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模式”对中国意味着什么
新加坡的政体本身是典范的西方议会民主政体形式。在外向型经济和世界金融中心城市的塑造中,新加坡高层以其西方法治主义的思路对执政党新加坡人民行动党“全面从严治党”,形成了一个分工合作有条不紊的文官制度和精英运行体系。其“全面依法治国”,产业转型强而有力,城市规划井然有序、有令必行。
至今,国内园区一些参与重大决策的退休官员,都会痛心疾首地说,要不是当初规划的绿地如今被开发商造了别墅,园区可以更美丽。城市规划的朝令夕改,类似事件,在新加坡就很难出现。
实际上,在与中国的合作中,李光耀最头痛的就是这种“反应性理政”风格。地方领导人的一些好恶,有时是在法治之外的。
中国改革开放之后,由于旧体制向新体制的转型不能一步到位,“改革”常常采取类似“经济特区”这样的试验方法。在诸多行业,常常是两套机制并存;中国改革界将其称为“改革双轨制”。
试验田方法论和双轨制方法论,深刻地反映了中国式“反应性理政”之风格。反应性理政的特点是,只要在大的原则上不出现超出体制承受力的错误,依据在党政系统的特定人脉和影响力,地方官员可以有一些相对比较大的自主裁量权;不过,这种裁量权不是由法治所赋予的。我们常说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就是如此。另一方面,在成文规定之外,存在大量的非正式机制,例如潜规则。改革过程中的“良性违法”和“选择性执法”,如此等等,都是“反应性理政”的表现。
为了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要及时上升为法律。实践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要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要及时修改和废止”。这种精神若能落实,中国改革开放过程中的“反应性理政”的负面倾向就会大大得到遏制,法治的因素就会大大增强。
不易学的“新加坡模式”
从根本上讲,所谓的“新加坡模式”,一开始就不易学,或者学不来。新加坡的政治体制在形式上奉行英国传统的威斯敏斯特民主议会制。在这个体制里,议会成员在多党竞争的情况下由全民选举产生,然后由议会多数党组阁,多数党领袖为国家总理,阁员也多为本党议员。由于威斯敏斯特体系中议会和行政结合在一起,要实现议会对政府的制约,反对党的角色非常重要,如果没有力量就无法制约执政党。现在新加坡议会就是这样,反对党的力量在议会非常弱,无法形成有意义的制约力量,所以执政党人民行动党长期以来非常强势。
尽管如此,新加坡还是具有民主制度的基本框架,这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新加坡国会的议员确实是全国选民根据选区划分一人一票选出来的,属于货真价实的直选,有反对党人在场监督。第二,新加坡国会议员和人民有着密切的、定期的直接接触,议员非常亲民。
尽管新加坡政治制度具有现代民主的基本框架,这并不是说新加坡的民主制度就非常成熟。实际上,行动党貌似不可撼动的统治地位是通过一系列包括权谋在内的手段来巩固的。比如,该党通过自己掌握的行政资源给选民造成不当压力(如使或者威胁使反对党当选的选区福利减少)。此外,行动党主导制定的选区划分制度,保证执政党可以以60%的支持率拿下國会95%的席位,这些并非光彩的手段。尽管有上述不足,但从根本上讲,新加坡不失为一个民主国家。
新加坡有一个高素质的领导团队,但他们的所作所为,无不是因为政府多多少少受到选票的压力。换言之,执政党如果没有好业绩,会很容易在新加坡现有宪法的框架内被选下去。执政党之高效廉洁,其根本动力仍在于“以业绩换选票”。了解到这一点,就是认识到了新加坡模式的成功,毕竟离不开“权力在民”这4个字。
中国借鉴了哪些“李光耀经验”
即便难学,但我们也实实在在向新加坡借鉴过经验。
1978年11月,74岁高龄的邓小平访问新加坡,那里的现代化程度令邓小平深感惊讶,他和李光耀长谈许久。不久,中国开始推行改革开放政策,并在多个方面向新加坡学习借鉴,如利用人口优势发展制造业、创设经济特区。
上世纪60年代初,李光耀致力于大力推进工业化,发展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多元化工业结构,为了方便投资者,创立了工业园区等新事物来吸引外商。
1992年9月,时为新加坡内阁资政的李光耀首次前往江苏考察,最后选择在苏州金鸡湖边的这片农田上启动这一项目。20多年过去了,苏州工业园区已经成为现代化新城和中国开发区建设的样板。
1999 年4 月,国务院颁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被认为是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开始。中国的公积金制度并非世界通行的社保制度,而是从新加坡移植而来。
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是在1955年通过颁行《中央公积金法》确立的。当时的新加坡还是英属殖民地,除公务员和少部分雇员外,其他群体都没有正式的养老保障,于是当时的英国殖民政府就推行了中央公积金制度,即相当于强制性的存款储蓄,为退休后国民提供养老保障。
该制度实际上是独立于政府预算之外,无需征税,由立法强制推行的国民储蓄计划,雇主与雇员分别按薪资的一定比例抽出薪资的一部分存入个人公积金账户并按期结息。
新加坡建国后,李光耀领导的执政党人民行动党并没有照抄福利国家的老路,从而使政府背上沉重负担,而是采取“严父主义”,强制替国民理财,逐步把中央公积金制度从单一的养老保障储蓄功能拓展成涵盖养老、医疗、住房、教育、投资等内容的社会保障制度。
对应在中国,就是我们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等,至此,我们应该能感受出李光耀治下的新加坡对中国的影响。
(《时代周报》 2015.3.24 沈阳/文、《新京报》2015.3.23 戴熙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