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居民点再开发潜力研究

2015-05-30 06:52夏剑琴念沛豪黄鹏
中国集体经济 2015年4期

夏剑琴 念沛豪 黄鹏

摘要:建设用地再开发潜力研究尤其是居民点再开发潜力研究是开展村镇建设用地再开发工作的关键内容,文章在总结目前国内农村居民点再开发潜力测算方法及评价分级的基础上,以广西省北海市为例,提出了在实地抽样的基础上,以农业生产耕作距离和农户搬迁距离为指标建立拟搬迁居民点和中心村的选择标准,创新性地将居民点用地再开发的潜力分为搬迁居民点的还建和中心村安置两大部分,计算其再开发的潜力,而后再对潜力进行分级。农村居民点再开发潜力研究是农村建设用地尤其是农村居民点再开发工作的重要保证,是优化土地配置、盘活存量土地的依据。

关键词:农村居民点;再开发;潜力研究

我国正处于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工业化、城镇化及农业现代化的快速推进,经济发展从外延粗放向内涵集约转变,与之相伴的是建设用地的迅速扩张带来的资源利益冲突和土地资源供需矛盾凸显问题。缓解建设用地的需求旺盛与土地供应不足的尖锐矛盾、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已被提上重要日程。农村居民点再开发是提高农村建设用地利用效益的关键,而农村居民点再开发潜力研究是农村土地整治和土地优化配置的前提和依据。目前,在相关研究中,主要有土地整理潜力,且主要集中在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和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潜力。而对于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测算主要采用定量分析法,辅以GIS技术与相关手段。测算方法主要有农村居民点内部土地闲置率法、城镇体系规划法、建筑容积率法、分模式法及较多研究的建设用地标准法,如人均标准、户均标准等。此外,潜力分级已经成为农村居民点整理研究的热点内容。总体而言,现有的潜力测算方法较少考虑村庄内居民点的搬迁、农户耕作等距离,及其在农村居民点用地再开发中的影响,而更多地集中在理论或现实潜力测算等研究,较少从空间上以居民点为单元考虑村庄的搬迁、农户安置等内容。本文基于ArcGIS平台相关功能,在制定拟搬迁居民点和中心村选择标准的基础上对研究案例地按照该标准进行潜力测算,并分别制定搬迁居民点和中心村不同的潜力测算方法(分别从新占用地面积和潜力两大方面),最终形成北海市各乡镇农村居民点再开发潜力及分级结果。

一、区域概况及研究方法

(一)区域概况

北海市位于广西南部、北部湾东海岸,位于东经108°50′45″~109°47′28″,北纬20°54′~21°55′34″之间,全市南北跨度114公里,东西跨度93公里。辖合浦县、海城区、银海区、铁山港区(一县三区),25个乡镇5个街道办事处,户籍人口159.83万人,土地总面积3988.67平方公里,其中市辖区1226.50平方公里,森林面积970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达24%。此外,北海市有113.50万农业人口,而农村居民点规模达225.9754平方公里,农村居民点用地较为粗放、低效,人均面积高达199.10平方米。

(二)数据来源

本文基础数据主要有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图、历年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人口数据及其他相关数据和资料。其中,土地数据来源于区域2009年土地调查成果,人口数据来源于统计年鉴。

(三)研究方法

1. 农村居民点再开发潜力测算

本文提出潜力测算方法是基于随机抽样的样本行政村及其居民点分析后确定有关标准,再通过遥感影像图识别,采用GIS技术进行数据处理和空间分析,获得有关潜力数据,主要涉及六个步骤。

(1)标准制定

基本思路是以行政村为单位进行随机抽样,基于农村居民点现状(布局、规模),考虑农户搬迁所需距离、农业生产最大耕作距离两方面因素,根据抽样选择出的行政村土地现状,制定拟搬迁居民点和中心村选择标准。文中,农户搬迁距离是指零星居民点搬至中心村的距离,农业生产耕作距离是指中心村居民在本村内耕作的距离。

(2)影像识别

根据区域高分辨率影像图,按照步骤①制定的标准确定各村的拟搬迁居民点和中心村,结合相关数据和土地利用等情况,计算土地面积和人口,制订最优搬迁方案。

(3)人口增长预测

采用回归分析等相关人口预测方法,计算再开发潜力测算时所需要的规划末期(2020年)的各类人口数量和增量,将平均值作为预测结果。

(4)中心村安置潜力

用于安置搬迁居民点的面积,为中心村潜力扣除村内人口增量需新占用地之后的用地面积。中心村潜力为中心村内容空闲地面积。

SXZ=Bt×QZm①

PaZ=PZZ-SXZ②

式中:SXZ为中心村人口增量用地面积,Bt 为规划末期人均用地面积, QZm为中心村人口增长量,PaZ为中心村安置潜力,PZZ为中心村总潜力。

(5)搬迁居民点还建面积

搬迁居民点还建面积是拟腾挪搬迁的居民点安置所需要的用地面积,为该居民点规划末期用地面积与中心村安置潜力之差。本文设定搬迁居民点优先安置在中心村空闲地内,搬迁居民点还建(新占用地)比规划期末用地规模少,根据搬迁居民点规划期末用地需求,在考虑中心村安置潜力之后,得到还建面积。计算公式为

