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城里的冒名结婚者

2015-05-30 02:16
凤凰资讯报 2015年14期
关键词:东安县李云结婚证

永州市东安县女子李云(化名)遭遇了一场“史上最绕”的“婚姻”,但如今她最纠结的却不是其间的对错得失,而是如何才能离婚——症结并非是对方不肯离,只因这个她与之一起生活了9年,正儿巴经去民政局领了证、在家乡办了酒,且共同生育了三个孩子的男人,居然根本就不是她的合法丈夫;而在民政局的记录里,李云的“丈夫”更是一个她压根想都不曾想到的人;最匪夷所思的是,这位法律意义上的“丈夫”,自己还有一个合法的妻子……

李云的奇葩经历,在律师们看来,却是一件“见怪不怪的事”。李云的代理律师文长青在过去的两年时间里,就受理了6起类似的因为假冒、借用他人身份证而引发的离婚纠纷案件。他更表示,此种情况在农村“尤为多见”。

3月26日,记者来到了永州市东安县,试图了解李云婚姻的真相,也希望能够帮助她摆脱枷锁。但我们更想知道,和李云一样遭遇离婚困局的人们如何才能突围;亦或是,如何才能避免出现更多的“李云”?

丈夫外面的女人反说她是“小三” 2014年2月的一个晚上,睡梦中的李云突然被一个电话惊醒,而一个女人气急败坏的声音更是让她睡意全无。

“知趣点离开!你不要破坏我们的感情!”听着对方的控诉,尽管错愕,但李云却想起近两个月以来,丈夫周方(化名)每晚都偷偷躲在厕所里打电话的事。

自己这是遇到“小三逼宫”了吗?

反应过来的李云火冒三丈,立刻反唇相讥,但对方的一句话却让她突然懵了——“你真傻!到现在你都不知道,其实你才是真正的‘小三!周方他根本就没有和你结过婚!”

挂了电话,李云翻出了压在箱底的结婚证。证件上,自己和丈夫的大红照片端端正正的贴着。她又仔细看了看照片上丈夫的脸——明明是自己的枕边人,没有错。

其实在接到这个电话之前,李云正在纠结要不要跟丈夫离婚。

2004年,李云和丈夫周方相识于广东东莞。恋爱两年后,两人于2006年回到永州市东安县民政局领了结婚证。填表、注册、拍照……所有夫妻在民政局大厅需要经历的流程,李云和周方一样都没有落下。考虑到周方的父母都已经去逝,李云便让娘家人操办了婚宴。自此后,夫妻俩便在东安县安了家。

本来,两人的小日子过得还不错,直到2013年年初,李云怀上了第三个孩子。

“我出去打工赚钱吧。”已经有了一儿一女,如今又要迎来新生命,面对生活的压力,李云同意了丈夫的决定。于是,周方外出打工,李云则在娘家养胎。

但丈夫这一出去,回家的日子却越来越少,即便偶尔回来,也会半夜起来“上厕所”,有时候在厕所一待就是几个小时。

“我知道他肯定是在外面有了女人,但为了孩子,我不想离婚。”丈夫无情,李云却还幻想着维系婚姻。但厕所的隔音效果并不好,李云听着丈夫对别人说甜言蜜语,实在忍不住的她便开口询问。最初,周方还说是李云想得太多,但之后便干脆承认了:“我是变心了,你拿我怎样?”

气急败坏之下,周方还动手打了已经怀孕8个月的李云,之后便甩门而出,再也没回过家。他只给李云留了一句话:“你把孩子生下来,我养。”伤心的李云想到了离婚,但这个女人的电话,却让她又开始纠结一个问题:到底谁才是“小三”?

“领了证、办了酒、生了娃,他却不是我丈夫” 但很快李云就发现,她需要纠结的还远不止于此。

2014年3月,李云拿着结婚证来到东安县民政局,想要了解具体的离婚程序,可当工作人员输入“周方”的相关信息后,让李云吃惊的事情出现了——电脑上清楚地显示,1980年出生的周方,他的合法妻子是出生于1981年的李婉花(化名)。

既然周方的妻子是“李婉花”,那李云又算什么身份?如果李云和李婉花都是周方的妻子,那周方岂不是重婚?谁都知道重婚犯法,那民政局又怎么会让周方同时和两个女人都领取结婚证?

面对李云的质疑,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一时也无法解释,只能告诉她,让她联系周方本人到场,不然离不了婚。

拨通周方的电话,李云有一大堆问题想要问他。但周方却只回答了一句:“我们又没结婚,不用对你负责!”

