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周青铜兵器四考

2015-05-30 10:48张程昊
文物春秋 2015年4期
关键词:涧水纪年孝子

张程昊

一、间右库戈

《殷周金文集成》(以下简称《集成》)第10974号收录一件间右库戈(图一)。此戈未见于其他著录,现藏于北京故宫博物院。

该戈的戈援上缘较为平直,与戈内上缘基本平行,至援端略微扬起。戈援近胡处较宽;中胡,栏侧有两个长方形穿,上穿略短;内尾呈半圆形,内上有一“”形穿;内近栏处有“间右库”三字铭文。

间右库戈与新见陈不敢同戈形制相似,明显的差异在于陈不敢同戈为长胡三穿,且戈内部的两穿分别作长方形和圆形,并未连成一体。黄锡全先生认为陈不敢同戈的年代大致在春秋晚期前后[1]。今据春秋时期铜戈形制的演变趋势看,间右库戈的年代亦在春秋晚期,但较陈不敢同戈略早。此外,该戈所采用的“地名库名”的铭文格式习见于晋国兵器铭文。《集成》10959、10960收录的春秋时期晋国兵器栾左库戈之铭文即如此。齐国兵器铭文中虽然亦有采用此类格式者,但其形制与间右库戈差异明显[2]。综合形制与铭文格式判断,此间右库戈当为春秋晚期的晋国兵器。

该戈铭文“间右库”中的“间”当是地名。间,史籍无载,但文献中记载有“涧水”。《水经·汾水注》曰:“涧水东出谷远县西山,西南经霍山南,又西经杨县故城北,晋大夫僚安之邑也。”该涧水为汾河支流,春秋晚期属晋国。还有一处涧水在洛阳,据《水经注》记载,洛阳之涧水发源于新安县南之白石山,最后汇入洛水。该涧水为洛河支流,春秋晚期在周室辖地内。结合该戈的国属,铭文中的“间”当是因汾水支流涧水而得名,“间”或为“涧”之省。间右库戈当为晋国涧水流域之“间”地所铸兵器。黄锡全先生曾披露一枚“涧”字耸肩尖足空首布,并认为地名“涧”与晋国境内的涧水有关[3]。若以上所论间右库戈之国属与地望不误,则其与“涧”字耸肩尖足空首布当同为晋国“涧”地所铸之物。

二、廿二年左

《集成》第11508号收录一件廿二年左矛(图二)。从所录拓片看。该矛的中脊凸起,两刃与中脊之间有血槽,部作筒状,銎孔似有残缺。其形制与新郑郑韩故城出土的战国晚期Ⅱ式铜矛(T1∶125)一致[4]。

该矛部铸有“廿二年,左”5字铭文,《集成》将字隶作“”。今细审《集成》所录拓片,发现字笔划实有范铸残缺之处,隶作“”字较为可疑。字由三部分构成,后两者字形清晰,笔划完整,分别隶作“子”“邑”当无疑问。然将部隶作“”则不妥。细审部笔划,可见部右下侧笔划转折清晰,向下延伸的趋势明显,而左侧则毫无转折痕迹。若顺承右下侧笔划延伸的趋势将残缺笔划补全,则部实应作“”形,当作“”形。“”字常见于战国文字,如甘孝子(《集成》9937)铭文中的合文“(孝子)”所从“孝”字即作“”形,与“”字一致。因此,字的左半部可隶作“孝”,字应隶作“”。而古文字中“孛”的写法则明显异于“”。如秦印文字“勃”所从之“孛”作“”或“”形[5],郭店楚简文字中“孛”字作“”形[6],皆与不同。因此,应隶作“”而非“”。

该矛铭文简略,仅有纪年及“左”二字。所幸《集成》第9538、9539号还收录两件战国时期的左孝子壶铭文。两件铜壶现藏上海博物馆,二器同铭,均为“左孝子之壶”。两壶铭文字形、格式与滑孝子鼎(《集成》1947)、甘孝子(《集成》9937)等战国时期两周器物铭文相似,此左孝子壶亦当为两周器物。李学勤先生将上述铭文中的“孝子”释为“游宰”,认为是某地离宫掌管饮食的职官[7]。董珊先生则认为“孝子”之前为地方县邑地名,可将“孝子”考虑为县邑之长,同时又认为“孝”可能是“韩”字的古文写法,可读为“县”[8]。若依董珊先生所说,则此廿二年左矛铭文中的“”字可能就是“孝(县)”字的繁体,“左(县)”当是县邑之名。

