《信天翁》)。艾若是应邀来虞城大学做客座教授的。在他久居的省城家中,当他的妻子幽怨地发出诘问“现在还有多少人读诗?……本来说好今冬买车接送她。你要让她失望?”时,诗歌的现实窘境、生活的物质重负,已成了让他日渐枯竭的困境,于是他选择了向陌生之地虞城出逃。
这种“出逃”也是“寻找”,其动因往往来自生命意义的渴望与追寻,这在艾若那儿具化为“寻找诗歌”。虞城让艾若远离了生活的烦扰,进入了“寻诗”之境,他在大片的光阴中沉入冥想,选择“逆行”的方式享受美好,像一条鱼轻盈地游弋于波光粼粼的阳光中——此后,他对“诗歌”有了三次寻找:一是在青春中寻找:艾若在穿过油烟滑腻的生活寻找诗歌时,一个学生出现了,拿出一首为了追求女生的诗向他请教。他对那种“俏丽辞藻的分行”颇为不屑,却发现那个学生怪异的姿势颇像猫头鹰。他想起了爱伦坡的名篇《乌鸦》,于是想从“猫头鹰”学生身上寻取灵感。可那个学生失恋了,醉醺醺地打着酒嗝说:“诗?那玩意还不如一支唇膏,屁用。”这让艾若产生了强烈的毁灭感。二是在自然中寻找:艾若踏上了皖南乡村观光行,期望在大自然里寻得诗歌的灵感。此行他偶遇了爱诗的女老师肖老师。当两人聊起诗来,肖老师边抹唇膏边谈诗,淡淡的唇膏香味让他的内心有一阵慌乱、暧昧的情绪摇曳。可女儿的来电把他惊醒了,他胆怯而懊恼,身体里刚刚开始游动的暧昧情绪一下就烟消云散了。三是在历史中寻找:艾若去正在拆迁的老城区寻诗,他感觉自己仿佛电影中的旅行者,正经历一段未知、异样却温暖的旅程。可他走进巷弄时,却被一个浓妆艳抹的洗头房女人袭击了。他在自我安慰中放纵起自己内心的情欲,可那洗头房女人就像恶俗的诗歌,让他瞬间涌起的欲望败了胃口,赶紧逃离了。回到宿舍后,他却在黎明的梦里,与那女人一晌贪欢起来……无疑,这三次“寻诗”都是以失败告终的。
小说就是以“寻找”为纬,以“生活”为经,内蕴张力。虽然艾若的“寻诗”之旅并没有从尘土飞扬的世俗尘埃中逃离出来,但精神裂变跃然纸上,它展现出现实与诗意的冲突,也呈现出诗意存在的可能。
心灵的自赎
米兰·昆德拉说:“小说家发现人们的这种或那种可能,画出‘存在的图。”那么“寻找者”会发现什么样的可能呢?《诗意的发现》中,陷入两难处境的诗人艾若,是否能从生活与精神的矛盾中挣扎而出,获得诗意的栖息?
艾若寻找的起点是审美的自赎,他的虞城之行就是在寻找诗歌的乌托邦。这个虞城,地名“词语的语音和音节在口中散发着清冽的气息。艾若昏沉的大脑一下变得轻松,他甚至想到童年,在一片雨声中沉睡。”在虞城,艾若看见皖南早春天气有一种不同于省城的诗意,那让他感觉到有一种飘渺的东西在身体里聚集,感觉到某种隐秘的欢愉。他以诗人的徒步方式感受着这个陌生的地域,从散步的记忆之上摸索诗歌的踪迹,兴奋不安地等待“灵感”的临近。可最终,他只能在这个“桃花源”般的皖南山城落荒而逃,乌托邦的寻找注定是失败的。哲学家蒂利希认为,“人是具有可能性的存在物”,这种可能性指人的精神对现实给定事物超越的可能。因而,徘徊在现实与理想之间的乌托邦承担者,在有限性带来的焦虑和超越有限性的期待中,毅然选择走向乌托邦之途,但乌托邦必定有着虚幻的色彩。虽然艾若的诗歌乌托邦幻灭了,不仅没有找到想象中的诗歌,而且一切愈加乏善可陈,但那多多少少给了他精神的观照和心灵的抚慰。
艾若寻找的终点是荒诞的自赎。他最后告别虞城前,茫然地顺着指向机场的标志牌走到了一个殡仪馆。一个健康爽朗、目光明亮的焚尸人在他心中激起了惠特曼诗歌的原始力和感染力,那是一种不乏毁灭的力量。艾若先是莫名兴奋地去看焚尸,对焚尸人产生了奇怪的敬意,甚至认为焚尸人的工作比写诗更有意义。接着,他生出一个怪异的想法,要焚尸人把他放到焚化炉里去。焚尸人应允了他,“此刻,艾若在一旁看着,他能感觉其中仪式一样的庄严。同时,他的目光因为自己丰盈的想象力而熠熠生辉。焚尸人打开炉门,拉出停尸钢板,努了努嘴,示意艾若上去。他爬了上去。他发现这个动作十分熟悉。他想起那洗头房,梦中是这样爬上按摩床的,他心里一阵厌恶。不过他又想到此刻更像是一个凤凰涅槃的隐喻,心情立刻又明快起来。他正了正身子,双手紧紧贴着身体。