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小醉
【呵,我闯祸了】
一切都是注定的吧。
那个下过雨的午后,如果不是着急,不是为了躲避堵车的主路,左文斯一辈子都不会路过我每天穿梭往来的这条城中村的小巷。它那么狭促、拥挤,一片拆迁前的兵荒马乱。
作为一家KTV的门迎,我通常在下午两三点钟醒来,胡乱吃点儿东西,穿出那条巷子去往城市的繁华。
左文斯的车子,便在我刚刚过到路对面时唰地滑过去,溅起地面的一汪积水,泼了我一头一脸。
想都未想,手中的可乐瓶子朝着车子大力丢过去,啪的一声,瓶子刚好砸中车身,褐色的可乐飞溅起来。
车子竟然停下来,我在那一刻看清车标,呵,我闯祸了。
没有任何一家KTV的小门迎不认识车标的。
但是,有什么好怕?反正一无所有,我抱起手臂,且看对方如何“勒索”我。
于是我便看到左文斯,他从副驾驶的一旁下了车子,随即,另一旁,一个高大的年轻人关了车门指向我。
左文斯制止了他。他看向我,我也看着他,我们隔着大概10米的距离。
看着看着,他笑起来。
左文斯40岁许,我对这个年纪的男子并不陌生,但我必须承认,他不一样。
首先是眼神。左文斯的眼神里没有狂妄、高傲、张扬或高高在上。他的眼神是温和清澈的,清澈得几乎和他的年龄不相符。其次,他俊朗。英俊是属于年轻男人的,俊朗则不同,需要好相貌作底,加上阅历、素养、气质和身家,才能把这两个字衬托出来。最后,我喜欢他的衣装,近乎黑的墨绿色棉衬衣,袖口有卷起。黑色休闲裤、黑皮鞋,有一点儿随意的温和,又很优雅。
我一贯以貌取人,是惯性。所以,在左文斯笑的时候,我也笑起来,然后,我用手指指衣服上的泥点儿,冲他皱皱鼻子——这是一个撒娇的动作,很明显。
在那样的场所混迹一两年,也慢慢学会和男人过招的技巧。
显然,左文斯吃我这一套,他走过来,伸手递给我一张名片,姑娘,明天上午打电话给我,我赔你衣服。
我歪头看掌心里浅白色的小卡片,一个名字,一个电话号码。无任何头衔。
我笑起来。
那天晚上,在KTV,揣着那张卡片,我再没把任何男子放在眼里。我相信我的眼光,左文斯——名片上的男子,他的身家,绝对比他们货真价实。
很快,我的揣测得到证实。第二天,左文斯在接到我电话的20分钟后出现在那个城中村的村口。他自己驾车来的。
不,他没有带我去买衣服,他来之前已经把赔我的衣服买好了,两条裙子,一条灰白相间色,一条是黑色。还配了一双黑色浅口的皮鞋。
左文斯说,你不需要颜色,你已足够艳丽。
话很含蓄,但我还是低头看了看身上玫红色背心和明黄色的短裤,忽地红了脸。
他轻轻笑。
接下来呢?我想,他会做什么?
我当然猜得到。
【他看透我,或者如我看透他】
没错,我是想好了才来的,因为我相信,左文斯就是我一直寻找的机会,我想过,要改变已被上天安置过一次的人生,与其取悦很多男人,不如取悦某一个。
左文斯没有令我失望,甚至没有转弯抹角,如是说,离开你现在的生活,跟着我吧。
我亦没有卖弄所谓的矜持,我知道,对左文斯来说,这很多余,我说,好啊。
他笑起来,你的性格,跟我想的一样。
我也笑,是,他看透我,或者如我看透他。这多少省却许多交锋的虚伪和麻烦。两个人就这样笑着笑着,他伸出手来揉揉我的短发,他说,姑娘,我想我找对了人。
哈,他也在找?那么我们,可算各取所需?
