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正确理解名词状语

2015-05-30 10:48贺宝德
课堂内外·教师版 2015年12期
关键词:古代汉语介词现代汉语

贺宝德

【摘 要】 古汉语普通名词作状语是汉语名词基本功能中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在其名词作状语的语法虚化过程中,名词的基本特征并未改变,但发生了偏移现象,名词作状语表示的是一种与该名词相关的动态或状态意义。名词状语一旦和它的中心语结合后,便构成了一个非常紧密、不可分割的整体,使彼此间的形象色彩互相受到感染,从而产生出特殊的形象意味和感情色彩,具有鲜明的修辞特点,因此,能准确理解名词作状语很有必要。

【关 键 词】 名词作状语;理解;修辞特点

在现代汉语里,除时间名词和方位名词外,普通名词一般不用作状语,但在古汉语中,不仅时间名词和方位名词可以作状语,普通名词作状语的现象也相当普遍,而且,普通名词作状语具有较强的修辞特点,往往流露出说话人的感情色彩,它能充分利用词语的形象色彩及其功能,增强语言的表达效果。

刘叔新认为,很多词语,除代表一定的理性意义之外,还同时含有关于该对象的某种形象感。这就是词语的形象色彩。它是词语所指的对象在人们意识中的一种感性的、具体的反映。[1]王力教授主编的《古代汉语》教材中,明确将名词作状语编入古汉语通论(十一)“词类活用”一章,并云:“词类活用的现象比现代汉语更多些,有些词可以按照一定的语言习惯而灵活运用。古书中比较常见的是名词用如动词,形容词用如动词,名词用作状语,等等。”[2]王力先生另在《古代汉语常识》一书谈到词性变换时进一步说:“副词是用作状语的,如果名词用作状语,也就是用如副词。”[3]朱振家先生在其主编《古代汉语》教材中,将“名词用作状语”另列一节,归入“实词与句式”一章。[4]何乐士先生在比较《左传》和《史记》名词作状语的情况时,认为汉语名词作状语是汉语名词的基本功能之一。事实证明,这种现象不宜认为是名词活用,而是汉语词类多功能特点的表现。”[5]郭锡良等主编的《古代汉语》将名词用作状语归入“古代汉语词类活用”一节,末了却又补充说:“(名词作状语现象)在古代汉语中相当普遍,可以认为经常性的功能,本不属活用范畴,这是古代汉语中一种重要的语法现象,也有的语文教材把这种现象视为名词作状语。”[6]值得注意的是,王力先生在其《论汉语史稿》中又将名词独立作状语视为古汉语语法的正常规律,而且指出:名词作时间状语不用介词,“从上古到今天都是这样。”[7]这是古汉语的特殊性之一。

然而,有不少中学生,对这一特殊性却没有弄明白,受现代汉语习惯的影响,在阅读理解文言文的时候,以及在理解同文言文有着密切联系的成语时,往往出现偏差。根据学生那里反馈回来的信息来看,问题还是很严重的。譬如,将“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狼》)译为“……其中一条狗坐在前边”;将“箕畚运于渤海之尾”(《愚公移山》)译为“箕畚被运到渤海边”;将“有好事者,船载以入”(《黔之驴》)译为“船载看好事的人进入”;将“群臣吏民能面刺寡人之过者,受上赏”(《邹忌讽齐王纳谏》)中的“面刺”译为“脸上刺”;将成语“瓦解冰消”理解为“瓦破碎了,冰融化了”。诸如此类,不胜枚举。

为了让学生准确地理解名词状语,进而系统地掌握名词状语,很有必要对文言文以及成语中的名词状语作如下归纳总结:

一、表示动作、行为的情状

这是拿用作状语的那个名词所表示的人或物的动态(行为的特征)来描绘它所修饰的那个动词所表示的状态(行动的方式)。一般是通过比喻这种修辞来进行理解的,因此,一般要译为“像……那样”。这类名词状语最常见。如:

①子产治郑二十六年而死,丁壮号哭,老人儿啼。(《史记·循吏列传》)

②操刀挟盾,猱进鸷击。(《冯婉贞》)

③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狼》)

④逆夷狐凭鼠伏,匿两炮台中,不敢出。(《三元里抗英》)

