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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前沿案例培训会”,邀请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知识产权法官和资深知识产权律师担任讲师,就近年的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同与会者展开深入讲解与交流。
培训以近两年北京高、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审结的部分典型案例为核心内容,涵盖专利行政案件、专利侵权案件、商标及不正当竞争和著作权纠纷等各类知识产权案件。通过对这些案例的讲解,不仅能够让学员对于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有更好的理解,而且能够对法官的审理思路和法律适用有清晰的了解。此外,针对近年全国各地法院开始积极适用行为保全等临时禁令的最新动态,授课法官将就此展开专题讲解,全面分析目前法院在执行行为保全过程中所遇到的实际难题,以及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制度在立法和司法层面存在的问题。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石必胜法官
《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与专利侵权案例分析》
“专利侵权这一类案件常见有几个问题,第一个是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或者是权利要求书的解释、理解,这是非常常见的一个问题或者说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在这个问题之后,就是被控侵权技术方面的确定,在实践中一个产品拿到你面前的时候,怎样在事物基础之上,把基础特征概括出来,以便于和主张权利的技术方案进行对比。”
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王华律师
《以法律还原事实一商标诉讼中的思辩》
“恒都律师事务所,成立至今累计代理超过了1500件知识产权诉讼案件,核心案件胜诉率超过90%,其中不乏在全国范围内有影响力、有典型意义的案件。所涉及到的一些问题和争议,也许现在仍然存在。今天的培训中,我们着重选取了商标诉讼中的经典案件与现场的来宾分享。希望这些问题对大家的工作实务有所帮助。”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芮松艳法官
《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的司法审查》
“撤销三年制度的立法目的,我们为这个案件专门召开过专家论证会,邀请了知产界比较有知名度的专家进行探讨。有专家在会议上明确表示,撤三的立法目的到底在哪?它应该在于消灭这些死的商标,对于己死的商标如何去判断,即一定是一种物理性的死亡,就是说它没有心跳了没有呼吸了没有脉搏了,这样才可以判断为死商标,才可以依据撤三去撤销。”
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马东晓律师
《以理论前沿提供法律服务》
“与大家分享两个案例,一个是苹果iPad的案子,另一个是乔丹的案子,我会结合新的商标法来谈一谈律师如何在这类疑难复杂的、比较难应付的案件中,从理论前沿上寻找一些切入点。我知道在座各位有很多是律师,也有很多是企业法务,虽然不直接是律师,但是也经常出庭或旁听庭审。因此,这样的分享可能会对大家有一些借鉴意义。”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际红律师
《大数据环境下个人信息的保护》
“现在是一个大数据时代,从电子商务来看,传统的电子商务模式现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传统企业也在向电子商务融合,因此,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收集、利用应该是每个公司面前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而且由于中国的立法、司法很多不足的地方,可能需要更多的探讨,在商业应用过程中,在司法过程里,遵循什么样的尺度。”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蒋利玮法官
《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行为保全,又称为临时禁令,是指在终审判决作出前,法院责令当事人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为了履行入世承诺,我国2000年修改的专利法和2001年修改的商标法和著作权法规定了诉前停止侵犯知识产权制度。随后,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相关的司法解释。2012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则统一规定了行为保全制度,将适用范围扩展到整个民事诉讼领域,并且增加了责令被申请人作出一定行为的规定。自2001年以来,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制度已经实施了13年,对及时保护当事人的权利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应当承认制度运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一系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