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强 吴洁明
摘 要: 针对数字作品经多级授权后无法有效证明授权的合法性问题,研究了数字作品基本授权信息的类型,分析了数字作品权利转移的逻辑关系,通过构建权利链基本模型、组合形态模型,设计构建算法记录数字作品多级授权信息,以解决合法授权的问题。
关键词: 数字作品; 版权保护; 授权链; 构建算法; 授权模型; 权利验证
中图分类号:TP39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6-8228(2015)04-09-04
Abstract: Aiming at the problem that the digital works by multi-level authorization cannot effectively prove the legitimacy of authorization, this paper analyses the types of digital works' basic authorization information and the logical relationship of digital works' right transfer. By building the basic rights chain model and the combination configuration model, a construction algorithm to record the digital works' multilevel authorization information is designed, so as to solve the problem for the legal authorization.
Key words: digital works; copyright protection; right chain; construction algorithm; authorization mode
0 引言
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为数字作品(例如:手机游戏、软件、数字音乐、电子书等)的迅速传播奠定了基础。优秀的数字作品成为人们生产、生活中重要的消费品。人们可以在任何有网络的地方,方便地使用、复制这些数字作品,但是在方便使用的同时,也出现了大量的侵权现象(即未经数字作品权利拥有者授权的情况下用于商业目的的使用),严重损害了作品权利拥有者的利益,阻碍了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因此迫切需要研究对数字作品权利进行认定、能够有效理清数字作品授权关系的方法。
本文对现有数字作品授权方式和授权信息进行研究,针对多级授权的数字作品,构建授权权利链,采用权利链跟踪的方式证明授权的合法性。研究数字作品权利链构建过程,抽象出权利链的基本模型和组合形态模型,构建多条件并行检测、安全链接、专有回溯遍历和专有安全范围等算法,安全高效地构建授权权利链。
1 数字作品授权信息
所谓数字作品,即以二进制数字编码形式表达的各种作品,它不仅包括文字、美术、摄影、音响、动画、电影电视等传统作品的数字表达形式,还包括从其被创作之时就是用二进制数字编码形式表达的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和多媒体作品等新型数字作品[1]。
数字作品的授权(转让)是指数字作品权利的拥有者将其拥有的作品权利许可(转让)给另一方使用。通过记录数据作品的授权信息,形成数字作品授权权利链的元数据,解决数字作品经多次授权后权属不清的问题。
1.1 授权类型
数字作品授权类型包含专有许可、非专有许可和转让三种。授权类型决定数字作品的授权方式,专有许可授权是指著作权人授予合同另一方享有的以某种特定方式专有使用其作品的权利,被授权方对作品享有独占、排他的使用权,授权人不得再授权第三者;非专有许可是指著作权人将其作品以非专有的方式授权给他人使用;转让是将数字作品的权利转让给另一方,数字作品转让后,原转让者不再拥有该项权利。
1.2 授权信息
对于数字作品来说无论是转让还是许可,只要使用他人作品都应当同权利拥有者签订相应的合同。通常许可使用合同的主要内容有:①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即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还是非专有使用权;②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时间[2]。为此应将数据作品的授权信息概括为权利种类、授权的时间范围、授权地域范围和许可方/被许可方的基本信息。对于数字作品的权利拥有者只能将属于自己的权利,例如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表演权、广播权等,授予他方,条件是在有效时间和地域范围之内。被许可方拥有作品的相应权利也包含上述三个方面,并且其范围应该是许可方相应范围的子集。