例①中的“儿”作状语,用比拟的方式表示动作行为的状态和特征,其主语“老人”,“丁壮号哭”与“老人儿啼”形成对比,“号哭”谓大哭,有声无泪,“儿啼”则谓老人象孩子般低声呜咽,古人云:大悲无言。“儿啼”更体现出老人哭之哀、哭之深、哭之痛!此句从侧面烘托了子产治郑之贤德。用“儿”作比喻性状语不仅能直观地感受主语的神情状貌,还可以收到化抽象为形象、化隐晦为平易的表达效果。例②中“猱”“鸷” 表示一种比喻,像猿猴那样敏捷地前进;像鸷鸟那样凶猛地进攻。例③中“犬”, 表示一种比喻,像狗那样。例④中的“狐”和“鼠”表示一种比喻,即“象狐狸一样”“象老鼠一样”。“猱”“鸷”“犬”“狐”“鼠”指鸟、兽,皆为生物名词,尽管他们可能成为各自动词的发出者,但它们在句中仅从“比喻”方面修饰动词,而且前面各有名词 “他”“狼” 和“逆夷(指英侵略军)”作主语,这样也应该确定它们为状语。

这类用法,在成语里也相当多。如风驰电掣、珠联璧合、土崩瓦解、风起云涌、虎踞龙盘、狼吞虎咽、星罗棋布、鳞次栉比、烟消云散、神出鬼没、灰飞烟灭、龙飞凤舞、斗折蛇行、鬼使神差、鬼哭狼嚎、冰清玉洁等等。这些成语里的名词状语,均应用“像……那样”的模式去理解。现代汉语里还有极个别的双音节词语残留着这类名词状语的痕迹,如蜂拥、蔓延、蚕食、鲸吞等,也应用上述方式去理解。

二、表示动作、行为所凭借的工具或者条件

这类名词状语也不少,理解时一般要加“用……”或“凭……”。如:

①洒削,薄技也,而郅氏鼎食。(《史记·货殖列传》)

②狼速去!不然,将杖杀汝 (《中山狼传》)打死。

③叩石垦壤,箕畚运于渤海之尾。(《愚公移山》)

例①中“鼎”作状语,表示动作行为“食”的工具,在上古时代,“鼎”乃青铜礼器,亦可用作食具,象征着贵族高不可攀的地位、权势和富足生活,具有鲜明的形象色彩。“鼎食”形象地展示了郅氏凭借一己之薄技而飞黄腾达的非常世态,修辞效果十分明显。例②中的“杖”表示动作行为所依据的方式,意为“用拐杖”;例③中的“箕畚”表示动作行为所凭借的工具,意为“用畚箕”。“鼎”“杖”“箕畚”皆为无生物名词,它们不可能发出什么动作,自然它们都应该被确定为状语。

这类名词状语在成语里也有,如“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中“貌相”“斗量”都要加上“用……”或“凭……”的意思来理解。其他成语如“口诛笔伐”“人拉肩扛”“不可理喻”“车载斗量”以及现代汉语里极少的双音节词如“笔谈”“口授”等也都应该按这种模式去理解。

三、表示动作、行为发生或进行的处所

这类名词状语,与古汉语名词活用为动词和形容词活用为动词的活用类型相近,故吕叔湘先生称为名词活用为动词的加语。[8]同时在语义上往往可以加一个相应的介词来理解,因为介词结构本身具有动态意义,故语法界有称介词结构为“介宾短语”之说。翻译时一般要加“在……”或“从……”。如:

①彼出则归,彼归则出,楚必道敝。(《左传·昭公三十年》)

②夫以秦王之威而相如廷叱之,辱其群臣。(《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③众辱之曰:“信能死,刺我;不能死,出我祷下!”(《史记·淮阴侯列传》)

④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狼》)

例①中“道”作状语,表示动作行为的处所,“道”本义为“道路”,此句中如果用介词“于”引进处所,改为“楚必于道敝”,则不仅音律节奏不和谐、表达繁冗,而且缺乏描绘性,用“道敝”更能突出说话人的自信语气,表达显得更形象生动。例②中的“廷”指“在朝廷上”。这种情况和现代汉语相差无几,易于确定。

其次,可以利用上下文的关系来帮助确定。有些词不仅是生物名词,而且又位于句首,乍看就是主语,但是当把它们置于一定的语言环境中,它们的状语地位就显现出来了。例③中句首是个“众”字,孤立地看,似指“众人”,但一联系上文,就会发现,前面还有“淮阴屠中少年有侮信者”,主语是否指“淮阴屠中少年”呢?“侮信(指韩信)”又是指什么呢?抓住这两点,分析琢磨,就会发现,主语正是指“淮阴屠中少年”,而下文引号内的话,又正与“侮信”的意思吻合,前后完全照应。可见,“众”在这里是作“辱”的状语,指“在众人面前”。例④中“隧入”,从洞里钻过去。也用同样的方法判定。

