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小微企业政府服务的问题和对策

2015-05-30 00:07任建华梁顺超
2015年45期

任建华 梁顺超

摘要:相对于大中型企业的成熟和完善,小微企业在管理,资金,人才方面都不占优势,竞争能力较弱,有待于政府为小微企业的发展提供系统、全面的服务。本文在分析国内中央和地方政府对小微企业提供的管理服务,经营服务,行政服务等政府服务所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结合小微企发展实际,提出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国内管理服务;国内经营服务;国内行政服务

小微企业对于我国经济的平稳快速发展,吸纳就业和社会的和谐都有重要的意义。通过分析新形势下的宏观调控的政府扶持行为,有助于加强政府与小微企业的沟通,拓宽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完善融资平台和民间信贷建设,进一步促进小微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丰富政府扶持服务的理论和实践内容。

一、国内小微企业政府服务现状

(一)国内小微企业管理服务现状

1.提升小型微型企业创新能力。小型微型企业创新能力的缺乏一直是制约其发展的瓶颈,如何提升其自身的创造力关系到小微企业的生存和进一步发展。“开展小微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方案,鼓励有条件的小微企业建立自身的研发机构,积极参与国家地方的科技项目。促进新兴科技部门的技术向小微型企业扩散。集中资源优势,为小微企业提供新的服务”。创新是推动企业发展的动力,也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绝源泉。

2.提高小型微型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由于小微企业自身发展的特殊性,其生产的产品极易模仿,在知识产权领域易受到假冒伪劣产品的冲击。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中强调“小微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战略要着重强调保护小微企业的产权优势,加强宣传,在社会上形成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开展面向企业的专业培训、专利代理等服务。并加强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乱纪行为予以严肃的打击,尽可能的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小微企业创新的积极性。”政府加强对小型微型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可以为小微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3.支持创新型、创业型和劳动密集型的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小型微型企业自其开始发展以来,至今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发展中不可分割的重要部分,并衍生出了多种形式,包括創新型、创业型和劳动密集型等形式。保护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有利于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鼓励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新兴产业、现代工业、现代农业和文化产业,以科技为指导走与大企业协作发展的道路,加快创新促发展。将人力资源优势发挥成人才优势,充分利用国家能源科技支持,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收益。实施创办小企业计划,计划在2015年之前将3000家小企业创业基地发展到10万家以上。加快劳动密集型产业的转型升级,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劳动岗位。”

4.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政府应不断落实小微企业质量监督,将责任意识从中央落实到地方各级政府。加强质量监督体系建设,督促小微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监督机制,有效提升产品质量,增强企业竞争力。“要着力开展创新管理方法的研究,创造适合社会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管理理念。树立品牌意识,推进品牌的革新,扩大品牌的知名度与感召力。进一步加强对现有政府管理政策的检测,使现有的政策能更好的适应企业的需要,微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二)国内小微企业经营服务现状

1.创新营销和商业模式。小微企业在现阶段的发展过程中不断使用到了一些新兴的技术与平台,诸如电子商务,信用保险等等,引进了一系列先进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提升企业整体素质,健全企业的管理制度。《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小微企业再创新优势的若干意见》提到“建立精简的管理模式。深化信息技术在企业生产经营各环节的应用,支持企业多使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宣传与推广活动。创新小微企业的博览会办展机制,支持企业产品走向国际化,加强国内外的合作与交流。”

2.改善通关服务。小型微型企业在通关过程中要面临繁杂的手续和繁重的费用。以进出口为主的企业通关模式适用范围较小,要提前预约通关并实行保证金台账制度。“要出台新的通关政策,减少企业在通关过程不必要花费的时间与精力,更重要的是减免一定的手续费。到2015年,为小微企业建立至少4000个公共服务的平台,重点规划500个国家级的公共服务平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3.统筹安排产业集群发展用地。小微企业往往存在生产分散,资源不足等问题,应积极引导小微企业集聚化发展,形成产业竞争优势,建设相关的工业园区。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修订《浙江省地方特色产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操作办法》的通知中提到“通过土地整理等途径,为小企业设立专项用地,解决小企业的发展用地问题。建立健全完善的产业聚集区,推动上下游企业进行协作,促进产业集群转型升级。”

(三)国内小微企业行政服务现状

1.大力推进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构建小微企业政府服务支持平台,实现信息的共享,进一步落实好国务院和省政府出台的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政策措施,健全完善的政府服务体系。“开通专项资金直拨到户,为融资困难的小微企业设立“绿色通道”。加快小微企业出口退税业务办理速度,建立小微企业的专项使用资金。实施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工程,支持各省(区、市)统筹建设资源共享。”

2.加强指导协调和统计监测。为保证各省市,地级政府能有效落实中央出台的各项支持政策,国务院制定专项领导小组,以明确各部门的分工及政策法规的具体落实情况。对当地政府完成的小微企业指导工作进行严厉的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明确的公布,在整个政府内树立为企业服务的意识,这样才能真正的做到为企业服务。

二、国内小微企业政府服务的主要问题

(一)国内小微企业管理服务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企业不断增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数目正以飞速的方式增长。小微企业多了,遇到的问题也就越来越多了,对政府的要求也变得更高了。在政府所能提供的服务中,企业管理方面的服务受到极大的重视,小微企业急需政府创新管理,改善其生存环境。现阶段,政府对小微企业服务质量,技术支持,知识产权保护,现代服务平台建立,尖端人才的提供都存在很大的不足。虽然,政府服务问题不断被提及,也有相关部门进行研究,但总体上在政府管理仍然存在巨大空白。

