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壮丁”:国民政府的战争总动员

2015-05-30 10:48
新传奇 2015年47期
关键词:兵役知识青年从军

“抓壮丁”是抗战时期较为普遍的现象,但在那个特殊的年代,实施征兵制及强征手段也是非常复杂的问题,难以定论其是非。

势在必行的战争总动员

成年男子曰“壮丁”,在抗战期间,这一词多指农村的男性青年。从1937年开始,抓“壮丁”的现象就普遍存在于西南地区,但要了解当时为何要抓“壮丁”,首先得了解当时国民政府实行的兵役制度。一般情况下,兵制分为“募兵制”和“征兵制”两种,顾名思义,募兵制是指以金钱为报酬招募的士兵,征兵制则是要求在一定条件下的国民,必须有其从事军职的义务。例如秦朝时法令规定从16岁到60岁的男子,无论贵贱,都必须服兵役两年;西汉初年就规定年满20岁的男子都要在官府登记,从23岁起服兵役两年,这些都属于古代征兵制的范畴。

近代中国,自晚清开始实行的就是募兵制,无论是朝廷的正规军,还是地方编练的民团武装,招兵买马都是以金钱为手段,当兵的人也无非是冲着军饷和吃粮而去投军。北伐战争之后,中国的形势已出现许多新的变化,尽管此时蒋介石在形势上统一了中国,但军阀割据,中央政令不通的现象依然存在。不过对国民政府而言,更为致命的是日本的步步紧逼。1931年,日本关东军制造“九一八事变”,1932年又发动“一二八事变”,1933年爆发长城抗战……形势日益严峻,中日之间的全面战争已不可避免。为应对未来的战争,国民政府在政治、军事、经济等各方面都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其中包括1933年6月17日发布的《中华民国兵役法》——这部兵役法的第一条即为“中华民国男子,服兵役之义务,依本法之规定。”(1936年正式实施)这意味着自清代以来的募兵制走向终结,征兵制即将开始实施。

不过以当时的中国人,尤其是农村人口的基本文化素质而言,大多对民族、国家等概念的认知非常模糊,在此情况下实行征兵制必然会引起民间很大的抵触情绪。但另一方面,征兵制又是在中日之战一触即发的情况下,没有办法的办法,它更像是一场势在必行的“战争总动员”。

百万“壮丁”从何而来

抗战时期的征兵宣传有很多种,但大多简单明了。例如最常见的征兵令上就简单明了地印着“家有壮丁,抗日出征,光宗耀祖,保国卫民”十六个大字。此外征兵宣传海报也是以图为主,文字为辅,因为在当时的兵役法中,在校读书的学生可以暂缓兵役,故而不在征召之列,征兵对象主要还是农村青年。在以农村人口为主的中国,吃苦耐劳、身体健壮的农民是兵力的主要来源。不过宣传与动员是一回事,实际收到的效果又是另一回事。大多数人并不认为自己有“义务”参军,逃避兵役的现象十分普遍,因此便有了“抓壮丁””的现象。

1933年颁布的《中华民国兵役法》中,第三条规定:“男子年满十八至四十五岁,在不服本法所定之常备兵役时,服国民兵役,平时受规定之军事教育,战时以国民政府之命令征集之。”这条法令就是国民政府“抓壮丁”的主要法律依据。当时华北及华东已沦陷,抓“壮丁”的现象基本发生于西南地区,而其中又以人口最多的四川一省最为普遍。建川博物馆馆长樊建川介绍当时四川抽丁的情况说:“当时是家里面两丁,两个儿子去一个,三个儿子三丁抽二,去两个。五丁,五个儿子抽三,去三个,就是这样去的。”据蒋纬国编著的《国民革命战史抗日御侮》显示,抗战八年,全国总共征募“壮丁”13558493名。其中,四川八年总计征得“壮丁”2578810人,居全国各省之首,为全国同期征募“壮丁”总数的1/5以上。除四川外,云南、广西、贵州等大后方省份均以超出征兵极限的负荷,为前线补充兵源。

强征过程中,官僚与百姓之间难免发生种种矛盾,部分地方官,尤其是保甲长利用这一名目为非作歹、买卖“壮丁”、鱼肉乡里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这就让本身对征兵制有抵触情绪的老百姓更为反感,“抓壮丁””很快就成了贬义词。老百姓对抗兵役制度的手段也更为残酷和激烈,为了让儿子逃避兵役,许多父母将儿子右手的食指砍断,使其因无法扣扳机而达不到征兵的“体检标准”,对于有的父母而言,宁可让儿子终身残疾,也不愿让他们上战场后一去不回。

