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署公告显示,广西马山县有3119人不符合扶贫建档立卡标准,其中343人属于财政供养人员,2454人还购买了2645辆汽车。对此,国务院扶贫办表示,不论是谁,只要侵害了最困难老百姓的救命钱,“绝不会放过”。
总有一些个人,把国家的扶贫政策和扶贫资金视作予取予夺的“唐僧肉”,不仅是马山,扶贫资金被层层克扣挪用、扶贫对象弄虚造假等问题在许多地方都有存在。不管是扶贫不上心、工作存纰漏造成的,还是故意违规违纪、假公济私所致,都是把救命钱变成不义财,造成地方“争贫困”、群众“装贫困”的怪象。这种“利益共同体”一旦形成,不仅脱贫难上加难,而且颠覆了扶贫的本意。
过去贫困群众体量大、分布集中,建一条溜索、修一段公路,就能给群众打开一扇脱贫致富的大门。如今6亿人先后脱贫,贫困人口剩下7000多万,再搞撒胡椒面式的扶贫,只会是“手榴弹炸跳蚤”,费力不讨好。在扶贫对象确定上,如果筛选不公、审核不细、把关不严,难免出现扶助失准、冒领偷领等问题,造成政策资源“跑冒滴漏”。
扶贫工作不仅是帮助困难群众拔掉穷根,也需要拔掉基层治理中的“穷根”。不仅要帮助干部摆脱“思想贫困”“作风贫困”,还需要帮助基层摆脱治理能力和治理方式的贫困。
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到扶貧时曾指出,扶贫“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要作为一件实事摆在那里,哪怕一次改造量少点,但做一件是一件,让人看了确实觉得党和政府办得好”。此中深意值得认真思量。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扶贫取得的成就举世瞩目,能否在精准扶贫和基层治理上再创一个“中国样板”,牵动世人目光。(《人民日报》2015.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