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带孩子
要不要“带孙费”
日前,广西曝出有老人状告儿媳和前儿媳妇,索要“带孙费”获得法院支持的消息,引发了公众对该问题的广泛关注。多数人认为不管是婆婆还是丈母娘帮忙看孩子,都不应该再让老人来承担日常抚养孩子的费用。
烟台的崔女士表示,她也看过了那篇报道,报道中孩子父母的做法太过分,不能连抚养孩子的钱都不给,老人的诉求合情合理。崔女士说,她们家也是婆婆帮忙看孩子,但日常生活的费用都是夫妻俩承担,孩子的东西多是夫妻俩来买,因为婆婆帮忙看孩子辛苦,两人也给老人錢,“都没收,又硬塞回给我们,最后一般都是给老人买点东西,买几件衣服,表达下我们的心意。”
而对老人来说,有不一样的表达。有老人认为,退休后能和孩子一起生活几年,帮忙看几年孩子,生活也挺有意思的。但也有老人认为,他们也有自己的老年生活,一辈子已经扑在孩子身上了,到老了还得继续给孩子当保姆,没有自己的娱乐活动,是非常累的。
山东信谊律师事务所的姜兆良律师表示,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并不是直接义务人,既然老人们代为承担了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那孩子父母理应支付小孩的抚养费。老人帮忙带孩子,孩子父母也应给一定的生活费,但很少会有老人索要生活费,从人情上来说,老人一般都放弃了。
“从法律上来说,老人提供了看孩子的服务,的确是应当给予一定补偿,但法律是最后一个解决问题的工具和途径,尤其是家庭问题,如果通过协商能解决家庭矛盾,更有利。”(《齐鲁晚报》2015.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