综上可知,廿二年左矛铭文由纪年和地名构成,“左”当为该矛的铸造地。上述左孝子壶铭文中的“左”为县邑之名,其与廿二年左矛的铸地“左(县)”应是同一地,该廿二年左矛亦当为两周遗物。如前所述,该矛的时代属战国晚期,而战国晚期在位时间逾22年的周王仅有周赧王。因此,铭文中的“廿二年”极可能是周赧王二十二年,即公元前293年。两周遗留的有铭兵器不多,故廿二年左矛对两周兵器及相关制度的研究颇具意义。

三、右库工师戈

《秦西垂陵区》著录一件右库工戈[9]。该戈出土于甘肃礼县,现藏礼县博物馆。戈通长21厘米,栏长11厘米,援宽2.6厘米。该戈戈援上扬,中胡,栏侧有半圆形三穿。戈内作长方形,无刃,上有一锥形穿。铭文在胡部近栏处,系刻划而成,字形较小且笔划纤细,不易辨识(图三)。

苏辉先生将戈铭隶定为“……令宾文右库工师启冶思造”,并根据铭文中所见“令、工师、冶”三级监造制度、“冶”字的字形以及铭文末尾加“造”字等特征,认为该戈为韩国兵器。同时指出,该戈铭文中尚未出现“司寇”一职,其时代或许稍早[10]。结合战国时期韩国有铭兵器看,其说甚是。

该戈铭文中的纪年由于锈迹掩盖而无法辨识。今据《秦西垂陵区》所录该戈局部照片看,戈铭中“令”字之前的地名虽然字形较小、笔划纤细,但仔细观察仍可知其作“”形。“”是“少曲”二字的合文,其右下侧的“”系合文符号。《新收殷周青铜器铭文暨器影汇编》第1978号所收录的十一年令少曲慎录戈[11]铭文中的“少曲”亦作“”形,与此戈铭文中“少曲”的写法如出一辙。

少曲,其地在今河南济源东北少水弯曲之处[12]。少曲在春秋时期属周,铸有少曲市南、少曲市中等平肩弧足空首布[13]。黄锡全先生依据“少曲市半”平肩弧足实首布以及温县盟书中出现的地名“少曲”,认为少曲在春秋晚期为晋国之地,并由韩氏控制[14]。战国时期,少曲曾属韩国。《集成》第11355号所载十二年少曲令戈[15]即是战国时期韩地少曲所造兵器。少曲在战国末期为秦国所攻取。据《史记·范雎蔡泽列传》记载:“秦昭王之四十二年,东伐韩少曲、高平,拔之。”

综上所述,右库工师戈当为战国时期韩地少曲所造兵器。遗憾的是,铭文中至为关键的纪年却因锈迹掩盖无法得知。倘若收藏单位能作进一步处理,使戈铭之纪年了然于目,相信此戈对于韩国兵器的研究将大有裨益。

四、廿二年戈

廿二年戈出土于河南郸城。该戈全长23.3厘米,援长14.2厘米,援宽2.8—3.1厘米,胡长9.1厘米,内长9.1厘米,内宽2.5厘米[16]。

董越撰《廿二年戈考》(以下简称《董文》)一文对该戈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并随文刊布了铭文。铭文分前后两部分,前部铭文系刻铭,凡14字,为“廿二年,啬夫,工币冶造戟刃”[17]。从文字字形及辞例特征看,前部刻铭系韩国铭文无疑。后部铭文在内部,仅一“”字。据《近出殷周金文集录二编》第1064号所录该戈铭文看,内部铭文“”作“”形[18],其笔划浑厚,系铸造而成(图四)。

《董文》认为廿二年戈是战国晚期的韩国兵器。然而从形制看,该戈并非韩国兵器。该戈援部上扬、中胡;栏部加厚,三穿开于栏上,栏侧有缺;戈内上有一长方形穿,内尾向上斜收,三面开刃。该戈的形制与战国中期魏国的廿七年涑县啬夫戈、廿七年泌阳戈[19]形制基本一致,但与常见的韩国铜戈差别明显。因此,廿二年戈最初应为魏国兵器而非韩国兵器。

《董文》将该戈前部刻铭定为韩国铭文是可信的,但依据韩国铭文将该戈定为韩国“”地所铸兵器则稍显牵强。廿二年戈内部的地名随该戈本身铸造而成,而前部的韩国铭文则系后来加刻,二者一早一晚,且相互独立,并不能混为一谈。

