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文丽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第一次提出建设“美丽乡村”的奋斗目标,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工作。因此,要实现十八大提出的美丽中国的奋斗目标,实现美丽楚雄、美丽武定目标,就必须加快美丽乡村建设的步伐。美丽乡村的“美丽 ”包括两层意思:一是指生态良好、环境优美、布局合理、实施完善;二是指产业发展、农民富裕、特色鲜明、社会和谐。具体包括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素质美等四个层面的“美 ”。建设美丽乡村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升农民生活品质、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有力举措,是现阶段推进新农村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抓手。结合武定县实际,就财政层面对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方面作一些思考。
一、武定县财政助推美丽乡村建设的成效
多年来,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县财政全面贯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全县“三农”支出达3.9亿元,占全年财政总支出的20.2%。一是发放惠民补贴资金5485万元,确保农民增收;二是投入财政资金5019万元,支持扶贫整村推进、异地扶贫搬迁,扶贫安居工程、以工代赈等重点惠农工程建设,营造和谐农村人居环境;三是争取上级支农资金1.6亿元,涉及财政强农惠农项目126个;四是落实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和森林火灾保险费补贴533万元;五是发放石油价格补贴686万元。此外,还争取安排并下达“两免一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4375万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1369万元,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资金2369万元,兑现民办、代课教师补助1501万元,拨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9231万元;拨付救灾资金436万元,发放农村低保3114万元;拨付农村危房改造资金887万元;落实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资金1188万元,中小河流治理961万元,羊旧水库项目资金3775万元,农村安全饮水及县城应急供水项目资金2961万元;拨付农村公路建设资金6551万元;落实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2715万元;投入地质灾害防治资金2207万元。财政资金的大量注入,有力地推进了我县“三农”工作,美丽乡村建设稳步推进。2013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5528元,比上年增长20%。
二、武定县美丽乡村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认识不够统一。部分县、乡、村干部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丰富内涵理解不深、不透,对美丽乡村建设的艰巨性、主动性、创造性不够。有的仍沿用分资金、分项目的传统管理方式,把美丽乡村建设简单化为新村庄建设,“等、靠、要”思想依然存在。
(二)统筹乏力。对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把握不到位,在破解城乡二元结构难题面前束手无策,工作推进和运作方式不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要求,还不能达到城镇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的同步推进。
(三)超前性不够。部分干部的思想转变跟不上形势的发展,甚至还跟不上农民群众。当前的农村,相当一部分的农民愿意向中心村和城镇靠拢,人员流动速度加快,农村青壮年大多选择向外走,外出务工人员逐年增多,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空壳村庄现象出现,部分农村土地已开始流转,出现了少数大户从事农业生产,有的采取转包的形式等等。解决好上述问题,需要有超前的思路,应对的良策。
(四)引导上有误差。政府主导说到底就是发展规划、发展理念、发展目标的导向。过去的传统做法是,不论你居住多偏僻,条件多恶劣,只要可能,项目总会罩得着,这样反而助长了其发展惰性。对那些地处边远,不适宜居住的零散村寨,需要引导他们向中心村集中,向条件更好、公共服务更全的地方看齐,找准正确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定位。
(五)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与资金供给之间缺口大。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当前面临五个方面的难题:一是向上争取资金难。虽然从中央到省,无论是相应配套政策还是直接的专项资金扶持,力度可谓空前地大,但对于广大农村来说,还只是杯水车薪;二是地方配套投入难。我县是国家贫困县,地方财力十分紧张,难以完全足额配套到位;三是社会投资引入难。美丽乡村建设很多是公益性项目,没有回报,因而难以引入大量的建设资金。即使如农业、旅游等产业项目也因回报周期较长,回报率不高,不能有效吸引工商资本投入;四是资金筹集渠道拓展难。我县农村大多集体经济薄弱,合作社不发达,农民收入低,相对发达地区的多渠道投入差距明显拉大;五是部门资源整合难。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历史性的任务,需要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和投入。
三、注重发挥财政作用,促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
财政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发挥着及其重要的作用,尤其在对农业产业发展扶持,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的覆盖以及基础设施投入保障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财政部门要不断转变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本领,促进我县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财政部门的工作特点和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建议:
(一)积极争取中央、省、州美丽乡村建设资金。抓住政策机遇,全力向上“争财”。一是抓住国家继续加大对民族贫困地区扶持力度和乌蒙山片区扶贫机遇,争取中央、省、州对武定的更大支持。二是准确把握美丽乡村投资导向,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努力争取项目资金。
(二)对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实行全县财政统筹,设立专项资金。根据我县美丽乡村建设任务,结合我县财力情况,建议从2015年起,县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今后可根据经济和财政增长情况,逐年增加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投入。
(三)将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严格按照“一村一规划、一村一预算”对年度美丽乡村建设资金进行认真测算,集中县、乡财力,把急需投入的经费纳入县、乡年度财政预算。
(四)整合各类涉农资金。财政部门要发挥优势,从源头上加大力度整合各类资源要素,最大限度地增加美丽乡村建设资金投入。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充分发挥发改、住建、国土、交通、农业、水利、林业、扶贫、烟草、教育、宣传、文体广电旅游等部门的职能作用,超前谋划,从项目策划开始,就要为美丽乡村项目资金整合打好基础,创造条件。对已经安排下达的涉农项目资金,若因项目前期工作等原因而导致项目不能够实施,并形成两年以上结转的,由财政收回用于美丽乡村建设资金投入。
(五)加大村级集体投入。充分发挥乡镇、村(社区)集体优势,全面盘活集体闲置资产,发展和壮大集体经济,支持美丽乡村建设。以镇、村为单位,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对一些非公益性的基础设施建设,采取承包、租赁等方式盘活资产,拓宽美丽乡村建设资金投入渠道。
(六)城镇反哺农村。加大乡镇土地整理和增减挂钩力度,整理新增的建设用地,要优先用于农民建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经批准调剂给城镇使用的,其土地增值收益要全部用于美丽乡村建设。
(七)发动群众筹资筹劳。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领撬动作用,积极引导发动群众,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方式,鼓励群众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八)鼓励社会企业参与。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制定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九)鼓励社会各界捐资支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搭建感恩社会、回报家乡的建设平台,动员和鼓励社会名流、商界人士捐款捐资,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持久有效助力。
(十)发挥领导挂点,部门结对帮扶作用。真心实意为美丽乡村建设有钱出钱,有力出力。
(十一)制定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切实把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管好,用在刀刃上。
总之,美丽乡村建设不仅要重环境优美建设,重公共服务设施的覆盖以及基础设施投入的保障。同时,更要注重农村产业的发展、农民收入的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