2 数字作品权利链的构建逻辑
当数字作品权利拥有者以合同方式将其合法权利授予他方时,就在权利链上形成一个授权节点。一次合法授权的前提条件是:①要确定许可方拥有的权利是否合法;②要确定本次授权过程是否合法[3]。这两点都确定合法才能构建本次授权节点,进而保证在此基础上建立的授权链是完整的、合法的。同时,构建起来的权利链又可以为下次授权提供脉络清晰的授权依据,保证下次授权的合法性。
2.1 对许可方权利获得合法性的判断
许可方的权利获得方式,包括原始获得、继承、承受和其他[4]。
若是原始获得或者继承,需要验证许可方的权利保证书。
若是承受获得,则需要根据许可方的上级授权合同(即许可方作为被许可方获取权利的合同)对许可方权利的合法性进行判断。
⑴ 对作品范围的判定:需要核实是否本次授权的作品均在上级授权合同中出现。
⑵ 对权利范围的判定:需要核实本次授权中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的权利是否为其在上级授权合同中获得权利的子集。
⑶ 对合同期限的判定:该合同的有效日期是否为其上级授权合同有效日期的子集。
⑷ 对地域范围的判定:该合同的地域范围是否为上级授权合同的地域范围的子集。
如果上述判断均符合要求,证明本次授权许可方的权利合法,并有权将其授予本次授权的被许可方。
2.2 通过授权类型对授权合法性的判断
许可方将权利授权给被许可方的权利分为三种类型,转让、专有许可授权和非专有许可授权。授权时需要查看许可方上级授权的授权类型,来确定本次授权的合法性[5]。
转让:许可方将作品的权利转让给被许可方后,转让的权利为被许可方所拥有,许可方自己也将不再拥有该作品的相应权利。因此构建的权利链的节点时需要判断其许可方是否已将权利转让给其他被许可方。如果存在此种现象则该授权不合法。
专有许可授权:许可方将作品权利专有授权给被许可方后,则该授权权利为被许可方拥有,而许可方也拥有该权利,但不能再授权给另一方。因此在构建权利链时需要判断许可方是否曾经将授权权利以专有许可的方式授权给另一方,如果存在此种现象则本次授权不合法。
非专有许可合同:许可方将作品权利非专有授权给被许可方后,则该授权权利为被许可方拥有,而许可方也拥有该权利,并且可以授权给另一方。
2.3 对授权基本信息合法性的判断
⑴ 对合同权利范围的判断
对于数字作品的权利种类必须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6]。
⑵ 对合同有效期的判断
起始日期必须小于截止日期,并且截止日期不能晚于当前备案的日期。
⑶ 对许可方和被许可方的身份判断
根据证件类型判断其备案的证件号格式是否正确。
3 数字作品权利链建模
通过对权利链构建逻辑的研究,抽象出数字作品权利链的基本模型和组合形态模型。在构建权利链时,根据授权类型、获得方式等信息套用模型即可有效的判断授权的合法性,进而安全高效地生成新的权利链。
3.1 基本模型的建立
以数字作品权利获得方式为分类依据,可确定四种基本模型,分别是:原始节点模型(原始获得)、继承模型、承受(非专有授权)模型及专有许可模型。
原始节点模型是对作品的原创者或最初权利拥有者的权利信息描述,其主体是作品基本信息,属性包含时间期限、地域范围、权利范围等。
继承模型是对继承方式授权过程的描述,对其授权节点有相应的权利,被授权节点通过继承的方式获得授权节点的各项权利。
承受(非专有授权)则是对一般授权的描述。
专有许可授权的特殊性就在于,授权方将权利只转让给一方,经专有许可后其无权将权利再转移给第三方。
3.1.1 原始节点模型
该模型为权利链原始节点,需要针对节点建立对象,属性包括权利范围、时间范围、地域范围、原创声明和相关证件登记信息。原始节点是数字作品授权链的首节点,是对作品原始获得者权利的描述,当权利拥有者声明该作品为其原始获得时,适用于该节点。节点结构如图1所示。
3.1.2 继承模型
如图2所示,该模型描述的是许可方获取权利的过程。通过继承方式获取数字作品的权利,当权利的继承方继承权利时就形成了一个新的继承节点(图2中的第二个节点),将继承权利的相关信息注入到模型当中,将两个节点对象建立关联关系,完成继承链接过程。将两个节点的属性进行对比(继承节点的权利属性应为原始节点的全部或子集),以确认该继承过程的合法性。继承方和被继承方需要有继承声明和原创声明。
3.1.3 承受(非专有授权)模型
承受模型为非专有授权模型,当被许可方承受权利时就在权利链尾部增加一个新的节点,该节点的授权类型是非专有授权。该节点承受上一节点的权利,经合同确认,被许可方获取的权利属性(权利范围、时间范围及地域范围等)应该为上一节点的子集。在构建非专有授权的节点时使用本模型与上一节点的权利属性进行比对,建立两个节点的链接关系。
3.1.4 专有许可授权模型
专有许可授权模型是指数字作品权利拥有者将权利专有授权给对方使用,在权利链尾部增加一个节点,该节点承受上一节点的权利,该节点的授权类型是专有授权。根据该模型构建权利链时,因为专有许可授权具有排他性,因此除了要与上一节点的权利属性进行比对外,还需要回溯检查前一节点是否将相同权利在重叠的时间期限、地域范围内授予了其他节点,(即如果有其他分支节点)则本次授权不合法。
