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京波
摘要:根据河北省城际铁路规划和京津冀交通一体化的要求,通过分析自管自营、联合经营、承包经营三种运营模式的优缺点,探讨经营模式的选择依据。
关键词:城际铁路 运营管理 管理模式 河北省
1 概述
2013年8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意见》([2013]33号文件):向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放开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和支线铁路(四种类型铁路)的所有权和经营权。铁路分类建设的体制改革为城际铁路的建设与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政策环境。
2014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听取了京津冀协同发展专题汇报,对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思想进行了详细的描述。对于“产业、交通和城镇空间”一体化的描述是本次汇报中的最大亮点,主要内容如下:“区域内产业发展的链条要理顺,区域之间产业合理的分布以及上下游联动机制形成产业一体化;建设现代化交通网络系统,区域协调发展的先行领域是交通一体化;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和城镇空间结构,促进城市分工协作,提高城市群一体化水平。”
2014年12月30日,北京、天津以及河北三省市政府联合中国铁路总公司在北京签署协议,成立京津冀城际铁路投资有限公司,目的是通过投资主体一体化带动区域交通一体化,促进北京、天津及河北地区共同发展。北京、天津以及河北三省市政府和中国铁路总公司按照3:3:3:1的比例共同提供资金100亿元作为投资公司初期的注册资金。随着河北省城际铁路规划建设,对运营模式进行研究和探讨,选择适合河北城际铁路的运营管理模式十分重要。
2 河北省城际铁路规划概况
《城际铁路设计规范》(TB 10623-2014)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城际铁路建设的行业标准,经国家铁路局技术委员会审查通过,由国家铁路管理局批准发布,将于2015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该标准对城际铁路进行了明确的定义。城际铁路是指主要服务于两个城市或多个城市之间的客流,运营速度一般不超过200km/h,方便、快捷、高密度客运专线铁路。城际铁路的特点主要有线路短;车站之间距离小;速度快、密度高、小编组运营。城际铁路是介于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之间的一个新兴轨道交通,与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相比,城际铁路在内在技术特点、功能定位需求、行车组织、综合运输服务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城际铁路、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的具体区别见表1,河北省城际铁路具体规划见表2。
目前,京津冀三地正在全力推进合作。比如打通断头路,实施交通一体化:在交通部的指导下,三地正在加快打通道路,现在还有20多条高速路和省级干道没有打通。另外,北京市政府和首钢每年计划各筹资5个亿,五年共筹措200个亿,在唐山曹妃甸建设总面积100平方公里的现代产业发展实验区;河北、北京正在共同推进建设北京新机场临港经济区;河北、天津各投资10个亿,组建了渤海港口集团;京津冀三地和铁路总公司拟出资100个亿,组建京津冀轨道交通投资公司。
3 河北省城际铁路可供选择的运营管理模式
结合我国《合资铁路管理办法(试行)》(国家计委、铁道部于1996年5月颁布)中相关的规定,城际铁路(作为合资铁路的一种)运营管理模式主要有三种:城际铁路公司自管自营的运营管理模式、与铁路局(公司)联合经营的运营管理模式和被铁路局或分局(公司)承包经营的运营管理模式。其中,联合经营管理模式又包括部分委托和全部委托两种运营管理模式。
3.1 自管自营的运营管理模式
自管自营模式即“一体化”运营模式,属于传统的铁路经营管理模式。在这种运营管理模式下,对列车的运营及与列车运营相关的基础设施维护,机械设备的更新维修等,进行统一模式的管理,将列车的运营以及基础设施设备的维护进行一体化管理,根据车、机、工、电、辆一体化管理的原则,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法)的规定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城际铁路管理公司,主要负责城际铁路的建设、运营、维护以及沿线多元化经营。城际铁路公司和铁道部之间依照经济法规规定,明确政府和城际铁路公司之间的关系,城际铁路公司应接受铁道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3.2 聯合经营模式
列车的运行图和列车编组计划在形式上,是全国统一的,因此,城际铁路的过轨、排空、接重、运量分配、通过空车、“限制口”和装车量等,都属于当地铁路局编制的运输计划的范围内,国铁对其进行集中统一的调度和指挥。城际铁路将主要的运营管理业务委托给当地的铁路局管理,能够充分体现在这种“高度集中统一”的体制下开展城际铁路的运输业务的思想,同时,也有利于城际铁路的生存和发展。从法律角度来看,在联合经营模式下,双方的法律主体地位并没有改变,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联营模式的企业,在联营过程中,要遵循明确的合同约定,共同享受联营企业的经营利润。
3.2.1 全部委托
全部委托运营管理模式指的是城际铁路公司将有关客货运输的业务(行车调度指挥、客运组织管理等相关业务)以及所有技术运输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修养护全部委托给当地铁路局,城际铁路公司与当地铁路局清算成本支出,支付委托管理的费用,同时,对其进行监管。
3.2.2 部分委托
部分委托即“上下分离”模式。在这种运营管理模式下,运营组织管理和基础设施维护处于分离的状态,城际铁路公司主要负责线网行车调度指挥、运营组织管理以及清分清算运营收入等工作,而列车的运行图、列车编组计划、运营计划以及运营统计制度等相关业务委托给当地铁路局,同时,当地的铁路局对城际铁路公司部分行车设施设备等进行维修养护,城际铁路公司与当地铁路局清算成本支出,支付委托管理的费用,并对其进行监督和管理。
3.3 承包经营
在承包模式下,承包者通过与合营企业签订相关的业务承包合同,对部门业务进行独立经营。与联合经营的根本差别在于联合经营者参与经营项目的经营成果的分配,承包经营无权参与经营成果分配。
3.4 三种运营管理模式优缺点对比
4 结束语
城际铁路作为一种专门承担客运任务的高速铁路,其整体运营和管理情况有着一定的特殊性。从目前来看,城际铁路在建设方面,采用合资修建的模式较多,通过这种模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政府的负担,同时,在合资修建过程中,可以引进民营资本,在国家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基建投资领域之后,民营资本在这方面的投资热情大大提高。在客运专线建设方面,可以组建城际铁路有限公司,整体负责相关运营事务。从运营模式上看,当前京津城际铁路,采用的是整体委托模式,即把京津城际铁路的运营权,委托给北京铁路局,这种模式,值得其他城市借鉴。而对于河北省城际铁路在经营模式的选择方面,目前来看,尚没有统一的标准。河北省城际铁路经营模式的选择,直接关系到其能否健康发展;应当在综合考虑河北省城际铁路的特点、所处路网的位置、线路的质量、里程长短等众多因素的基础上,做出全面的研究和分析,选择合理的运营管理模式,以充分发挥城际铁路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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