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互联网金融下央行支付监管

2015-05-30 14:41尹丽雪
2015年28期
关键词:断点佣金网关

尹丽雪

2015年7月31日,央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中对于网络支付出台一系列新规,其中包括对网络支付进行限额,网络第三方支付每个客户所有账户每天限额5000元,而类似于目前微信红包等的支付方式,日累计金额更是不得超过1000元。以下,我们将对央行此次监管目的及其影响进行简要分析:

一、央行支付监管目的分析

1.限制“类存款账户”—不能有吸收存款的“类银行”功能

这里限制第三方支付账户的“类存款”功能,就是要第三方支付机构回归初心,第三方支付发展之初就是基于技术的支付通道。2002年3月,中国银联的成立解决了多银行接口承接的问题,通过银行联合分担成本的方式,地方银联有条件向商家提供多银行卡在线支付接口,使异地跨行的网上转账支付成为可能。第三方支付提供的支付服务是附加值较低的支付网关模式,支付网关是指接口技术强的第三方支付公司以中介的形式分别连接商家和银行,从而帮助商家和消费者在网络交易支付过程中跳转到各家银行的网银接三方支付企业。此时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只是商户到银行的通道,第三方支付公司仅相当于资金的搬运工,自身业务的附加值和增值空间都非常小,收入来源主要是和银行的二次分润,也就是收取手续费。由于整个模式的进入门槛较低,业务增值空间小且同质化严重,导致支付服务提供商缺乏核心价值,利润率无法维持。因此,第三方支付机构迫于生存压力寻求业务创新。到2005年,在运营方式上,第三方支付机构从支付网关模式向增值空间更大的账户模式转变。大量的互联网支付通过商户和消费者注册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完成。这种模式下,第三方机构就成了一个平台,处于交易流程中资金和信息的主要停留节点。基于这些资金流和信息流,第三方支付机构获得了更大的服务创新和价值创造空间。

但是,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支付“余额”账户是处于央行监管之外的,当用户的资金进入第三方支付机构之后,就失去了控制。这是央行最担心的地方,也是本次监管的重点。

2.限制“类银行间清算”功能——限制银行账户以外的系统内转账

第三方支付机构设立账户体系时就是为了本机构服务的,是连接卖家买家银行账户之间的桥梁。由于中国银行垂直的账户体系导致各家银行各自为政,央行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打破这种垂直账户体系,当年对金卡工程就寄予这种厚望,目标是银行之间能够无障碍通存通兑。而现在支付宝却实现了中国银行未完成的心愿。中国银联是国内首个银行垂直账户体系的横向应用服务者,基于央行的大小额体系建立的中国银联打开了通兑的一扇大门,使我们在自助终端里能实现银行之间的无缝取款服务。中国银联才是第三方支付领域的最早推行者,通过集成各家银行账户,实现了银行之间的通融。

由于大量的第三方支付机构绑定了多家银行账户,通过第三方支付账户用户就可以方便地实现多个账户之间管理,无须登陆各家银行的网银。这就是本次监管的另一个重点——不允许第三方支付实现体系内的转账。这就是央行最害怕的地方!绕过了央行的清算体系,自建一套清算体系,并且央行还没有办法监控,所以它成为了监管的重点。但是央行也没有把支付账户之间的转账完全限制死,只是限制20万元/年。对于一般用户来说,每年20万的转账额度足够用了。

二、央行第三方支付对各行业的影响分析

1.直接影响P2P行业资金托管

第三方支付机构托管的便捷性和低成本,吸引了很多P2P公司利用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账户体系运营P2P业务。很多第三方支付机构专为P2P小额借贷公司开发虚拟账户管理系统,也就是托管账户系统。这里就利用了前面讲到的支付“余额”账户,《办法》实行后就限制最多只能转20万/年,超过20万元的要走银行结算渠道。7月18日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创新,为第三方支付机构和网络贷款平台等提供资金存管、支付清算等配套服务。这样的政策虽然规范了P2P行业运营,但是也增加了P2P运营的成本。

