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P2P井喷

2015-05-30 10:48夏溦
新经济导刊 2015年1期
关键词:网贷监管金融

夏溦

随着行业和各个平台自身的高速增长,一些具有前瞻思维的P2P平台已经把目光投向了国际化战略

互联网从发明到现在的20多年间,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最初的娱乐传播产业,到电子商务,再到互联网金融,互联网已经逐步融入到我们的生活当中。互联网金融的出现,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突破地域和时间限制撮合投融资,被中国政府所重视,而Lending Club的上市无疑提升了国内P2P市场的信心。

短短两年时间,以P2P网贷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发展迅猛。上市公司、国企、传统金融企业、草根P2P平台,以及百度、阿里、腾讯等互联网大鳄纷纷进军P2P网贷领域。最新数据显示,无论是行业整体规模,还是产品和商业模式的创新上,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在全球市场上已经处于领先地位。尤其是在P2P领域,整个行业近两年呈井喷式发展态势。

现象 互联网金融P2P方兴未艾

在2014年11月APEC首脑峰会议程之一的“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财长会议”中,中国代表发表题为“中国在互联网金融领域上的发展和成长”的演讲,内容主要围绕互联网金融,特别是P2P、P2B网贷新金融模式的大肆兴起现象展开,分享了中国电子商务平台利用大数据帮助中小微企业融资贷款的实践经验,使得中国的互联网金融受到各国的极大关注,中国的P2P再一次博击了各国的眼球。

如果说2013年是互联网金融兴起的元年,那么无疑2014年是互联网金融全面渗透金融业的一年。中国人民银行在官方报告中给予互联网金融正面评价,认为互联网金融具有透明度高、参与广泛、中间成本低、支付便捷、信用数据更为丰富和信息处理效率更高等优势。培育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体现了政府经济结构调整的战略意图。

互联网金融的普及,尤其是P2P普及后,降低了民间借贷的利率,缩短了借款时间,还帮助了个体户的发展,推动了国民经济的增长。和传统保守的金融相比,互联网金融极具创新性和颠覆性。如果说银行贷款是“锦上添花”,那么P2P网贷对于中小微企业而言,无疑是“雪中送炭”。以P2P网贷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将给中国金融体系的改革带来意想不到的作用。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业态,同时也是互联网金融不可分割的一部分,P2P网贷的发展风生水起。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有P2P平台2000多家,成交额超过1亿元的P2P平台占30%,平均每天都有3到4家新平台成立,预计2014年底中国P2P网贷交易规模将爆发增长至5000亿。同时,这组数据足以说明,国内的网贷市场目前正呈现几何式增长。

中小微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保持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改善民生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深圳市人大代表、迪蒙网贷系统CEO向隽表示,预计未来5年内,中国将出现1万家以上成功的P2P网贷平台,为中小微企业、个人和家庭提供金融服务,总交易量将突破10万亿。毋庸置疑,P2P网贷已成为未来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主流。相信在不久的将来,P2P网贷会迎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背景 飞速发展的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技术、互联网思维和金融融合的产物。随着互联网行业在中国的快速发展以及政府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战略性支持,加上中国金融体系的制度性市场间隙,使得互联网金融这个在中国提出大约仅有3年的概念具有极高的热度,其发展速度甚至超过国外。

在互联网时代,人人都能成为创业者,小微企业以指数级的速度增长。仅2014年初到10月份,新注册企业数量就多达920万,同比增加60%。但是,一个突出的问题是绝大部分企业在整个发展过程中非常难以获得真正的金融支持,而这恰恰是它们最需要的。传统的金融体系与风控制度安排倾向于为大中型企业、高净值人才提供金融产品与服务,一直以来也没有找到有效地为小微企业、三农及民间融资的办法,形成了传统金融体系的市场间隔。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尤其是P2P网贷业务)首先正是找到了这个市场间隔,实现了快速发展。在中国,小贷、典当、融资租赁、应收账款等业务拥有万亿级的蓝海市场,相比于Lending Club,事实上,中国互联网金融具有更加肥沃的市场土壤,甚至有可能出现超越Lending Club的平台。