嘴角挤出一丝微笑,游戏开始”。之后,艾若在焚化炉中有了真切而不乏怪异的感觉,产生了濒临死亡的焦灼与恐怖,“他绝望地想到那个学生骑着电瓶车,像一只猫头鹰在校园的每个角落飘荡,传递着他死亡的消息。”当然,艾若没有死,当他从殡仪馆出来后,在虚弱和苍老的感觉中,终于找到了诗:“死亡的肋骨/一节节体内生长”——他对诗歌或人生意义的寻找最终归结于:死亡。这个荒诞从游戏始,以极端经验导向超现实图景,写出了荒诞背后真实的心理轨迹,在向精神的命题逼近时,使诗人的寻找弥散着人类精神的放逐感。而这两种“心灵的救赎”也使小说从日常生活书写中,超拔出新的审美取向。
诗意的言说
《诗意的发现》与其说是一个诗人对另一个诗人的书写,不如说是诗人的自我书写——这个文本让我毫不怀疑刘炯就是个诗人。小说虽然以日常生活的叙述为主,以细致入微的笔法表现出人物内心轻微的颤束、细小的缝隙、起伏的韵致,不乏生活质感,但更有诗意的眷想,以诗性的笔调,在粗砺的生活中维护着诗人优雅的气度。
这种诗意来自小说在意象和隐喻层面上的表达。意象作为一个独特的审美复合体,是主客观相统一的艺术形象,融合着作家的才思和意趣,更携带着文化密码。这篇小说非常自觉地将意象介入到叙事中,比如那个写诗的学生“猫头鹰”意象,那是一只惊扰着艾若梦幻的猫头鹰,“那位学生夸张的姿势与梦魇一样的气质一直在艾若脑海里盘旋。风摇晃着路边行道树的树叶,他抬头看看横生的枝杈,这家伙要是晚上待在树枝上,会不会比真猫头鹰更为惊悚”;再比如小说中反复出现的唇膏与诗歌的背离式互喻……从中我们不难看出,刘炯一直在用诗人的眼光打量和表达着自然、人物、社会,这使他的小说有着诗的意境和韵味。
这种诗意来自小说中诗人式的抒写。小说以诗人独有的感知方式,捕捉着情感的细微涟漪,触摸着人物的微妙波动,并通过细密的观察和妥帖的揣摩,传达出诗人真切的冥想和体验。如主人公艾若从臭鳜鱼升腾的袅袅热气,联想到死亡的气息,从中可见诗人式的想象高蹈;如“作为诗人,这种幽怨令艾若敏感的内心瞬间充满枯萎气息。一种摆脱不掉的宿命。他忘记什么时候开始有这样感觉的。7年还是11年?好像很遥远了。而在遥远以前,依稀记得那是明亮清澈的”,从中可见诗人式的恍惚心态;如主人公怀疑树叶上闪动铁质的光与他铁青的下巴可能有着某些神秘的联系,从中可见诗人式的神秘感悟……
这种诗意也来自小说的诗化语言,一些精致的句子俯拾即是:“走到桥上的时候,暮色更浓了,艾若却看见某一片天空琉璃一样的明亮,被红和渐变的青灰轻轻拖拽着,并在远端落入明净的河流里。艾若突然想到一个词:玻璃。如此透明,和自己生活的常有雾霾的城市截然不同。诗意跳动了一下。他的行走更轻捷了,过了桥,可以看见越来越多学生模样的年轻人,目的地要到了”、“学生听到赞许,情绪一下激动起来,开始喋喋不休地说起自己创作的冲动。他的言辞跳跃,嗓音像玻璃碴一样细碎。艾若的思维就如同一把镊子,挑出一些有意义的词汇”、“在一个比较高大的老宅前他停下,手电光依次划过褪色的对联,光圈在每个字上做一次轻柔地小憩”……
这篇小说总体叙述以接近日常性、接近生活本来面目的叙事姿态,在松弛的故事中对诗性感觉进行追踪,使小说与现实形成了游离和朦胧的关系,给文本留下了弹性的空间,也预示着生活可能性的指向——小说的诗意言说即由此衍生。它紧贴现实,但不屈从现实,在叙述的同时融入诗性的表达,以诗意的言说引领小说实现了审美的高度。
刘炯的另一篇意蕴清新的小说《青柚》也表现了诗意理想与现实生活的紧张感。小说中,“我”和曾经的玩伴小彭,边剥吃柚子边闲聊,在烦闷的生活中回忆美好,并不时被杂乱无章的生活琐事打扰着。小彭虽然已由曾经的清秀白皙变得臃肿了,可心中仍念念不忘初恋的芒樾,拥有着美好愿望……现实琐碎庸常,可回忆诗意梦幻。文中青柚就是“曾经的美好”意象,剥开它就有一股清新的柚香飘来。其实,回忆何曾不是一种寻找,一种向后的寻找。
生活仍在继续,愿诗意与我们相伴前行。
责任编辑 何冰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