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宰客,如何维权?

2015-05-30 10:48
家庭百事通 2015年12期
关键词:宰客甜品合同法

前不久,我和带着7岁儿子的朋友在一家休闲吧聊天。最后付账时,服务员给出的账单让我大吃一惊。我才明白:小家伙吃的甜品竟然花了120元。而同样的甜品在其他地方不过20元。请问,对于这种宰客,我该如何维权?

安徽 郑先生

你要先确定是不是被宰。如果服务员在你进入该场所消费时已经明确告知,或者已经在餐厅的明显位置标明了各消费项目的价格,那么该休闲吧的行为就不属于宰客行为。如果休闲吧没有上述行为,则有宰客的嫌疑。

我国《合同法》第五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第六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因此,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本案中,休闲吧与顾客之间形成了事实上的买卖合同关系,如果休闲吧没有尽到明确提示和告知义务,显然违背了上述合同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在同一商品差价明显的情况下构成了宰客行为。

遇到这种情况,你应该与休闲吧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当地工商局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局进行投诉,或者向当地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处理。如果仍然无法解决,可以保留消费票据,将对方起诉至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高少华(江西红谷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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