但是,我还是猜错了过程。左文斯将我搬到那套小巧精致的复式住宅两个月后,都不曾留下来过夜。我慢慢明白,他不是想要得到我的身体,或者我的感情,他是想要改变我。由内而外。
外观的改变相对容易,从发型到着装,他只用清爽的发式和黑白灰三种颜色,便抹去曾经包裹我的所有色彩。
但,这些衣物,包括昂贵而款式简单的饰物,都需要气质来相配。
我在社会底层混迹太久,高中一毕业我便從城郊的小民家庭扎入城市的灯红酒绿,虽有底线,但终归挣扎不出生活的层面,所以一直是一株野草。
左文斯请了不同的家教,礼仪、舞蹈、钢琴、英语……他们轮番前来,认真负责、严谨严格。且有极大耐心,因我并没有底子。
最初,我甚为疑惑,不明白左文斯想做什么。并且,我有些为难,我觉得我不具备那些能力,否则,当初我完全可以去考一所大学,家里也未见得供不起我。
于是那一日,我坦白地对左文斯说,也许,左,你找错了人。
他笑起来,不试怎么知道?当初一定是没有人给你压力,你又太放纵自己。你可以的。
左文斯的固执令我有些灰心,对我来说,付出这些远不如付出一具青春的身体来得容易。
左文斯拍拍我的手背,玉笙,我想要一个更好的你。
这是他第一次叫我的名字,有一种我陌生的正式感。他喜欢叫我姑娘。
我却忽然恼怒,你还是看不上我,那你何必带我回来?我以为,我只有青春。
他却并不生气,玉笙,青春数得过来,但是学到本事不一样,你不可能跟我一辈子。
我愣住。我一早知道我不可能跟着他一辈子,我想或者等不到我30岁,他便厌了,给我一笔钱将我遣散。我甚至想到,他不会太小气,那笔钱……如果我不太浪费,用来开个小店,找个安分的男子,后半生,也能过得下去。
但左文斯竟不这样想!他果然和很多男人不一样。
就当试试,给自己一个机会。左文斯和我的那些家教一样有耐心。他的耐心令我惭愧起来,他将我带出那种灰蒙蒙的人生,给我一张无限额的信用卡,且不要我“以身相许”,只要我学点儿东西,我凭什么不愿意?
【他的情意,我无以为报】
那日起,何玉笙变为一个好学生,努力学习别人所教授的一切,不懂便问。因为,除此,他的情意,我无以为报。
他不要我的身体。
事实上,左文斯也并不过分,让人教我的并不是什么高深的学问,他只是想给我的眼神加点儿内容。
慢慢地,我学会了挑选衣物,学会了在公共场所保持安静,我不再将价格昂贵的腕表刻意露出袖口,我对任何场所的服务生报以诚恳微笑,我把寄给父母的衣物撕去价格签……
有一次,路过曾经上班的KTV,两个彼时和我要好的男孩子看到了我,却没有认出我,眼神里,却流露无限仰慕。
那一刻,我确信,我彻底从曾经的人生中走了出来。于是我停下脚步,轻轻舒了一口气。
没错,那一刻,我也确信了,左文斯是为我好。
但是,不知怎么,我并没有改掉我的性格,和左文斯一起,我依然会肆无忌惮。比如会一直笑到直不起腰,吃东西会舔手指,光着脚走来走去。
这样的时候,左文斯只是宠爱地看着我。
于是我又知道了,之所以性格存留,亦是左文斯纵容的缘故。他不想修改我的性格,只是修改了我的气质和品位。
然后,左文斯鼓励我尝试出去找一份工作,并暗示我可以去某家或者某家公司。
我还是吃惊了,他说的某家或某家公司,据说,普通的研究生学历都敲不开门。
但左文斯说,没准呢?再说,你漂亮。
他冲我眨眨眼,一刹那他是狡黠且暧昧的。
可是,漂亮?我从不觉得。从前不,现在也不。然后我忽然想起来问他,左,你当初到底看中我什么?