互联网金融带有互联网思维的特点,一切要从客户需求出发。互联网金融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为了实现支付体系的通畅,实现小额财富最大化,为客户提供本应该拥有的利息所得。比如从支付角度看,互联网金融满足了客户快捷、灵活、成本低的需求。同时,互联网金融把所有的东西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实现金融服务的无缝隙化。这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余额宝”和“支付宝”这两宝,二者无缝连接,并且不会影响收益率。与之相比,传统金融的一大缺陷就是服务断裂,产品之间没有任何连接。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大幅降低了信息不对称程度和交易成本,推动了各类网络融资公司的兴起。这种以网络为虚拟中介的融资方式改变了传统以商业银行为中介的融资方式,参与主体更加多元化,经营模式更加多样化。中国人民大学校长助理、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吴晓求教授认为,目前,互联网金融产品主要涉及四个方面:一是互联网平台的支付体系,比如“支付宝”等可以利用移动终端进行支付的产品;二是互联网财富管理产品,比如“余额宝”;三是对小微企业和小客户的贷款(如P2P),比如“人人贷”;四是利用互联网平台形成的透明、低成本的销售网络。

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银行的某些业务有替代性,因此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银行业的结合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传统金融业的发展。在互联网思维引导下,银行和不少金融机构对互联网金融进行了强有力的反击,网上银行、直销银行、消费金融和微银行等成为反击的重点区域。同时,传统银行也在试图争夺P2P网贷蛋糕,已经有包括平安、国开发、招商、民生和包商银行等在内的多家银行涉足了P2P领域。

随着行业和各个平台自身的高速增长,一些具有前瞻思维的P2P平台已经把目光投向了国际化战略。

焦点 有风险,但依然前行

借互联网金融的东风,P2P搭上了互联网以及移动互联网的快速车道,走上了极速发展模式,其中也涌现出了不少佼佼者。其低成本、客户广,以及满足小微企业资金需求等明显优势对传统银行业造成了不小的打击。然而在政府监管之外的P2P行业频频被曝出坏账、造假、跑路等问题,一时间P2P成了谈虎色变的对象。

信用风险是贷款人面临的最主要的风险。但是目前在我国,信用体系不完善是任何一家P2P公司必须面对且无法逾越的鸿沟。与我国相比,欧美等发达国家普遍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除由政府主导的征信机构外,不少民间机构也从事信用信息的收集、加工及信用查询和评估服务,这就给一些网络融资公司提供了大量信用数据来源,为其在客户资源和信息积累不足的情况下进行客户甄别提供了条件。与中国的P2P相比,美国的Lending Club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它有完整的信用体系FICO评分,这让它能够很容易地区分风险。它要求筹资对象信用记录达到一定分值,并对交易流程进行严格控制。

在目前信用体系不完善的情况下,其实也有可以借鉴的经验。比如2008年创立于美国的Kabbage公司是一家利用大数据进行贷款的新兴公司,主要是为网络上的卖家提供运营资金。它利用社交网络上的公开数据(包括个人信息、地理位置信息、物流信息、与用户之间的互动数据等)进行分析,对借款人进行信用评估,然后提供相应的贷款,且并不需要卖家提供抵押资产。目前全球各地广泛使用的是FICO评分,FICO所使用的数据大多都跟借贷行为有关,而Kabbage则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角,它的评分体系是使用多元化数据,FICO评分只是其整个评分系统的一小部分。随着大数据在飞速发展,在我国信用体系尚不完善的情况下,Kabbage的模式值得国内的P2P公司学习。

针对目前P2P行业良莠不齐的现象,可以说,信息披露是行业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前提。正是信息不对称才导致“跑路”在P2P行业时有发生,而信息披露则可以从源头上杜绝一部分P2P违规现象。广东金融学院教授丁俊峰认为,在我国,无论是在政府层面还是市场层面,信息披露和透明性是未来发展的大趋势。尤其是,借款人的信息透明度亟待提高。