Sxq=Bt×Qbm③

Shj=Sxq-Paz④

式中:Sxq为搬迁居民点规划末期用地需求, Bt为规划末期人均用地标准,Qbm为规划末期搬迁居民人口数,Shj为搬迁居民点还建面积,Sxq为中心村安置潜力。

(6)农村居民点再开发潜力

农村居民点再开发潜力即为可增加的土地面积,即搬迁居民点的现状面积与搬迁居民点还建所需面积之差。即在搬迁居民点还建面积供给之后其所节约的土地面积。计算公式为

ΔP=Sbq-Shj⑤

式中:ΔP为农村居民点再开发潜力,Sbq为搬迁居民点现状面积,Shj为搬迁居民点还建面积。

2. 农村居民点再开发潜力分级

潜力测算结果分级是划分再开发区域潜力等级、进行再开发实践的前提,通过分级结果反映各镇潜力差异。潜力分级以乡镇为对象,以潜力系数值为基准。计算公式为

α=ΔP/S⑥

式中:α表示潜力系数(%);ΔP为农村居民点再开发潜力;S为区域农村居民点总规模。运用SPSS软件分析功能,计算各乡镇农村居民点再开发潜力系数值情况,获得分级结果。

二、研究结果

(一)再开发潜力结果

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及上述分析,北海市现状农村居民点用地低效、空闲与闲置面积大,且布局散乱,人均居民点用地面积远远高于标准。根据《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规程》规定,将搬迁所需还建的人均面积、新增用地的人均面积标准拟定为二级标准中值(80平方米/人)。根据上文步骤④~⑥及相关计算公式,最终得出全市各乡镇的农村居民点再开发潜力,结果详见表1。

综上所述,北海市农村居民点再开发潜力为7691.36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再开发潜力较大,而在建设用地再开发过程中,很多因素影响潜力值释放,如农户协调情况、资金能力、搬迁补偿方案等,因而实际可以增加的土地面积即潜力值可能变小,但根据不同地区自然地理和社会经济等情况差异,理论潜力的释放也差别较大,有必要结合建设用地再开发实践对潜力释放影响因素等内容进行专项研究。

(二)潜力分级

根据上文确定的公式⑥,以潜力系数为标准对区域农村居民点再开发潜力结果进行分级,得到潜力分级表(见表2)。

I级潜力区:潜力级别最高,涉及北海市过半乡镇,是规划期内农村居民点再开发实践工作的首选范围,潜力系数平均值高达39.98%,从而论证了区域农村居民点再开发潜力大。

Ⅱ级潜力区:主要涉及北海市合浦县,包括常乐镇、闸口镇、山口镇。潜力级别为2级,是规划期内农村居民点再开发实践工作的重要区域,潜力系数平均值为34.17%。

Ⅲ级潜力区:涉及三镇一乡,集中在北海市西部。潜力级别为3级,可作为规划末期潜力释放区域进行再开发,潜力系数平均值为28.66%。

Ⅳ级潜力区:位于北海市东北部,只涉及合浦县曲樟乡。该乡北部地形为低丘,因地形条件限制,再开发规模潜力相对较小。潜力级别为最低,系数为19.05%。

三、结论与讨论

本文主要分析农村居民点再开发潜力测算和分级,将北海市作为实例,计算研究区域2020年农村农居民点再开发的相关潜力值(包括再开发总潜力以及中心村潜力等),其中再开发总潜力达7691.36公顷。研究结果表明北海市农村居民点布局散乱、规模小,用地极为粗放低效,因此其再开发潜力较高。为村镇建设用地的再开发的其他相关研究奠定基础。

本文在选择居民点搬迁方案时,增加了农户搬迁距离及其进行农业生产活动的耕作距离两个方面的考虑,结合影像识别等基础数据,基于区域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各个行政村及其内部居民点现状(布局、规模),确定合理的中心村及最优搬迁方案。在此基础上,将农村居民点划分为搬迁居民点、不搬迁中心村,以乡镇为单位采用不同方法进行潜力测算。综合考虑空闲地潜力与新占土地减少后可增加的土地面积(即潜力),更加符合农村实际情况。

本文提出的潜力测算方法不仅能使结果真实、可靠,也为今后较大尺度的农村居民点再开发潜力测算方法以及再开发实践工作提供了研究基础和方向。此外,本文的研究存在一定局限。根据北海市地形及地理情况,通过抽样确定区域范围统一的标准,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另外,本文也没有考虑居民点内部结构、农村居住环境、基础设施等因素对农村居民点再开发实践的影响。这些问题都需在以后的研究中考虑并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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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国家十二五科技支撑计划“村镇建设用地再开发规划编制技术研究”(2013BAJ13B04)。

(作者单位:夏剑琴、黄鹏,广州精地土地规划咨询有限公司;念沛豪,北京师范大学地理学与遥感科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