我看中你野草一般的青春。左文斯收起笑容,认真地说,你的漂亮和寻常的女孩子不同,会有人看懂。他像当初一样鼓励我,只当试试。
那么,好吧。我同左文斯击一下掌,他答应我,失败三次,便可放弃。
慢慢地,我已经学会了顺从他。
【放心,我不会放过你】
但是,只是第二次,那个很有名气的某公司便决定接纳我做他们公关部的新人,不介意我没有学历、没有工作经验。她说,你胜在绝好的出身培养出的气质。
绝好的出身?我?而彼时,我跟了左文斯,不过一年多点儿。
呵,我跟了他。我怎么能说跟了他?左文斯压根儿都没有碰过我,虽然他偶尔会留下来过夜,但只在他的房间。有时也会跟我聊天到很晚,在可以看到星星的露台。
也试图诱惑左文斯,用语言,或者某个小动作。都被他拒绝了,很给我面子地拒绝,左文斯说,放心,我不会放过你,但不是现在。
那是什么时候呢?我一直在等。好像是有笔悬而未决的债务,非还不可,只是不知哪日。慢慢也不再着急。
不过被聘用的消息还是令我兴奋,走出那家公司时,我感觉到一种叫自信的东西从脚底慢慢升腾而起。
那是一种不错的感觉。
然后,我打电话给左文斯,告诉他结果。
他呵呵笑,然后说,你不用真的去上班,我养得起你。
我说,好。我不再好奇,也不再刨根问底。
这次,左文斯却主动给我答案,能做到是一种能力,不做,是因为不需要。
然后,那天晚上,左文斯留在了我的房中。
没有什么需要描述的,一个43岁男子的欢爱,不再激情四射,也不再花样百出。但是,很温暖。他在我因舒适和暖意由衷欢笑的时候,轻轻蒙住我的眼睛。他说,玉笙,你的年轻令我有自卑感。
心忽然就晃晃悠悠地疼了一下,自卑感?左文斯?怎么会?纵然他已经43岁,可是如果他想要,年轻美好的身体比比皆是、唾手可得。
然后我明白了,这句话,是他给我的赞美。左文斯,他在得到我的时候,不动声色地把我的自尊捧在了掌心。
我当珍惜和回报,所以,我拨开他的手掌,定定看着他,我说,左,我从来都是你的灰姑娘。
左文斯輕轻地笑起来。
【心咚的一声,是拒绝的号角】
当真没有出去工作,两年后,我长发及腰,依然由他供养生活,并且,他从不曾带我进入他的社交圈子。
左文斯说,我才不舍得,姑娘,我得好好藏着你。
说是这样说,但事实上,左文斯给我无限度自由,很少过问我的去处。而我几乎每天都不闲着,我发现太多人生乐事。
比如,看书。我连《左传》和《诗经》都看得下去,难以想象,曾经我那么不喜欢读书。再比如,插花和做陶。我找到小区不远一所培训这些爱好的学校,玩得不亦乐乎。还学了几手厨艺,考了驾照,每天下午四点半做瑜伽,已经可以看得懂英文原声电影,莫名其妙对西班牙文产生小兴趣……
从不主动给左文斯打电话,他来则来,也有三五日没有消息的境况,我并不过问。偶尔他来时,我并不在家,他便翻翻书等着,并不问我去了哪里,做了什么。
左文斯不多问,不多疑。
左文斯,他真的很好。遇到他,是我的幸运。
但是,不会幸运一辈子吧?只是我没想到,那一天来得那么早。
那天晚上的夜空晴朗得近乎不真实,一场大风吹散笼罩城市多日的雾霾,同左文斯携手走上露台的时候,我看到久违的星星。
他在藤椅上坐下,将我揽入怀中,我们一起仰起头,看夜空。
偶尔的寂静中,可以听到左文斯的心跳,平稳、平和、平静。
忽然想起一首英文诗中的句子,于是背诵给他听,并笑问,现在的口音,像美国郊区还是英国郊区?