这类名词状语在成语中也有,如“面誉背毁”“风餐露宿”“道听途说”“草行露宿”就是这样的,理解时也要加“在”。

四、表示动作、行为的趋向

作这类状语的名词都是方位名词,翻译时一般要加“往……”、加“向……”或加“在……”。

①上食埃土,下饮黄泉。(《劝学》)“上食”,往上吃;“下饮”往下喝。

②扶苏以数谏故,上使外将兵。(《陈涉世家》)“外将兵”,在外面统率军队。

③复前行,欲穷其林。(《桃花源记》)“前行”,向前走。

例①中“上” “下”是方位名词,分别作“食”“饮”的状语,应理解为“往上”“往下”。例②中“南”“西” “东”“北”同样如此,理解为“向南夺取”“向西收取”“向东割据”“向北收取”。例③中“前”,“向前走”。另外,标题《孔雀东南飞》也如此。

这类名词状语,在成语中有不少。比如:上窜下跳、南征北战、前思后想、前仰后合、东倒西歪、东张西望、左顾右盼等。理解时也要加介词“向……”或“往……”。现代汉语中个别双音节词语如“北伐”“上诉”“外调”等,也要这样理解。

五、表示对待人或者物的态度

这是把动词所涉及的宾语(经常是代词“之”)当成用作状语的那个名词所表示的人或物来对待。一般译为“像对待……那样”或“把……当作那样”。如:

①君为我呼入,吾得兄事之。(《鸿门宴》)

②人皆得以隶使之。(《五人暮碑记》)“隶使之”,把他们当作奴仆一样使唤。

③彼秦者弃礼义而上首功之国也。权使其士,虏使其民。(《战国策·赵策三》)

例①中“兄”指人,表示对人的态度,即“像对待兄长那样”。例②中“隶”, 也是表示对人的态度,即“把他们当作奴仆一样”。尽管他们可能成为各自动词的发出者,但它们在句中仅从“对人态度”方面修饰动词,而且前面各有名词“吾”和“人”作主语,这样也应该确定它们为状语。例③中“权”和“虏”作状语,“权”本义为黄花木,假借为“秤锤”义,秤锤在称物过程中往往被随意推拨支使;“虏”作为名词表示“俘虏、奴隶”义,在句中作状语,其语义指向宾语,表示主语像对“权”和“虏”一样对待宾语。“权使其士”和“虏使其民”形象地刻画出秦国统治者对外来食客(士)及老百姓的漠视和残暴态度。

六、表示事物的情势或道理

这类名词状语,理解时一般要加“按……”。如

①孤与老贼势不两立。(《赤壁之战》)

②失期,法皆斩。(《陈涉世家》)

例①中的“势”作“立”的状语,表示动作行为得以发生的情势与道理,意为“按情势”;例②中“法”作“斩”的状语,表示动作行为的依据,“法”在古代是统治者维护统治秩序的根本准则和国家机器,具有强制性和权威性,“法皆斩”有力地突出了失期后被斩的必然结果,这成为陈胜等人起义反抗的外在原因。

成语“情有可原”“势不两立”“义不容辞”属于此类。理解时也应加“按”。

总之,凡是作谓语的动词前面的名词在意义上不能认为是用作主语的,就应该认为是用作状语。当然,要识别准确,孤立地看是不行的,还要联系前后的语言环境,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文言文及成语里的名词状语,虽然繁多,但毕竟还是有规律可循的。中学生不仅要理解老师讲过的,更重要的是要能够举一反三,准确理解老师未讲过的,这才是写本文的根本目的。

【参考文献】

[1] 刘叔新. 词语的形象色彩及其功能[J]. 中国语文,1980(2).

[2] 王力. 古代汉语[M]. 北京:中华书局,1981:340.

[3] 王力. 古代汉语常识[M]. 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79:44.

[4] 朱振家. 古代汉语[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135.

[5] 何乐士. 《左传》《史记》名词作状语的比较[J]. 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7(4).

[6] 郭锡良,李玲璞. 古代汉语[M]. 北京:语文出版社,1992:618~619.

[7] 王力. 汉语史稿(合订本)[M]. 北京:中华书局,1980:386.

[8] 吕叔湘. 中国文法要略[M]. 北京:商务印书馆,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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