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砚霞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很多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开始对自身进行改革。新的《企业会计制度》的颁布和实施使公司在改革的过程中需要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由于我国并没有合并会计报表的具体规定,公司在编制合并报表的时候依然是依据我国财政部颁布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来实施。但是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会遇到很多问题,这些问题是《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所无法解决的。有些问题依据暂行规定无法得出具体的操作办法。所以需要对合并会计报表编制进行进一步的探讨,以期通过这些探讨解决公司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候面临的各种难题。
关键词:合并会计报表;编制;理论
一、在合并报表编制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公司在合并报表编制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些问题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在进行母公司个别报表调整时遇到的难题
虽然新的《企业会计制度》中明确规定了在进行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操作之前,应该对母公司的一些报表进行调整,但是并没有出台相关的实施细则。由于新规定中没有具体的操作步骤,所以公司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没有具体的指导,导致操作陷入混乱和盲目的状态,使会计报表的质量不达标。
(二)在进行子公司个别报表调整时遇到的难题
我国的《企业会计制度》中明确规定了在进行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操作之前,应该对母公司的一些报表进行调整,但是却没有规定要对子公司进行报表的调整。这样就造成了对子公司个别报表调整的忽视,从而使会计人员在操作的时候忽视这一点,使会计结果不够准确。
(三)合并报表抵消理论中伴随的漏洞
虽然新的会计规定公司要将内部销售形成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抵消,但是具体的操作过程过于繁杂,导致会计规定的相关内容没有被真正的理解,最终导致这一规定没有真正发挥应有的功效。
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合并报表编制的办法
(一)对母公司个别报表编制进行调整的时候应该采用“对比调整法”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采用“对比调整法”进行操作的时候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母公司取得出事投资时的处理需要调整。其次,在对母公司进行调整的时候需要考虑子公司的年净利润情况。再次,对母公司根据子公司宣布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分配情况进行的处理的调整。最后,对子公司除净损益以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母公司按持有子公司的份额进行的处理的调整。
(二)明确调整的目的
“对比调整法”顾名思义就是先将母公司在成本法下的处理过程写在备查簿上,然后将备查簿上所列示的所有分录的相反分录填列到合并工作底稿中,接着也将权益法下的处理过程填列到合并工作底稿中,从而实现对母公司个别报表按权益法进行调整的一种方法。具体来说,在对母公司进行报表调整的时候需要做到如下几点:首先,要注意母公司对子公司进行投资的过程,这对于后期报表的制作是非常重要的。将母公司对子公司投资的具体内容明确,有助于对母公司进行财务报表调整的操作。其次,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处理过程明确写入底稿。同时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建立T型账户,然后将相关的数据填入T型账户。填写T型账户的时候需要格外注意其所对应的科目,保证所填写的内容准确无误。再次,对T型账户的相关数据进行汇总,从而得出最终需要的数据。
(三)对子公司个别报表的情况进一步明确调整
新的《企业会计制度》中明确规定了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之前,要对母公司的个别报表进行调整。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该规定也要求子公司需要运用权益法对自身的个别报表进行调整。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得出母公司的财务报表的相关数据,从而在此基础上对母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所以要明确调整子公司个别报表的情况。具体来说,要对子公司的资产的实际价值进行核查,对不符合实际价值的数据进行调整。除此之外,面对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不一致而导致的差异应该做出相对应的调整。
(四)制定更完善的合并报表编制流程
只有制定完善的合并报表编制流程,才能保证合并报表工作能够真正的开展起来,并且能够通过实施落实到实处,真正使公司的财务报表发挥应有的作用,指引公司明确公司当前财务状况的基础上,制定适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的发展之路,促进公司更好的经营发展下去。而在制定合并报表的编制流程的时候首先应该做到将母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统一。对于母公司和子公司由于政策不一致而生成的财务报表要进行及时的调整。在此基础上要对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细致的检查,发现其中的问题,并及时的弥补问题,确保会计报表的数值是准确无误的。通过这种方式核查财务报表的前提下对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数据合并到工作底稿上来。在结束这一工作内容后对母公司和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进行相关的调整,并逐步进行合并。通过一系列的计算,最终得出合并后的数值。
三、连续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期初数的衔接
连续编制合并会计报表过程中,报表初期的衔接阶段不容忽视。因为合并会计报表初期的衔接阶段直接关系到会计报表最终的数值是否准确。由于个别会计报表未分配利润期初数,通常就是上期的期末数,在财务会计报表上需要对其进行注释。然而在进行合并资产负债表填写初数的时候,未分配利润期初数一般情况下并不等于上期期末数。这是由于多种因素均要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数。如果公司下设有很多分公司,那么需要调整的报表就会有很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合并会计报表,那么在衔接各种跨级报表的初期数值上就会出现衔接难的问题,因为调整的项目比较多,相应的衔接的内容也相当庞杂。
总而言之,就当前来说我国对合并会计报表的理论探索不够深入,而且理论内容有很多漏洞。所以要不断完善会计报表的理论内容,充实会计报表的理论,只有这样才能使合并会计报表的实务工作更好的开展起来。也只有这样才能促进我国会计报表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好的制定和实施。对合并会计报表的有关理论的相关探讨,也有助于我国的会计制度更好的适应时代发展对公司的要求,使我国的公司能够更好的与国际市场接轨,促进公司无论是制度上还是发展上能够更好的与时俱进。同时公司的发展也指引着我国会计制度更好的发展和完善,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沙曙东.新旧会计准则下合并财务报表的异同[J].商业经济,2014(22).
[2]李安然.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理论述评[J].商场现代化,2014(30).
(作者单位:诸城市建筑工程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