不过,也并非所有人都选择以这样一种极端的方式来逃避兵役。相反,有相当多的“壮丁”是因种种遭遇而选择主动参军抗日。例如笔者所寻访的贵阳籍第8军老兵谭祖幼是因谋生的地方被日机炸毁,失去了饭碗,愤而从军;赫章籍的老兵陈友礼参军时年仅12岁,本不符合征召年龄,但他一方面受到抗日宣传画影响,一方面为了“有口饭吃”,故而选择参军;河南籍老兵谷克达本是学生,因家乡被日军占领流亡在外,有家不能归,遂从军抗日。在建川博物馆中,有一面震撼人心的“死”字旗,那是川军战士王建堂出征前,他的父亲送给他的一面白色的大旗,旗帜中书有一巨大的“死”字,右侧书“我不愿你在我近前尽孝;只愿你在民族分上尽忠”。左侧书“国难当头,日寇狰狞。国家兴亡,匹夫有分。本欲服役,奈过年龄。幸吾有子,自觉请缨。赐旗一面,时刻随身。伤时拭血,死后裹身。勇往直前,勿忘本分”。

十万青年十万军

“一寸河山一寸血,十万青年十万军。”这是抗战时期广为人知的一句征兵语。号召一经提出,大后方校园里的学子们纷纷投笔从戎,仅西南联大就有800多人从军,其中包括校长梅贻琦的儿子梅祖彦,教务长张奚若的侄子等。在西南联大的旧址上,至今仍有一块800学子从军纪念碑。由于在抗战后期从军的学生中有不少被空运到印缅战场参加远征军,故而不少人认为“十万青年十万军”的口号与缅甸战场相关,甚至将其等同于中国远征军的征兵标语,实际上,这并不完全准确。

这要从国民政府修改《兵役法》说起。在1943年3月,国民政府立法院公布了新的《兵役法》,鉴于抗战形势日益艰难,新兵役法中废止了学生暂缓兵役的规定,并扩大了征兵范围,在鼓励青年学生参军的同时,也要求“各级学校兵役适龄学生一律依法抽签,按序征召”。为消除学生对学籍问题的顾虑,兵役法中专门规定了学生在服役期间依然保留学籍。这项法令颁布后,许多身在校园,心系家国的爱国学子们便纷纷报名参军,当时恰逢陈诚出任中国远征军司令官,他向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提出了“补充有一定文化素质之兵源”的要求,而新编第1军也正好在印度组建,需要大量懂英文的知识青年到部队中担任译员,如此一来,许多刚投笔从戎的知识青年就被空运到了印度兰姆迦基地,编入中国驻印军序列。为配合军中需要,政府也会给地方下达指标,例如1943年11月,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军政部命令四川省军管区各县市选送300名知识青年补充驻印军,并要求如期如数完成。

到1944年9月提出“十万青年十万军”的号召时,形势更为恶劣,而征招士兵的数量也远远高于1943年新《兵役法》颁布之时。除了征兵规模不同,知识青年们的去处也不同。1944年秋季征召的新兵中,虽也有少部分加入远征军,但大多知识青年被编入了新成立的青年军,“知识青年从军征集委员会”也随之成立,蒋介石亲自担任主任委员,其他委员皆为党、团、军、政各方面负责人及各大学校长、社会名流,蒋经国也是委员之一。同时,知识青年从军拥有如复员后可以免考免费升学,愿意就业的可以优先就业,大学生可以公费留学等优待条件。

无论是“抓壮丁”,还是号召知识青年从军,都是国民政府战时征兵总动员的一部分,但两者之间的待遇却有较大差别。征收知识青年入伍充其量就是以“开除学籍”作为不应征的惩罚,还不至于像“抓壮丁”那样粗鲁蛮横。笔者所寻访的抗战老兵中,这两类人的参军回忆也有较大区别,属于学生参军的杨勤槐到达部队后,长官仍称他们为“同学们”,对他们也较为客气。而被抓“壮丁”的何绍清则不然,他与其他同样被抓来的人一同被囚禁在师管区的小木屋中,“几个月,顿顿都吃稀饭”。

征兵的初衷虽是为守土抗战,但也不可否认在这一过程中出现的不少乱抓、买卖、虐待“壮丁”等违法现象。据兵役署视察室统计,仅“1942年2月至1944年2月两年中,全国就有2000多件兵役违法事件,而实际上还不止此数”。

“抓壮丁”是抗战时期较为普遍的现象,但在那个特殊的年代,实施征兵制及强征手段也是非常复杂的问题,难以定论其是非。作为后人,我们固然不能去过度指责逃避兵役的“壮丁”们“贪生怕死”、“不爱国”,因为很多人对于民族、国家的认知本身就是模糊的。在外敌入侵,民族危亡,而前线将士伤亡与日俱增,募兵制已无法满足兵员需求的情况下,征兵制又何尝不是一种无奈之举,一种没有选择的选择呢?

(《国家人文历史》2015年第2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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