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莉
内容摘要:伊格尔顿在他自己建立的意识形态理论的基础上,运用了典型的自相矛盾的理论研究方法去研究文学,又建立了文学意识形态理论,成为了文学意识形态理论的建构者。
关键词:文学 文学意识形态理论
一.伊格尔顿文学意识形态的理论的来源
1.理论支持。首先是他的老师威廉斯。学生期间他创作的《文学理论导论》,一本影响了几代欧美大学生的教科书读物,使他成为威廉斯的尖子生。威廉斯从动态的角度想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并在这种思想主张下提出了“文化唯物主义”。在他的许多作品中,虽然对“文化唯物主义”进行了理论性和实践性的拓展,但是仍然可以看出,很大程度上,沿袭了来自威廉斯的观点。
作为英国学术界左派的一员,法国结构主义马克思主义的代表人物阿尔都塞对伊格尔顿的影响更不容忽视。阿尔都塞理论的出现,对于他来说就如久旱逢甘露。于是他接受了阿尔都塞用结构主义和精神分析主义学阅读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这为他修正和综合马克思主义倾向和社会主义倾向提供了有效的工具。
2.伊格尔顿的意识形态理论。他一生创作的理论经典,对我国的学者们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但是,不少学者,对伊格尔顿的研究理论产生了误解或曲解。那么要想正确的理解他的理论观点并加以应用,就要先理解他的意识形态理论。
伊格尔顿认为,意识形态首先是一种社会特定团体的信仰与观念,在社会利益的刺激下形成的思想形式或具体行动导向功能的话语。也是一个整体社会权利的生产所形成的思想观念。作为必不可少的中介体,个体可以感知它存在的世界,并且将个体与社会结构联系在一起。意识形态是一整套以行动为取向的信念。它赋予了可能存在内涵巨大差异的群体或阶级以一致性,使存在内涵差异的群体或阶阶具有一致性。它也是给予统治以合法性的必要手段。作为一种思想观念,它对人们的行为产生导向,就使统治阶级的统治是具有一定的合法性的。
二.意识形态理论的研究历程及结果
1.研究历程。伊格尔顿首先从不同的方面对文学进行了定义。他曾经从虚构的意义上解释文学的本质,提出了“文学”是一种“创造性”或者是“赋予想象”的写作。这种观点,一定程度上来看,确实是符合文学作品的特征的。但是对此,伊格尔顿作出了左掌击右掌的行为。他反驳道:在“事实”与“虚构”之间区分的做法是行不通的。我们暂且不说这样的做法是不是行得通,认为文学是“创造性”和“赋予想象”的写作。这样的话,就是说,一些哲学、物理学以及一些自然科学是不具有“创造性”和“想象性”的,或者,它们是文学?以达尔文的进化论为例,这是以自然科学为基础的作品,我们难道可以说这是文学吗?爱因斯坦曾经说过,“想象对科学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因此,我们不能简单的将文学定义为“创造性”的或“赋予想象”的写作。
但是,伊格尔顿却用“家族相似”的原理来解决了为什么哲学、物理学等一些自然科学不是文学。“家族相似”原理来自哲学家维特根斯坦。“家族相似”原理是说,在家庭成员之间,每个个体即每个成员都会有不同程度的相似性,无论是整体方面还是细节方面。比如眼睛、表情、肤色还有体型特征等。“家族相似”原理是最具有生活化的比喻,它最简单通俗易懂的方式形象化的展示出它们之间繁琐复杂的关系。
当然了,这并不意味着“家族相似”原理可以解决从虚构方面去定义文学了。伊格尔顿认为,上述这些条件是不充分的,不足以成为从虚构方面去定义文学的理论依据。,而且,主导伊格尔顿思想的并不是“家族相似”原理,而是他的文学意识形态理论。
2.伊格尔顿对文学意识形态理论的诠释。在《文学事件》中,伊格尔顿表示,西方在宗教影响下成长起来的民族,而宗教活动对人们的影响日益衰退的情况下,他与马修.阿诺德都提出了“在一个后信仰的时代,文学已经成为了道德范式。”也就是说,文学已经成为了西方的一个信仰或者观念,对西方人的生活具有导向作用。文章中我们已经提到过,伊格尔顿的意识形态理论,它的内容就有作为社会特定团体的信仰与观念,或者这些信仰鱼贯的生产,它是在一定社会利益刺激下形成的思想形式或具体行动导向功能的话语;作为一个整体的社会权利的生产所形成的思想观念。由此,伊格尔顿
伊格尔顿的生活、学术研究和著作都是矛盾的。在他的研究过程中,自己推翻自己的观点,他以为这是学术研究的必经之路。他用最简单的方式诠释了最深奥难懂的哲学理论知识;他一生追踪研究的竟然是学术界根本没有存在的神话;他是学术界璀璨的明星,为哲学界的学术研究提供了无价的理论基础和研究方法,他的自相矛盾的观点,更是让我们欲罢不能,将无数研究者领进了哲学的领域。
项目资助:辽宁省高校科研项目(W2013062)
(作者单位: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外语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