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宏亮
习近平总书记今年1月12日在同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进行座谈时强调,县委书记要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四有”的提出,不仅是对县委书记的政治要求,更是对所有干部的政治要求。不仅体现了党的永恒的价值追求,更标明了党的干部的角色定位;不仅凝聚了管党治党的历史经验,更饱含了解决党风廉政建设现实问题的战略智慧。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性因素。在新的历史时期,按照“四有”要求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必定会培养出越来越多的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必将为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落实奠定坚实的政治保证和组织基础。
当“四有”干部就要找准角色定位,始终对党无比忠诚。党的每个干部都生活在具体的社会关系中,有多少社会关系就扮演多少角色。角色扮演难免会发生冲突和摩擦,但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冲突和摩擦,都始终不能忘了自己是一名党的干部,是面对党旗宣过誓的。心中有党,这是对干部“德”的要求,就是要求干部要对党忠诚、对党的事业忠诚、对理想信念忠诚,做到在党言党、在党为党、在党爱党、在党忧党,为党的事业夙兴夜寐、鞠躬尽瘁。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利于维护中央权威和形象的话坚决不说,不利于维护中央权威和形象的事坚决不做,把对党的无限忠诚和对事业的不懈追求落实到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做出积极的更大贡献上,为干部这个群体始终成为群众心目中“了不起的一群人”添砖加瓦。
当“四有”干部就要坚守价值取向,始终抱有为民情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共产党人的价值追求,更是共产党人执政的力量之源。人民拥护和支持是共产党人执政的最牢固根基。马克思主义政党赢得政权不容易,执掌好政权更不容易。心中有民就是心中有党,因为民心就是最大的政治,民心更是永久的政权。干部拥有为民情怀,就是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断巩固和增强党的执政基础,赢得党长期执政的坚实合法性,构筑党有效执政的铜墙铁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体干部只有扑下身子为老百姓埋头干事,挺起腰杆为老百姓遮风挡雨,想尽办法为老百姓排忧解难,党才能真正赢得人民群众的持续支持、拥护和尊重,才能同人民群众建立起同根共脉的血肉联系,党的执政地位才能坚如磐石。
当“四有”干部就要立足干事创业,始终敢于担当责任。干部的配备是用来干事的,是为完成党的中心任务和历史使命而存在的。大大小小的干部手中有大大小小的权力,权力就是责任,权力多大责任就多大。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为官利己都与心中有责格格不入。工作中拈轻怕重、挑肥拣瘦,见了好处就上,遇到矛盾就让,都不是心中有责的表现。上面推一推,下面动一动,不推不动,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也是缺乏责任和担当的表现。做到心中有责,干部就要有舍我其谁的使命感、只爭朝夕的紧迫感、闻鸡起舞的精气神儿,踏踏实实干好本职工作。只有在其位,谋其政,尽自己最大努力把工作干到一流,做到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才能努力创造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历史、无愧于人民的一流工作业绩,赢得人民群众的衷心点赞。
当“四有”干部就要敬畏党纪国法,始终保持政治本色。干部是共产党人中的少数,也是“关键少数”,人民群众就是通过这个“关键少数”认识党、判断党、拥护党的。从一定意义上讲,干部就是党的化身和代表。共产党领导和执政就是通过把权力层层分解、具体落实到每一名干部身上而实现的。干部对党纪国法要充满敬畏之心,决不能拿原则作交易、拿青春赌明天,要始终把党纪国法作为自己用权的高压线。一次又一次血的教训表明,党纪国法是块铁,谁碰谁流血!对每一个违反了党纪国法的干部,党决不会因为其位高权重而在处理上网开一面,也决不会因为其位卑权小而在处理上罪加一等,党纪国法面前一律平等!敬畏党纪国法,就要淡泊名利,注重品德修养,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始终坚守住做人做官的底线;就要经受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让理智主导感情,让原则统帅意气,始终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