领了证、办了酒、养育了三个孩子,如今丈夫却理直气壮地说他不用负责,还说没结过婚?越听越不对劲,李云决定前往周方的老家永州道县寻找答案。经过一番打听,李云发现了一个让她更加不知所措的真相:跟自己一起生活了数年的男人其实真名叫周其(化名),“周方”是他弟弟的名字!

对于哥哥冒用自己的姓名和李云结婚一事,周方本人却并不知情。所以,当周方看到李云和那张写有自己名字的结婚证时,他同样大惊失色。

原来,周方的哥哥周其很小就外出务工,身份证丢失后,他便冒用弟弟周方的身份信息办了一张假身份证。所以,即便是多年好友,也都以为周其就叫“周方”,至于后来才认识他的李云就更加无从辨别了。

想离婚,却遭遇“无解的”困局 自己从头到尾都不曾是周其的合法妻子,周其如今也在外有了新欢,对方更以正牌女友的身份理直气壮的称呼自己为“第三者”——深感被骗的李云决心等生完孩子就去找周其离婚。

没想到,就在小儿子出生后不久,周其就主动来李云的娘家接走了儿子,并声称:“不给我钱就不离婚!”

李云说,此前的一儿一女从未让周其承担过抚养费用,但考虑到小儿子的成长,加之自己的经济能力也确实有限,她便同意在离婚后让周其抚养小儿子。

“但只要我提到离婚的话题,他就转头走人。反正他的意思是,要离婚就先给钱。”无奈之下,李云只好请了代理律师,想要起诉周其骗婚以及周方重婚。经过半年时间的沟通调解,周其最终答应离婚。

今年2月26日,东安县民政局的大厅里便出现了戏剧性的一幕——

一开始,周其和李云走进民政局大厅,各自出示身份证和结婚证,但因为周其如今使用的身份证姓名为“周其”,与结婚证上的“周方”不符,工作人员拒绝为其办理离婚手续;之后,周方走了进来,尝试和李云“离婚”。但工作人员联网查询后,发现周方身份证上的照片与结婚证上的照片不是同一人,离婚再次失败;

最后,周其拿出冒用周方身份的身份证尝试离婚,却因身份证作假,无法信息联网,还是被拒绝办理离婚手续……

挣不脱的枷锁:无法结束,也不能重新开始 李云“离不了婚”的尴尬与艰难,她的代理律师文长青最清楚不过。

“按程序办事的话,李云与有合法结婚证的周方离不了婚,和周其就更不存在‘离婚一说了。”文长青很同情李云,他认为在这样一段匪夷所思的婚姻里,女性才是最大的受害者,“因为对周其来说,他在实际上并没有和李云领结婚证,他完全可以随时开始一段新的婚姻;周方和李婉花的结婚证同样也是合法的,他们夫妻二人也不会受到影响;唯有李云,她无法向法院起诉离婚,一方面因为周方对当年被哥哥冒用身份证与李云结婚的事并不知情,也没有在结婚证上签字,因而不构成重婚罪;另一方面,周其没有使用本人信息与李云结婚,他也不用为不存在的婚姻负法律责任——但不能离婚,却直接导致李云无法再嫁”。

而周其对此却不愿置评。即便面对记者,他也拒绝对此事进行回应,并称已经与李云签下了《解除非法同居及小孩抚养协议》,就抚养權和费用问题达成了共识。但李云的代理律师文长青却表示,虽然之前双方就抚养权和抚养费确实签过协议,但协议的内容对方尚未做到。

“我现在只想尽快摆脱这段婚姻,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作为一位母亲,李云无暇哀叹,但面对如此复杂的情况,她的离婚之路显得格外漫长。此前,文长青律师已代表李云先后四次向道县法院提起上诉,首先起诉周方重婚罪,但道县法院因二人没有同居生活而不构成重婚,拒绝受理;第二次则起诉周其,要求解除同居关系,但因《婚姻法》修订后,已经没有所谓的“事实婚姻”一说,所以同居关系可自行解除;第三次向道县法院申请宣告周其、周方以及李云三人的婚姻无效,但法院经审查认为,其不符合《婚姻法》第十条规定里的无效婚姻,这一请求最终被驳回;最后,律师只得以李云孩子的名义起诉周其,判定为抚养费纠纷案,道县法院这才受理。摘自《今日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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