已经会开这些和往日不同的玩笑,心有灵犀地笑一场。
但这一次,左文斯并没有笑,他好像没有听到。
我用手臂紧一紧他的身体,左,你走神了。
他反应过来,拍拍我手背,诚实道歉,呵,对不起,我走神了。
我没有问他为什么,他想说的,自然会说。沉默片刻后,左文斯扳过我的身体,让我和他面对面。
我看着他,等着。
于是左文斯说,玉笙,我们,该分开了。
我听到我的心咚的一声,是拒绝的号角。但是,我没有流露出来。只是笑了一下,说,真快,4年了。我26岁了,你嫌我老了,就知道。
左文斯顺着我的说笑也笑了笑,但也只是那么一小会儿,他收起笑容,说,她回来了。
这四个字让我把后面所有的话都封杀在了唇边,本来,是想再耍一耍赖的。可是,没有必要了。左文斯在法国陪读的妻子回来了,他要结束和我的关系。
他不是和我商量,是告诉我结局。
【没有他,我永远是野草】
我从左文斯的房子里搬出来。他并没有把这栋房子过到我名下。我料到了。并且我搬走后,他便把房子卖掉了,几日后我偷偷溜过来,房屋已易主。
左文斯不想留下任何痕迹让我左顾右盼。
看看他给了我什么——新的住处在这个城市很普通的小区,两居室的房子也不算奢华。还有,租用期为20年的两爿店铺。左文斯说,打通了,随意你做什么。
我选择了做服饰,考察了两种截然不同风格的品牌,找人装修了店面,只用了两个月,店就开了起来。
上面一层装成了书吧,可以看書、喝咖啡、听音乐、上网,提供简餐,拒绝喧哗……
从计划到实施,我独立完成一切,按部就班、有条不紊。生存和生活,都已经难不倒我,一直到这样的时候,我才知道,左文斯赐我的到底是什么。
那两家看似风格迥异的服装店生意盎然,一家黑白灰色基调的店铺吸引有品位的富家女,另一家色彩艳丽的,吸引穿梭在城市灯红酒绿中的年轻女孩。
我很喜欢在街对面看着我的两爿店,那是我的过去和现在,以及未来。
左文斯来过一次,笑得不可自已,玉笙,也只有你,把不伦不类做成风格。
只有我吗?那也是左文斯培养的我。
没有他,我永远是野草,一味地自生自灭。
【只可惜,我们爱不逢时】
26岁的年纪还好,相貌也不俗气,又有所谓“日进斗金”的事业,以至于陆续近身的男子,都忘记询问我的出身和学历,只顾一味靠近、讨好,希望进一步发展下去。
我用我的现在,成功地给了他们和世界一个假象。
但我也不想坦白,他们并不是我的谁,也不可能成为我的谁。有时候,我会忽然发呆,定定地看着某一个男人的脸,年轻的、略显沧桑的、英俊的或者个性的。
却都是陌生的。
我熟悉的,只有左文斯。他住在我的心里,我的灵魂里。
我终于想明白,“她回来了”只是一个让我走下去的台阶,不过是让我离开,因为“26岁,还来得及”。
这话是左文斯说的。
我知道他的意思,这个年龄,我还来得及重新开始、来得及爱、来得及经营一个未来。一切都会很美好,他已为我打好基础。
只是如此通透又周全的左文斯却忘了一件事,爱,不是说走就走、说来就来的。
你们说什么都可以,我和左文斯的关系,但我想说的是,我们之间,是爱情。只有爱情。
甚至连左文斯都否认,在某天晚上,我以撒娇的名义询问他的时候,他给我如下答案,嗯,你年轻,而我好色。我不认可,他想了想又说,我年轻时,喜欢过和你相貌相仿的女孩子却没有得到她。我依然不认可。
这些说辞太老套,缺乏真实感。
后来我忍耐不下了,一本正经地告诉他,因为,你爱我。
左文斯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拿起我的手指抚摸他泛白的鬓角,轻轻反问,爱?你不觉得这个字对我来说很奢侈吗?爱情,是年轻人的事。
但正是那一刻,我知道了,左文斯,他爱我。承不承认都没有关系,我看到了结果。
他爱我,就如我爱他一样。只可惜,我们爱不逢时,但爱就是爱。
这世上,也只有他,爱我那么多、那么好、那么真。
所以,离开左文斯,我再也碰不到那个男子了,和爱情有关的男子。永远碰不到了。
但我不后悔。绝不!永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