启示 加强监管,促进发展

2014年是中国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一年,但同时也是问题平台、跑路平台等相关新闻屡见报端的一年。网贷之家研究院的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12月18日,12月P2P问题平台数已达47家,这一数字甚至已经超过11月单月问题平台总数,再创历史新高。其中16日单日,就爆出7家问题平台。在不断出现的“跑路”事件中,有些是因为融资方未能按时还贷引发资金链断裂,有些则纯粹是“宠氏骗局”,即“拆东墙补西墙”,用后来投资者的资金偿还先前的投资者,最终无力循环后跑路。

创新是行业前进的动力,但如果没有监管、没有一个良好健康的生态环境作为“1”,再多的“0”也是没有用的。2014年,互联网金融不仅入选了政府工作报告,也颇得监管部门的重视。年初,央行发布了《关于清理规范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手机支付业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关于暂停支付宝公司线下条码(二维码)支付等业务意见的函》等指令。4月底,央行提出“互联网金融的5大监管原则”,即互联网金融创新必须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合理把握创新的界限和力度;互联网金融创新应服从宏观调控和金融稳定的总体要求;要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要处理好政府监管和自律管理的关系,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后来,多名业内人士都提出要对互联网金融进行差别化监管。从P2P行业归属银监会监管,众筹归属证监会监管,互联网保险归属保监会监管,以及对阿里、腾讯两家互联网平台设立的网络银行的批准,都显示了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监管开始从此前的讨论和考察看看进入了实质性的操作阶段。据业内人士透露,相关的监管文件最快会在2015年“两会”过后公布,最晚将在年底,总之2015年肯定会出台。

目前我国对互联网金融欺诈、侵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而其中P2P无疑最具有代表性。国内对P2P行业还没有专门的监管政策,没有门槛,没有特殊的审批手续,这是行业不断出现风险事件的一大原因。P2P监管所牵涉的层面非常复杂,这是监管难以出台的原因之一。2013年下半年,中央层面先后在上海和深圳对P2P展开两次调研,每次的调研小组都是由央行牵头的一行三会以及工信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务院法制办等共同组成。另外,P2P监管迟迟难以出台也与行业处于发展期、创新还在持续关系密切,因为面对现状,监管部门需要时间对这种新的金融模式进行深入了解。

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关注,与千呼万唤出不来的“央管”相反,许多地方结合自身优势资源,纷纷出台互联网金融相关政策:2014年2月,天津出台《天津开发区推进互联网金融产业三年行动方案》;2014年3月,深圳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2014年6月,广州公布《广州市支持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试行办法》;2014年7月,贵阳市印发《支持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2014年8月,上海市公布《关于促进本市互联网金融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P2P行业同样也是如此,在中央层面的监管方案迟迟未落地的情况下,P2P行业以及各地方政府已经开始了自我约束和地方监管的探讨。2014年12月,筹备半年之久的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宣布成立,这是国内首家由金融局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的网贷协会,主要成员包括北京的P2P、支付、征信等P2P产业链企业。协会对会员有着严格的要求,必须执行产品登记、信息披露、资金托管等要求,否则将被协会除名。上海的P2P组织在积极推动行业自律,目前正在建立一个信息共享平台。该平台不仅用于实时曝光违约企业,从而降低不良信誉客户骗贷事件的发生概率,同时,还可以用于帮助行业建立完善的征信平台。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逐渐成长,监管政策的即将出台,将给整个金融业注入创新的活力和增长的潜力。而随着竞争的加剧和监管的到来,P2P的行业大洗牌已经悄然降临,鱼龙混杂的局面也将终结。预计,P2P网络信贷牌照未来将成为国家监管的主要手段,同时将会有更多P2P贷款行业联盟和行业自律组织出现,形成针对不同地域,不同贷款行业,不同营运模式等多维度的自监管体系。随着P2P贷款行业联盟和行业自律组织的出现,业内标准将逐步趋向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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