战国时期魏国的部分兵器会使用铸造、刻写两类铭文。黄盛璋先生认为,这部分兵器在铸造时仅铸造出兵器制造的地点,然后据情况变化再加刻“令”等监造者的内容。这种现象当是兵器批量生产的结果[20]。魏国的九年工师戈及新见的廿年右戈等兵器都是先铸造出制造兵器的地点或机构,然后再加刻纪年及监造的官吏[21]。韩自强先生曾介绍一件魏国的阳戈,该戈的内部仅铸有地名“阳”二字,纪年等内容皆无[22]。阳戈应当是魏国兵器批量生产的初级产品。廿二年戈在铸成之初仅铸有地名“”,并无纪年等内容,亦当是魏国的初级兵器产品,而其前部所加刻的韩国铭文则应该是兵器流转的结果。如二十一年启封令戈(《集成》11306)原为魏国兵器,内部所刻纪年铭文出自魏人之手,而戈内背面的秦文字“启封”则显然是秦人夺得该戈之后所重刻。该廿二年戈前部的韩国铭文实质上反映了韩魏两国间的领土易手和兵器流转。综上可知,廿二年戈原为战国中期魏国“”地所铸兵器,最初仅铸有地名“”,并无纪年、监造者等内容。后来魏国的“”地连同该戈一并为韩国所有,韩国则依据本国制度在该戈前部重新镌刻了纪年、地名、监造者等内容。

《董文》认为廿二年戈的年代在战国晚期,并将“廿二年”定为韩王或桓惠王纪年。从韩国兵器廿四年阴令戈看,至迟在韩昭侯二十四年(前339)韩国已实行“令、工师、冶”三级监造制度,并经韩宣惠王、襄王、王延续至桓惠王初年。而最晚在桓惠王八年(前265),韩国又开始实行“令、司寇、工师、冶”四级监造制度,直至韩国灭亡[23]。但廿二年戈韩铭所用“啬夫、工师、冶”三级监造制并不符合韩王、桓惠王时期的兵器监造制度。这种“啬夫、工师、冶”三级制当早于“令、工师、冶”三级制和“令、司寇、工师、冶”四级制,戈铭中的“廿二年”当早于韩昭侯二十四年。据杨宽《战国史》所附“战国大事年表”[24]看,韩昭侯之前的诸位韩君之中并无在位逾22年者,因此“廿二年”最早只能是韩昭侯二十二年,即公元前341年。若以上所说不误,则该廿二年戈当是目前所见年代最早的韩国纪年兵器。

[1]黄锡全:《介绍两件新见有铭铜戈》,载《古文字研究》第29辑,中华书局,2012年。

[2]井中伟:《早期中国青铜戈·戟研究》,科学出版社,2011年,第196—216页。

[3]黄锡全:《尖足空首布新品六种述考》,载《先秦货币研究》,中华书局,2001年。

[4] 郝本性:《新郑“郑韩故城”发现一批战国铜兵器》,《文物》1972年10期。

[5]许雄志:《秦印文字汇编》,河南美术出版社,2001年,第264页。

[6]张守中,张小沧,郝建文:《郭店楚简文字编》,文物出版社,2000年,第97页。

[7]李学勤:《东周与秦代文明》,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24页。

[8]董珊:《战国题铭与工官制度》,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2002年,第176页。

[9]礼县博物馆:《秦西垂陵区》,文物出版社,2004年,第134页。

[10]苏辉:《战国兵器铭文札记二则》,《邯郸学院学报》2012年3期。

[11]钟柏生,陈昭容,黄铭崇,袁国华:《新收殷周青铜器铭文暨器影汇编》,艺文印书馆,2006年。

[12]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编年记》注〔二九〕,文物出版社,1990年。

[13]汪庆正:《中国历代货币大系1·先秦货币》,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53—62页。

[14]黄锡全:《新见实首布及有关问题》,《中国钱币》2014年4期。

[15]戈名原题作“十二年赵令戈”,李家浩先生改释“赵”为“少曲”。见李家浩:《楚王熊璋戈与楚灭越的年代》,载《文史》第24辑,中华书局,1985年。

[16]王好义:《郸城县宁平公社出土一件“国”青铜器》,《中原文物》1984年2期。

[17]董越:《廿二年戈考》,《中原文物》2014年5期。按,戈铭中“冶”字之后当为人名,并非“造”字。

[18]刘雨,严志斌:《近出殷周金文集录二编》第4册,中华书局,2010年。

[19]苏辉:《秦三晋纪年兵器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 15页。

[20] 黄盛璋:《试论三晋兵器的国别和年代及其相关问题》,《考古学报》1974年1期。

[21]吴良宝:《莆子戈与戈考》,载《中国文字学报》第5辑,商务印书馆,2014年。

[22]韩自强:《过眼云烟——记新见五件晋系铭文兵器》,载《古文字研究》第27辑,中华书局,2008年。

[23]同[19],第五章第四节“韩国兵器编年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

[24]杨宽:《战国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553页。

〔责任编辑:张金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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