从银行的角度看,开展P2P资金托管业务动力不足。第三方支付机构收取P2P资金托管佣金只有0.3%,而银行托管平均0.8%,四大行的费率更高。

根据网贷之家数据,2014年我国的P2P平台数量逾2376家,P2P交易规模高达5000亿元。按照P2P行业资金托管0.3%的佣金平均水平来看,P2P托管的佣金应该是在15亿元左右(假设全部P2P都托管,实际无托管的平台比例70%以上)。若这些佣金交给银行,则看上去可以多15亿元的收入,但是从收益率看就不那么有吸引力了。

截至2015年8月2日,有资金托管资格的银行有32家。2014年兴业银行资产托管手续费佣金为42.11亿元,综合收益率为0.8%,远高于P2P资金托管佣金的平均水平费用率。按照0.3%的佣金率,32家托管银行平均每家银行分得0.47亿元,以兴业银行为例,P2P行业贡献的0.47亿元的收入相对于42.11亿元的其他资金托管收入只有1%。所以,对银行来说开展P2P领域的资金托管动力不足,再考虑到整体P2P行业的风险和新业务的成本和风险,银行行动不可乐观。

2.对个人影响很微小

这个周末市场上的对央行政策“5000元和20万元”的解读是误解。通过第三方互联网支付提取银行卡的资金支付没有限制,例如,通过支付宝调取银行卡的钱网上购物。而只有用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的时候才有一定的限制,例如每年不超过20万元,每天不超过5000元。但是,只要用户通过数字验证和电子签名,就没有这20万元和5000元的限制。从本质上讲,央行是从用户资金安全角度考虑,促使第三方互联网支付机构增强用户交易资金安全性。

虽然人们对央行此次监管存在不同看法,但是实际上是有利于消费者的。从1991年中国人民银行建成全国电子联行系统开始,初步形成中国的支付系统,经过2002年支付网关的打通,再到2012年互联网浪潮推动互联网支付网络爆炸式增长,央行一直在致力于推动支付体系的建设。

在原有的金融系统基础之上,第三方支付机构从网关模式向增值空间更大的账户模式转变。因为账户模式的转变大力推动了第三方支付机构数量暴涨,这实际上是不稳定的平衡。任何网络的承载能力是有限的,它的不断演变和增长终将超越其承载能力,终将达到“断点”,然后崩溃。想要避免崩溃,就要在断点前转移到有更大承载力的环境中。

从2014年开始,已经有迹象显示,互联网支付网络已经超载,达到了“断点”。当第三方支付中的互联网支付的结算独立于央行的清算体系之外、当支付“余额”账户能像银行账户一样具有吸收存款功能,实际上这些“银行化”的功能对消费者是很危险的事情。支付账户的“余额”没有存款保险制度的保障,并且很容易发生被第三方支付机构挪用、跑路现象。2015年6月下旬的股灾也是基于因互联网支付的互联网金融配资业务引发,这已经说明原有的金融系统(包括制度)已经不能承载互联网支付带来的野蛮生长。互联网支付的“断点”正处于发生阶段。

如果不受限制,互联网支付将继续呈指数增长,直到超过了现有环境的承载能力。它要想继续增长着,就要将它转移到具有更高承载能力的新环境中。从“断点”理论看,央行的监管政策是要提前判断断点的发生,或者说是在明显的断点发生之前,做出调整,试图将互联网支付网络迁移到一个有更大承载能力的系统中。央行是试图将互联网支付在崩盘前达到平衡状态,将断点发生的灾难降到最低。

按照断点理论,在一个新的承载能力出现后,互联网支付也能从中获益,这些是现在的人们尚未完全理解的东西,除了断点之外,还存在着新思路、新技术和新机会。在第三方网络支付达到新平衡后,肯定会有新技术新模式出现,将再次带动第三方网络支付快速发展。

(作者单位:天津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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