3.2 权利链组合形态模型的建立
组合形态模型反映的是常见的权利链形态,包括:单链式、分支式和含有专有许可的权利链等形态。研究权利链的形态模型,用不同的方法处理不同形态的权利链,有利于对权利链上各个节点权利拥有者的合法性进行认定,更好地对作品权利转移进行跟踪。
3.2.1 单链式权利链模型
单链式权利链由3.1节中的基本模型串联而成,如图3所示。由原始节点发起,每个节点均为单承受,既每个父节点只有一个子节点。每增加一个节点均需要回溯上一节点,验证授权范围。这种权利链形态最为简单、普遍,只需按照链表的链接关系从尾到头逐个比对权利范围即可高效的追踪权利转移的过程。
3.2.2 分支式权利链
分支式权利链为在授权过程中父节点可以将权利授权给多个子节点的现象,一旦出现此种现象,链表就出现了分支链。这种权利链形态比较复杂,在此种形态权利链的构建时,除了需要对上级节点权利属性进行比对之外,还需要比对是否会与同级分支节点的授权产生冲突。此种模型中不包含专有许可授权类型,适用于非专有许可权利链的构建过程。
分支式权利链模型如图4所示。
3.2.3 含专有许可的权利链
含有专有许可的权利链模型为权利链构建过程中,存在专有许可授权的现象,需要回溯到父节点,确认父节点是否有授权同等权利的子节点。这种权利链形态比较特殊,因为专有许可的权利使其不能拥有相同权利的同级兄弟节点,如果存在相同权利的同级兄弟节点则构建失败,否则构建成功。此种模型适用于含有专有许可授权的权利链的构建过程。
含专有转让的权利链模型如图5所示。
4 构建算法
4.1 多条件并行检测法
采用多条件并行检测算法对数字作品权利链上的授权属性进行逐级比较,验证其授权链上是否存在不合法授权。
将各个节点的时间期限、地域范围、权利范围分别进行串联,形成链接表,当需要进行权利链的检测时,使用三个线程同时对三个链从首节点开始进行处理,当遇到分支节点时,原线程选择一个分支继续计算,分别为每个分支开辟新线程,进行范围计算处理。当查找到某节点的条件范围超出其上一节点的条件范围时,记录该节点,并停止计算。若每个线程均走到尾节点,说明该权利链上节点均为合法授权。
4.2 安全链接法
每当构建新的节点时,应根据授权方式和获取方式按照基本模型形成权利链,再根据形态模型进行验证,实现权利链的安全构建。
在每个节点构建时,首先检测其上一节点是否已有专有许可分支节点,若有节点判定范围是否重叠,若有则建立节点失败,若无则根据建立的节点关联属性,对上一节点的授权进行比对处理。即分别比对本节点的时间期限、地域范围、权利范围是否为上一节点的子集,若发现有超出范围的属性,则节点建立失败,否则进行指针关联,节点构建成功。
4.3 专有回溯遍历法
当需要验证某个专有许可授权节点是否合法时,可采用专有许可权利链形态模型,自底向上逐级查找,完成对该节点授权合法性的验证。
从专有许可节点出发,开辟一个空间,存储该节点的相关属性范围,查找其上一节点是否有分支节点,若有分别判断其属性范围,并将该节点入栈。处理完各个节点后,出栈查找其上一节点的分支节点,并将该节点入栈。若没有发现属性重叠,则不存在将相同权利在相同时间、地域范围内重复授权的现象,该专有授权权利链构建成功。专有许可回溯如图6所示。
4.4 专有安全范围法
根据专有形态模型可知,专有授权会造成同级兄弟节点授权不合法,而按照回溯遍历法验证时间效率会相对较低,因此采用牺牲空间换取时间的方式,将作品的所有专有授权构建成一个队列,便于对重叠授权的查找验证。
首先在专有许可队列中比对各个节点的属性范围,若没有重叠,则该节点构建成功,若其为专有许可节点时,则将该节点存储于队列中。若有重叠,则根据重叠节点找到权利链中该节点位置并向下检索,若其尾节点正是待构建节点的上一节点则该节点构建成功,否则构建失败。
5 结论
本文通过对数字作品版权保护业务流程的梳理,总结出四种基本模型和三种形态模型,经过四万条实际数据验证,上述模型涵盖了实际应用中的授权现象。在构建权利链时给出了四种构建算法,经一千条数据验证,多条件并行算法在构建权利链时可以提高构建效率,安全构建法和专有安全范围法可以避免不合法授权,专有回溯遍历法可对已构成的权利链合法性进行检查。
参考文献:
[1] 张沙琦.数字作品知识产权保护的技术措施研究[J].华中师范大学,2006.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10.
[3] 郝振省,段桂鉴,辛广伟,魏玉山,童之磊,郝捷,阎芳.我国数字版权保护[J].出版发行研究,2007.1.
[4] 郭佳佳.数字出版的版权问题探讨[J].新闻世界,2012.3.
[5] 司端锋,王益冬,潘爱民,叶志远.多媒体数字版权保护系统的研究与实现[J].北京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5.5.
[6] 俞银燕,汤帜.数字版权保护技术研究综述[J].计算机学报,20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