(二)国内小微企业经营服务问题

小微企业经营服务方面的问题在涉及小微企业政府服务的问题时,曾被不断的提及,主要涉及民间投资,减免税收,扩大融资规模等财经方面的信息,此部分的内容可以说是非常之完善。但有很多学者往往会忽视另一些重要的“软件服务”,如电子商务是时下非常流行的概念,小微企业可借此创新营销模式,省下原先用来租赁实体店铺的资金,实现网上经营。对一些外贸企业,政府现在实行的通关政策实在是不符合时下快节奏的生产方式,漫长的等待浪费不仅仅是时间,还使许多小企业失去稍纵即逝的机会。小型微型企业经营十分之分散,无法形成产业集聚的优势,这大大影响了他们自身的竞争力。国家在这方面往往只顾及“共和国长子”的国有企业,一些已经做大做强的国企不断得到补助,而明明需要政府政策支持的小企业却迟迟的得不到应有的补贴。这种补贴并不应该单单是金钱上,更重要的应是一些适合小微企业的经营政策,技术,服务,平台方面的支持。

(三)国内小微企业行政服务问题

行政手段是国家干预经济,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政府的行政干预屡见不鲜,主要是运用行政手宏观调控国民经济,同样它也可以被运用到政府服务中来,推进政府的行政体系建设。政府现有的行政服务存在较多盲区,有的服务平台建设方案被提出,但缺乏有效的落实,甚至压根没被落实,成了空头文件,有的方面根本就没有方案提及。最重要的是没有行之有效的政府监督,从中央到地方,政策文件的落实必定会打一些折扣。这就要求相关监督管理部门能做好统筹规划工作,明确分工,将工作中不必要的失误尽快的避免掉,提高政府的运行效率。

三、完善小微企业政府服务的对策建议

(一)国内小微企业管理服务对策

面对政府在管理创新方面的不足,国家应该做好以下的工作。首先,政府要扩大国家投资,提升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鼓励一些有条件的企业开展技术革新,加强国内外交流与合作,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转变传统生产方式。面对一些无力开发先进技术的企业,可提供关键技术的培训。其次,将一些落后产业进行整合,关闭高耗能的企业,实现产业的转型升级。支持小型企业的联营,重组,防止落后产业转移。最后,要拓宽民间投融的渠道,为小企业做大做强提供资金的支持,鼓励支持引导小企业进入高回报率的行业,政府政策要对国企与普通企业同等对待。

(二)国内小微企业经营服务对策

政府要积极引导小微企业走出去,国际化、市场化的竞争模式可以很好锻炼企业经营管理能力,为此,政府可以简化通关服务,提高物流速度,增加出口企业的优惠政策,使更多的企业愿意走出去,更好的走出去。另外,要减少加工贸易的手续与费用,中国的企业多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处于利润空间的下游,这一举措可以更好减少小企业的负担。统筹安排产业集聚发展,建设企业工业集聚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并给予其中的企业税收上的优惠,发挥产业集聚的力量。在此基础上改善集聚企业的发展环境,提供电子商务、物流、信息平台的支持,促进集聚产业的升级。在企业经营上的创新除了以上几点,还可以从小微企业自身的需求出发,设立一些特许经营的模式。比如有的地方小商品比较发达,可在此基础上鼓励小微企业集体发展小商品,有的地方是全国著名的产品集散地,应该说已经有了比较好的“群众基础”,形成了一定的竞争优势,政府可以在这个基础上进行整合。在整体国际经济趋于稳定的前提下,“抱团取暖”可以为企业带来更多的收益。并且给予当地从事该行业的小企业一定的特权,允许其有一定的经营自主权。

(三)国内小微企业行政创新对策

小微企业的发展面临机遇,同时也伴随着挑战。政府服务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一些问题,或是政策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是服务不能面面俱到,这就要求国家能及时做出调整,监督政策的实施。大力推进服务体系建设,扩大国内的政府服务平台,重点培育一些国家级的、高水平的公共平台,支持各省市建设有自己特色的服务机构,充分发挥政府的纽带作用。加强监测,将小微企业的政府工作纳入中央、地方各级政府的日常工作,并进行评估,完善服务工作的考察制度,制定奖惩标准。小微企业发展的如何,这是需要有专项的数据进行检测,并不是政策实施下去就能立竿见影的。可能在一段时间内,企业不但没有增加反而减少,可能是政策的原因,也可能只是行业内的优胜劣汰。所以应该实行完善的统计工作,对各地区小微企业的发展情况进行监督,观察小微企业的规模、数量以及发展前景。(作者单位: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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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國务院办公厅,〔2012〕,http://www.miit.gov.cn/n11293472/n11293832/n12843926/n13917012/147982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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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浙江省省委,省政府:《促进小微企业发展 浙江开启“十百千万”中小企业服务年》,http://www.zj.xinhuanet.com/newscenter/2012-04/28/content_25149470.htm.

[11]浙江省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的通知》,http://www.zjczt.gov.cn/pub/zjsczt/zwgk/zcfg/zxwj/201206/t20120615_283312.htm.

[12]浙江省中小商贸企业:《浙江省商务厅关于修订浙江省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担保费用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操作办法的通知》,财办建〔2012〕100号,http://www.zjczt.gov.cn.

[13]市级各有关部门、单位:《绍兴市区扶持服务业中小企业专项贷款操作办法》,绍政发〔2007〕56号,http://www.docin.com/p-4459181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